那苗榛榛, 是不是正被偷窥着?她又会不会有危险?
林愫瞥见他面上震惊神色,轻轻摇头,出言抚慰说:“不,我觉得苗榛榛现在没有危险。”
“这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这样。”
她的食指一下下扣着桌面, 若有所思的样子,问宋书明道:“许言, 是哪里人?”
宋书明愣了一下, 似是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想了一下方才答:“山西大同。”
“山西,最出名的是什么?”林愫问。
宋书明说:“煤,平遥古城, 云冈石窟。”
“还有呢?”
“还有..醋和汾酒?”宋书明越说越是一头雾水。
林愫微微一笑,不再为难他, 接口道。
“山西最出名的, 还有晋商。”
晋商传承千年,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帮,尤以驼帮, 船帮和山西票号闻名于世。晋商鼎盛于明清,民国之后没落,现如今只余有数十座山西会馆和十多家晋商大院,其中几座,正位于始建于周,历史悠久的古城,平遥。落日残阳下,古城墙与大院深闺遥相辉应,依稀可窥探往日辉煌。
宋书明想到了傀帮擅媚术养婴灵的青面人,心中一凛。傀帮人以血灌养婴灵,时日长久遭反噬之苦,半面人半面鬼,十分可怖。
许言长得这样出众,自然不会是样貌丑陋的青面人。可宋书明此时回忆一番,又隐隐约约觉得许言的那一张脸,出众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些。
林愫像是已经知道他心中所想,朝他点点下巴,说。
“你想的没错。”
“所谓许言,就是虚颜。”
“而地图上的那张人脸,叫人面瓦当。”
老林平生最恨,既不是妖魔鬼怪,也不是恶人邪灵。
而是中华大陆之上最常见最普遍的一样东西,蒸米饭。
本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人嘛,总有口味偏好,爱吃的不爱吃的,何况老林和林愫身在陕西关中,面食之美味驰名天下。
油泼面摆汤面biangbiang面,蘸水面饸络面臊子面,更不要提烩麻食浆水鱼鱼白吉饼锅盔擀面皮蒸花馍,样样好吃勾人。
普普通通的一碗蒸白米饭,在这五花八门的美味面食前,实在显得无趣了些。
老林从不吃米饭,可偏偏林愫小的时候,十分爱吃。
一个灶台,要做两个人两种饭。若是依着平日老林宠她,也就依了。
可唯有蒸饭这件事,老林就连上灶烧水都不肯,只推说自己见了白米饭就恶心,两人饭桌上一直都是吃面,直到林愫长大些自己能烧水做饭,才算终于有了话语权。
林愫那时青春期叛逆,很喜欢在这些生活里琐碎的小事上和老林作对。明明知道他不愿看见白米饭,偏生自己蒸好还要摆在桌上,像是故意要让他看见。
老林也不说她,只自己拿了烟袋蹲在门外,一个又一个沉默着,吐烟圈。
小林愫心中,一半的得意一半的心虚,掺杂在一起让她也食不知味。哪知那顿饭吃完,老林招手叫她过去,摸摸她枯黄的头发说:“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双蒸饭?”
双蒸饭,就是米饭上锅蒸或煮好之后,再次放进蒸屉,洒上水,隔着蒸笼闷蒸两次。这样蒸出来的饭,体积膨胀,是比平常米饭个头大许多,于是美其名曰“增饭法”,在粮食短缺的那数年里,得以在全国推广。
“什么增饭?增的哪门子的饭?一样的米,涨大好几倍,吃进肚子里去,还不是都是水?”
时隔多年,老林记忆犹新。这样掺了水的蒸米饭一顿又一顿的吃,刚下肚仿佛自己已经吃了个肚圆,哪知越吃越饿越饿越吃,吃到后来一见到这一海碗的米饭就心发憷,只觉得人心慌慌似无底洞,吃完也如没吃一样。
“我原当晋商的瓦当已是密门绝技,哪知还有这种法子,能在你眼皮底下造假,把人都当做睁眼瞎?”老林冷笑,满眼的不屑。
林愫听到旧事,也觉得唏嘘不已。可她到底年少,对那些饿殍遍地的黑暗过往没多大兴趣,唏嘘过后便是兴致勃勃,好奇问老林:“晋商的瓦当,是个什么东西?”
晋商鼎盛时期,晋商家中金银珠宝堆积如山,便在这黄土地形的晋地之上挖地窖藏。晋商财富愈多,奢靡风气大兴,晋商大院之中亭台楼阁奇珍异兽遍布。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晋商爱炫富。”老林说。
“有炫富,自然有攀比。不然炫富,是炫给谁看呢?”
