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33天——北途川
时间:2018-06-21 08:27:04

  他也笑了,“嗯。”
  时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好像霸道总裁啊!”
  时夏也没什么想买的,主要还是觉得他腿还没好,逛久了难免累。
  周政烁去买了爆米花,时夏抱着,两个人在外面坐了一会儿,然后就排队进场了。
  看电影的不多,三三两两零星坐着,还不到半数。
  时夏和他的位置在最后面,灯光越往后越暗,时夏本身就近视,这下更看不清了,抓着他的胳膊,小心翼翼地走着。
  好不容易坐下来,她才终于舒了一口气。
  时夏平常不喜欢戴眼镜,觉得丑,隐形戴久了又不舒服,有时候索性模糊着,今天睡醒就出门了,隐形也没戴,眼镜也没拿,不由懊恼了一句,“忘记戴……眼镜了。”
  话还没说完,周政烁就把眼镜架在了她的鼻梁上,“出门的时候顺手带的。”
  时夏“哦”了一声,笑了。
  很老套的美食爱情片,因食生爱,吃吃吵吵,日子过得并不顺遂,但所幸在兵荒马乱的日子里,还有那么点儿温情和浪漫在。
  电影看到一半,时夏忽然起了身,话来不及说,直直冲出去,趴在洗手间的池子上吐了起来。
  其实什么都没有,只吐出来一些酸水,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好不容易才缓过来,出去的时候,周政烁已经站在外面,蹙着眉,紧张地问她,“不舒服吗?”
  时夏摇摇头,因为心虚,声音很低,“没事!”
  “还是去趟医院吧!”虽然是商量的语气,可手已经搭上了她的手腕,打算带她走,“让医生瞧一瞧。”
  时夏知道自己怎么了,忙拉了他一下,“不碍事,不用去医院。”
  他偏过头,疑惑看她。
  时夏扯了个笑,“真的,没事的,我这么大的人了,有事没事还能感觉不出来吗?”她牵着他的手往影厅去,“还没看完呢,实在不舒服了我们再去也不迟。”
  电影正到好笑的地方,看台上一片笑声,两个人猫着腰回了自己的座位,坐下的时候,时夏趴在他耳边问,“阿政,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怎么突然问这个?”
  时夏指了指电影里的两个人,“突然觉得,爱情就是互相折腾,或许分开了,他们能过得更好。”
  周政烁想了想,“或许是。”这个问题,他最没有资格回答,不过……“说句嚼烂的话,感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别人又怎么看得明白。”
  时夏歪头思考片刻,笑道:“也是。”
  -绯闻24天-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下雪天,拍摄任务暂时停止了,平白多出来的空闲时间,反而没事可做,周政烁专心养伤,时夏又开始写稿子了。
  编辑听说后很是兴奋,□□上敲她,“什么题材?写爱情吗?还是散文?大纲给我瞧瞧。”
  时夏突然想起自己从前写剧本的时候,稿子推到制作人那里,别人看都懒得看一眼,碰见熟人了,面上还能带点儿笑意,委婉地跟你说,“剧本已经交上去评估了,再等等就有结果了。”结果呢,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场空,有时候明明说好敲定了,过两天去问开机了没有,得到的回答是暂时搁置,一搁置,就是无限期。后来习惯了,也不觉得失望。
  没想到后来心血来潮在网上写点儿散文,倒是受了许多谬赞。
  合作了几年的编辑,也对她期望很高,每每有点儿想法,都能这样兴高采烈地和她讨论着,直到稿子成型、修改、定稿,然后校对,排版,画封面,下厂去印,再到上市,仿佛看着一个孩子出生,如果她是孩子的妈妈,那编辑就是助产士,即便难产的时候,也有编辑在后面顶着,温柔鼓励她,告诉她,不用怕。
  现在想想,可能她本来就不合适做一个编剧。
  性格不合适。
  “日记体的,要看吗?”时夏跟她解释,“记录了一些我和我男朋友之间相处的一些事。”
  “看看看,要看。”编辑其实和时夏差不多大,刚接触她的时候,也是刚毕业的小姑娘,这么几年过去了,业绩做了上去,当上了组长,就是一点儿没变,还是很容易开心和激动,跟个小女孩一样。
  时夏含着笑,“好,我整理一下发给你。”
  全文九万多字,时夏已经写得差不多了。
  时夏先发过去了三万字,编辑很喜欢,又让她把后面的发给她,“你不知道,现在读者就喜欢这种磕糖的小甜饼,你看前两天那档恋爱真人秀的节目,多火啊!”
