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张饮修
时间:2018-08-21 08:07:09

 《要命》作者:张饮修
 
文案:
那么,还有什么招数可以摧毁我?
那浅薄的以卵击石,连石头的核心都未抓取。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1
  中国,广州琶洲岛。
  华灯初上之际,国际会展中心A区展馆的照明展览迎来闭幕仪式。
  一行人乘着电梯去架空层停车场。
  他站在电梯的最里面,纯黑短T裇,九分牛仔裤,白色板鞋,左手无名指上勾着一顶平沿棒球帽,漫不经心的神情,闲闲而立,少年模样。
  楼层数字在倒着跳动,四、三、二……他的目光浅浅落在电子屏上,似游移,似无聊,等待降落。
  夏初六月,繁华都市。
  再差三个月,他在这个亚洲国度的停留时间就满一年了。
  电梯抵达车库所在的楼层时,电梯里的人们陆续往外走。
  他戴上棒球帽,帽檐遮住了他的部分眉眼,反而使得他从人群中凸显出来。
  不远处的司机一眼就认出了他。司机等在车子旁边,等着少年从电梯那边走过来。
  明明是很短的一段距离,但他硬是走了十来分钟。司机只看见他途中停了两次脚步,低头,看手机。
  他一低头,帽檐就在他脸上投下大片大片的阴影,连带他整个人,也埋葬在那大片的阴影里。唯独捧着手机的修长十指显得骨节明晰,是明晃晃的美好。
  略显空旷的停车场,人本来就不多。十分钟过去,那些从电梯里出来的人们都散光了。戴着简约棒球帽的人还在看手机。
  他走近了。司机提前帮他打开了车门,站在旁边安静等候。
  “车上有多余的果醋吗?”他低着头问了一句。
  “有的,先生。”司机终于等到他说话了。
  司机以为他要在车上喝,但他却站在原地随意伸出手,摊开那白皙到不见血色的掌心,长指微微蜷缩。
  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司机虽然满脑子疑问,依然忙不迭地弯腰去车里拿出一瓶玻璃瓶装的饮料,用开瓶器撬开铁质瓶盖,走过去,把饮料递给仍旧在看手机的少年,“先生。”
  少年,先生——这两个词一点都不搭,但显然司机早已习惯这样称呼他了。
  他接了饮料,转身就走,“二十二点之前等我短信。”他说。
  司机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好的,先生。”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尽职尽责,平日里不太敢跟这少年模样的先生说话,但这回,司机憋不住,就接着问了:“先生,你不坐车回去吗?”
  “我散散步。”少年头也没回,仰头喝了一口果醋。很酸,感觉很好。
  “好的,先生。”司机看着他清减又高挑的背影,多问了一句:“需要我跟在你身后吗?”
  他喝着果醋。他把手机揣回裤兜里,“不用。”
  “……好的,先生。”司机站在车子旁看了他一会儿,车门还开着。
  司机关上车门,再回头看去,少年已经走远了,很快就到停车场的出口了。
  广州国际会展中心距离天河区可不近,司机想:先生这是要步行回去吗?
  2
  一种虚无,以及窒息。
  饶束已经在华南大桥晃了一下午了。
  夏天的夜晚总是姗姗来迟,令人不敢过早埋头哭泣。
  大白天,怎么哭?
  两个小时,饶束从桥头晃到桥尾。
  当她站在人行道的护栏边沿时,某种奇怪的感受袭击了她的内心,命运之徒好像在说:嘿,你看你,你怎么就走到这个境地了?
  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她感到自己手脚冰凉。
  累,前所未有地累,连走路都觉得累,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回荡出疲惫和迟缓。每当她想放弃些什么时,又总是会自言自语地恐吓自己:不要这么做,饶束,你将会失去很多,很多,很多。
  “失去”是一个很可怕的词语。饶束蹲在护栏边上思考着。
  桥下的珠江之水奔流不息,永恒不变。
  她感觉,这个世界一直在快速运转,只有她一个人,停在原地,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十九岁真是一个让人不知所措的年纪。
  饶束决定在今天自杀。
  跳桥是她的首选方式。
  3
  「今天你还想死吗?请不要死。」
  「今天您的步行数目未达到20000。请按时完成。」
  「今天你有没有好好做人?请好好做人。」
  ——手机邮件里的这些话让张修想骂脏话。在他还有耐心的时候。
  而当他没有耐心的时候,他会直接把邮件移到垃圾邮件,顺便把发件人拉黑,同时考虑尽快辞掉他的家庭医生。
  邮件是家庭医生发来的,每日一封,雷打不动。家庭医生仿佛拥有千里眼一样,总是在张修犯懒的时候把这种邮件发到他邮箱。
  谁他妈愿意从广州琶洲岛走回广州天河区?总之张修不愿意。
  但他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据说,如果每日步行数目没达到两万步的话,像他这般身体羸弱的人就会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死去。
  鬼扯。这一定是医生故意说来吓他的。
  虽然张修对死亡这个主题没什么避讳,但他还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
  十分钟之前他站在国际会展中心的车库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步行回去。
  他塞上耳机,蓝调在他的耳蜗里爆炸开来,浓浓的忧郁,环绕在霓红灯闪的广州街头。
  华南大桥是广州最宽的跨江大桥。
  夏风知人意,吹疼他的眼。
  4
  你曾经被风吹疼过双眼吗?
