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给你的。” 李傲却不知道为什么犯起了倔,仍旧固执的把拿包仿佛宝物似的咪咪捧到林曦面前,大有林曦不拿他就不收手的架势。
“你这孩子。” 林曦无奈,只得接过来,又说:“反正这就算你的第二包零食,今天别想再吃了。” 小李傲倒不觉得有什么,点了点头,抬起手中三国演义的连环画,又躲到书架后面了。来书店上班十来天了,这孩子几乎快把这店里一半带图的书都翻过了,这还是因为每天上午他还花两个小时学字,那么多时间看书的结果。说来也奇怪,李傲在原来那个世界也是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自然应该很会和别人交际的,现在却一点儿也不喜欢往外跑,连村里别的孩子疯跑进店子好奇的看他,他都不为所动。
“小林,今天店里生意怎么样?” 快到下午四点,店主苏越安拿着他的大茶杯和蒲扇从外面踱进来。
“安叔,今天这么早来啊。” 林曦笑笑,站起来让出主座,把一个本子递给苏越安:“您瞧瞧,这是今天的帐。”
苏越安戴着厚底眼睛看了看账本,笑道:“我看这整个沙金村字比你写得好、帐比你记得分明的就没有了。你这么好的天赋,窝在这个地方可惜了。”
这时候李傲也把书放好过来,苏越安给他一颗港城来的薄荷糖,李傲仰头看林曦,见她点了点头,才接过放到口袋里,嘴里说道:“谢谢苏爷爷。”
“安叔,不瞒您说我也想找个好些的环境。可又要带孩子,我又没学历,难啊。” 林曦摸摸李傲的头苦笑。
苏越安笑:“我早就跟你说了这里的书你们可以随便看,多看书自然就找得到出路。依我看,你就是给杂志社投稿也可以嘛。”
杂志社。林曦心里一动,她的目光落在了旁边那厚厚一摞的旧杂志上,什么《故事荟》、《读者青年》、《知己女人》、《现代都市鬼故事》、《摩登女人》、《儿童文学》之类的。读大学的时候林曦就曾经给杂志写过稿,那时候为了挣钱,不论是鬼故事、儿童故事、奇幻故事、还是言情小清新都有尝试过,杂志社的要求也都熟悉。而且原先福利院的旧书架上别的书没多少,像《知己女人》、《故事荟》这类撒狗血的杂志却挺多。林曦从小就喜欢读一切写了字的东西,像什么儿子吃田螺老爸一巴掌把他头给拍掉,什么老婆和美女换头的故事,什么“历经磨难为哪般,女人啊,你的名字是痴缠!” 这种类似的套路她随便回忆起来都回忆不完。在旧书店那么空闲,她倒真可以尝试写稿看看。
苏越安看出来林曦有些动心了,也就把茶杯往桌上一放,说:“小林啊,你晚上还要去富旺上班,反正我也来了,你没事就先回去休息一下吧。”
“安叔,你怎么知道……” 林曦一愣。
“那天在外面散步的时候看到你了,” 苏越安喝了一口浓茶:“都是在外的人,都不容易啊。带着孩子回去休息一下吧。”
林曦谢过安叔后就带着李傲回去了,这孩子自从认字后学习兴致就很高,每次吃晚饭前都要拿着识字小卡片学字,安安静静一个小人坐在矮凳上,手指点着拼音自己念。看到他这样,林曦就可以放心的洗菜做饭了。
爆一些蒜末炒空心菜,再做个小炒肉,两个人就吃得很开心。洗完碗休息到八点半,又把李傲安置好,林曦这才动身去富旺烧烤店。
烧烤店十点以后生意便火爆起来,做完一天工来放松的建筑工人,去夜总会前来垫肚子的皮夹克男,百无聊赖和小姐妹一起聊天撸串的二奶们,当然还有搂着出台小姐来吃东西的满脑肥肠小老板。每当这时候,吆喝声便此起彼伏,喝了酒的人们大声笑,大声哭,每个星期必定有一两次冲突事件,这就是最市井地方的深夜食堂。
林曦端着羊肉串、烤羊腰子、烤鸡翅和一听啤酒出来,放在油腻的塑料仿木桌上,一个光头大汉笑着从她手里接过盘子,那双咸猪手还乘势抚摸了一下林曦白嫩的手指,林曦警告的瞪了他一眼,把啤酒狠狠地往桌上一放,扭头就走,男人吹着口哨,口里还不干不净的喊道:“小妞还挺辣的嘛。”
林曦把手在自己的围裙上狠狠地擦了几下,进去和一个手拿好几盘烤肉的憨头憨脑的小伙子说:“大壮,外面那桌你去给他们上菜吧,我替你去另一桌。”
大壮名叫李国壮,陕西小伙,一听这话就不干了,直眉瞪眼地说:“怎么了,小林姐,他们对你动手动脚了?”