  当天就敲定了出版协议,时夏去打印合同的时候,外面又下雪了,这场雪绵延了大半个月,还是没有停的趋势。
  时夏拍了雪地一排自己的脚印,在公众号上更了动态——《生如逆旅,谁不是行人,但得一人执手,便是凄风苦雨,也可作甘甜。》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更。
  大章节,看着会累吗?
 
 
第37章 
  《生如逆旅,谁不是行人,但得一人执手,便是凄风苦雨,也可作甘甜。》
  by/子时
  这几天一直在下雪,大地一片茫然的白,出门的时候没带伞,落了满身的雪,街上没有一个人,一路走过来,只留下我自己的脚印,一瞬间变得有些矫情,不知怎么的,异常难过。
  这时候刚刚好阿政(我的Mr.right)打电话给我,问我,“中午想吃什么,我去定个餐厅。”
  我想了想,说吃腻了法国菜——前段时间,几乎每天吃。法国菜吃起来很慢,一点一点上来,一顿饭能消磨几个小时,我们这几天正好闲着,几乎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吃上,其实很浪漫,这样的日子,几乎是我能所想象的最好的生活了,没有闲事在心头,而所爱的人就在身边,一点一滴,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是幸福的。
  他回我,说:“那我做给你吃,许你点两个菜!”他前段时间伤了腿,昨天刚刚去拆了夹板。
  我问他,“为什么是两个?”
  他说:“两个我可以去学,再多就招架不住了。”
  其实他不会做饭的,以前都是我做给他吃,我记得我第一次给他做饭的时候,一塌糊涂,那时候我们刚刚住在一起,他工作很忙,有时候几个月都看不见人,我第一次做饭给他吃的时候,他刚刚下飞机,我没想到他回来那么早,做出来的试验品还没来得及销毁,身上还围着围裙,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进了厨房,不好意思地跟他说:“好像搞砸了。”
  他走过来,就着炒锅尝了一口菠萝咕噜肉,你们可能无法想象那个味道,酸中带着苦,苦中带着涩,他就那么吃了一大口,跟我说他很开心。
  其实一些简单的家常饭我做的很好的,但那天太急于表现自己,下手的都不是我能掌控的菜,最后自然结局惨烈,但他还是把菜吃了,虽然后来灌了很多的水。
  他也没有夸我,但他每个菜都仔细尝了,对我来说,也算是一种另类的鼓励了。
  后来我做菜越发精进的时候,他的朋友才偷偷跟我讲,说他其实是个嘴很挑的人,只是到我这里,全打了折扣。
  ……
  新书是关于他的,已近完成,不日会和大家见面,至于实体书,大约要等到明年夏天的时候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那个时候。
  再和大家聊聊我的Mr.right吧!我叫他阿政。
  大家就当,听个故事。
  我记得以前有人问我笔名的来历,我说是因为我姓“时”,所以随手起了“子时”这个笔名。
  其实现在想想,也算一种冥冥注定。
  《新唐书历表》说:“古历分日,起于子半”。
  而我如今,也一脚踏在人生的分界点。
  我这小半生,大概可以用“戏剧”两个字概括,饶是我做了这么多年编剧,又写了这么几年,偶尔去回想自己的人生,还是会觉得啼笑皆非恍惚如梦。
  按照世俗意义来说,我有个很美好很幸福的家庭。
  我的爸爸是中学校长,妈妈是个音乐老师。
  印象中,我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爱笑。
  而爸爸是个很严肃又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很少有笑容,妈妈说他很喜欢我,可我总是感觉不出来。他的爱太隐晦,我那时候还小,体会不到。
  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妈妈的,那种喜欢渗透在每个细节里,像藤蔓缠绕在竹架子上,是牢固而不可剥离的。
  他很溺爱妈妈,溺爱到事事顺从的地步,哪怕我妈妈不开心的时候说你跳个舞给我看,我爸爸可能也会依从地跳起蹩脚的舞步来逗妈妈开心。
  你可能会觉得,他是个没有骨气的男人,事实上并非这样,他只是看不得我妈妈不开心,比他自己不开心还要紧张慌乱。
  这是他自己说的,如果不是亲耳听见,我大概是不信他会说这样的话的。
  他是朋友眼中的妻奴,不应酬,不喝酒,闲下来的时候,多数是陪我妈妈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有时候只是互相坐着,各自看自己的书,那画面很安静,我现在回想起来,会觉出那其中流淌出来的点滴温情。
  他们是相亲认识的,两个人年龄差了十岁,头一次见面,妈妈嫌老爸年纪大,老爸嫌妈妈太过年轻浅薄,谁也没看上谁,但是碍于介绍人的面子,还是一起吃了饭,聊了聊。
