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娶了那个丞相——尔风
时间:2018-06-26 09:13:36

 
    “我倒没什么,只是婵娟可累着了?明日还要召诸位将军,商议北方之事。”诸葛亮放柔了声音,拉着妻子的手回到榻上,低声道:“早些睡吧。”
 
    事实再一次证明,这两人还真就不是什么合格的父母。不是不爱孩子,而是真的没有空,也没有精力,刘玥和诸葛亮的心血早就给了整个天下,而非家庭。
 
    #
 
    天灾这两年,几个诸侯之间倒是难得太平。
 
    说到之前的事情,鲁肃和陆逊还都在益州关着。鲁肃是忠心之人,哪怕孙权糊涂把他卖了,他对孙仲谋仍旧忠心耿耿,听说东吴大败后,不愿投降就要自尽,被刘玥救下来后,直接送去益州养老。
 
    “废不了几个钱,还换个好名声。”刘玥说道:“别让他太闲了,给他找些事情做。”
 
    对于文人来说,如果治国的抱负无法实现,那么就只能做学问了。刘玥将收集到的古书都打包给了鲁肃,让他在家里看看,顺带闲着也是闲着,整理一下。
 
    人活一辈子,总要为后代留下什么。那啥啥不是说,为往圣继绝学来着吗?文人立功不成,可以立书嘛。
 
    一开始鲁肃还不愿意,但天天被刘玥派人来忽悠,加上确实无聊,也就自己边看边自己做些注释,研究出味道了,还想着找人一起聊聊。
 
    刘玥想了想,把曹植扔过去陪同。什么,你说怕鲁肃和曹植一起搞事?别闹,这两个人说的每句话,都有探子偷偷记下来,当晚就摆在诸葛亮案头。
 
    陆逊一开始也是不从的,他家虽然和孙策有仇,但那时各为其主,是袁术指挥孙策攻打庐江,并害死了陆逊的父亲和亲族。后来孙策为了在江东站稳脚跟,想要拉拢世家,将自己女儿嫁给了当时小有才气的陆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即便如此,陆逊也等到孙策死了后,才开始为孙权做事的。孙权待他很不错,士为知己者死,无论公私,他也不愿背叛江东……直到江东传来消息,他唯一的幼子陆延早夭去了,他妻子是孙家贵女,自然不会为一个被虏之将守着,很快又许了别的人家。
 
    陆延之死是意外,古代孩童夭折率太高,而孙传改嫁更是正常,这年头连抢夺人.妻都做得出来,何况是被娘家正儿八经再嫁出去呢?
 
    可如此一来,陆逊便心灰意冷,荀攸将人带在身边说了一通。也不知道公达到底做了什么,等刘玥再看见陆逊时,后者无精打采,却不再死守着江东,只不肯正式出仕,就挂了个幕僚的白身跟在荀攸身边帮忙。
 
    再者就是赵云。说起来刘备死了两年多了,阿斗都快三岁了,奶声奶气开始叫人,小年平日没有玩伴,又是赵云管得多,一来二去就认识了阿斗。
 
    大概是刘缘之前大哥的榜样做得太好,刘维认为自己是目前最大的男孩,也是个长兄了,一本正经地将阿斗护在羽翼之下,根本不知道自己小翅膀上的毛都没长全。两个孩子平日里玩在一起,倒像是亲兄弟似的。
 
    赵云起先担忧刘玥会不快,就有意识不让刘维见阿斗,结果这熊孩子开始见天闹腾,罚他蹲马步抄字也没用,最后闹到诸葛亮那里去,后者干脆叫把阿斗抱来州牧府小住,这才让他亲儿子消停下来
 
    阿斗才三岁,却聪明伶俐,诸葛亮并不讨厌,有时看到了两个孩子在院里玩闹,还会停下来问两声。刘维这熊孩子一贯调皮,和他一比,阿斗简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阿斗倒是没有刘备的毛病,他不爱哭,格外爱笑,笑起来就两个软乎乎的酒窝。有一次和小年追打着玩闹,一下抱住诸葛亮的腿,仰起头就露出甜甜的笑来。孔明将小娃娃抱起来,询问两个孩子平日里的情况。
 
    “阿翁,师父要走了吗?”五岁半的刘维跑来问道,玩得浑身是汗。
 
    “嗯。”赵云最终还是归顺了刘玥,刘玥如之前所言,毫不犹豫地就让赵云领兵,完全没有疑虑,这让赵云更加感动,彻底降服了。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那师父还回来吗?”刘维又问。
 
    “回来的。”阿斗什么都不懂,伸手去拉诸葛亮的胡子,婢女们倒吸一口气。
 
    “他都没有和我道别。”刘维沮丧道。
 
    军务紧急,赵云是大半夜走的,难道还把睡熟的小家伙叫起来?不过诸葛亮倒是欣慰儿子懂得尊师重道,若是一切顺利,将来他和刘玥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业,还不都是这孩子的?
 
