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快穿——弯钩一月
时间:2018-08-23 08:35:38

  时间就在她忽忧忽喜中慢慢溜了过去,一个多月过去,沈凌已经更到了六十八章,收藏已经涨到了300。所拥有的读者数量也从一名增到了五名。
  而这个时候,她已经在写下一本小说,差不多写了五万多字了。
  编辑陌陌和她说话的时候,沈凌还以为是找她聊天的陌生人,好半天没有搭理,直到写完一章后,她才点开对话框。
  “收藏超过300,已经可以完结入v了。你这篇小说计划要写多少字?”
  沈凌忙打字过去,“我这篇小说已经快要完结了。不过什么叫做完结入v?”
  “完结入v就是完结的时候入v。你这篇小说什么时候完结,记得敲我。我帮你搞定入v的事项。”
  沈凌似懂非懂的说了句,“好的。”既然编辑说了帮她搞定,那她只要将剩下的两三章小说内容发上去不就完了。
  两天以后,沈凌将小说完结以后,便给编辑陌陌说了一声,对方让她把文章的进度改为完结,然后问了她从哪章开始入v后,就帮她完成了入v的事项。
  沈凌看着从二十七章往下多出来的“vip”三个红色字母,就只有一个感觉,原来这就是入v啊!好像也不是太难。
  虽然成功入v,但是沈凌对章节的购买情况却没有多少自信。所以她接下来的两天,都没有登录作家后台,一心一意的写手头上的这本小说。
  这本小说仍写的是穿越题材,沈凌将重心放在男女主的感情戏上,把两人相见相遇的场景尽可能写的唯美浪漫。根据她的经验,那些比较成功的作者一般感情戏都写的很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她决定借鉴一下她们的这个长处。
  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受到脖子以上的限制,沈凌写起来便没那么束手束脚,男主吻女主的时候,她几乎将自己所能想到的词汇全都用上了,为此还不惜借鉴周凯吻自己时的感觉。
  写完以后,她试着从头看了一遍,好像写的还行,有那么一点样子了。
  等她想起来自己刚刚开通的完结入v时,打开一看,这几天已经挣了两百多,虽然不多,但是沈凌却无比开心,竟然真的有人订阅。她将订阅读者的评论仔细的看了一遍,大部分都夸她写的不错,少部分指出了她的缺点,沈凌将这些指出她缺点的评论都记了下来。
  因为平生第一次靠写小说挣了一小笔钱,沈凌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即便只有两百多,但也可以下一次馆子了。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忽然觉得一个人庆祝这件事好像太孤单了一些,想来想去,沈凌只想到了周凯这么一个比较好的人选。于是,她便摁响了对过的门铃。
 
 
第51章 
  沈凌摁门铃的时候还在想, 今天是礼拜二, 也不知道这个点,周凯在不在家。
  但是等她摁完没多久,门就被打开了, 周凯疲惫的打个哈欠,“你怎么知道我出差回来了?”
  沈凌想怪不得这么些天看不见他的人影,原来是出差去了,她浅浅笑道:“我是碰巧而已。本来想请你吃顿饭, 不过看你这个样子可能更想睡觉。”说完转身要走。
  周凯从后面拉住她,“先别走,你那边有吃的没有, 我快饿死了。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现在特别想喝一碗热汤。”
  沈凌看他脸上满是疲惫之色,就没忍心拒绝,“冰箱里还有炖好的一锅鸡汤, 做一碗鸡汤面怎么样?”
  周凯连连点头:“最好出锅的时候往上面撒一些香菜。”
  沈凌横他一眼:“是不是还要两道开胃凉菜?”
