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那些人果然又来了。
沈凌顺手就从旁边抄起一个拖把,一对五,将那五人打的趴在地上,才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五人一个个拽到了旁边的那家电话亭。沈凌也不多话,将人扔到店里,对着那老板冷笑一声就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沈凌在附近一片打出了名气,不仅没有人敢上门捣乱,就连收保护费的都绕着这两家店走,隔壁那家电话亭觉得沈凌不好惹,过了一个多月,悄悄关了店面。
凭着这两家店铺,沈凌过年的时候,差不多挣了两万多块钱。
加上沈凌之前捡漏挣得那六万块钱,现在他手里已经有八万多。只是距离五十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且租书店和电话亭都不是能一直做下去的生意,再过几年,这两个行业都会被淘汰。
但是这两个行业淘汰以后,距离开杂志社的时机却还有几年时间。沈凌当年进杂志社的时候是2011年,那个时候正是杂志社的辉煌期,听同事说,杂志社的老板干这一行也不过三四年,早几年的话,电脑还没有普及,没办法联系到那些会计师。
这样一想,沈凌觉得自己在开杂志社之前,得再找一个挣钱的行业。他想了想,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芳,让她平时多对外面的生意上些心,有什么发现的话,可以及时告诉他。
沈凌之所以将这个任务交给林芳是因为,他觉得林芳这个人比较有生意头脑,这一点可以从她建议自己开电话亭看出来。
私下里,他也问过对方的学习情况,也拿来月考的卷子让她做上一遍。林芳的卷子做好以后,沈凌给她批了一下,发现她的成绩比之前有所倒退,这很正常,天天在店里待着,哪有那么多时间复习功课,又没有老师辅导。
沈凌就趁着星期六日的时间,过来给她补补课。
林芳的表姐李曼等沈凌走后,就笑眯眯问,林芳觉得沈凌这个老板怎么样?
林芳正色道:“姐,你不要胡说。孟浩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就只是我的老板。”
她在上学时是对孟浩有过想法,但是自从过来这边帮忙后,她就熄灭了那个念头,她和孟浩条件相差太大,是没有可能的。
林芳虽然不再对孟浩抱有任何希望,但是因为孟浩给她的这份工作,她心里非常感激对方。所以她很尽力的在留意周围的商机,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她在有天出去买饭时,发现最近有个摆摊卖凉皮的生意特别好。
沈凌再来的时候,就听林芳说起卖凉皮的事。
沈凌觉得凉皮最多夏天人们买的多一些,生意好也是一时的,因此并不是很动心。
虽然沈凌后来一直没有发现合适的商机,但是通过两家店铺,他每年几乎能挣五六万块钱,这样五六年以后,他差不多能攒三十来万,然后在最后几年再开杂志社,这样应该也能完成任务。
沈凌放下了心中的焦虑后,就开始踏踏实实复习自己的功课。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高寒辍学了。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多大感觉。
再次听到高寒的消息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
第一个给他们说这个消息的是地理老师,他感慨道,“上午你们班的高寒来拿自己的档案。说他现在正在北京工作,凭借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两万多,现在已经在北京那边买了房子。真是想不到啊!”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道当初高寒天天晚上钻网吧原来是为了正事,他不由想到对方当初说道哈利波特时,那认同的语气和神情。
后来,沈凌越想越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错过与高寒最后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不然,也许自己能与他成为不错的朋友。一个在计算机方面有着天赋的朋友,沈凌自然知道这会对自己有多大帮助。
只是可惜,这样的机会被他白白浪费了。
连着几天,沈凌都提不起什么精神。
等到他差不多将这件事抛在脑后的时候,高考到了。
那年的高考题,数学出的特别简单,但是沈凌擅长的文科出的题却特别难。沈凌考完以后,也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考上好一点的二本。
事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他比以前发挥的要好一些,可以上一所稍微好一点的二本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渣作者高一的时候,后面就坐着一个高寒这样的男生。
他就是高二的时候就辍学了。再听说他的消息是高三的时候,老师们都说他现在在大学教计算机,一个月能挣七八万,已经在北京买房。
渣作者当年与他聊过天,我们都很喜欢武侠小说和哈利波特系列。可惜我当年因为要学习,所以他再找我聊天的时候,我婉拒了。你们不知道我听说他后来厉害的消息时,心情有多复杂。
