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1977[港娱]——绿稚
时间:2018-08-25 09:48:46

  虽然不知道现在的香港会是如何,但陈敏娇还是阻止了陈子豪的行为。
  在大陆杀价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但香港人却似乎从小没有这个概念。
  其实有地是能砍价的,比如金店,或卖什么劳力士的表店。大都是些大牌,虽然市价无法降低,但手工费却可以商讨几下,询问打折或是提出请求,都是常见的事。
  但是后者对于现在的陈敏娇来说几乎都是不可接触的,别说什么金店劳力士了,她现在温饱都还是问题。
  虽然进了杜风这个贼窝,看似金银不缺,但是都不是她自己的。
  张叔给她开门,于是这座豪宅的全貌就展现在她的眼前。
  或许是受到了英吉利殖民的影响,房间的装修偏向巴洛克的风格。大理石,青铜,雕花,金饰。整个房间呈现出浪漫而奢华的状态。只是太空荡了,除了一个菲佣,就只剩下她和张叔。
  “那是阿菲。有什么家常事可以找她。”张叔指了指站在楼梯间的菲佣,在陈敏娇看来,她不过才二十来岁,面相看上去还稚嫩,朝她讨好地笑后弯腰打了个招呼,陈敏娇点头作答。
  张叔领着她上楼,带她看卧室和衣帽间,又领她看了阳台。香港的房屋其实很少有阳台,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民众而言。在高效的香港人眼底,阳台是个性价比很低的存在。这也是为何香港的街角洗衣店营业率很高的原因。
  阳台外是葱翠的树木,远眺还依稀可见海的蓝。
  张叔不知从哪儿拿出文件夹,递给她。
  “陈小姐,这是少爷需要您签订的文件。”
  陈敏娇花了片刻消耗这个豪门性的称呼,就算她前世的家世背景也算不错,却也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她说了声谢谢,接过,翻开来看是香港小姐选美赛的报名表。
  “小姐,笔。”
  陈敏娇接过,金属的质感冰凉,她略扫一眼,笔身标志着“cross”。不愧是留洋回来的少爷,家里常备的钢笔都和美国总/统的笔同牌。这是美国最古老的精致书写工具制造商。高昂的钢笔在陈敏娇的指尖转了个花,她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把已摆好的化妆品往旁稍挪。
  化妆品都是在半个世纪后于她的世界里都依旧叫得上名号的奢侈品。
  陈敏娇翻开文件夹,一目十行,她略微思索,抬笔填写。
  姓名,陈敏娇。出生年月。陈敏娇启唇咬着钢笔的后尾巴,玫瑰色的唇瓣在黑色金属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娇艳。她是几月几日的生日?搜索着大脑,她得不出答案。算了。“陈敏娇”原来似乎从没庆祝过生日。
  陈敏娇提笔写下1961年1月12日。这是她第一天到香港的日子。
  在往后也是例常问题。在籍贯处她顿了顿笔尖,写了上海。印象里,“陈敏娇”的确是和宋姨从上海一路而来的。至于填写上海会不会遭受排外,陈敏娇不放在心上。那自称第一黑帮小少爷的人都说了会是她的后台,她倒要看看,能给她撑腰到什么地步。
  英文名。陈敏娇动了动脖子,舒缓骨节,她看着白色雕花镜上的自己,又望了眼窗外,夜色正浓,月挂枝头。
  陈敏娇心尖一动,落笔写下,墨水在书写间流畅地淌出。
  moonshare。
  她写得一手优雅的花体。
  再往下是些简介和爱好,陈敏娇照实写下。她知道这个文件一定会转手给杜风,不管她现在写了什么,到时候一定会出现按照杜风意愿发生的改变。
  最后一个字符落笔,这算是结束了。陈敏娇把笔搁在桌上。她伸了个懒腰,起身把笔和文件夹一道带上,刚打开就遇上一张惊慌失措的脸,是那个菲佣。
  “小,小姐。”菲佣明明比她年龄大,但现在怯懦低头的模样,像个小女孩。
  陈敏娇无奈笑起,出声,“怎么了?”
  阿菲语无伦次地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守在门口,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
  这么胆小,以前究竟遇上的都是些什么主人啊。
  陈敏娇心里叹气,面上笑意不减,“无事啦。张叔在哪?”
