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痴狂[快穿]——月离争
时间:2018-08-19 07:55:48

      不能跟他走一样的路子!
      可惜,他跟他喜欢一样的女人。
      华听风垂眸敛目,满腹阴骛,可又不舍得对她残忍——
      然而,夕欢却没想太多,这人能来,难道还是来寻仇不成?
      肯定是来‘寻欢’的啊!
      她箭步上前,倒是半点不怕他的样子。
      惊愕间,华听风已被她牵起了手,还穿着嫁衣的姑娘将鹅蛋脸窝在他的大手里,显得更小了,她不知道这动作有多依恋可爱,看得他心头一热,心软得没边了,命都愿意给她,只是话到嘴边,又不知作何说辞,只能讷讷的唤她:“夕欢……”
      “嗯,”她温声应:“我在呢。”
      然而华听风是个矫情人,十分的情意落到他身上,他仍惴惴不安的,要再三确认:“夕欢?”
      “嗯。”
      “好久不见。”
      “对,我可想你了。”
      华听风满足了。
      他心慌,要是换别人就好了,凡事不用确认他人愿不愿意。
      现在只要他乐意,没人敢不愿的。
      只要知道自己想不想要。
      然而对她却不舍得依着霸道的那套,她即使嘴上不说,眼里露出一点嫌弃,就足够让他的心被碾碎得稀巴烂,他分分秒秒想确认她在不在,还是不是心属于他。
      思及此处,他就想到她要嫁与他人了:“你都要嫁人了,还想我?”
      华听风声音冷冽,从万重冰川里边捞出来似的。
      可惜夕欢早就看穿他是纸老虎,看着凶巴巴,实则是委屈巴巴,当即哄他:“就想你,只想你,哪有嫁别人的事呢!不过找个理由,看你会不会来抢亲。”
      “我要是不来呢?”
      “那我就嫁给别人。”
      手腕上一沉,被他扼住了,夕欢仰头,见他低眸看过来,露在银质面具外的右眼生得桃花似的艳丽,不施脂粉也有教人联想蹁跹的绝色,看来在外面的日子不仅没将他糟蹋成粗人,倒多了一分成熟韵味。她嫁给别人?光是想象就让他肝胆俱裂,眼神带了点狠劲,纸老虎炸毛了:“我不许。”
      夕欢不怕他:“你一走就是五年,在外面混成教主了,也不给我捎信,不给准话,我要是不放话要成亲,真打算让我等一辈子?”
      华听风自觉理亏,可是在这事上不能让步,气势先弱下来:“我不许你嫁别人。”
      “你又不来找我!”
      “我少了一只眼睛,残缺之人,配不上你,没脸回来找你。”
      “那你今晚来,是来送贺礼的?”
      华听风眼中阴云密布,半张脸隐没在阴影中,面具盖着,也不似正派人物,他词穷得气愤又委屈,声音低低哑哑的软着:“我……你怨我么?”
      性格决定命运,如她所料,他性格中有不可忽视的缺点。
      明明是宁为玉碎,不作瓦全的自负决绝,对她却留恋犹豫得像个没长大的小孩,永久定格在五年前的天海帮,想必流落在外的时候,即使锦衣玉食,也因想她而惶惶不可终日。
      夕欢很是明白,五年光景有光脑相助不过一瞬,个中滋味却是两人都不好受。
      看来以她在书中作的设定,华听风不是龙套,就是个反派啊!
