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沈凌却不着急,回京以后她便开始举办各种宴会。因为皇后与她交好,又有太后的关系在,参加宴会的人都是京里达官贵人的太太小姐们。其中就有夏侯衍的夫人及府里的几个姑娘们。
第93章
前几天刚下过雨, 花园里的花木经过这一番灌溉越发显得欣欣向荣。
沈凌就挑了这样一个时候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宴会, 宴会的地点是府里的秋梧榭,不仅地方宽敞,而且紧挨着花园的荷花池, 周围又种了一圈梧桐树,窗上糊着银红色的轻纱,坐在里面既能感觉到凉爽,又不会被蚊虫所侵, 端的是夏日纳凉的一个好所在。
秋梧榭的当中摆了一张黄花梨方桌,靠着北墙的位置放了一架黄花梨小座屏风,屏风前坐了两个说书的女先生, 正说的热闹。
十来个太太小姐们围着方桌或低声说笑,或听先生说书。桌上摆着几十只围碟,有点心,有干果, 也有应季的鲜果。
沈凌叉了一块切好的甜瓜放进嘴中, 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对面坐着的贵妇,那贵妇四十多岁左右, 因为保养的比较好,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穿着石青色的衣裙, 头上插着金钗,更衬得她雍容华贵,正是夏侯衍的夫人刘氏。
沈凌观察了她这么些天, 已经基本摸清了她的性格,外表温柔和善,内里却唯利是图,自私自利。
古人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真没有说错。夏侯衍能有这样的夫人也不例外。
刘氏的身边还坐着一个姿色不俗的少女,正是刘氏嫡出的三女儿,府中排行第四,人称沅娘。这沅娘是刘氏最小的女儿,上面两个姐姐嫁的都是夏侯衍的得意门生,轮到沅娘,刘氏便想着为最小的女儿谋划一个比较好的亲事。
因此沈凌的宴会,她只要有时间,都会带着女儿过来。一来是借此机会认识更多的达官贵人,二来便是给女儿找个好婆家。
沈凌冷眼看去,发现她暗地里相中了建宁侯家的嫡次子,不由暗暗冷笑一声,建宁侯的夫人出身勋贵世家,有些不大看得起那些从底层爬上来的文臣,觉得他们即使风光,也不过几年光景,有时运气不好,还会面临抄家流放的下场。因此她给自己的大儿子,娶得仍是勋贵世家的女儿。沈凌觉得刘氏多半会被建宁侯夫人拒绝。
她轻轻端起眼前的青瓷茶杯,浅啜了一口,现在就等刘氏被建宁侯夫人拒绝以后上钩吧!
沈凌下次再举办宴会的时候,就发现刘氏虽依旧带着沅娘赴宴,但是脸上的神色却不大好,便扬了扬嘴角,朝众人笑道:“上次我去宫里看望太后娘娘的时候,太后娘娘说,皇上子嗣不丰,她老人家准备说服皇上举办一场选秀。”
选秀这两个字落下,沈凌果然看见刘氏脸上流露出一丝惊喜,心知鱼儿上钩,便露出了微微然的笑意。
当刘氏紧锣密鼓的给女儿准备选秀的各种事宜时,宫里果然流出消息,秋天的时候就会举行一场小型的选秀。
几月份的时候,沅娘如愿进了后宫,因为夏侯衍的关系被封为沅妃。沅妃刚入宫的时候因为姿色不俗也得过几天宠,但等新鲜劲过后很快就被元丰帝抛在了脑后。
当沅妃被皇后抓到在宫中行巫蛊之术时,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了。
元丰帝自然大怒,不仅将沅妃打入冷宫,就连夏侯衍的仕途也受了些许影响。夏侯衍的首辅之位被一个晚他几年入阁的后进之辈所夺。这件事让夏侯衍愤恨不已,回家来先将宫中的女儿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就数落刘氏,当初不该将女儿送进宫中。
但是事实已经是这样,夏侯衍的首辅之位毕竟还是丢了。因为早先他处处以未来的首辅自居,不仅现任首辅处处看他不大顺眼,就连往日的同僚都在背地纷纷议论笑话他。
夏侯衍忍了几个月后,终于撑不住病倒了。
他生病没有几天,御史就上呈元丰帝,说他族中的子侄辈仗着他在京中的权势在家乡无所不为,不仅强取豪夺,还霸占民女。
这一封奏折上去,元丰帝看在夏侯衍曾为太子詹事的份上只是令他闭门思过倒没有降罪于他。但是心里已经对他的所作所为颇为不喜。
偏巧元丰帝最近宠爱的一个妃嫔突然生了急病,经皇后调查,发现这位妃嫔的病竟然与冷宫的沅妃有关。
元丰帝听了皇后的回报,当即阴沉着脸将桌上的茶杯扫到了地上,随即命身边的太监去给沅妃送一杯毒酒。
皇后回到自己的坤宁宫时,沈凌正在坤宁宫的偏殿等候,宫女将新近贡上来的春茶呈到沈凌面前时,袅袅升起的热气让人一时看不清她的神色。
皇后走进偏殿时,沈凌起身笑道:“给皇后娘娘请安。”
皇后笑道:“你我之间何须如此客气。”说完便挥退了众人,“我有时候有些想不明白,你这样一个通透的人,为何单单与沅妃过不去呢?我没觉得她得罪过你啊?”
