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可衡王不是从来不参加赏花会的吗,这次怎么就来了?”这个话题在亭子里迅速的引起轰动。
不知情的贵女们再看其他人的打扮,难怪第一眼看到她们的时候,便觉得她们今天打扮得有些过了,再看自己,反被衬托得朴素,这样如何让衡王看到她们,心中暗恨没有早知道这件事。
“婉心今天真漂亮,这件貂皮大衣还是第一次见你穿出来,我还以为你转性子了,原来是为某人啊。”乐平郡主打趣她道。
章婉心被说得脸红了,“你别乱说,这是上个月刚拿到的貂皮大衣,本来就是要拿出来穿的。”
“是是是,只是凑巧而已。”乐平郡主语气依旧调侃。
角落里,被她们忽略的阮如曼听到衡王殿下会来赏花会,眼睛便亮了,迅速的盘算起来。
这是个好机会,赏花会一般都会吟诗作对,凭她京城第一才女的名称,只要表现突出,定能入衡王的眼,她的好日子就来了。
然而直到赏花会开始了,她们都没有见到衡王的身影,倒是与衡王关系很好的沈子安来了,不得不相信,衡王没有来赏花会。
章婉心垂下眼眸,眼底尽是失落,出发前,她为了衡王,特意花了两个时辰做出这身打扮。
朝阳公主是赏花会的举办者,必须出面,走前再次问道,“你真不来吗?”
“不去不去,什么赏花,无非就是对着梅花吟诗作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胸无点墨。”阮黎头摇得像波浪鼓,毫不掩饰自己体内没半点墨汁的真相。
朝阳公主掩唇而笑,“也就只有你会把胸无点墨四个字说得理直气壮,京城哪位贵女不着急着表现出自己的才气。”
“她们是她们,我是我,又怎么能比。”阮黎从来没掩饰这一点,上辈子的她文科成绩就没好过,到这里哪怕从小带着成人的记忆,可一看满篇的之乎者也,还要吟诗作对,她就觉得头疼。
这个世界跟她在课本上学的历史不同,就像一个平行空间,没有她熟悉的诗人词人。
她的文科成绩是不好,但要背几篇古文装装逼还是没问题的,可她不乐意。
一旦被贴上才女的标签,以后会背的诗词背完了,她上哪再作出同样惊才绝艳的诗词,那是自己找抽,把脸送给敌人左右开弓。
阮黎有自知之明,所以她从不靠古人的诗词装逼。
朝阳公主知道她的秉性,也不逼她,真要拉着她过去,到时赏花会只怕会变成腥风血雨,便任由她了,走前还吩咐府上的下人把点心都端上来,让她不至于太过无聊。
阮黎当然却之不恭,她来这里,除了见朝阳公主,另一个原因就是公主府上的点心。
公主府的厨师是从皇宫出来的御厨,做了一手好点心,自从吃过一次,她就再也忘不了,恨不得把公主府的厨师拐到阮府。
府上的下人端过来的点心很快将亭子的石桌摆满了,然后便退了下去,留下阮黎和她的丫鬟春花。
正当阮黎吃得欢脱之时,身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还以为是去而复返的朝阳公主,头也不回的丢了一句过去,“这么快就回来了?”
对方没有回答。
终于察觉到不对的阮黎立刻回头,只见来人并不是她以为的朝阳公主,而是一个陌生又俊美的男人,灼灼其华,正面带笑容的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全架空,唐生这个名字是我自己编造的n(*≧▽≦*)n,但人物经历是真的,北宋柳永就是如此。
☆、颜狗阮黎
【好俊的男人啊。】
八卦的系统先一步道出阮黎的心声。
阮黎差点被还未吞下去的糕点噎到,捶了下胸口才把堵在喉咙的糕点吞下去。
春花赶忙倒杯茶给小姐喝。
喝完,阮黎才有点活过来的感觉,连忙站起来,向贺蘅欠了欠身,“阮黎见过王爷。”
“阮小姐,不必多礼。”贺蘅迈步走进亭子。
一阵风吹过来,拂起两人的衣衫和发丝。
阮黎鬓角的发丝被吹到脸上,痒痒的,她一个顺手抓起就扔到后面,动作毫无淑女风范可言,直接问道:“王爷是迷路了吗?赏花会在那边,已经开始了,现在去也不迟。”
因为赵天说过衡王会来参加赏花会,阮黎对他出现在这里一点也不意外,听说这位衡王也是喜好风雅之人,想来和大家一样,便自作主张的以为对方迷路了,未去院子那边与大家一起吟诗作对。
阮黎哪里知道,贺蘅来公主府并未惊动任何人,院子里的贵女和王公贵族没一个人知道他在这里,否则院子里早就传来阵阵尖叫声。
“不,我是来找阮小姐的。”贺蘅的目光落在她头顶的翡翠簪子上,有些意外。
他已经十分确定,这支翡翠簪子就是他一直在找的那一支。
“找我?”阮黎立刻将记忆抓出来回想一遍,确定自己跟这位衡王从未有过节,那就不是为了寻仇来的,可他们也从未有过交集啊,对方为何要找她。
她的疑问都写在脸上。
贺蘅轻声一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不如我们坐下,慢慢聊。”
阮黎矜持的点了点头,等贺蘅坐下,才追问,“不知王爷找我,所为何事?”