      他的别扭矫情,都有迹可寻,是融入他骨血之中,不可分离的部份。
      迎着他忐忑的眼,夕欢心也跟着软下来,算了,何必跟他计较呢,既然选择了反派作结局,那势必要容纳他性格中残缺的部份,他俩接下来有大把日子,她有脉脉温情,而他也非大奸大恶,对她残忍的人。
      她不回答他,只伸手碰他的半张面具。
      华听风浑身微僵,短处被她拿捏住了,想逃又不敢松手,整个人定在原地,可怜极了。
      他的面具做得精巧,与脸皮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但连着耳朵的地方另有机关,作为现代人的夕欢什么小机关没见过,轻轻一触,面具应声而落,露出底下的皮肤来。倒也不骇人,她想他大抵是混出息之后想了办法,在伤口处做了手脚,乍看过去,就像闭着一只眼,只是再也睁不开来而已。
      从少年长成男人,华听风五官精致,全无在外人面前阴狠的戾气,一副随她乱来的模样,便显得温柔了。难以想象他在外头过的是什么日子,一个性格怪异孤僻的残疾少年,艰难闯荡出名堂,回到她面前来,还保持着少年一般心性,可见恶人也好,执拗有执拗的好处。
      夕欢轻拍他颈后,宛若安抚大猫,他乖巧的低下头颅,任她发落。
      她要打要骂,他都心甘情愿受着,甘之如饴,只要她还愿意理会他,呆在他身边,她想对他如何都无所谓。
      只要她开心。
      然而下一秒的发展,却超出华听风的所有预料。
      她踮起脚,在他的左眼眼皮上轻轻落下一吻。
      他愕然看住她。
      “怨你就不必了,”
      夕欢将他从眼皮吻到唇上,轻轻的吻,吻得温柔至极,连声音也含混起来:“接下来的人生,你得听我的,陪我过下去……愿意么?”
      华听风简直要不信自己的耳朵,世间有这等好事?他做足了被拒绝痛恨的预备,也要带她走,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嫁给别人,可是近乡情怯,她便是他的乡,他怯得踌躇不已,想将决定权交给她,内心彷徨。此时如获至宝,根本不满足她清浅温柔的吻,叼住她美好的唇,恣意索求——
      吻得难舍难缠,下一秒就此死去也在所不惜。
      但一想到他们还有很多个日月朝夕,华听风空空落落的心便满足起来,将她细腰圈入怀中,再也不愿撒手。
 
      ☆、第22章
 
      夕欢一阵目眩, 坠入梦中, 以为要回到现实里。
      但转瞬张眼望去,眼睛所及之处却是一片纯净的,不分方向的白。
      这委实吓了她一跳, 简直像意识流恐怖片的场景。
      幸好,下一刻,光脑的声音就给出解释。
      除去这种诱导她充值黄钻会员的感觉外, 倒是很方便的设定。
      心念一动, 《霸道教主爱上我》的大标题便在眼前亮起。
      文字投影在眼前的雪白上, 一行又一行的宋体五号字体, 排版也完全依照她平常的习惯来, 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她哪本情节已经被遗忘得干干净净的旧作一一她写作多年,虽然懒,但为谋求生计没断过档,一本接一本的, 经常写了这本忘了上本。偶尔有读者找上门一顿狂夸,她只能连连点头, 假装自己还记得。
      当自身的经历文字化后, 该是有点羞耻的。
      但夕欢耻度高, 脸皮厚, 压根不当回事:不氪金玩家的游戏体验真差!
      夕欢倒也随意,没骨头似的往地上一倒,看起稿子来。
      从稿子的上帝视角,能看见其他角色的心理活动,也是夕欢作中书中人的时候无法得知的地方。这部份她看得很乐呵,而其中,和风哥少得可怜的台词相反的是,他每次的心理活动都是洋洋洒洒的一大篇,戏比她还足。
      刚开始攻略的时候,夕欢假装从树上摔下来,想被他抱抱,结果动作利落的借力牵力,让她安然落到地上时,华听风一脸冷漠,然而实际上,他的内心是这样的一一【“小心!”
      看着女孩失足从树枝上摔落时,双眸第一反应是寻往他的方向时,华听风来不及气恼她的冒失,足尖一踩草地,尽量护住重重落下的她。庆幸他功夫练得细致,此时即使不必抱住她,也能让她安稳落地。
      然而距离太近,她的一缕幽香无可避免的飘过鼻端,扰乱他的心神。
      更让他不安的是,落地后夕姑娘脸上无半点惧色,只冲他笑:“我就知道你会接住我!”
      你知道?