沈凌道:“皇后娘娘既然问起,那我就直说了。当初沅妃未入宫前曾经与夫君有过一面之缘,若不是太后为皇上举行选秀,只怕她多半已经入府成为夫君的贵妾了。”
皇后这才点头:“原来是这样。你求我办的事已经办完,这下你可以安枕无忧了。”
沈凌笑了笑,她当初之所以肯从沅妃处下手,是看出了她的性情和她的父亲一样,为人阴狠毒辣。不然即使沈凌有皇后帮忙,她自己不作死的话,皇后也抓不到她的错处。巫蛊和对嫔妃下毒是确有其事,并不是沈凌让皇后嫁祸于她,最多不过是皇后明知她想要干什么,却替她提供了一些方便而已。不然以她冷宫妃子的身份,想要买通其他宫里的宫女,怎么会那么容易。
不过沈凌觉得距离她安枕无忧还要一段时间。
就在元丰帝渐渐遗忘沅妃这件事以后,夏侯衍在未中进士之前的一件事被人扒了出来,原来他在还是举人的时候,在为祖父守孝时,曾经与人私通,还生下了一个私生女。
这件事被御史奏到元丰帝跟前时,元丰帝想起沅妃办下的那件事,觉得古人那句话说的一点没错,有其父就有其女。这父女两人,没一个好东西。
元丰帝当即下了旨意,贬夏侯衍为庶人,家产抄没官中。
夏侯衍接到这个圣旨后,当即口吐鲜血,刚养好的身体马上就垮了下来。但是还没等他缓口气,抄家的人就来了。
当夏侯衍被两个女婿嫌弃,被迫离京还乡时,赶路的车夫忽然停了下来。
“夏阁老,在下孙铭,曾经深受您的大恩,如今听见您落难的消息,不由伤感万分,若蒙您不弃,请到府上一叙。”
夏侯衍下车一看,说话的人是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虽然他记不起自己见过这个青年的面,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个青年的邀请。
孙铭将他带进自己在京中的一处田庄。等夏侯衍休息过几日以后,孙铭借着府里要办喜事的由头,请了一个戏班。
夏侯衍坐在戏台下,原本还在与孙铭笑着说话,直到看见有一戏子穿着深栗色的衣裙由一个年老的嬷嬷引着到花园的楼亭时,脸上方变了颜色,不过觉得只是事有凑巧而已。
但是当戏文演到那穿深栗色衣裙的戏子毒害与他约会的女子时,夏侯衍再也坐不住了。
沈凌笑着从戏台后面走上前来,“夏阁老,别来无恙?”
夏侯衍颤抖着身体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此地?”
沈凌微笑道:“原来夏阁老不认得我。那我就自报家门了。我姓郑名姝婉,我父王是获封晋王的郑献凯,母妃姓柳名芙。夫家是承恩侯府,夫君是今上的表弟。这下,夏阁老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夏侯衍一听到柳芙这个名字,当即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辆马车上,赶车的仍是原来的车夫,身边睡着刘氏,就好像他遇见孙铭的那个插曲就像是梦境一样。
但夏侯衍很清醒,知道那根本不是梦境,而是一场预谋已久的报复。联想到女儿在宫里的失宠及被被赐毒酒,夏侯衍醒悟了过来,一切都是郑姝婉所为。
夏侯衍越想越怕,接下来的每一晚都在做噩梦,不是梦到柳芙来找他索命就是梦到沈凌接下来派人追杀他。
还未到得家乡时,夏侯衍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样。
但是直到这个时候,夏侯衍也没有遭遇到别的变故,但是这更令他提心吊胆,谁知道那个郑姝婉会何时再给他捅上一刀。
他到底都没想明白,沈凌迟迟没有任何行动,就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报复,让他始终觉得头顶随时都有一把宝剑快要落下来,直到他崩溃。这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第94章
李奶奶去集市买菜回来, 看见桌上做好的早餐仍是未曾动过的样子, 就知道孙子还没起,她慢慢走到孙子睡得西屋,只见床上躺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原本身上盖得灰蓝色的毛巾被已经被他踢到了脚边。
床边放着一个绿漆书架,上面三层摆着从小学到初中的课本,下面几层则是各种漫画、武侠小说、科普杂志等。
离书架不远,是一张实木书桌, 宽大的桌面上放着课本、辅导书、卷子,几乎没有空余的地方。
李奶奶上前给他盖好毛巾被,也没吵醒他, 自去准备午饭。
沈凌这一觉直睡到十一点多才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瞬间,就看见了对面书桌上随意放置的一本辅导书,看来他又穿到现代来了。
沈凌再看看眼下身处的卧室,尤其是看到角落里扔着一个篮球后, 他心里就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 当他掀开身上的毛巾被,就见身上穿着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短裤, 很明显是男生的款式。
等他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后,脑海内就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这次系统给他的任务是成为一名商人,而且要在十年之内积攒五十万才算完成初级任务, 其次还有第二个十年要完成两百万的任务,第三个十年要完成五百万的任务等等。