租书店的事情,我是参考了我爸的经历。我爸当年就开过租书店,据他说,电话亭当时特别挣钱。然后他开租书店的时候,确实有流氓地痞来滋事。我爸就与他们打了一架,结果打完还交了朋友。
我看你们有想要看沈凌交女朋友的,你们看这样好不好,我写完以后,写两章番外,就写交女朋友结婚生子什么的。你们觉得怎么样,不想看的可以略过。
第98章
沈凌第三次踏入大学的大门, 唯一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 他现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对一个曾经是女生的他来说,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面前晃悠,说实话, 这感觉真难以形容。
沈凌他们宿舍一共有六个男生,其中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比孟浩要帅的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这个校草不知是不是从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 人呢,特别花心,但他又不喜欢太过花痴的女生, 经常在宿舍里抱怨那些对他太多热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动追来的,都是那种长得不错,又有大长腿、小蛮腰之类的女生。
除开这个校草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外,他们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较不受人关注一些, 他们私底下一边吐槽班上的女生多么矫情多么世俗, 一边又找各种机会在女生面前刷存在感。
沈凌则游离于两者之外,以他的条件, 只要他肯追,还是能追上班里的女生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里的女生哪个好看哪个长得一般。
沈凌现在不找什么商机了, 他觉得还是从自身的长处入手,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张罗开一家古风店,不仅卖那种手工缝制的旗袍, 还卖汉服。
沈凌忙活古风店的时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觉得林芳有做财务总监的天赋,所以高考后等分数出来他便建议林芳考相关的会计专业。林芳听了他的话,果真选择了会计专业,学校就在他们大学附近。
沈凌为了林芳能专心念书,索性将租书店转让出去,只留下电话亭。反正租书店再过一两年就会被淘汰,还不如趁早转让出去,也能得一笔转让费。
他经常同林芳进进出出,宿舍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一对,沈凌懒得辩解,随他们说去吧!
这几年,沈凌差不多攒了十几万,干脆直接买了一个店铺,将来就算是旗袍店开不下去,以后也能靠着地皮升值。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趁着这段时间缝制旗袍,他这次不敢再拿空间里的珍珠在上面做点缀了,万一系统罚他的积分就惨了。
不过旗袍上面虽没有珍珠水钻做点缀,但是单凭沈凌的手艺,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凌缝制的旗袍几乎都是属于古雅风格的那种,上面的图案多是以花鸟为主。
而在汉服上,他花费的心思更多,比着空间内自己曾经穿过的衣裙,完全复制下来或稍微加以改变。
和他以往所开的店铺一样,沈凌走的仍是高档路线。一件旗袍,他将价格定在五千块钱以上。汉服则更贵,一身丝绸衣裙,他这里要卖一万块钱以上。
为了招揽客人,沈凌也绣了一些小幅的屏风放在店里。
而最开始卖的最好的便是这些小幅的屏风,那些有钱的人家喜欢买来摆在客厅里,尤其是那些比较雅致的玉堂富贵之类的花样卖的最好。
林芳没有课的时候就来店里帮忙,她看那些屏风绣的比较好,就劝沈凌可以让师傅多绣一些。
沈凌觉得单靠他一个人也绣不过来,便想着培养一两个手艺好的师傅,可是这个时候会刺绣的人不多,a市也不过只有两三个这样的人,他们开出的薪水还特别高。
沈凌只好用剩余的积分调整空间的时间流速,在空间里赶制店里需要的绣品。
等沈凌抽出时间回宿舍时,就从舍友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
他们宿舍的校草某天逛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星探,那星探觉得他人长得帅,可以出来演电视剧。
沈凌回来的时候,校草已经答应了,并且签了一家娱乐公司。
沈凌再见到校草时,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校草进娱乐公司以后,便被安排拍了一个mv,等过几个月还要进一部电视剧演一个大学生。
舍友们便起哄说要校草请客,校草便带他们去了一家有名的饭店,六个人好好吃了一顿饭。
沈凌吃饭吃到一半时,忽然福至心灵,想到校草既然进了娱乐公司,那么以后肯定会认识不少娱乐圈的人,自己可以通过他结识不少女明星,到时自己的旗袍也就不愁销路了。据他知道的,那些女明星都会参加一些大大小小的宴会,而旗袍也算是晚礼服的一种,受到不少人的亲睐。
饭后,沈凌就找机会和校草谈了谈,并带他到店里看了看,承诺他只要帮忙介绍生意,就会给他一部分提成。