  周凯笑道:“如果有, 那是最好不过了。”
  沈凌道:“这么麻烦,干脆你跟我过去吧!省得还要端来端去。”
  于是周凯就跟着沈凌去了对过, 沈凌脱掉穿好的外套,就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
  不到半个小时,两大碗鸡汤面就摆在了餐桌上, 还有两道凉菜,一道是凉拌黄瓜丝,一道是葱丝拌豆腐丝。
  周凯就着黄瓜丝和豆腐丝, 很快就将一碗面吃的精光,他舒服的叹口气道:“还是你做的饭最合我胃口。”然后起身,“我回去补个觉,估计一直到明天下午都不会醒。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等到明天晚上再敲门。”
  沈凌点头道:“我知道了。”起来送他去了对门。
  沈凌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间继续码字。虽然没能庆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凌照常起了个大早简单的做了点早饭,然后出门去学校上课。
  下午的时候,只有两堂课,沈凌到家的时候不过才四点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写小说的,可是记得昨天周凯说的那话,便去空间里拿出了一只周凯拿过来没有吃完的乌鸡,准备煲一锅汤,万一他要是来蹭饭,这汤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没有来,便放在空间留着以后喝好了。
  沈凌将乌鸡汤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进电饭煲,这才开始写未完成的小说。这篇小说里,她将男主刻画成了一个爱妻如命的好男人,不仅身份高贵,而且还对女主温柔体贴。
  从前沈凌写小说的时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经历,走的都是朴素路线的写实风。可是,在与其他作者对比后,她发现,比起写实风还是稍微浮夸些的甜文更受欢迎。就好比她那时,下了班以后,也是喜欢看那些甜宠文。
  沈凌记得就在这几年,墨点网站就有篇这样的小说,当时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个世子,平生最不喜欢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对女主情有独钟,爱的死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出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美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入,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欢那篇小说,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爱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点和碧水的热文,根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爷,女主的性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点,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下读者的眼球。
  她写的正投入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欢吗?”
  沈凌低头嗅了嗅玫瑰花香,抬头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下来:“看来我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换一种花。”
  沈凌不知道他是从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头掩饰了一下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长了那么一大片玫瑰花。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找了个花瓶插上。
  周凯唇边的笑意就多了些,轻轻嗅了嗅鼻子:“好香,你在煲什么汤?”边说边往厨房走去,还挽起袖子,一副要帮忙的样子。
  沈凌也不拒绝,支使他择菜洗菜,有人帮忙,她也能节省一部分时间。有人在旁边打下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钟就搞定了三道热菜,加上一锅乌鸡汤,足够他们两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周凯便问起沈凌昨晚请他吃饭的事,沈凌便说自己写小说挣了一笔小钱,就想去外面吃饭庆祝一下。
  周凯一听她在网站写小说,便问她小说的名字。
  沈凌当即道:“不行。我不喜欢熟人看我的小说。那样我会写不下去的。”
  周凯软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饭,沈凌也没答应,他这才死了心,非拉着沈凌去看他这次出差回来给她带的礼物。
  沈凌有了上次的经历,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就觉得没好事,“去你家做什么,你直接拿过来不就行了。”
  周凯看了沈凌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说道:“何晓倩,你不会是怕我再强吻你一次吧?”
  被他一句话道出自己内心所想,沈凌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是又怎么样?”
  周凯低低笑道:“放心,这次不会了。我上次是因为喝醉酒一时没把控住。这次我滴酒未沾,再说我还有要事跟你商量呢!”
  沈凌觉得他既然将话挑明,想必是真有事和她商量,便跟着去了对门。
  周凯给她带的礼物是在苏州买的一把手工绣的宫扇,上面绣着玉兰花,看上去非常漂亮。另外还有两盒碧螺春和一些点心。
  周凯有些遗憾道:“可惜我去的时候不是秋天,不然还能带回来一些阳澄湖大闸蟹。”
  沈凌真是对他无语了,她拿起那把宫扇看了下,发现扇面竟然是双面绣,眼里不由闪过一道亮光,爱不释手的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好几遍。
  周凯微微一笑,笑容中带着几许得意,“我看你家里的布置比较偏近中式,就知道你肯定喜欢这些传统工艺品。”他将头轻轻靠在沈凌的肩上,“那家店里还有一件双面绣屏风也很不错,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把它买回来。然后放在你家里的那间书房,你写小说写累了还可以欣赏一下上面的花鸟图案。”
  沈凌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肩膀,“你靠那么近做什么?”
  周凯起身,一本正经道:“我在观察你的皮肤。怎么觉得一段时间不见,你的皮肤比之前好了许多呢?”
  沈凌就笑道:“最近用了一款特别好的面膜,你要不要试试?”
  周凯马上摇头:“我一个大男人,用什么面膜?”他轻轻点了下沈凌的鼻子,“看来这面膜效果不错,皮肤光洁不少。”
  沈凌打掉他的手,“你忘了之前的话了?”
