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失败以后——云上浅酌
时间:2018-08-22 08:34:48

  昭明岭的阴雨绵绵持续了半个月,天空终于放了晴。此后,气温就要一路上升,热意抵达一年中的最盛。
  与烤炙大地的炎阳一同来到丹暄的,是一张镶了金箔的信件。
  信封镶金,不用想都知道,写信人一定非富即贵。
  果然,这求助人是平临城的一位米商,叫做连大富。这连大富也算是当地的著名人物了,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因经营得当,成功从守着几片稻田的村夫变成了一方大户。可他的独子连天佑,却对继承这份庞大的家业没有半点兴趣,天天嚷着要修道、要御剑、要猎魔。
  世人崇尚仙道,连大富也是。所以,最开始,他对连天佑学仙功也是秉持着支持态度,心道:虽然自己祖上几代都没出过一个修士,但看儿子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说不定他真会是个修道奇才呢?
  事实证明,连大富完全想多了。须知,天赋这玩意儿,真的很残酷。有的人流落街头,未曾正儿八经学过一天的仙功,也照样能大杀四方。有的人勤学苦练、砸下重金买装备、拜最好的师父,最终还是一事无成,连仙道的门儿也没摸到。连天佑就是后者。
  见多年无所成,连大富也差不多明白,自己儿子确实不是那块料,便劝他收收心,回来跟自己学经商。这下轮到连天佑不干了。吵了几次,连大富也拗不过他,只能由着他折腾。
  没想到这一放任,就出了事。平临城近来不太平,发生了几桩怪事,疑似魍魉作怪。连天佑称约了几个道友一起去探个究竟,结果一走就没了音讯。
  连大富心急火燎,四处打听都没有结果,而镇守平临的世家前不久又搬离了此处。连大富知道儿子的性命拖不起,与其遣人去追,还不如找所及范围之内最厉害的世家。
  所以,这封信才会送到了本来不相干的丹暄夜氏手中。
  随信而来的,还有连天佑最后几天用过的衣物。点燃以后,却未见有紫烟溢出,说明这次背后捣鬼的东西,应该不是蓄谋已久的,甚至不是魍魉。总之,应该不难对付,派几个弟子过去就绰绰有余了。
  对此,系统连一声提示都没有。说不定,这个副本估计连“智障级”难度也评不上,属于躺赢的那种。简禾半点都不担心。
  翌日,她就背着包袱,随着夜阑雨坐上了连大富准备的马车,哒哒地朝平临去了。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以及他们的傀儡,合共六个活人,六个傀儡。
  车上,夜阑雨昨晚喝了浓茶,没睡好,在闭目养神。
  路上砂石粗糙,赶马车的人又巴不得飞着把他们带回去救他家大少爷,车轮辘辘之声极为嘈杂,有时更会传来刺耳的拖曳声。
  简禾托腮,奇道:“主人,这么吵你也睡得着吗?”
  “离我远点。”夜阑雨道:“你还想要舌头吗?”
  这么凶——简禾缩了缩脖子,悻悻地挪开了。
  不过,说实话,经过了几天,她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害怕夜阑雨了。毕竟,现在夜阑雨已经把她当成了马仔,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再掰断她脖子一次的了。
  然而,当夜阑雨在睡觉时,又或是睡醒了、还没清醒时,是万万不能靠过去的。因为那种时候,人的本能会压倒理智。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会惹得夜阑雨暴起杀人。
  出发时走得有点匆忙,包袱的带子还没有绑好。趁这时间,简禾干脆盘腿坐着,把带子重新解开。
  殊不知,马车恰好一晃,包袱里的衣服落了两件出来。简禾拾起来一看,顿时乐了,回头小心翼翼道:“主人,你睡着了吗?”
  就算是睡着了,耳边有个活物在招魂似的喊他,怎么也该醒了。更何况,简禾其实说得不错,这么吵杂的地方,连静心都不能,遑论睡觉。
  夜阑雨面色不善地睁眼。
  简禾抖开了那件雪白的中衣,献宝似的展示给他看,嘻嘻道:“上次我不是把你衣服撕了嘛,第二天我就帮你补上了,都没给你过目一下。我针线活儿还不错吧。”
  那道长长的裂口上,布满了细密的针脚。而奇就奇在,两端居然还多了点东西,让这条长痕看起来像……一条鱼骨。
  “……”夜阑雨从牙缝里蹦出了几个字:“谁叫你缝成这样的?!”
  “你不喜欢鱼吗?反正是穿在最里面的,又没人看到。”简禾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自言自语道:“下次缝个别的好了。”
  夜阑雨嘲道:“还有下次?你哪只手扯的,我就先斩了哪只手。”
  简禾:“……”
  她破罐子破摔地腹诽——谁怕谁,反正斩了不也还是要他修,麻烦的人也不是她。
  就在这时,马车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车夫的声音从帘子外传来:“高人,这里已经可以看到临平的城门了,快要进城喽!”
