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时候,他大概就已经预料到了今天的结局,毕竟谢南音和他哥郑颢,都是性格坚定的人,不轻易动心,一旦喜欢,没有意外的话就是一辈子。
所以今天参加他们的婚礼,他觉得失落的同时,也有些释然。
袁家已经败落,谢南音和他哥也得到了幸福,郑迟便离开了北京,生意上的事有他舅舅和他哥在,郑迟本来就不爱这些,所以现在放手只觉得轻松许多。
他去了很多地方,也画了许多的画,有些寄回去给家人,有些送去画展,他于画画上,许是真的有些天分,因此没多久就声名远扬,等他注意到的时候,他的画在外面的拍卖价格已经超过七位数了。
郑迟一直没有找对象的事,关心的人很多,他妈出狱了,也经常热衷于给他介绍对象,只是拒绝得多了,她们也看出了他的不愿意,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家人都很开明,也没有再逼他。
郑迟自己有时候处在异国他乡,偶尔也会觉得有些寂寞,也会希望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人相伴而行,只是,他始终没有再遇到动心的人。
有一次他回去看望他师父蔡杰,蔡杰已经四十多近五十了,依旧在外风度翩翩,在家则懒成猪一般,将军年纪大了已经去世,谢南音给他买了只哈士奇,蔡杰只能在每天伴晚的时候带出去遛遛。
郑迟回来,蔡杰也不觉得惊讶,只是某天画到一半的时候,郑迟突然问了蔡杰:“老师这么多年,就没想过再找一个师母吗?”
蔡杰沉默了半晌,不知是想到什么,半晌才笑着道:“想过啊,只是有的人遇见了,你忘不了,就不愿意再对其他人付出感情了,因为在没忘记她之前,你和谁在一起,都是对自己和对方的不负责。”
末了他还颇得意的赞了自己一句:“我可是个负责任的绅士。”
一语中地。
郑迟才恍然,原来,他也一直没有忘记谢南音。
这么些年,他不是没有遇到过更多更好的女孩子,有些比谢南音漂亮,有些比谢南音善良。
可是,他始终心如止水一般。
因为这个世上,到目前为止,让他动心的,只有一个谢南音。
他想着,算了,等哪天他真正把她放下之后,再顺其自然吧。
……
郑迟在南山县又住了段日子,然后去了北京。
四九城的变化日新月异,很多道路他都不记得了,最近郑颢好不容易排出假期和谢南音去旅游,郑迟回来得突然,从他舅那听说之后,便没有给他们打电话了。
他不愿意打扰他们,便找了以前在北京的朋友程骁。
说来,他和程骁成为朋友也是意外,当年他与沈元晗交好,和程骁算得上是对立的,只是他与沈家之间,更多的是因为利益往来,因此后来生意交托到他哥手上,他和沈元晗的关系也淡了下来。
如今沈元晗也结婚了,是个门当户对的淑女,然而浪子没有回头,在家红旗飞扬,在外彩旗飘飘,和郑迟他们都不是一路人。
程骁却因为当年和他一起的那场射击比赛而念念不忘,几次来找他再战,于是慢慢的就成了朋友。
郑迟本来也没想通知他,只是对方不知道哪里知道他从国外回来的消息,就经常打电话给他,得知他回了南山县的时候,程骁还想过去找他,还是郑迟说了会去北京,他才消停下来。
现在既然要回北京了,自然也不能不告诉对方一声。
程骁开了辆悍马来接他,他当了几年兵,本身就是个能耐的,又有家世后台,短短几年间已经立了好几次功,级别也升到了两杆三星,未来可期。
只是年纪渐长,也不见他有什么交往对象,郑迟和他联络得不多,不过两人现在都是单身狗,程骁又是个挺健谈的性子,因此一起吃饭喝酒倒也不缺话题。
郑迟自然不知道,之所以他们联络不多,是因为程骁之前经常出任务,而他没有任务的时候,是几乎每天都会给他电话的。
郑迟在这边自然还留有房子,只是许久不曾打理,大概一时也没法入住,程骁知道后,便邀他去他家住,程骁自己早已从家里搬了出来,现在也是独自住一间公寓。
郑迟考虑了没多久就同意了,毕竟他没打算在北京停留多久,因此也懒得麻烦折腾。
两个大男人也没什么讲究的,何况程骁早早就把客房收拾好,又准备了好些生活用品,郑迟还有些意外,没想到程骁看起来大大咧咧,做起事来还挺细心的。
第71章 番外(含bl情节慎入)
“你累了吗,要不先休息一会儿, 我去趟超市。”
程骁带郑迟回了他的公寓, 这会儿才放下行李, 郑迟刚换了对方新买的拖鞋, 确实有些疲惫, 但是听到程骁的话,忍不住侧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噗嗤”一声轻笑起来。
不怪他觉得有些好笑,实在是程骁这个样子, 和他嘴里的“超市”真是一点也不搭边。
程骁已经年近而立, 相比郑迟清隽的长相,他要显得英气许多,棱角分明的五官, 年轻时候的浅蜜色皮肤, 也因为这些年的军旅生涯磨炼成了近乎古铜色。
也只有笑起来的时候一口白牙,还能依稀找出当年刚认识那会儿的印象来。
他现在虽然穿着休闲黑色T恤, 但是下身是迷彩裤和短军靴, 剃了个毛刺发型,没有寸头那么短, 却也不长,衬着英俊的五官格外帅气而干练。
何况他身高本就一米八五往上,这个造型放在外面,实在和带着生活意趣的超市不搭。
郑迟有些好奇,他站在超市里会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他想了想之后说:“我和你一起吧。”
但是和程骁一起去了蔬菜区买菜的时候,周围的人的视线一直往他们这边聚集,不远处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看到他们后,还一边偷笑一边窃窃私语,郑迟顿时觉得有些后悔了。
程骁当时正推着车走,见他没跟上,还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郑迟回过神来,应了一句就跟了上去。
程骁也注意到了那两个女孩奇怪的目光,还问郑迟:“她们是怎么回事?”