“攀比之心一旦起了苗头,便似无底洞般永无止境。何况清末时期,晋商饱受外商攻讦,实力已经大不如前。”
“像以往那般挥金如土自然是不可维持,好在,有些家传久远的晋商,倒还知道瓦当这个法子。”
瓦当此物,原是晋商发迹之初,依仗的一点障眼法。
同样都是做生意,晋商开的铺子,看起来货总比别家的亮眼齐全,一打眼就更招人喜爱些。
也没甚难,将油灯点在铺子四角,再从屋檐前面拿下瓦当,在那瓦当上面写上字来。
卖布的,就写布字,卖肉的,就写肉字。若是字也不知如何去写,那就画上图案罢了。
那片瓦当,被妥帖放在铺子正中,客人上门,就总觉得这家货物卖相更优,品质更好。
说白了,就是个灵异版的美图秀秀。
晋商瓦当,经代代相传已日渐精进。晋商大兴奢靡攀比之风时,就有那外强中干的没落晋商大族,拿传家瓦当出来画上云纹,又在院落四周点上一圈金银式样的煤油灯。
若有不知就里的外人前来,打眼一看,只见这晋商家中金砖铺地,碧玉作瓦,好一派金碧辉煌的鼎盛之相。
又哪里知道,这不过是一片瓦当的障眼法呢?
又哪里知道,这看上去花团锦簇的院落,早已凋敝萧条,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呢?
林愫听到这里,不由惊叹一声:“哇。”
她尚且年少,不能体味这传世瓦当的可怖之处。老林瞥她一眼,想到之前用蝙蝠精来吓唬她却未果,清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
“传世瓦当,最可怕的该当属人面瓦当。”
“先在地上圈出一片人面的范围,再用四盏煤油灯,放在眼耳口鼻这四个位置。”
“再拿出传世瓦当来,晋商后人手持驴尾,在瓦当上画出一张俊美的人面。”
“瓦当圈出的范围之内,画出人面瓦当的晋商后人,便会生出一张,举世无双的美人面。”
老林顿了顿,继续说:“初唐武后,便是晋商出身。也有传闻,她便是靠着人面瓦当,俘获高宗一颗芳心。”
小林愫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此时迭声追问老林,人面瓦当是否真如他所说这样神奇。
老林摆一摆手,语气中很是带了几分批评的意思,说:“我教导你多年,有一个道理总该明白。”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你施邪术害人,便会遭因果报应。你施媚术情蛊,便会遭反噬碎心。”
“你施障眼术,那这障眼术就总有露馅儿的一天。”
“人面瓦当虽好,但终究只是障眼法,做不得真。”
“瓦当传人,不论原生相貌如何,只要身处这人面范围之内,就会俊美艳丽无双。”
“但只要出了这人面范围,就会立刻恢复原本面貌。”
“而就算他身处这人面范围之内,也需两点才可维持俊美相貌。”
“第一,人面可见。”
“第二,明光不灭。”
“若是人面看不见了,或者是没有了光,那会发生什么?”林愫追问。
老林唔了一声,说:“若是天黑了又没有点灯,地上的人脸图案消失看不见,又或者地上的人脸还在,但是进了一间没有光的黑屋子,那人面瓦当的瓦当传人,便会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消失不见。”
“也就是说,他会变成透明的?”林愫问。
老林点点头,说:“不错。”
第102章 【障目】别的没有啥,标准就一条。
林愫年纪虽小, 却很有几分求知欲,说:“可是关了灯, 长什么样子也没人在乎啊, 只要白天的时候,还有晚上有光的时候漂亮,那也十分好了!”
说着, 语气中竟不由自主带了几分心驰神往。
也是,花季少女,最是虚荣爱美的年纪。
她父母双亡,家境一般,生的也是普普通通一张脸, 在人群中便泯然一片。
嘴上虽从来不说,心里总还是多少有些自卑的。
就算是喜欢上了谁, 也要将酸涩的心思深藏心中, 半点不敢透露。
午夜梦回,林愫也曾经幻想,可要是她也有一张漂亮甜美可爱招人的脸,是不是就不用再品尝暗恋的苦痛折磨?想要什么, 只要动动眼睛开开口,自然有人宠着送到手边?
老林低垂眼帘, 也不说破, 也不答她,语气淡淡,反而转头又说起了那双蒸饭。
“我那时只有十多岁, 十几岁的男娃,一天能吃下多少饭?家里的铁锅都被炼了钢去,每顿都得去公社吃大锅饭。又想出这双蒸饭的法子,看着满满一海碗,吃到肚子里的不过都是水。”
“饿啊,那是真饿啊。越是米粮之乡,越是没有余粮。自来也不曾听说过这样的事,分明是丰收余年,却连村口一排老榆树的树皮,都被人扒了个干净。”
“以前只知告诫我辈中人,传世瓦当的障眼法,后患无穷,要谨慎使用。”
“哪知有一天却遇到了,比它更毒辣的障眼法,能将一小碗米饭,变作数倍大。”
林愫懵懵懂懂点头,也知吃下去的米饭,若是掺大量水煮的稀烂,血糖骤升骤降,人很容易吃不消。
双蒸饭这法子听起来确实毒辣,可是传世瓦当,不过是将破败的院子变得繁华,将那丑陋的面容变得漂亮,又有什么毒辣之处?为什么老林却总要将这两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相提并论?