“也没什么大事,只要别再去惹他们就行。” 林曦说,顺手接过大壮手里的盘子,就把他给推出去了。
刚上完菜,店里忽然走进三个年轻女人。穿着红色细吊带连衣裙的那位纹了双细挑眉,眼睛长鼻子尖,长相颇有些刻薄;她边上紧挨着的是一个矮矮胖胖、虽说浓妆艳抹却除了一对大胸没什么看点的女人;她们俩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官清丽、不施脂粉,看上去很有些出尘气质的白色连衣裙女孩。
“Miss江,咱们一栋楼的,今天好不容易把你约出来,你随意坐啊。” 红色细吊带有些谄媚的转身说道,三个人选了一张空台坐下。
“唔该,给我拿个餐牌来!” 红色细吊带用蹩脚的粤语朝林曦喊。
林曦拿着菜单走过去,递给了她,谁知道那女人却一脸惊讶的看着她,涂得猩红的嘴弯成了“O”型,然后用一种极其夸张的语气说:“哎哟,这不是林欣吗?你怎么现在来这里做这些事情?” 说罢用嫌弃的眼光看着林曦溅了些油点子的围裙。
林曦思索了好一番,才从林欣的记忆里翻腾出这个人。她和那个矮胖的女人都是港城货柜车司机的二奶,两个人八婆得很,以前见林曦长的好看过的也宽裕,着实眼红了一阵,等到她倒霉之后又幸灾乐祸的不行,那个看上去像女大学生的白色连衣裙妹子倒从来没有见过。
“是菲菲和阿玉啊,好久没有见过你们了。” 可惜林曦并不像原来林欣那样在意别人的看法,只是把餐牌往她们三个前面一递,就静静地等她们点餐了。
不过显然菲菲没有打算放过林曦:“哎呀,告诉你多少遍了,要叫我Sophia嘛。不是,你说说你,阿南虽然老一点,但是胜在人老实,你以前不是还说过他每月都给你2000块零花吗?干嘛不和他好好过日子,反而要来这里做这种不入流的事情,多辛苦啊!一个月几百块钱,听上去多心酸啊。”
林曦觉得有些好笑,不是,你自己的“老公”也是60岁的人了,有什么资格说别人老啊?再说了,我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你一个傍大款的有什么资格鄙视我。
于是她淡定的笑笑:“我觉得现在挺好的,起码是靠自己本事挣钱,不用求别人的嗟来之食。”
Sophia明显听不懂“嗟来之食”是什么意思,愣了愣,阿玉也不解其意,旁边那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却笑了,她开口,声音仿若含着茉莉花香的夜风,有一种清丽的温柔:“菲姐,玉姐,我们还是点单吧,我有点饿了。”
红色吊带裙条件反射地接了一句:“叫我Sophia。” 反应过来后又傲慢地对林曦说:“那你来给我们推荐几个菜吧,要好一点的海鲜。”
那矮胖的阿玉这时候也插嘴道:“是啊是啊,阿欣,我们都是熟人老乡,你给打个折啦。”
Sophia白了她一眼,笑道:“打什么折,我们家老公这个月给足了我钱,今天我请你们。”
来得都是客,面对客人,林曦自然拿出专业态度,给她们推荐了食材,然后便拿着单子走了。临走前,那清丽的女孩朝林曦露出一笑,林曦一愣,也回给她一个笑容。
看林曦走远了,那个矮胖女人才凑近前去问白裙妹子:“ 江小姐,我听Sophia说你一个人住在她们顶楼一间好大的屋子里呢,你老公是什么来头啊……”
到了买单的时候,三个人一共吃了三十八元,Sophia丢下四十块,眼神倨傲,轻飘飘地说:“那两块当做你的小费,不用找了。” 林曦才不和钱过不去呢,现在的两块钱可不少,都能买一餐的肉了。所以她接过钱,无比真心实意地对她们说:“欢迎下次光临。”