 
 
第65章 第65个修罗场
  马车辘辘地碾过了青砖, 从临平古朴的城门穿梭而过, 金灿灿的日光消失了片晌,又重新落了下来,一座景致优美的古城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车队是天蒙蒙亮时就出发的,抵达的时候刚好是正午。闹市正旺, 为了不冲撞到在路边玩耍的稚子,马车进城以后,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下了车速,马车里的人也得以看清路上的景象了。
  简禾凑近了窗帘,掀起了竹帘的一角。
  笔直宽敞的道路上, 商铺绵延, 人稠物穰, 酒肆飘香,首饰铺琳琅满目,布庄悬挂的彩旗猎猎拂动,让人目不暇接,热闹欢快的市井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才是生活, 这才是人间啊!
  系统:“……”
  不过也没法子,夜家偏偏就建在那么一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乐子找不到多少, 蛇虫鼠蚁却多得很。想下山走走吧, 山下面来来去去就那两条小村子。更何况, 她现在算是半个监犯,不能离开夜阑雨太远。他要是没那么心思下山,她也就只能在夜家与荒山的训练场之间来回转转了。
  同行的夜家子弟长年都在山上修行, 鲜少出远门。在九州,临平城无论是名气与规模都排不上号,不过是座籍籍无名的古城,但这也足够新鲜了。
  一家酒肆外的屋檐下,一个打扮邋遢、眼窝深陷、笑意吟吟的异族少年摆着担子,在耍戏法。大手一拂,铜绕的枝桠蜕变成为青竹。解开酒囊,淡淡醇香的清酒滴落在这家青竹上,瞬间便盛开了无数如雪般柔嫩的花儿。
  几个小豆丁蹲在摊子前,看得如痴如醉,惊呼连连,叽叽喳喳。
  “哥哥,好厉害啊!这一定是仙人的法术!”
  “再来一次!”
  “我还想再看!”
  简禾也津津有味地趴在了窗边欣赏。
  少年的手在空气中一挽,再摊开时,手心便躺上了一朵淡粉色的花儿。他以洞箫抵唇,轻轻一吹,如同施展了魔法,花瓣飘然逸散,随风浮沉,甚至飘入了马车之中。一小片犹在盘旋,三瓣连着的花瓣,却恰好落在了简禾的下唇处。
  鼻端嗅到了甜香,这花瓣居然是真的——简禾叼着它,咬了咬其根部,远不如闻起来甜。忽然察觉到一道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简禾恍然地侧过头去,唇角粘着枚花瓣,冲夜阑雨笑了笑。
  不知道该说是系统选身体的眼光又在线了一次,还是该称赞夜阑雨雕琢的傀儡越发出神入化。她这次的身体,虽然不是乔迩那种让人一见倾心的绝色美人,却也是一等一的好看。肤若羊脂玉,恍若是春山中的薄雾浸润凝聚而成,眼皮微带薄红,眼波澹澹,神色明净,左看右看,完全挑不出毛病。
  这种叼着花瓣笑的动作,别人做就显得十成十的傻叉。简禾做起来,却非但没有给人装逼之感,倒像是不经意间露出了一截飞扬的神采。
  好似被人用一片羽毛轻轻地搔了搔心脏,夜阑雨搭在膝上的手未动,手指却轻轻一蜷。方才,还在马车内上下浮动的花瓣被淆乱了的气息一吹拂,颤巍巍地落在了藤席上。
  城西连府。连老爷早已经率领好了妻女家仆,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守在了石阶上。甚至,他们看门的大狗也蹲在了石阶上,吐舌摇尾,伸长了脖子在等候。
  马车甫一停下,人人面露喜色,道:“他们回来了!”
  “高人们来了!”
  连老爷搀扶着结发妻子,迎上前来,张口便是一段NPC的专属台词,道:“高人们!大仙们!求你们救救我的儿子!”