郑迟随口道:“不知道。”心里却对程骁多贴了个标签:钢铁直。
郑迟这几年去的地方多,他画画又属于艺术界的,因此他本人虽然也直,但是也知道不少同性、恋文化,对此他倒也没什么反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但是程骁这样不是待在部队就是出任务的人,估计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事,郑迟想着,还是不要吓他了。
和程骁买完了东西回去之后,程骁开始进厨房捣鼓,郑迟还以为他厨艺不错,于是本着自己这个客人身份,就没有太热情帮忙,刚开始提议的一起动手在被程骁拒绝一次之后,他就没有再勉强了,自己去了客厅坐着看电视。
坐了那么久飞机舟车劳顿,郑迟也有些疲倦,听着电视里的声音慢慢的就困倦的闭上了眼睛,就这么半靠着沙发睡着了。
然而他才睡了没一会儿,就听到“碰”的一声巨响,整个人都惊醒了,他迷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在哪。
厨房里动静已经轻了下来,但是郑迟还是走了过去。
程骁正手忙脚乱的收拾地上摔碎的盘子,煤气却还没关,火还开得很大,郑迟才走近一点,就看到锅里的青菜已经发黑了。
他立刻先关上了煤气,再把火也关了,才看向正半蹲着抬头看向自己的程骁。
半晌,他们把摔碎的盘子收拾完毕,郑迟也把程骁推出了厨房,程骁还一脸讪讪的说:“我是一时没注意,就是拿盘子的时候动作慢了点,又怕菜煮烂了所以有些着急手滑……”
郑迟一脸冷漠:“哦!”
下一秒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实在想不明白,程骁这种厨房杀手,是谁给他的自信第一次做菜就能独立完成的。
是的,程骁还是第一次进厨房,厨台上放着的手机上还显示着刚刚百度到的炒青菜的过程。
程骁看着他笑,自己也笑了起来,明明是个成熟英俊的男人,这会儿看起来,竟然有些傻气。
最后,郑迟也没能把程骁赶出厨房,虽然菜还是郑迟做的,但是程骁还是打了些下手,等到两人吃完饭的时候,时间也到了晚上八点多了。
吃饱喝足,人就显得有些慵懒,程骁自动自发的去洗了碗回来,两人有一会儿没一会儿的聊着天,说的大部分都是各自这几年的经历,有些其实以前通电话时也说过了,但是现在再说起来,竟然也颇有些兴头。
聊到郑迟的速写本的时候,程骁还抢着要看,“你当年就爱画这个,我得看看你有没有把我画丑了。”
郑迟被说得略有些不自在,这习惯,也是谢南音当初让他把开心和不开心的事和人都画下来,郑迟一开始画得不多,只有印象深刻的才会画下来,后来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慢慢得就画得多了,也觉出了趣味,这几年他的速写本换了一本又一本,都被他好好留了起来。
当年在北京的时候,就是因为被程骁偶然看见,后来便经常闹着要他多给他画一些,那段时间,算是两人频繁接触的开始。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郑迟心里也有些羞恼的,因为画速写的时候一般他的心情都很轻松,把那些人画成Q版人物,便不免多了几分私人感情,画出来的自然也是趣味十足,只是这样一来,就不好给别人看了。
也就是程骁死皮赖脸,磨缠得多了,便难得的成了分享这件事的人。
今天发生的事不少,郑迟也是真的累了,随手丢给他一本最近在画的速写本,便自己回了房洗漱休息。
他自然也不知道,程骁抱着那本速写翻看了很久,辗转了大半夜都没睡着。
程骁第一次见到郑迟的时候,对方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尽管身形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但是五官的轮廓并不算多深,眉眼淡漠冷清,以至于显得有些秀气。
但无疑他是十分好看的。
穿戴讲究精细,手握着枪的时候,指节修长漂亮,白皙的肤色竟让人觉得有些耀眼。
就像个出身良好矜贵的小少爷。
当时程骁就在想,他这双手一点也不适合握枪,应该去画画或者弹琴。
但是出乎意料,自己这个经常碰枪的人,竟然输给了对方。
程骁表面上有些大大咧咧,可是实际上却是个细致人,那次见面,他对郑迟便留了几分心,也轻易的看出了他和谢南音之间,有些故事。