  此刻的饶束觉得自己的眼睛好痛。
  为什么?跳个桥也要经受这种小小的、刺人的疼痛?上帝真的以为这种小伤小痛就不算事儿了吗?
  饶束穿了件白色连帽卫衣。听说,人们自杀的时候穿白衣比较有氛围——这是今天唯一让她感到有意思的事情。
  大桥上的车辆飞速驶过,快到让人无法捕捉它们的颜色。
  饶束弯腰拉开自己的帆布鞋鞋带,很容易的,一扯就松。
  连鞋带都不想挽留她的生命。
  饶束突然觉得很生气,她一脚踢掉鞋子,左一脚,右一脚,白色帆布鞋从大桥护栏的空隙被甩出去,最后掉进珠江,了无痕迹。
  她趴在护栏上凝望着那双消失的鞋子,直到再也看不见。
  汽车划破夏风的声音从她耳旁呼啸而过。
  今天跟昨天一样。
  昨天跟明天一样。
  两年来,饶束记忆中的每一天,都痛得要死。
  她感觉自己永远都等不到真正的生活。
  袜子踩在水泥地上,她踮脚,爬上大桥护栏。
  5
  一眼望去,华南大桥的人行道空无一人。
  但是,这世上是不是有一句话话叫做“冥冥之中天注定……”?
  彼时的张修还不知道这句话。
  他独自一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桥人行道上,耳边只有蓝调的孤独气息。
  长腿每迈出一步,他就跟自己说一遍:要回家,不要死。
  大千世界,嘈杂人间。每一分每一秒,上演着多少绝望和迷茫,掩埋着多少无助和辛酸。
  有的人一直等到着被拯救,有的人早已失去了被拯救的资格。
  手中的玻璃瓶空空如也,张修笑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喝果醋的速度越来越接近于上瘾的境界了。
  他这辈子就没对什么东西上瘾过。
  直到他瞥见一个挣扎在护栏边上的人影。
  6
  饶束从来没有想过跳桥也会如此困难。
  真是操他妈大爷的啊。她不够高啊,爬了很久才勉强爬上去。
  “下辈子就别让我做人了好吗!”饶束自暴自弃,对着空无一人的珠江之水破口大骂,“神他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考验其身高,衡量其体重,否则连跳桥都跳不了……”
  “喂!”
  正当饶束自顾自地骂骂咧咧时,一道清冷的男声在她身后响起。虽然只有一个孤单又凉薄的音节,但这已是她世界里最轰烈的挽回。
  “谁?!”饶束条件反射回头望去,“你说什么?!”
  “我说,”双手插兜的少年腾出左手,摘下耳机,站在离她十米远的地方说,“别死。这世界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2章 
  1
  饶束以一种尴天下之大尬的姿势挂在大桥的护栏上。
  一条腿刚够上去,另一只脚丫还蹬着水泥地板,看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掉下去。很危险,很滑稽。
  饶束扭头盯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她足足静止了十秒以上,就像一尊活体雕像一般,为华南大桥的人行道增添别样的风景。
  路灯光线充足,慷慨地洒在那个人身上。但尽管如此,饶束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因为棒球帽的帽檐遮住了路灯的光线。
  一个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车辆为他做背景。
  而饶束的背景,则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这边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里,只说了刚才的那一句话,然后就用一双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不对,其实饶束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觉到了目光。那种,来自陌生人的目光,却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没有在看她,又为什么不走?饶束本来想维持这个姿势直到那个人离开的,但那人就是不动。
  “我……”饶束趴着清嗓子,声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里了……”
  她边说边慢腾腾地从护栏上爬下来,双脚着地,米白色的袜子被路灯染得晕黄。
  “不知怎么就掉了……”饶束继续小声说着,也不管那男生听没听见,“不过,并不一定要捡回来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乱整理着衣服,只拿眼角余光去瞄路灯下的男生。
  饶束看见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机。但饶束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以及表情。
  2
  张修当然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
  与其说她是在跟别人解释,倒不如说她是在跟自己解释。
  但是,信不信,一个看过这世间很多种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没有颜色,只有空洞。
  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