“实不相瞒,我是为阮小姐头上的翡翠簪子来的,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它,直到前几天方知落入阮小姐手里。”贺蘅没有拐弯抹角,他相信阮黎也不喜欢,便直接道明来意。
阮黎表情顿时一言难尽,阮如曼和章婉心想要这支簪子也就罢了,没想到堂堂衡王,竟然也对这支女人用的翡翠簪子情有独钟,莫不是有什么怪癖不成。
“这支翡翠簪子是我一个亲人的,只是多年前遗失了。”贺蘅仿佛有读心术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吧,是她想错了。
阮黎为自己给衡王乱戴帽子感到羞愧,很干脆的拔下头上的簪子,递给贺蘅,“既然是王爷至亲之人的东西,那便物归原主吧。”
贺蘅没有第一时间接过,看着阮黎的眼眸多了一层其他情绪,他还没有提出来,对方便知道他要说什么,没想到其粗枝大叶的性格中,还有这般细腻的心思。
“阮小姐将它戴出来,想必心里很喜欢这支簪子,为何愿意割舍予我?”贺蘅盯着她,似想知道她的真正想法。
“我是挺喜欢这支簪子的,但是它对我来说只是首饰里众多簪子里的一支,没有它,我可以用其他簪子,照样能衬托出我的美……”阮黎话还没说完,春花就偷偷戳了下她的手臂,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得过于忘形了。
贺蘅注意到主仆俩之间的小动作,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阮黎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可是这支簪子对王爷不一样,它是王爷至亲之人的东西,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或许还是唯一的,既然如此,我为何不把它让出来,成全王爷一片思念之情。”
“这支簪子确实对我很重要,如此,贺蘅多谢阮小姐相让。”贺蘅笑了笑,果然和传言的不一样,他又想起朝阳时常在他耳边说阮府的大小姐是个很有意思的妙人。
“王爷言重了,美好的东西,若是回到它主人的身边才有意义,我是很愿意成全。”阮黎落落大方道,“亲情本就不是可以用银子衡量的。”
“说的不错,亲情是无价的。”贺蘅的眼睛里倒映着阮黎的身影,与之前相比,那倒影更加鲜明了。
“王爷也很认同这句话吧,银子没了可以再赚,但是亲情没了,就像心被挖掉了一块。”阮黎自己改编了一下,虽然有点不太恰当,但这是她能说出的最好比喻。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这一世有最疼爱她的父母,有智商不够可以欺负的表弟,还有宠她入骨的外祖父,除了有两个瑕疵的存在,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家人。
贺蘅其实有点诧异,他一直以为阮黎应该是个认为银子可以买到一切的人,因为她有个一点风吹草动,就喜欢送东西给她的外祖父。
这一点整个京城无人不知。
令他没想到的是,从小被宠爱,被溺爱着长大的阮黎,她还被人称为京城第一女纨绔,声名狼藉,这样的人性格理应嚣张跋扈,不讨人喜欢,可出乎意料的是,她虽然行事出格,却有着稚子一般的友善和纯真。
真正的阮黎就像一把火,散发的热度,吸引着身边的人向她靠近。
想到这,贺蘅忽然笑出声,眉眼尽舒。
谦谦灼灼,温润如玉。
阮黎不得不承认,这位衡王真的如传闻般好看,刚刚那一刹那,她便不自觉看呆了,要不是她还记得眼前的男人不是一般人,而是一个位高权重的王爷,肯定会发更久的花痴。
她喜欢好看的男人,说得不好听点,就是颜狗一枚,只是这个秘密少有人知道。
她以前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就是阮丞相,年轻时的阮丞相,风采绝佳,貌似潘安,哪怕现在快四十岁了,气质反而沉淀下来,就像一口埋藏地下几十年的老酒,越品越有味。
丞相爹是自己家的,阮黎可以从小看到大,审美也被潜移默化着,一直看不上那些乳臭未干的臭小子。
古代的男人很多都是早早就成婚了,或养了一堆妾室,十四五岁的人,多数已经当爹。
所以阮黎一直觉得只有向丞相爹那样的男人,才算真正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不过今天她决定推翻这个想法,像衡王这样的男人,气质和魅力完全不输给丞相爹,颜值也比丞相爹高,这样的男人才是颜狗的终极目标。
“怎么了?”贺蘅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目光有点奇怪,眼睛里像是冒出一团火,很明亮。
