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苏 芷/苏芷
时间:2018-08-11 09:50:36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第8章 
  李家四个兄弟,大哥在公社的农机站工作;二哥二嫂就住家里,就是李玉凤醒过来时看见的那两个;三哥还没娶媳妇,按原书剧情他后来娶了马秀珍;四哥在县里上高中,从今天开始放了农忙假,也回了大队帮忙。
  李玉凤顺着窗户望出去,就瞧见几个年轻人围在了一圈,其中有个跟自己长得差不多的,就是跟她一起从娘胎出来的龙凤胎哥哥。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家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第9章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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