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冬天的,天天吃萝卜酸菜,谁都吃厌了,家里人看见萝卜酸菜都想吐,所以自从知道秦毅卖新鲜蔬菜后,这群阿姨就没一个不按时来的。
再说秦毅卖的菜不仅新鲜,看着嫩生生的,还味道好,可比供销社里叶子都黄了的菜好多了,所以即使秦毅卖的菜贵,阿姨们还是你三斤我两斤,很快就把菜分光了。
菜卖得差不多完了,几个阿姨又盯上了秦毅的鸡蛋。
“小秦,今天还有鸡蛋啊!怎么卖?”说话的大姐姓张,她看秦毅的鸡蛋个头大又新鲜,就心动了。
秦毅扫了一眼张大姐,道:“张大姐,今天这鸡蛋是我给别人带的,你要是要,我下次给你带。”
“那价格怎么算啊?”张大姐有点心动,又有点舍不得,要不是家里的小孙子要添辅食了,她可舍不得买,毕竟秦毅的东西价格都不低。
鸡蛋可不是青菜,青菜两三斤也只要几毛钱,鸡蛋要是两三斤可是要一两块钱。
“一毛一个,”果然,秦毅卖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比着供销社的翻倍。
“那你下次给我带十五个过来,”隔一天一个,给孙子补身体。
“没问题。”
旁边的几个阿姨也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她们也纷纷道你:“小秦,那你给我带五个。”
“我要八个。”
“我要十个。”
冬天到了,母鸡的产蛋量越来越低,鸡蛋越发不好买了,有时就是半夜去排队也抢不到,所以尽管鸡蛋贵,好几个阿姨还是开口要买。
“行,”秦毅一口气全部答应了,他家现在喂了六只母鸡,自家三只,明安家三只,每天能收六个蛋,十天都有六十个了,怎么也够卖了。
不过,这也是最近季明珠吃鸡蛋已经吃腻了,要不然秦毅可舍不得把鸡蛋往外卖。
接着又有阿姨想起来说:“那秦毅,下次你要多带点菜啊!要过年了,我要多买一些。”
“我也是。”
马上要过年了,一群人都比较舍得,所以纷纷叫秦毅多带点菜。
“我尽量,家里有多少我全部带来。”能赚钱,秦毅当然答应。
得到答案,阿姨们满意的走了,等众人走的没影之后,秦毅才从兜里拿钱出来数,一堆一分五分一毛两毛的钱,被秦毅全部理的整整齐齐的,最后他数了一下,总共八块六毛钱。
今天因为有小青菜卖,多卖了一块多,以往秦毅才卖七块多而已。
但这样也不得了了,秦毅平日里十天卖一次,一个月算下来,也有二十多块了,都快赶上普通的二级工人工资了,所以他很满意。
把东西全部整理好,秦毅就出去了,他所在的地方是安阳县城外的一个林子里,很安全,基本上不会看得到人。
这里是秦毅特意找的地方,为的就是安全,城里虽然有黑市,但蔬菜的面积比较大,秦毅怕进城时被人发现,所以一直没去那里。
把装菜的框子扔在树林里,秦毅把鸡蛋放进自行车前面的菜兜里,就往城里去了。
秦毅进城,主要是给郝建党送鸡蛋,那小子家媳妇要生了,鸡蛋不够,就托秦毅给他弄一些。
郝建党这时候还在上班,他家里就他媳妇一个人,秦毅一个人可不好上门去,怕被人看见说闲话,于是他打算先去供销社。
季明珠自从孕吐过后,人就开始馋了,秦毅今天来供销社,主要就是想给她买些糕点。
现在的东西品种单一,供销社里总共就三种糕点,蛋糕是早早就卖完了,剩下的就只有槽子糕和桃酥。
这两种糕点都很贵,一斤和猪肉价格一样,还要六两粮票。
家里不差粮食,秦毅自己换了粮票,季明宇也寄了一些回来,于是他直接一样买了一斤。
买好糕点,秦毅又想起了季明珠让他买布料,这些布料主要是给宝宝做新衣服,尿布,以及包被之类的。
大队里的人给小孩子做衣服尿布一般是用旧衣服做,但秦毅和季明珠都舍不得委屈自家宝宝,宁愿费尽心思花钱换布票买新布,也不要用打了一堆补丁的免费旧衣服。
到了中午,郝建党应该回家吃饭去了,秦毅就径直去了他家。
“秦毅,来吃饭,”秦毅到时,郝建党家的桌子上摆着一小瓶酒,卤肉,花生米,郝建党听着收音机喝着小酒,看起来悠闲自在。
把鸡蛋递给郝建党,秦毅问,“你没去上班吗?”
“哦,我今天和人换班了。”
秦毅了然,怪不得郝建党敢大中午的就喝酒,不过若是早知道这小子不上班,秦毅就早点来了,在街上吹了半天的冷风,冻死他了。
郝建党把鸡蛋拿过去以后,秦毅立即坐在火炉边烤火,随即他问,“最近怎么样?”