阮黎轻咳着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王爷应该像现在这样多笑笑,虽然你之前也有笑,但是总有种拒人于千里的感觉。”
她只是随口一说,目的是想掩盖自己花痴的属性,不叫人发现,却不知,这句话无意间挑动了贺蘅的神经。
从来没有人看穿他的伪装,阮黎是第一个。
度过初识的尴尬时刻,两人聊天越来越投机。
阮黎发现自己挺喜欢跟贺蘅聊天的,因为不管她说什么,对方都没有对她不由自主冒出的奇怪想法表露出任何异样或不赞同。
随心所欲了十几年,阮黎真的改不了,哪怕面前的人是高高在上的衡王爷,她说着说着,也会不自觉的暴露出本性,换了别人,肯定会惊讶的跳起来,甚至反驳她。
两人在这边聊得火热,赏花会那边吟诗作对的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一开始是由才气比较高的贵女作诗,阮如曼是第一才女,自然避不可免,她原本也在等这一刻。
看似临时作诗,其实都是早就准备好的,阮如曼为了这场赏花会,准备了半个月,诗一作完便惊艳了全场,其他人随后作的诗也没有掩盖住她的锋芒。
尽管听得出来,这不是阮如曼当场作的诗,但只要她是凭自己的能力做出的诗,不管准备了多久,只要诗作足够出色,便能令人刮目相看。
不同的人,就算给你同样的时间,你也未必作得出如此出色的诗。
更何况,在座又有哪个人是没有提前做准备的,当你事先知道赏花的内容,你会忍着不去想吗,既然你做不到,别人做到了,那么荣誉便是别人的。
得到想要的荣誉和关注,阮如曼没有乘胜追击,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便没有再参加后面的对对子。
进退得当,识大体的行为,人群中已经有一些人看向她的目光带着赞赏。
然而这些人中并没有阮如曼想要的。
真正家中有权势的王公贵族的子弟,却几乎没有一个表示出对阮如曼的兴趣。
注意到其他贵女嘲讽的眼神,阮如曼藏在袖子里的手悄悄握成拳,心中很不甘心。
她知道真正有头有脸的家族是不会娶她这种妾室所生,在家中没有任何地位的庶女。
看中她的,只有家世不够好,或者出生寒门的子弟,但这并不是她想要的。
手指掐着自己的掌心,阮如曼强颜欢笑的退到无人注意的角落里。
她要改变,就不能坐以待毙,必需主动出击。
没人发现阮如曼离开了院子,往相反的方向走去,穿过走廊,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动着,一刻钟前,她偶然看到沈将军之子沈子安往这边过来。
亭子下,一个长身玉立,风华绝代,面如冠玉的男人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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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主子
这是阮黎第一次跟男人聊除吃喝玩乐之外的话题,还能聊得这么开心,同时也对贺蘅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她一直以为皇帝的儿子都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嚣张跋扈的人。
没想到平易近人,蔼然可亲这些词也可以用在贺蘅这个受宠的王爷身上,跟他聊天甚至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要不是春花提醒,阮黎都没有注意到时间过得那么快。
“王爷,赏花会应该快结束了。”阮黎提醒贺蘅,本意是想告诉他,如果他不想被其他人看到,最好在赏花会结束前离开。
“阮小姐也不喜欢赏花会吗?”贺蘅没有接她的话,言笑晏晏的聊起另一个话题。
阮黎微微一愣,点点头,“花是挺好看的,不过我只懂得看。”
言下之意,她不会咏诗。
贺蘅已经充分了解到阮黎在某些方面的直白,不像其他人明明不喜欢,却为了讨好某些人曲意逢迎,这样的阮黎更加真实。
“英雄所见略同,我亦不喜此类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赏花会。”贺蘅淡笑地说道。
“我能理解,王爷玉叶金柯,贵不可言,讨好您的人可以绕京城几十圈,要是他们知道您在这儿,早就过来围堵了。”与贺蘅聊天,阮黎觉得很舒服,也渐渐放开了拘谨。
除了沈子安,也就只有她会当着贺蘅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他是王爷,有着高高在上的身份,所以别人才会讨好她。
贺蘅却知道,阮黎只是单纯的这么说,未有其他想法。
“阮小姐既然也不喜欢,可要与我一同离开?”贺蘅站起来,向她提出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