老林叹一口气,低声说:“你还是,不知事。”
“双蒸饭蒸再多次,吃下肚中都会现了原型。越吃越饿,胃被那些掺进米里的水,越撑越大,越饿越吃。吃到后来,肾撑不住了,整个人好似发面馒头一般膨胀起来,越是那些看起来吃得多的,到末了死得却越快。”
“这是目障绝命。”
“传世瓦当,编出虚无幻象,将那衰败萧条的没落家族,妆点的金碧辉映,富丽堂皇。时人奢靡攀比成风,被障眼法激出心中妄欲,竟起了争斗竞比之心。分明已经外强中干勉力支撑的晋商之家,就在这一轮又一轮的争奇斗艳中,败光了家底。”
“这,也是目障绝命。”
“人面瓦当,能将原本平平无奇的面孔,变得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长相,也是一样的。你若是见过了人面瓦当之中,你举世无双的美貌,感受到世人逐美的种种益处,若非十足十的定力,又如何能接受回归平凡样貌的自己?”
“久而久之,心态失常,越发将自己困于人面瓦当的方寸之地。再往后,便是羞于见人。就算是在人面瓦当的范围之内,也惊惧异常,生怕天狗食日,生怕停电灭灯,会将自己容貌的秘密公布于世。”
“所谓障眼之术,从来都是障目绝心。”
“一样一样,要的,都是人命。”
道理,总是懂的。可就算懂得道理,也不代表少年时代的自己,就能禁得住这天大的诱惑。
十四岁的林愫,心里明白,老林口中的人面瓦当,虽是小小障眼之法,但却可轻易要人命。
可是女孩子,真要是有了一朝睡醒就可美艳动人的机遇,她也真的,很想一试。
就像灰姑娘明知12点钟声响起,便会变回那个灰头土脸的女孩子,却仍然忍不住穿上那水晶鞋,去奔赴王子的舞会。
老林长吁口气,脸上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恨不得拿手指戳林愫的小脑门子,吐槽她道:“你要那么漂亮干什么?还不是因为你那白脸皮的同桌男娃?”
“人呐,越是年纪小,越是计较这些美不美蛮不蛮的。谈恋爱,最初看的是面皮,能不能撑到最后,看的可是性格和人品。你有这心思,不如多读两本书,腹中有货,成绩好,腰杆子硬板,自然有人喜欢你。”
“耍朋友这事儿,不着急。等到你三十岁了,男孩子也都经了事儿成熟了,那时候挑女子做老婆,看的就不是脸蛋这一样了。”老林劝她。
林愫绝望:“我要等到三十岁,才会等到成熟了不那么外貌协会的男娃喜欢我?”
老林见她左转右转,就是转不过这根筋来,叹口气,瞅她半响,说:“唔,大不了你考上大学,我给你两千块钱,你去拉个双眼皮?”
往事并不如烟,被这些细细碎碎的细节勾起,才发觉过往的时间里有那么多美好又快乐的回忆。
宋书明轻轻握着林愫的手,见她情绪多少有些低落,伸手将她揽在怀中,说:“好在你不用等到三十岁,就遇到了我。”
“我也成熟,也经了事儿,虽然经的太多了些。”
“我喜欢你,最喜欢。”
一对儿情侣如倦鸟归巢,彼此都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慰藉。
可另外一对儿,身上却还背着巨大的秘密。
林愫和宋书明此番再跟踪苗榛榛和许言,特意做足了万全的准备,跟苗榛榛说过,又选在两人约会的一个周末。
许言每逢周末,像避人耳目一般,穿着都比平日普通。
春日已到,两人相约去清河边上的街心花园看玉兰,许言穿一件普通的灰色棒球衫,顾盼生辉神采飞扬,举着一个单反相机,一张又一张给榛榛拍玉兰花下的照片。
一个人比花娇,一个玉树临风,女孩子笑得巧笑倩兮,男孩子拍照不厌其烦。
怎么人家拍拖就这么浪漫,她和宋书明难得周末一起出来,却是为了断案?
林愫暗戳戳地想,自己安慰自己说,果然是秀恩爱死得快,这么甜美的一对,马上就要被她和宋书明棒打鸳鸯。
宋书明戴着鸭舌帽,大墨镜,装作等人似的杵在榛榛和许言的边上,趁许言正聚精会神给榛榛拍照的时候,特意往他身上一撞。
许言一个趔蹶,宋书明连声道歉走开。这一撞之后,许言背后的衣角上,就多了一小片,牢牢黏住的荧光色的小标签。
许言再坐五号线,宋书明与林愫跟得更近了一些。这次过了大屯路站,宋书明不错眼地盯着那块荧光标签。
站牌一闪,地铁驶出地图上人面的范围,许言有意压低帽檐,再举起报纸遮住面孔。等下了车,才将报纸从脸前拿下。
宋书明跟着下车,抬眼一看,面前分明是同一件衣服不曾换过,可人脸,却长成了另外一幅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