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看过倚天屠龙记的人都对宋青书这个悲剧人物怀有一份可悲可叹又可惜的复杂感情,毕竟他刚出场时是那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完美到令人嫉妒,出身名门又天资过人,灭绝那样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也对他满心嘉奖,可是到最后竟然做出种种令人不齿的事,落的一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而秦玖在真的见识过宋青书这个人物后,那种感情变得更强烈一点,不禁替他觉得命运不公。在书里,宋青书是衬托张无忌正直仁厚的反派人物,可是在现实生活里,他也不过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书中他凄凉而死的时候也才二十几岁,那不该是他的结局。
“在你眼里我是不是特别的卑鄙无耻?可恨至极?像臭水沟的烂泥一样?”宋青书仿佛梦呓一般地,历数自己人生种种遭世人鄙视之事,“偷窥峨眉寝室,杀死自己的师叔,叛出武当,加入丐帮,后来丢掉所有的尊严和脸面加入峨眉。”
宋青书说着说着表情扭曲起来,像看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盯着虚空,很有点要入魔了的样子。这样子的宋青书有点可怕。秦玖突然很不忍心,宋青书他明明是一个很好的人,江湖人甚至称他为“玉面孟尝”,只是因为剧情需要他做一个可笑又痴情的人物,他的人生就被命运捉弄一般的一路从阳光明媚的云端堕落至沉泥。
秦玖连忙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声喊他的名字,想把他唤醒。“宋青书,你冷静一点!”秦玖知道他仇恨着前世的自己,人生在世,最可怕的就是自我厌弃,连自己都讨厌自己,一辈子也就没什么希望了。
宋青书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秦玖,秦玖用前所未有的轻柔的声音说道:“都过去了,那些事情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所有的所有和现在的你一点都不沾边。什么事情都还没发生,一切都很好。老天爷让你重生一次,就是给你机会让你改正自己的错误的,你要珍惜这次机会啊。”
“珍惜机会?你难道不觉得我很可笑吗?”
“不会。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能改正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老天爷给你的机会。”秦玖知道古代人都有那么点迷信,“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十世恶人还有一个十世善人,他们同一天在地府喝孟婆汤投胎转世投胎,善人投胎的地方是一个善人之家,恶人投胎的家庭则截然相反,祖父、父亲甚至母亲都不是好人。善人见恶人作恶太多,想劝他向善,因此把自己投胎转世的机会给了恶人,自己去了恶人之家。荀子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恶人果然改恶从善,成了善人;善人这一世也开始作恶,变成了恶人。可是俗世纷扰,有善念也有恶念,有蛊惑也有救赎。有一天已经成了善人的恶人遇到了一群充满恶念的人,他受到蛊惑,开始作恶,开始是小恶,赌钱打人,他的家人发现了他的所做所为,一次又一次的劝他改掉恶习,可是他竟然迷恋上作恶的刺激感,为了赌钱开始偷窃,偷窃满足不了他,又开始抢劫,小恶慢慢演变成了大恶,最终还是成了一个恶贯满盈的人。”
“那善人呢?”宋青书问道。“善人是遇到了一个劝他向善的和尚,受到感念又重新向善了吗?”
秦玖哪里会让宋青书那么容易猜到她的套路,否认道:“不不不,世上的恶人太多了,而劝人向善的和尚又太少,善人并没有遇到那个劝他向善的人。变成了恶人的善人遇到了一个很美丽的姑娘。”
“嗯?”宋青书被秦玖的故事吸引,反问道:“难道是姑娘用自己的善良感动了他吗?”