    甘露毕竟是个女孩儿,倒不是说女人当不得主公,而是世间对女人总是更苛刻一些,除非甘露有当年刘玥的胆识才气,而刘维又实在不争气。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至于甘霖……甘霖姓诸葛而非刘,这就决定一切了。从一开始,刘玥就将这个儿子排除出继承人的范围。毕竟诸葛亮没有入赘,那么次子自然该姓诸葛。
 
    只是现在说这一切都太早,孩子们还小。只要精心挑选文武先生,好好教养着,看刘维的天赋和心性,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阿斗终于把胡子攥到手心里去了,却没有拉扯,而是“咯咯”发笑。诸葛亮问了问刘维的学业,这才把阿斗放下,让他继续和儿子玩耍。
 
    刘备死都死了两年,赵云降了刘玥,关羽和张飞跟了曹操,哪里还有旧部会再跟随阿斗。阿斗对刘维没有威胁,那就是个陪玩的奶娃娃,还得个仁德的名声,谁会斤斤计较?
 
    不过说来奇怪,阿斗还真挺喜欢诸葛亮的,旁人啧啧称奇,倒是刘玥猜到一些,只道是历史的必然性,毕竟诸葛亮和刘阿斗确实曾是一对谜之君臣。
 
    又一年,消停了很久的诸侯又开始搞事了。
 
    公元210年,建安十六年,曹操攻破西凉马超,并杀马腾及其二字,夷灭三族。马超带着残部逃往汉中向刘玥求援,并表示愿意归顺,并尝试撺掇刘玥让张鲁发兵,争取夺回陇上关中,为他父亲报仇。
 
    马超彼时已经三十四岁了,人却长得不错,可能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刘玥越看越觉得他像西域人,也就是维族。西域人都是高鼻梁、深眼窝和棱角分明的下巴,长相可以说都非常好看,总有种热情奔放的味道。
 
    嗯,当然也可能是她前世的刻板印象吧。
 
    马超见到了刘玥,就更加来精神了,继续努力游说她攻打曹操。刘玥听了头疼,只能一个劲劝他多喝点酒。
 
    打个屁曹操,她已经打算去灭了江东,继续她两年前的工作。
 
    可马超是个比较一根筋的人,比如他坑死自家父亲这事就可以看出来了,马腾也是见了鬼,他都在曹操手里做人质,马超特么还敢堂而皇之起兵。
 
    于是,马超红了眼眶,说是不为父亲报仇,他枉为人子活在世上。刘玥默默地又给他灌了几瓶酒,这西凉汉子就一边抹眼泪一边和刘玥吐苦水。
 
    第二天酒醒了,又觉得失礼,老老实实跑来州牧府道歉,刘玥看着他那表情,摇头笑笑,根本没放在心上,只温柔劝道:
 
    “孟起啊,关内是一定要打的,只不是现在,你可再等一回,我必不诓你。”
 
    马超点点头,同意了,刘玥觉得好笑,又请他留下来喝茶,继续安抚。一来二去,两人感情迅速好了起来,旁人只说马超会选主公,倒是法正看出了点名堂。
 
    “都说西凉人性情率直。”法正抖了抖手里的竹卷,“我看马孟起可不是臣子对主公的意思,倒是有几分……”
 
    啧,可惜刘玥向来对这种事不上心,诸葛亮又实在太忙,这可不会出事吧?
 