Sophia自觉赚到了面子,也心满意足的同阿玉和白衣姑娘离开了烧烤店。
第5章 力士香皂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林曦手拿浴盆,趿着拖鞋到三楼的公共厕所去冲凉。
莲蓬头的塑料已经发黄,脚下的瓷砖和蹲坑也有了陈垢,林曦却不理会这些污秽,一心一意的把淡绿色的力士香皂快速的打满全身。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我的寂寞逃不过你的眼睛……” 林曦最近被大街小巷里放的歌给洗脑了,一边冲澡一边小声的哼歌。这皮肤的手感真好,又白又滑,还曲线玲珑,如果她是男人也会对自己多看几眼的。正在胡思乱想,忽然觉得左边的墙壁有一个什么黑色的东西在快速往上爬,水柱打在她的身上,林曦凑近一点去看,却见一只巨大的蟑螂晃悠着触须正在活动肢体呢。
“我擦!” 林曦惊恐地爆了一句粗,猛然退后一步,身体“嘣”的一声碰到了瓷砖。那大蟑螂仿佛也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吓到了,竟然扬起了两只棕色的翅膀,要自由翱翔。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曦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浴室和楼道。她猛然一扯浴巾胡乱裹在身上,连衣服都顾不及穿,就夺门而出。把浴室门甩上,林曦才松了一口气,手忙脚乱地套上了自己的白色睡裙。
正松了一口气,忽然看到那蟑螂竟然钻出了浴室门,看样子要往她头上着陆。
“!!!” 林曦连尖叫都顾不上了,就像一阵旋风一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回了自己的房间,开门,关门,上-床的动作一气呵成,还不忘轻声不要吵醒已经熟睡的小李傲。等回过神来,一身都在冒冷汗。小时候噩梦中的事情竟然成真了……
邻居有被这声尖叫吵醒的,有起床从铁门里往外看情况,就发现一道白色人影在眼前一闪而过,然后不知消失在何处。从此,三楼竟然开始流传出闹鬼的传言。
第二天早晨,林曦揉了揉因为做了一夜蟑螂飞到头上的噩梦而睡眠不足的双眼,买了两份肠粉便带着李傲到了苏杭旧书店里。
“先把肠粉吃了,等下妈妈再考你昨天学的二十个字。” 林曦把门打开,又把地拖了一遍,这才有时间坐下来和李傲一起吃早餐。
“你瞧瞧你,鼻子上都沾上汁了。” 林曦笑着把李傲小鼻子上褐色的酱汁擦掉,这些天她早就发现了,这孩子就是传说中的吃货,吃饭无比专心,别的都顾不上了。
刚吃了几筷子,林曦忽然发现肠粉里有黑褐色的东西,而且看那形状,貌似还不小……林曦压抑住心中不祥的预感,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只触须俱全尸体横陈的德国小蠊。
“wtf!” 昨天美洲大蠊,今天德国小蠊,这日子没法过了。林曦喉咙里涌上一股反胃的感觉,赶紧把盒子关上,把脑海中小强尸体的画面强行驱逐出去,又把李傲的肠粉也给夺过来了。
李傲已经吃了大半,这时候两腮还鼓鼓的,仿佛一个小仓鼠,黑葡萄似的眼睛不解地看着林曦,仿佛在用眼神谴责她,竟然让林曦有了那么一丝负罪感。
“这肠粉里面有蟑螂,不干净,不能吃了。” 林曦赶忙安抚食物被夺的小吃货,又说:“以后妈妈还是尽量在家里给你做早餐吧,这店子怎么这样!”