“也不是。”秦玖摇头,“世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也没有纯粹的坏人。世人多为自己的生活忙碌,哪有那么多时间到处导善劝恶?这个姑娘正好是这么一种人,不好不坏,只是她很美丽,让善人一见倾心,想要娶她回家。可是姑娘怎么可能愿意嫁给一个恶人?善人一怒之下想要杀了姑娘,可是看着姑娘美丽的脸庞,他实在舍不得,放下了手中的屠刀。”
秦玖喝了一杯茶,润了润喉咙。“你听说过一句话吗?当你放下屠刀的那一刻,莲花会盛开。善人碰巧听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所以他去市集上买了一袋莲子回来。为了他喜欢的姑娘,他决心做一个善人。作恶容易从善难,善人刚开始的时候,做善事也做恶事,每当他做了善事,就挫开一枚莲子扔到他家门口的池塘里,如果他做了恶事,就扔一颗大石头到池塘里。”
宋青书本来就是一个聪明的人,听到这里说道:“池塘的地方有限,如果他作恶太多,石头就会填满池塘,莲花就没有地方盛开。池塘好比人心,石头和莲花其实是恶念和善念的争夺。”
“对,就是这样。”秦玖点点头,继续道:“变成了恶人的善人刚开始作恶多过行善,课时他每次做善事的时候,都会得到人们的赞扬和笑脸,那笑脸好像莲花一样好看。后来每次当他要做坏事的时候,就会想想像莲花一样美丽的笑容,就不想再作恶了。哪怕后来美丽的姑娘嫁给了别人,善人也不再作恶了,他重新成了一个善人。”
“好了,我的故事结束了。”秦玖微笑,总结道:“恶人一开始并不是恶人,善人一开始也不是一个善人。可是最终恶人还是成了一个恶人,而善人最终依旧是善人。”
宋青书皱皱眉,好像对这个结果并不是很满意,“为什么那个姑娘最后没有和善人在一起?如果他们在一起多好。”
秦玖无语,原来宋青书好像小孩子喜欢童话里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结局一样,向往一个故事有一个美好结局吗?说起来宋青书也才十几岁,有这种情节也不奇怪,倒是她穿越前已经二十七八岁,已经开始看懂悲剧结局的电影。“世间哪来那么多十全十美的故事?最重要的不是善人重新成了一个善人吗?至于那个美丽的姑娘只是善人放弃作恶的一个契机,哪怕后来这个契机不再了,善人还是坚持向善才是最美好的一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写那个善人恶人,石头和莲花的故事,我从晚上十点钟写到凌晨现在,终于写好了,我保证绝对原创。写完这个故事后,我瞬间觉得我有出家做尼姑的天赋。
“当你放下屠刀的那一刻,莲花会盛开。”这一句多么的适合跟人讲经说法,所以老天爷赶紧赐我一个男朋友吧,我还是很眷恋这红尘的。
第84章 倚天屠龙记19
一室安静。
一豆烛光闪耀。有一只蛾子扑棱着翅膀,不断向光源靠近。
飞蛾扑火。
秦玖挥挥手,打断那蛾子这自杀式的执着。起身要告辞离开。
一只骨骼修长的手捉住她的衣袖。秦玖不解地看向宋青书,宋青书缓缓抬头,对上秦玖疑惑的视线,苦笑一声,“你就不恨我吗?”不仅不恨他,竟然还费心讲故事安慰他。
刚开始秦玖还没反应过来宋青书在说什么,后知后觉的明白他是在说昨晚上的事情。看着宋青书愧疚的眼神,突然很想笑,然后她也真的笑出声来。
昨晚她喝的酩酊大醉,只是突然想放纵一场,醉倒之后什么什么知觉也没有,但也能猜测出几分宋青书是怀着什么复杂心情一件一件脱去她的衣服的。她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任君采撷一样地躺在身边,宋青书竟然什么都没做,秦玖对他的克制力也是蛮佩服。如果是她的话,肯定早就化身成狼了。不过也正是宋青书什么也没做,不然她肯定让人把他打个半死再丢出去。毕竟一个有称帝野心的人,哪怕表面看着再低调无害,骨子里总有几分几分霸气和唯我独尊。
疑惑和感慨都有,但是生气?她生什么气呢?生气是人们处于讨厌、困顿等境况却又无力改变不得不接受时,发泄出来的一种情绪。可是她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世界上没什么事情是她不能面对的,所以她根本没必要生气。
“真是一个呆子。”秦玖笑道,在宋青书疑惑和震惊的眼神里,慢慢俯下身。宋青书坐在椅子上,被秦玖压迫着不得不上身呈一百六五十度角向后仰,再向后一分,他都要因为重力失衡跌到地上去了。就算摔不疼,也够狼狈了。这样的秦玖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你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现在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境地。”秦玖为宋青书的迟钝叹了一口气,然后又开心的笑起来,食指卷上宋青书的一缕头发把玩。戏谑道:“你不知道在温如他们眼里,你现在已经是我的男宠了吗?”
“男宠”两个字像是给宋青书使了定身术一样,让他浑身都僵硬起来。连身体的平衡都没办法维持,“咚”的一声成功地从凳子上摔了下去。秦玖食指上还缠着宋青书的一缕头发,指尖一紧,几根青丝被拽了下来。
看宋青书仿佛被摔蒙了躺在地上不起来,秦玖扔掉缠在手指上的头发,蹲下来,“当初可是你自己脱光了爬到我床上来的,我可没有逼迫你。如果日后有什么委屈,你可别跟我喊冤。”
宋青书被秦玖露骨的话弄得尴尬不已,什么脸面都没有了,可是她说的全是事实。宋青书苦笑,看来就算重生一世他还是戴上了吃软饭的帽子。秦玖注意到宋青书的脸色不对,才发现她开玩笑开过头了。原剧情里也就是宋青书的前世,和周芷若成亲,进了峨眉派,可不就是和男宠有点类似?正色道:“我开玩笑的,你别介意。昨晚上的事情我已经下令封锁消息了,不会有人知道。”
秦玖说着站起身来,伸手对宋青书道,“来,起来啦。”
宋青书看着那只手莹白如玉,分明和寻常的大家闺秀的手没什么两样,性格和大家闺秀却差得远了。
两个人都从地上站起来后,秦玖怕他一个人再胡思乱想,想了想道:“听说你今天大发神威,砍到了不少树。既然有那么多力气使不完,我明天带你去个地方吧。”
因为皇帝下旨让琳琅入宫伴驾,所以宫里派了教授礼仪的嬷嬷教导赵琳皇室规矩和礼仪。宋青书在游廊上经过凉亭时,看到赵琳一脸不耐地和两个神色肃穆的宫装嬷嬷在那里在学习什么东西,可能是赵琳实在是太漫不经心,嬷嬷道:“请郡主认真学习,不然请赎老奴不敬了。”
这话分明是要惩罚她,赵琳似笑非笑看向那嬷嬷,冷声道:“你敢动我一指头试试!”