  我爸爸是个很博学的人,从小又跟着家里人四处漂,世界各地都去过,讲起各地的风土人情,头头是道,我妈妈对这些又尤其感兴趣。
  就这样搭上了话。
  年轻女孩子,很容易就被有阅历和见识的大叔吸引了,喜欢他喜欢得要命。
  我老爸后来喜欢上我妈妈,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有趣,我妈妈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会精心准备浪漫和惊喜,这一点,对古板严肃的爸爸来说,杀伤力是致命的。
  他们两个恋爱了不到半年就订婚了,我外婆和外公起初不同意,觉得自己女儿年轻漂亮,犯不着嫁给一个年纪这么大的。
  我爸爸也没强求,只是偶尔会借着过节或者各种由头,送礼物去家里,并不提结婚的事,只是随便聊聊,天南海北地聊,常常逗得两位老人家开怀大笑。
  我外公和外婆和我爸爸相处久了,觉得人品和性格都不错,才算是答应了。
  我爸爸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我妈妈总说,和他在一起,会很舒服。
  老爸对我却很严格,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是不信的,我和他大概是仇人,所以这一生换他来管教我。
  我小时候不大喜欢和我爸爸待在一起,他很刻板,很严肃,又忙,我们明明住在一个家里,却好像两地分隔,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了几面。那时候觉得,和爸爸好像没什么感情。
  后来上高中,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干预我的志向,强硬地把我学文的志愿改成了学理,我们学校,是个重理轻文的重灾区,我不幸是个牺牲品,胳膊拗不过大腿,虽然满腔愤懑,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校长加老爸的淫威之下。
  日子过得很是艰辛,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偏科生,历史可以考到九十分,化学从来没超过三十,我老爸坚定地认为他的女儿不可能这么笨,之所以这么差,只是因为我的心思不在那里。
  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
  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
  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
  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
  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
  ……
  如果这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这些事情还是我从以前的同学嘴巴里听来了。
  我忘记了一些事。
  一些很重要的事。
  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记得他的脸,在酒店房间里。
  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一夜露水情缘,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错事。
  上大学又遇见他,只想着躲避。
  最后还是被他逮到了。
  我们重新认识。
  那些年我过得不是很好,我的父母去世了,我从世俗意义上拥有完满家庭的幸福女孩变成了孤儿,我跟着我的姥姥一起生活,身边已经没有其他稍微亲近的亲人了。
  说给大家听,也不过是俗套得不能再俗套的剧情,无外乎天灾人祸,变故陡生。
  可对于亲生经历的人来说,每一分痛苦都是切实的,我没有超然的精神,痛苦加诸于身的时候,也只有咬着牙死扛,祈祷命运之神稍稍眷顾,不要让情况更糟了。
  我姥姥突发脑溢血的时候我才大学二年级,没有存款,没有门路,近乎走投无路,我所能想到有能力帮我的人,只有当时来说不算熟悉的阿政,舔着脸开了口,本来不敢抱太大希望,没想到他一口答应下来,最难过最难熬的日子里,是他陪着我。
  后来,每一次遇到困难和磋磨,身边好像都有他的影子。
  有一次遇见很过分的合作方,也是他帮我还以颜色。
  再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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