“我不要。” 李傲却很固执的说。
“你这孩子,我是怕把你的肠胃吃坏,你不知道这外面的东西……”
“不是的。你已经起的很早了。” 李傲却闷闷地说:“要多休息。” 然后他抬起小脸,小心翼翼地说:“我可以不吃早餐的。”
林曦愣了一下,然后俯下身轻轻抱住小李傲。软软的小孩子在自己的怀里十分乖巧,耳朵尖还红红的,林曦却很难形容自己心里的感觉。她自己并没有亲生父母,所以不知道孩子和自己的父母之间究竟是怎么相处的,可是她知道,小李傲这个孩子真的太会关心别人,也乖巧懂事到让她心疼。可是自来只有没有人疼没有人宠的小孩才会这么懂事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这么做,他们的境况就会更惨一些,又或许他们知道,即使他们有这样那样的要求,也不会有人真的在乎。她原来就是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孩,所以她宁愿小李傲不要这么懂事,她宁愿小李傲能够自如的表达自己的好恶,她希望小李傲能有一个快乐的人生。或许总有一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这种信任感。
“不要担心,我会好好休息的,妈妈可是大人啊。你的早餐也不能不吃。” 林曦在李傲耳边说道,然后把孩子放开了。原身这些年来除了在港城老男人面前,从来不会拥抱李傲,这几个月更是只有要打他的时候才肯碰他,所以小李傲这时候既有点不知所措,又有些害羞慌乱,却莫名的,很开心。
心尖上仿佛流过了一丝暖流,一切又好像变得有了色彩。真是奇怪,虽然妈妈才改变十几天,他却仿佛快要忘记原来那个女人有多坏了。这种感觉就好像……妈妈变了一个人一样。他真希望妈妈永远是这个样子,这个好妈妈永远不要变回去,为了这个,他愿意付出他的所有。
李傲红着脸去角落复习汉字卡片了,林曦温柔的笑看他一眼,也开始自己复习起高中的功课来。
林曦原先也算是个小学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岭南第一学府逸仙大学的新闻传播专业,后来又成功的考入了深安特区报。她有这样的成绩,一半是源于她比较聪明,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一个十分肯吃苦的人,认定了的事情就绝不中途放弃。虽然她知道这个年代考大学不比后来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说每个大学生都是万里挑一,但是她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深安大学的新闻系,一是因为深安大学是一所新大学,分数要求还没有那么高,二是因为深安大学离金沙村只有20分钟公交车程,方便照顾小孩子。
学习的时间很是易过,一下便到了中午。吃过午饭后林曦让李傲趴在桌子上午睡,自己则对着一个本子出神。她想给杂志投稿,只是不知道要写个什么题材。
用笔来来回回的写了好些题目,又都划掉,正在林曦思考的出神的时候,身前的光忽然被一个高大的黑影挡住了。
林曦抬起头来,那个站着的人正好也低下头来看她,她便撞入一双犀利似有锐光的眼睛之中。只是那外露的锋芒只一瞬便收敛起来,快得另林曦怀疑是错觉。眼前这个男人有着深邃而坚定的眉眼,笔挺的鼻子,和不显薄情的嘴唇。他高大的身材被裹在牛仔外套里面,仿佛一个在拍怀旧风格杂志的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