  知道要干正事了,简禾捻掉了花瓣,拾起了包袱,随夜阑雨跳落在地。
  连府中,早已空出了干净的房间供他们入住。连老爷亲自带路,与妻女一同簇拥着他们进府。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连天佑失踪一案的信息。
  说起来,这位连家的公子,虽然对仙道抱持着异于常人的热情,但其实只有早年在某个门派学过两年仙功。因修为一直原地踏步,无法再精进,不得已就下了山。之后,他结交的也尽是一些无门无派的散修。故而,这还是连家之人生平第一次与真正出身自仙门世家的子弟打交道,只觉其仙气飘飘,眼都看直了。
  ——难怪大少爷天天嚷着要修道、失败那么多次了还不死心,这凌然傲雪的仙气真不是普通人能长出来的。
  其中,又尤以夜阑雨最为出挑,深红猎袍衬得他肤色如雪,身姿挺拔,端是一位俊俏郎君,站在人群中格外抢眼,鹤立鸡群。与之一打照面,下至几岁上至二十几的女子均是双颊飞红、含羞带怯。
  简禾:“……”
  说句不好听但很形象的话——这些热心观众,似乎把他们当成了猴子来看。
  当然,在递来求救的书信之前,连老爷对丹暄夜氏也有个基本了解,知道他们最擅的是傀儡术。同行之人里,凡是没穿枣红色校服的,肯定就是传说中的傀儡了。
  连老爷自诩眼光毒辣,可都挨到这么近了,却还是看不出它们与活人有何区别,会动会说话,眼珠会转动,肌理也细腻得吓人。
  连府不愧是当地土豪,府邸深广,装潢用心。但简禾却发现了,不论是厅堂还是房间,都起码会有一把大刀或长剑悬挂在墙壁上装饰,不是木头刻的那种,而是真的金属道具,有的微微发红,颇具杀伐之气。
  一问之下,原来这都是连天佑的个人兴趣,喜爱从各地搜来无主的刀剑。
  据连老爷交代,临平怪事年年有,而他儿子掺和到这些麻烦里也不是第一次了。凡是听到哪儿传出了妖物作祟的消息,他就会拉着一帮结识的散修一起去“调查”。
  可查到最后呢,这些怪事都被证实了,要么就是些鸡毛蒜皮之事,或是让人哭笑不得的误会,不过是以讹传讹,才传成了怪事。空有一颗除暴安良的心,却成了无功而返的常态。
  这一次,众人都以为又会重演一次过往的“听说有邪祟——真相大白——虚惊一场”的过程,每次都免不了鸡飞狗跳一轮,所以根本没有多问。
  哪里知道,连天佑就这样失踪了。
  追问过那天与他一同的散修,他们称:那天本来约好了在城门见面,结果到了太阳高挂,连天佑还是没现身。他们以为他临时有事爽约,便没有带他,自己动身出了城。线索就这样丢掉了。
  临平有好几个城门,连天佑又没有带随从。推来推去,推到最后,根本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连出城了还是没出城都不知道。足足三四天都没音讯传回,人命关天,所以,在房间歇息片刻后,夜阑雨就与简禾一同动身出府了。
  夜家的其余弟子的房间都关着门,估计是各自出府打探消息,毫无合作的意识。不过,心要是不齐,合作也没什么意义。
  系统:“也没必要,这个根本不算是副本,因为评不上难度。”
  置身于人流如梭的大街上,听着路人的嬉闹话语声,简禾的脚步也轻快了起来。唯一遗憾的是,刚才那个街角的表演的摊子已经散了。
  “连大富一问三那不知,连那小公子到底要查什么怪事也不知道。”简禾踢了踢街上的石头,道:“主人,你说我们先去哪里打听消息比较好?”
  与夜阑雨相处,本来是很简单的,只要服从他的命令就好了。可这样的话,心动数值的进度条恐怕永远也不可能升满。道理很简单——谁会喜欢上一个只听自己命令、没有思想的娃娃?
  该如何把握“有性格”和“不OOC”二者间的平衡,是简禾现在最头疼的事情。
  而难上加难的是,在这之前,简禾曾经与夜阑雨朝夕相对了大半年,很多事都形成了习惯。分开的六年对她来说,真的就是打个喷嚏的功夫。虽然有在克制,但有时,难免还是会飘出一两句以前常用的话语来。
  夜阑雨站定在街上,抬头望了眼烈日,淡道:“先去饭馆。”
  明明没说喜恶,可他看天时却习惯性地眯了眯眼。简禾暗忖:夜阑雨应该是不太喜欢阳光太炽盛的日子的。
  简禾道:“也是。饭馆这种地方,客人又多又品流复杂。连家是这儿有头有脸的人家,一定有很多人知道他们工资失踪的……呃!”
  原来是光顾着说话,一不留神,她的肩膀即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行人撞了一下。
  夜阑雨身姿挺拔、不动如山。简禾却一不留神,根本没站稳,踉跄了几步,连忙扒住了夜阑雨的手臂保持平衡。
  向来都不习惯、也不喜欢跟人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夜阑雨一回头,简禾立即松开手,示意自己无辜。可稍稍分开片刻,人潮又是一涌,简禾瞠目结舌,这次是直接一头撞到了夜阑雨的胸膛前。
  那个撞到她的五大三粗的妇人还回过头来,用不知什么地方的乡音训道:“哎哟,两个小年轻,莫要在路中心打情骂俏哩!”
  如果她知道自己教训的“小年轻”,只要抬抬手就能把她的脖子捏碎,不知会作何感想。
  既然天意如此,简禾干脆不放手了,厚着脸皮揪住了夜阑雨的袖子,催促道:“主人,我们走吧。”
  二人行来到了一处酒招子迎风招展的饭馆,在角落的小方桌边上坐了下来。
  除了爱吃甜这一项以外,夜阑雨的口味其实颇为清淡,至少,简禾就从未见过他吃汤面上飘过红油的菜,就连一根辣椒也没有。
  很快,菜就上齐了。简禾趁机叫住伙计,套近乎道:“这位小哥,我听说最近临平发生了不少怪事,你有收到什么消息么?”
  “怪事么?嘿,多了去了。”那伙计倒是个健谈的,把擦台的布巾往肩上一甩,道:“客人想知道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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