看着和宫里的嬷嬷对抗的赵琳,宋青书发现,赵琳和秦玖一样,她们姐妹两个身上都有一种不为任何人或事屈服的气势。
昨晚上秦玖说带宋青书去一个地方,就是带他去城外的庄子的玉米地里掰玉米、刨玉米杆。赵琳听说了,兴高采烈地嚷嚷着也要去,整天听那两个嬷嬷念叨,她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宋青书那双拿剑拿笔的手挥起锄头来倒也像模像样。秦玖不会种田,一上午就坐在一棵大柳树下吹风,而赵琳早就带着人骑着马跑到一旁的树林子猎兔子去了。
这样的田庄秦玖有上千座,北到黑龙江,南到琼州,西到新疆,专门用来培育适合当地耕种的农作物的。在这个精耕细作的时代,就算她大力发展工业革命,工业还是不如农业重要,吃饱了饭才有资本去搞发展不是吗?农业是根本,只有农业稳定了,疮痍满目的元朝末年才能迎来新生,也是她称帝的基石,历史上第二位女皇什么的,多么有趣。
秦玖并不懂种地这回事,她见过的生玉米也只是菜市场卖的那种可以黏玉米和水果玉米,刚开始引进玉米的时候,她还以为来年就可以收获那种又长又大的玉米棒子。现实泼了她一盆冷水,因为是刚从美洲引进的,玉米种子明显在新的大陆上水土不服,结的玉米有细又短,还会闹病虫害,根本没办法推广种植,让老百姓对这种新作物产生信心。
带着头巾的妇女在掰玉米棒子,而男人们则挥着锄头把玉米秸从根部刨出来。无论种植什么农作物,在丰收之后,都要把根系从土地里挖出来,这样才不影响下一茬农作物的种植。
种地收割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不一会儿宋青书就满头大汗了,早上吃的饭早变成一股子力气用在这锄头上。腰背酸痛,直起身抬手用衣袖擦擦脸,和他一起干活的男人已经丢下他一段距离了。虽然他是学武的人,体力好,还是比不得干农活的老手。
黄澄澄的玉米被女人们剥去翠绿的外皮,隔十几步就扔做一堆。有一个男人捆好一捆玉米秸后,坐在上面,从怀里掏出一个用荷叶包着的饼子,对宋青书喊道:“后生,饿了吧?来,吃这个。”
宋青书也不客气,接过他扔过来的饼子,学他的样子坐在一捆玉米杆上吃起来。那饼子金黄金黄的,口感粗糙,吃在嘴里有一股特殊的香味。
远远地看到秦玖一身紫衣在那边绿油油的柳树下和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说话,鼻尖全都是玉米杆子散发出的特有的清甜香味。
农人田间忙种粟,男女老幼汗湿襟。宋青书烦躁的心情被这质朴的农家景象慢慢抚平。
那男人吃着玉米饼笑着问他,“好吃吧?俺家婆娘蒸的,就是用这玉米面做的。那边有水,这饼子结实顶饿,就是有点噎得慌。”
这饼子确实像他说的那样有点干涩,和小麦饼子不一样。宋青书去拿了水,喝了几口递给那男人,“大哥,这次收成挺好啊!”
“好!比起前两次越来越好了。”他说着指了指像一堆小小的金山一样的玉米堆,“有专门研究农学的先生培育好种子,这一茬长的又粗又壮的棒子多了两成,一亩地应该能多出一百斤粮食。”
俩个人说这话,两个玉米饼子就下了肚。然后拿起锄头接着干活。日色将暮,女人背着背篓收拾地上一堆堆的玉米,男人就收拾捆成一捆又一捆的玉米秸。倦鸟归巢,炊烟渐起,牛车拉着一天的辛苦果实。虽然很累,可是看着一车又一车的收成,心里踏实。温如看着一脸笑容和人说着话,心想还是小姐有办法哄人开心,这么久以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宋公子笑呢。宋公子的性格也与常人不同,做农活这么累的事反而心情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