“还不就是那样,”郝建党给秦毅倒了酒,随即开始和他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
秦毅来郝建党家,主要也是想听听外面的消息,他在农村平日里连张报纸都看不到,别的消息更是一概不清楚,就和睁眼瞎差不多。
多知道点消息,若有什么不好的事,也能早点应对,当然若是能有好事,那就更好了。
最近显然还和以前一样,不好也不坏,秦毅和郝建党聊了一会儿,就要回去了。
他今天还有事,不能耽搁,所以尽管郝建党再热情挽留,秦毅也说改天再聚。
从城里出来去树林里把框子拿上,秦毅就去了隔壁青山大队。
青山大队山多地少,且土地多贫瘠,这种情况下光种地肯定不够,于是青山大队的人又养了一批羊。
羊肉虽然没有猪肉贵,但喂羊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喂太多粮食,而且青山大队山多,平时只要一个羊倌把羊撵到山上,等羊吃饱再撵回来,到冬天就能卖了。
秦毅去买羊,主要是想买只母羊,他听医生说了,牛奶营养好,孕妇经常喝了对大人孩子都好。
但牛奶在城里都不好买,更别说乡下了,安山大队更是连头牛都没有,那来的牛奶。
退而求其次,秦毅只能把注意打到了羊身上,他也问过医生的,没有牛奶羊奶也可以,只是羊奶更腥,很多人都受不了。
秦毅原本也担心季明珠会受不了,不过他问过季明珠,季明珠说有办法去掉羊奶的腥味,于是秦毅就放心大胆的去买羊了。
季前进和青山大队的队长认识,两人关系还不错,这次因为有他的信,秦毅很容易就买到了羊。
不过因为母羊生的小羊还太小,离了母羊明显不能活,所以秦毅又多花了点钱把小羊买了。
因为都是私底下的买卖,秦毅也不敢带着羊大摇大摆的从大队里过,他只能苦逼的背着羊和在城里买的东西,扛着自行车从小路里走。
到了家后,秦毅已经累得大汗淋漓了。
秦毅一到家,季明安就赶紧帮秦毅把东西接了下来,看见羊羔,季明安惊喜的问,“姐夫,你居然还买了一个羊羔啊?”
白白胖胖的小羊羔,怯生生的躲在母羊的后面,看着好可爱。
“羊羔太小,离了母羊活不了,于是我就花钱把它们一起买了回来,”说完,秦毅就把母羊放了,和羊羔一起撵进羊圈里。
“没事,咱家又不是喂不起这一只羊羔,”季明珠怀孕了,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一点也不介意多喂一只羊。
见小羊羔太可爱,季明珠还想伸手去撸一下它柔软如棉花的白毛毛,但羊羔明显不愿意,躲过去了。
不愿意就算了,心里如此想季明珠却一脸遗憾,果然是因为怀孕心思变了吗?以前她可是对萌物不怎么感兴趣的 ,看了等过两年宝宝长大以后,家里可以养只猫或者狗了。
季明安也明显很喜欢羊羔,他直接和秦毅说,“姐夫,这两只羊就交给我养吧!”
“没问题,”季明安自告奋勇的想喂羊,秦毅当即举双手同意。
把糕点放在桌子上,秦毅和季明安说想吃自己拿,然后他就牵着季明珠回房间了。
“你急什么?”季明珠还有点舍不得小羊羔,所以不太愿意回去。
秦毅笑呵呵的说:“我都一天没摸闺女了,她肯定想我了。”说完,秦毅拉着季明珠坐下,然后隔着一层衣服开始摸季明珠的肚子。
“闺女,今天想爹没?想得话你就动一下,那你出来后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衣服,小发夹。”
秦毅喋喋不休的对着季明珠的肚子说话,完全没有以前的样子。
季明珠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眼里却露出笑意。
肚子里的宝宝第一次胎动的时候,刚好秦毅在和宝宝在做感情交流,摸着季明珠肚子上鼓鼓的地方,秦毅当时就高兴疯了。
从此以后,秦毅就进入了傻爸爸模式,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宝宝聊天,并且他还坚信季明珠的肚子里的宝宝是个贴心的小闺女,不然怎么他刚摸宝宝,宝宝就回应了他。
季明珠也乐意见到秦毅和孩子亲近,只是偶尔她也会发酸,感觉秦毅更爱宝宝了。
但她后面想到宝宝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比秦毅高,就释然了,他们这对夫妻都是一个思想,那就谁也别说谁了。
第48章
清早, 一缕金黄色的阳光从窗外撒了下来, 照映在季明珠的脸上, 将她衬得白里透红。
阳光有点刺眼,季明珠把头侧到旁边, 然后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身旁的位置早已变得冰凉, 看来秦毅是早就走了,不过季明珠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已经快十点了, 秦毅不在也正常。
挺着大肚子, 季明珠有些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现在她就像一个大胖企鹅,翻身困难,起床困难, 就连走路也像企鹅似的摇摇摆摆的。
简单洗漱过后,季明珠就开始吃早餐了。
她的早餐是秦毅早就做好了的, 青菜粥,煎鸡蛋,糖拌西红柿, 还有一杯羊奶。