    法正挑眉,他看诸葛亮不顺眼很久了。
 
    他家主公怎么也是一方诸侯,虽说女子不能三妻四妾,但也不能只守着一个人。再说主公想和谁好,那是主公的私事,他一个做臣子的岂能多嘴?就当看不见好了。 
 
 53 野有蔓草
 
    马超祖籍不是西凉的, 但他在西凉长大, 也在西凉发家,更习惯了西凉人的脑回路。和西汉正统士人的九弯十八绕不同,他是个直接的汉子, 是个奔放的追求者。
 
    不过好歹他脑子里还有名为“理智”的这根筋,没有直接就对刘玥吐露爱意, 更没敢动手动脚。他对女人示好的方式很简单,就是买买买,送送送。
 
    这么一看,果然几年前来,异性追求的终极方式仍旧如出一辙。
 
    西凉产好马, 马超被曹操追着满地跑时, 也没忘记把自己的家当带来。其中就有一匹刚成年的马驹,毛色如火烧云一般,美得不可方物。
 
    刘玥之前的爱马是白色的银星,还是蒯越送的,只不过军马的寿命很有限,此时已不大骑它上战场。如今刘玥只挑了几匹不错的良马, 却绝对称不上千里驹。
 
    这匹“火烧云”是西凉宝马, 甚至比“银星”更好, 对人又极为亲昵。不知道马超手下的人是怎么养的,小马驹看到刘玥, 就亲热地咬住她袖子,眨着水汪汪的眼睛, 仿佛在渴望她能骑上自己跑几圈。
 
    “明公且试试?”马超牵着缰绳笑道。
 
    刘玥也不和他客气,利落地翻身上马,在军营附近溜了一圈,也不敢跑太远。毕竟想想孙策是怎么死的,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出去乱跑被刺客宰了吗?诸葛亮再三要求,她身边绝对不能少了护卫,更不能不打招呼就往外跑。
 
    马超也策马跟在后面,对她说道:“此处跑不开,明公何不往郊外一试?”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刘玥也觉得不尽兴,她知道这匹火烧云连一半的速度都没跑出来,却已如风驰电掣般。她犹豫地摸着小马驹的红白渐变的鬓毛,叹气道:“罢了,要真不带人往外跑,孔明和公达又该和我发急了。”
 
    “怎么叫不带人,某不是陪着明公吗?”马超傲然道:“难道有人还敢在超面前,对明公不利?谁敢!”
 
    刘玥心痒痒,还是让人传信给诸葛亮,说是自己骑马往成都郊外走走,让他不要担心,有马超陪在身边。接着两人在官道上策马,一路往城外跑去。
 
    “火烧云”能跑个痛快也兴奋极了,红色鬓毛炸开,如同一团燃烧着的烈火,马蹄清脆。刘玥勒住缰绳时,它又仰天发出一声嘶鸣,极为雄健精神。
 
    “好马!”刘玥拍着它脖子赞叹。
 
    “明公喜欢就好,此等宝马当然该赠予明公这样的女中豪杰。”马超看了看远处的湖水,好奇道:“益州景色果真与西凉大不相同啊。”
 
    “那是自然。”刘玥笑道,“气候、穿着和吃食也不同。孟起可用得惯此地饭菜?”
 
    马超摇摇头:“是有些吃不惯。”
 
    刘玥道:“这有何难?请个西凉来的厨子,要什么食材尽管去买。孟起既然来投奔于我,难道我能让你连吃都吃不好?”
 
    “明公费心。”马超说完,摸了摸头,欲言又止。
 
    刘玥看他这样子,就笑道:“有话但说无妨。”
 
    “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超在西凉久矣,平日和人都互相称字,每次叫您‘明公’,都差点叫成您的字,总也改不过来。”马超一脸真诚,做出愧疚的样子。
 
    刘玥骑马跑圈结束,正是心情大好的时候,想着马超将来也是她麾下爱将,当下挥手道:“我当什么大事,孟起何必为这种小事烦扰。只要不是在众人面前,叫我凤德无妨。”
 
    马超立刻拱手兴奋道:“凤德。”
 
    两个人骑马在郊外游览一圈,正值春末夏初,成都是个好地方,自然绿柳垂杨,落英缤纷。西汉时古人无论男女都爱簪花,马超挑了一朵最好的献给刘玥,后者推却不过,就随手簪在发间,和她明艳的长相极为相配。
 
    玩够了还是要回去,两人边说边笑,骑马回到了州牧府,诸葛亮已经得到消息等在门口了。他远远就看见刘玥骑着一匹极漂亮精神的良驹,笑着和马超说话,发丝间簪了一朵桃红色的花朵,衬着脸颊都微微发红。
 
    然后,刘玥回头看到面无表情的诸葛亮,心里暗道不好。孔明一向不赞成她自己往外跑,千金之躯不坐垂堂,他甚至用铁甲兵为刘玥出行开道,这回可是被抓包了。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