      你知道什么。
      为什么可以对着他露出这么信赖的笑容?他明明一次又一次的推开她,只把陪她当作差事,不给好脸,就在旁站着看她玩,他是何等无趣,即使大师兄忙着陪小师妹,门派中也有大把懂得玩的外门弟子愿意陪她。
      不得不承认,她是个漂亮的姑娘,眉眼温柔,笑起来尤其动人。
      不要再对他笑了。
      再对他笑,他会忍不住贪恋她的温柔……
      甚至,不想让她对别人笑。】
      风哥原来这么早就对她有意思了?看来长得美还是好啊!夕欢感叹着,满眼尽兴,但眸底基调是事不关己的抽离,并不很为此动容。故事结束,就是两人‘分手’的时候,她对前度心态平静,极少怀恋,从不怨恨,。
      越看下去,越发现这人实在很能脑补。
      如果单看心理活动,简直是个话痨了,神经叨叨的。
      不知道读者吃不吃这套,还是算删减一点内容比较好?
      夕欢踌躇良久,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一一总觉得把那些内容删掉了,华听风这个角色就不完整了,留着也好,水点字数,毕竟字数多了好冲榜,混点更新,对小说收益也有好处。
      说服了自己,夕欢发现实在没什么好删减的地方。
      光脑对她思维和文风理解得很到位,而且内容不错,就是看着用自己文风写出的时候……啊,大脑在颤抖。
      不过,夕欢立刻振作起来。
      恶徒又怎么了嘛!
      恶徒对着她多乖啊,魔教教主也是可以有萌点的!
      就像她打游戏时,把对面送到超神,也依然能觉得自己这个大招空得十分巧妙,没被队友发现,进步了,乐观程度可谓输少当赢。
      光脑出品的成稿,足有二十万字,是个小而美的中篇。
      这字数,用来当网文连载不太够,但很适合网上发完之后应付编辑想要的稿子。
      夕欢满意地打个响指一一能应付编辑就好!
      她想离开光脑的念头刚冒出来,眼前便弹出了一个选项框。
      面对这种低等卖萌,夕欢面无表情地选择了退出。
      下一刻,她眼前一黑,就像忽然意识到自己身处于水潭之中,窒息感来袭的同时,被一只无形的手从水中将她捞出来,她遵循本能,用力睁开双眼一一这一次,是真的睁开了。
      映入眼帘的,不是天海帮的苍青纱帐,而是米白底色的天花板,旁边没有淡玉脆生生的叫唤小姐,倒是从左边传来了吨吨吨的声音。夕欢转向左侧,就看见白宝正坐在电视前边,双手捧着一公升装的百事可乐,对瓶吹。
      一只奶猫对瓶吹可乐,她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对着它就拍照。
      咔嚓。
      白宝闻声回头,猫眼瞪得溜圆,被可乐呛住,幼小的尾巴炸毛炸得粗了一圈。
      “你慢点,别急别急,”
      夕欢翻下床,替它轻拍背,等它顺过气来:“原来你能吃人类的食物啊,我还以为你只要精神食粮。”
      呛得眼睛包了包泪的白宝呜咽着,钻进她怀里。
      “可乐真好喝!”
      “友情提示,和炸鸡更配,”夕欢拉开窗帘,天际已经亮透了:“我睡了多久?”
      房子朝向选得好,清晨阳光沐面,暖而写意。
      她在光脑里感觉度过了近一年时间。
      “七个小时。”
      白宝解释:“光脑纪录下的是你的脑电波活动,和现实生活中度过的时间不成比例,不过考虑到你的大脑负担,如果小说篇幅比较长的话,光脑会建议你暂停退出来,休息一会再回去虚拟世界。而且你选择了退出光脑之后,以为是立刻一睁眼就醒了,其实可能还休眠了一段时间……光脑可以让你直接从活跃的脑电波活动进入深度睡眠,所以不会觉得很累!”
      “唔。”
      确实,睡得比白宝来之前更好了。
      夕欢整天嘻嘻哈哈的,故事中的喜怒哀乐不经心,看似没什么烦恼。
      但创作维生的人,需要永远保持精神上的敏感,她是一年四季都处于易感期,所以连清茶淡饭都引用作情话,见到天色晚霞能感怀美好时光易逝,脑洞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少不了为他人的故事流泪,所以多梦,睡眠质量极差,良好的运动习惯也挽救不了她下午小睡十分钟都能梦到一场短剧的职业病。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