最重要的是,沈凌在完成任务期间不能依靠变卖空间里的物品来实现发家致富, 一经被系统发现,将会被罚一万积分,空间也会被降级到10级。
沈凌仔细询问了系统几个问题,知道空间里的东西虽不能变卖但是仍像之前可以随意使用后就松了口气。
等他选择接受任务后,属于原主的记忆就涌到了他的脑海中,沈凌闭眼回忆了一遍,大体就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现在的身份是正在上高一的孟浩。孟浩的父母早年去大城市打工的时候因为工厂出事双双离世,所以孟浩从懂事起,就是跟奶奶一起住的。
孟浩的父母离世以后,祖孙两人就靠工厂给的那笔补偿款过日子。
李奶奶除了孟父后还有一个女儿孟珊,孟珊嫁到了距离他们镇不远的市郊,她嫁过去第二年就和丈夫开了个店铺,因为两口子都很能干,没几年就将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每年少说也能挣十几万。
因为手里有钱,所以孟珊每次回来都是大包小包,时不时还塞给李奶奶一些零用钱。
所以孟浩过的日子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家境在他们班里还算是中上层。
他们这边只是北方典型的一个小镇,虽然只能算是村镇,但是因为距离省会a市比较近,从他们镇到市中心坐公交车不过半个小时,所以经济还算发达,当地的生活水平还可以。
而且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们这边的青壮劳力因为距离a市比较近都会去城里打工,可以说是挣得是城市的工资,却享受的是村镇的物价。
沈凌回忆到这里,还未深入翻阅孟浩的记忆,就被李奶奶的声音打断了,“浩浩,你醒了没有啊?都快吃午饭了!”
沈凌只得应了一声,“知道了,奶奶。我马上就来。”
等沈凌来到吃饭的客厅时,李奶奶已经炒好了两道热菜,又凉拌了一道孟浩爱吃的莴笋。
“浩浩,你这可不行啊!一到礼拜天,你晚上就熬夜看电视,第二天就迟迟不起。”李奶奶边唠叨边给孙子盛饭。
孟浩爱吃大米饭不爱吃馒头,李奶奶只要他在家吃饭,都会蒸大米饭。
沈凌忽略李奶奶的唠叨,往嘴里扒了两口饭,饭蒸的有点硬,因为孟浩喜欢吃硬点的米饭,李奶奶只好迁就孙子。
“奶奶,以后米饭蒸软一点吧!”沈凌可不是孟浩那种不懂事的孩子,不会为别人着想,李奶奶上了年纪,肠胃肯定不会太好,老吃硬米饭肯定会胃疼。
李奶奶道:“怎么了,你怎么想吃软米饭了?”
沈凌道:“老吃学校里的硬米饭,吃的这几天胃疼。以后还是吃软一点的米饭吧!”
李奶奶不疑有他,马上道:“好好好,下次奶奶就给你蒸软米饭。”
沈凌就着土豆丝和凉拌莴笋,扒拉了两碗米饭,就放下了筷子。
孟浩这天已经约好同学去打球,沈凌跟李奶奶说了一声,回房拿了些零用钱就循着记忆来到了他们镇东边的一块空地,那里既有庙会时可供唱戏的戏台还有一处篮球场。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却很受他们这些中学生的欢迎。
沈凌到得篮球场时,他们班上好几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了。
孟浩遗传了孟父的身高,现在才高一,身高就蹿到了一米八,上初一的时候就被体育老师选中早早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因为身高的优势,他向来是中锋的不二人选,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
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打了三年篮球,孟浩的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势,脚踝扭伤是常事。为此高一的时候,当班主任为了他的成绩考虑,让他不要继续训练时,孟浩很快点头同意了。
不过打了三年篮球,孟浩虽说对它不算热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约上几个同学一起打几场,舒缓舒缓心情。
这次孟浩约得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生,那几个男生有两个是体育队的,学习成绩都不怎么样。剩下三个,一个是他现在的同桌,郭乐,学习成绩和他一样不算好也不算坏,长得斯文白净,也很受女生喜欢。另外两个则是他们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差生,不仅上课喜欢捣乱,还公然早恋。
沈凌到了以后,他们这六个男生就分成两队,打起了篮球。
沈凌刚融合了孟浩的记忆,对有些规则并不是很熟悉,在球场上犯了不少错,好在他们并不是比赛,没人计较这个,只是觉得孟浩今天有些不在状态。
打了半个多小时,几人就散了。
体育队的张帅和沈凌顺路,两人一起结伴回家。
中途,沈凌口渴的不行,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出来的时候,张帅正盯着一个女生的背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