早餐全部被秦毅放在蒸笼里保温着, 季明珠只要拿出来就可以吃了,她现在的胃口也很好, 一顿早饭, 她就喝了两碗粥, 吃了两个鸡蛋和一盘西红柿以及一大杯羊奶。
怀孩子有时真的说不定, 在怀孕早期时,季明珠认为,她怀这个孩子一定会很辛苦,初期的孕吐就把她折磨得心力憔悴,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办好。
没想到,过了三个月后,季明珠突然就变得正常起来,她吃嘛嘛香,睡得好,气色红润,孕后期的水肿啊,胸闷一样没有。
若不是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季明珠根本没觉得自己怀孕了。
而每当季明珠感叹时,秦毅总会笑呵呵的说,这是他闺女体贴自己这个娘呢。
吃饱喝足,季明珠把碗筷收好,出门看了一下,家里的地已经全部扫干净了,牲口也全部喂好了,衣服也洗了,反正什么都被秦毅做好了,季明珠即使一天闲在家里,也啥都不用做。
好吧!既然没事做,季明珠就坐在自家屋檐下,看着外面的风景,开始每日发呆。
这样堕落的日子季明珠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可她也没办法,秦毅不准她去上工,原本她还想着可以做点家务,可她早上嗜睡,等她起来时,秦毅把家里的事也全做了。
现在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手机电脑,连本小说也没有,宝宝的衣服她也全部做好了,其他人又在干活,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找不到,这个样子,季明珠除了发呆能干啥。
幸好的是,季明珠的预产期已经差不多了,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她的宝宝就能出生了,堕落的日子她也不用过太久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了,天气炎热,季明珠有点受不了,就去家里拿了一把蒲扇扇着。
大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季明珠下意识的看过去,就看见一个黑色的头顶。
等头顶的主人抬起来头来,季明珠发现来人是大队里一户姓王的王家姑娘王小雯。
“是小雯啊!快进来坐。”
王小雯看见季明珠发现她了,嘿嘿一笑,然后她就几大步走了进来。
招呼王小雯进来,季明珠就要去抬凳子。
王小雯赶紧拦着季明珠,“明珠姐,我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王小雯就跑到屋子里抬凳子,她也不想太自来熟,可现在大队里谁不知道,秦毅把季明珠当掌中宝一样疼,一点事都舍不得让她做,虽然王小雯有点看不惯,但她毕竟有求于人,可不敢让季明珠受累,要不然秦毅回来知道了生气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王小雯又羡慕,也不知道季明珠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找到秦毅这么一个好男人,又能干,又是城里人,还疼媳妇,真是打着灯笼也难再找到这么一个人了。
越对比,王小雯就越不喜欢自己即将要嫁的人,可惜她再不愿意,家里父母答应了,她也没办法了。
凳子抬出去以后,王小雯坐到了季明珠对面。
季明珠和王小雯并不熟,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不过她看到了王小雯用了一根鲜艳的红头绳扎头发,便夸赞道:“小雯你的头绳那买的,真漂亮。”
王小雯害羞的笑了,说,“是我对象买的,”若王小雯哪里满意她对象,那就是他家家庭条件比较好,男人又是独生子,以后嫁过去铁定吃喝不愁。
“小雯有对象了,恭喜了,”没听说过,没想到王小雯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有了对象。
提到对象,王小雯就想到了自己来的目的,她有点难以启齿,但为了面子,还是羞涩的把话和季明珠说了。
“明珠姐,就是我和对象的婚期定在一个多月后,人生就这么唯一的一次,我也想风光一些,所以即使不好意思,我还是想来问问,你的军装能不能借给我结婚?”
得了,原来这就是王小雯来找季明珠的原因啊!
这种事情,是喜事,一套军装而已,季明珠没什么舍不得的,再说这也不是季明珠第一次借军装了,于是她笑着道:“没问题,小雯你什么时候需要,就来拿吧!”
季明珠答应了,王小雯一下就灿烂的笑了,她满心感激,说:“明珠姐,真是谢谢你了。”
季明珠痛快的答应了,一下子就令王小雯对她的好感倍增,明珠姐大气心善,怪不得会招秦毅喜欢,换成她她也喜欢啊!
因为看季明珠好说话,王小雯又期待的说:“那明珠姐,我想穿着军装去城里拍张照,不知道行不行?”
这也许是她这辈子唯二穿军装,如果不拍张照片记念,她估计自己能遗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