但是,当时的程骁想,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依旧不疾不徐的过着自己的日子,因为知晓早晚要进部队走上他父亲的路从军,所以那段时间算是最后的逍遥时光,他过得颇为肆意,只是后来又参加过几次类似的射击比赛,终究没遇上好的对手,以至于脑海里再想起的,只有那一个人。
想到就去做,那是当时程骁的想法。
他也是这么做的。
于是缠上郑迟和他比赛,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郑迟性子淡得很,骨子里还有些傲气,可是明明似乎不太讨喜的性格,却出乎意料的挺受人欢迎和追捧,人缘不差。
只是他从来都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常笑,有时候大家一起聊天说到趣事的时候,他也只是矜持的弯了弯唇角,似乎意兴阑珊,礼貌,却不显感兴趣。但是就连一贯高傲的沈元晗,也对他十分有好感。
程骁刚开始经常找郑迟的时候,沈元晗还护着对方警告过他。
那时的程骁年少轻狂,颇有些叛逆,别说沈元晗了,就是他爸来,程骁想做的事,也没有人能阻止,沈元晗这么没脑子的来警告他,他就想:你不让我做的事,我还偏就要这么干。
而且,他见到郑迟那个笑容的时候,心想:嘿,这个人有点意思。
如果换了别的人这样笑,会显得装,可是郑迟不会,大概是他有这个资本,不管是长相,还是他的能力。
所以程骁不觉得他傲,还想看看他真正开心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的?
程骁想不出来,但是他猜,一定很好看。
所以他想亲眼看一看,最好是自己把他逗笑的,一定会很有成就感。
有些人,经不起琢磨。
你关注了,就会越陷越深。
就好比郑迟之于程骁。
意外捡到郑迟的速写本,看到上面带着不同表情的趣味Q版小人们时,程骁感觉比他第一次握枪还要激动。
就仿佛渐渐撕下了郑迟的伪装,窥见了他私底下不为人知的一丝情绪。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程骁带着这个念头,一晚上都没睡着。
也许那时候,他对郑迟的关注就已经偏离了轨道,只是当时的程骁,还没有意识到。
他只记得第二天自己把速写本还给对方的时候,郑迟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些许慌乱和无措。
有些懵的样子。
程骁当时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谢,耳朵尖却微微泛红,他竟然觉得有些可爱。
程骁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所以顺理成章的利用这件事和郑迟越走越近,成功变成了对方经常交流见面的朋友。
越来越频繁的见面,他不仅不觉得腻味,反而兴致勃勃,甚至很多时候,他还想和对方更亲近一点。
直到某天和死党聊天的时候,蔡博文突然说了一句:“程骁,你有没有觉得,你对郑迟太关注了些?”
像一道惊雷猛地劈下来,程骁咻的一下惊醒。
他有些无意识的反问了一句:“太关注了吗?”
蔡博文似乎早有预料,也不明说,只是道:“坤子他们喊你出来玩,你都很久没来了,还有我这段时间和你通电话,基本上十句里,你都有一句提到他的名字。”
坤子是他们的发小,虽然不算太亲近,但也是一起长大的,又是同大院的高干子弟,程骁以前,经常和他们出去玩乐。
蔡博文是个绅士,不会给人难堪,尤其是这个人还是他关系最好的死党。
尽管他的心情也很复杂,但这时候,也只提醒了那么一句,他知道程骁是个聪明人,只是身在局中看不清他自己的心。
默契的挂断了电话,程骁独自在家里坐了很久,他开始回想这段时间和郑迟的相处,越回想,就越心惊,甚至再想起某次不小心看到的速写本上,画的谢南音的时候,他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猛然泛起的一丝酸意和突然变糟的心情。
只是他刚认识谢南音的时候,也对她颇有些好感,所以只以为,那种感觉是发现好友和自己喜欢过同一个人而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