  周凯脸上带了几分笑意,“我只说不再强吻你,没说不动手动脚啊!”他说着话,两只长胳膊有力的抱住了沈凌,又一次说道,“何晓倩,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挣脱了一下,结果被他抱得更紧,也就由他去了。她轻轻浅浅的笑道,“要是我还不答应呢?”
  话音刚落下,她就觉得腰间一紧,周凯咬牙切齿的在她耳边道:“你可以试试。”
  沈凌莞尔一笑:“好了,不逗你了。我答应就是了。”照这样的趋势下去,她迟早也得沦陷,还不如早点松口。
  周凯马上就松开她,然后让她转过身对着自己,认真的问道:“你说真的?”
  沈凌无比肯定的点头道:“真的,我答应你做你的女朋友。”
  周凯的眼里就有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喜悦,他抓起沈凌的双手,挨个将她的手指亲了一遍,一边亲一边道,“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对你好的。”
  沈凌被他亲的有些痒,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悸动,她忍不住踮脚轻轻亲了对方的额头,“那你可要说话算话。”
  周凯将她抱在怀里,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当然。”
  两人的关系定下来以后,沈凌马上就发现谈恋爱的好处。她现在写的这本小说是一篇甜文,男主宠妻如命,但是如何宠,沈凌之前还真没被宠过,有些拿捏不准,所以写起来总觉得欠缺什么。
  但是与周凯确定关系后,头一个月,周凯对她确实挺好的,沈凌索性就拿两人相处的情景当素材,写起小说来自然得心应手。为此她不由感慨万千,小说还是要源于生活啊!
  但谈恋爱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留给她写小说的时间不像从前那么多了。
  两人刚谈的第一个月,周凯经常以各种名目带她出去玩,比如去他常去的一家会所。那家会所坐落于古寺附近,里面亭台轩榭错落有致,环境十分优雅。
  会所的招牌菜有水库野生甲鱼、古法蒸鲥鱼、沙漠金驼掌等。沈凌第一次去吃的时候觉得这些菜都特别好吃,想不通周凯为什么还老去她家蹭饭。
  周凯吃的不多,看沈凌吃的开心,不由好笑道:“你第一次吃当然觉得新鲜,等吃得次数多了就不这么说了。”
  会所除了提供餐饮服务外,外面还有鱼塘可以钓鱼,高尔夫球场可以练球。
  沈凌对这两项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周凯见此就提议去商场购物。
  沈凌穿到现代这个世界以后,因为手里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所以并不缺钱花。但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学生,而且是普通大学的学生,不必要非得买那些名牌衣服,所以她身上的衣服还都是很普通的那种。
  周凯一提议,她马上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恐怕她身上的衣服与她现在富二代女朋友的身份有些不符,而他又不愿意直接提出来,所以才委婉的说要去商场,实则还不是奔着给她买衣服去的。
  可是沈凌对于无关要紧的人的想法可能不会看重,但是对身边亲近的人她就是另一种态度了。从前的经历告诉她,不管是夫妻还是男女朋友,有什么话还是摊开来说比较好。
  沈凌毫不拐弯抹角的说道:“是不是想去商场给我买几件衣服?”
  周凯先是一愣,继而失笑道:“你是怎么猜到的?”
  沈凌没有笑,她很认真的说道:“我穿的这身衣服是不是不大符合你女朋友的身份?”她看了一眼周凯身上的衣服,他平时穿的和她一样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今天却穿了一身名牌,左手还多了一块腕表。
  周凯马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到商场逛逛,要是遇到你喜欢的衣服,当然可以买下来。要知道我作为你的男朋友,有义务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沈凌笑了下:“你不用解释这么多,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以后你若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提出来。这样大家以后才不会有什么矛盾。”
  周凯松了口气:“好吧,我确实有帮你买衣服的打算,也确实觉得你身上的衣服太过普通。虽然我并不是太在意这个,可是当下人们就只关注外表。”
  沈凌点头道:“我明白,所以我并不会拒绝。不过衣服的钱还是我自己来付吧!”
  既然说到了这里,沈凌又表示有什么话可以直说,周凯就问出了一个心里的疑问,“晓倩,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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