校草给他介绍的第一个客人是他们公司里的一个小明星,名叫温雅。最近在公司里和校草走的很近,听校草介绍,便来这边看了看。
她看完以后买了两件旗袍,还给沈凌提了不少建议,比如可以将这些古典的旗袍加上一些现代元素,肯定不会愁销路。
沈凌等她走后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可以尝试改良一下,加上一些欧美元素。
一两个月以后,店里就多了几件改良以后的旗袍。
温雅再来的时候,便看中了一款白底青花的旗袍,下摆处微微撒开了一些,领口和袖口还用蕾丝装饰了一下。
沈凌为了让她帮忙介绍客人,那件旗袍给她打了五折,并承诺只要她能给店里介绍来客人,以后在这买衣服都打五折。
校草再怎么说也是男生,介绍的客人有限,沈凌便将希望放在这位温雅身上。她比校草早几年进入公司,认识的人要多一些,正好可以宣传一下店里的旗袍和汉服。
温雅买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是为的参加最近的一个晚宴。那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慈善晚宴,温雅为此准备了许久,那个晚宴有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参加,若是能钓到一个金龟婿就好了。
到了举行慈善晚宴的日子,温雅早早就起来打扮,只是穿上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以后,她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看时间还早,温雅便坐车到了店里,觉得是不是该换一身旗袍。
沈凌听完她说的话,笑了笑:“不用换旗袍,只要换了发型就行。”他征求了温雅的意见后,就替她打散原来梳好的发型,盘了一个古雅的发髻,又让她稍坐片刻,从空间里取出了一支白玉花鸟纹梳给她插在右鬓上。
这样一打扮,温雅身上就多出了几分娴静的气质,她照着镜子笑道:“想不到老板你还有这手艺。”又问那白玉花鸟纹梳价值多少。
沈凌道:“不值什么钱,送给你好了。”
回头温雅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凭身上那娴静的气质吸引到了一个富二代,那富二代见多了争奇斗艳的小明星,如今温雅这一身装扮给他眼前一亮的感觉。
两人接触了几天,温雅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傍上富二代以后,温雅的手面也阔绰起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多半会来店里选衣服。有时候,也会叫上几个好姐妹一起来。
在她们的建议下,沈凌改良的旗袍越改越新潮,他索性将店铺重新装修一番,改走时尚路线,去掉了原来那些汉服和小幅绣品,自己设计一些晚礼服出来放在店里。
沈凌念大三的时候,这家专卖晚礼服的店铺终于打出了名气。
沈凌大学毕业的时候,靠着电话亭和这家店铺提前几年挣到了五十万。
初级任务完成以后,沈凌就向着两百万的任务去努力。
在几经权衡之后,沈凌决定开一家古玩店。好歹他也穿过几次古代世界,空间里更是有数不清的古玩珍宝,眼力已经练出来了。只要不是那种做旧做的特别好的古玩,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的。
a市的古玩市场这几年正在发展期,古玩城的租费还不算太贵,沈凌便租了一家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店铺,然后给店铺起名珍宝轩。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去古玩城外面的古玩街去淘货,那个把那支鎏金簪子卖给他的摊主还在那里摆摊,沈凌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摊上摆着的都是赝品,看来那次捡漏只是一次偶然。
古玩街上也没有多少真品,沈凌为了收集一些精品,便准备南下去到外省转转。
他的第一站便定在了江西省的景德镇,景德镇自然也有古玩街,沈凌在附近的酒店住下来以后,就一头扎进了地摊中。
几天以后,沈凌终于在一个摊位前找到了一件真品。那是一件小巧的古铜香炉,看上去毫不起眼,但是沈凌一上手就觉得这只古铜香炉手感比较重,加上做工精致大气,还有落款断定这应该是明朝宣德年间的香炉。沈凌租店铺之前,也恶补了几天古玩知识,其中就有关于宣德炉的知识。所以他才能这么肯定。
他将香炉放在一边,后面又选了几件仿的比较好的明代瓷器,便跟摊主讨价还价起来。
摊主是一个脏兮兮的老头,看了沈凌选的东西,要价五万块钱。
沈凌只肯出五千块,两人你来我往了半个小时,老头有些不耐烦了,“最低两万块,不能再低了。”
沈凌正要说话,老头道:“这样吧,你花两万买下这几件东西,我另外再告诉你一个门路怎么样?”
沈凌想了想,市面上的宣德炉怎么也得值几十万,两万块的价格并不算太高,便开口道:“什么门路?”
老头道:“前年我在乡下收古旧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地主老财的后代。他家里有不少祖传的古物,就是出价太高。一对花瓶就要我好几万,我哪买得起。你要是肯出两万块买下这些东西,我就告诉你那个人的地址。”
沈凌接下来便痛快的付了钱,老头就说了一个地址,距离景德镇这边有几百里远。
第9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