  阿菲指了指楼下,陈敏娇顺着楼梯走,阿菲跟在她的身后,陈敏娇比她高点,所以她仰着头。
  真好看啊。阿菲想。又很温柔。比之前那些趾高气昂的人看上去好太多了。
  “张叔。”陈敏娇出声,“东西给你。”
  “欸。”张叔拐道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瓷碗,朝陈敏娇说:“先吃糖水。”
  糖水是统称的说法,张叔做的其实是银耳燕窝羹。他伺候过许多杜少来的女孩,陈敏娇是他见得最称心的女孩。虽然知道以杜风的身份,这些女孩不过是萍水相逢里的昙花一现,但他还是忍不住拿长辈的眼光去打量。他是看着杜风长大的。
  “谢啦。”她正好有些饿。
  面前的糖水澄澈而黏稠,红色的枸杞点缀在其间。
  张叔在身后解释,他语气里带着点忍不住求表扬情绪:“知道你要来,一个半小时前就泡了燕窝。你尝尝。”
  陈敏娇拿起银勺舀了一口。入口即化,冰爽带甜。燕窝的稠和银耳的脆完美糅合。
  “是手撕的吗?”陈敏娇回头看了眼张叔,张叔脸上挂着慈祥的笑,他点了点头。
  燕窝撕成了碎丝,于是变得更加可口。
  或许是因为小火慢熬了许久,冰糖融化得很好。加之在冰箱里放过,于是更加美味。
  也对。陈敏娇想着,买得起豪宅,又岂会买不起在这个年代已够奢侈得冰箱呢?
  张叔见她落了勺,示意阿菲把碗收走。
  “陈小姐,今天好好休息。”张叔说,“明天可能会很辛苦。”
  “明天?”陈敏娇有些疑惑,“比赛是明天吗?”
  “比赛大概是一个月后吧。”张叔说,“但是少爷找了几个人来……”张叔踌躇了下措辞。
  陈敏娇接下他的话茬,“需要培训?”
  “是的。是会针对比赛进行一下培训。”
  “ok的啦。”陈敏娇眨眼。
  她穿越来的那个时候,香港的选美大赛已经算是走向没落了,港姐几乎掀不起一点水花。早些年倒是有许多优秀的人是从选美大赛出来的,有港姐身份的女星不算是少数。她小时候爱看的《新白娘子传奇》中的赵雅芝就是1973年的港姐,虽然未入三甲,却依旧红出半边天。而1983年赛际里的的亚军张曼玉,更是许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现在,杜风这么认真对待的话,她忽然就有了兴趣。
  她又会把这条路,走到哪里呢?
  她很期待。
 
 
第6章 
  六
  香港小姐的选美比赛的流程是,所有想要参加的在港女孩先填报名表,第一轮面试会筛选出四五十位进入二轮面试,二轮后挑选出二十一人进行四五日集训。集训后会有三轮面试,接着十六名佳丽会参与决赛,争夺桂冠。
  而陈敏娇所处的阶段就还是报名阶段,比赛会在一个月后开始。杜风挑中她,算是把她当作璞玉想要来雕琢,给她找了一溜的老师。
  学形体的,搞礼仪的,还有教书先生。
  虽然这是选美比赛,但绝不是仅仅依靠一张脸就能够走到最后的。就像比赛流程中设置的慈善活动,就是为了考察参赛者是否拥有足够的亲民力。
  虽然香港小姐的报名范围没有明确地指出是大家闺秀或名门小姐,但纵览往届的冠军和脱颖而出的选手,大多是家教良好的女孩。
  尽管陈敏娇本人是在社会主义的熏陶下成长出的女孩,但这个“陈敏娇”不是。她的过往和非港籍贯很可能会成为别人攻击的点。
  这一个月对于陈敏娇来说,算是轻松又算是繁复。有些礼仪是被她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再学习的,所以对于大脑而言算得上轻松,但是对于身体上就算是折磨了。她已经记不得多少次汗水打湿了衣衫,也记不得她顶着书本绕着房间走了多少个轮回。
  陈敏娇是个心性坚韧的人,她知道如果这点苦头都吃不了,那她可能不适合在这个年代继续生活下去。就像她前世当编剧时会每天出去进行人物观察一小时,模仿他们的动作,剖析他们的行为,她什么都体验,就是为了让笔下和荧幕里的人物栩栩如生。
  所以她的剧本也从来只给优秀的演员。她不想她的孩子被无辜瞪眼双目无神给毁掉。
  所以现在这点苦也不算什么。陈敏娇每天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是会无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一切,大概是她上辈子太顺风顺水,所以老天叫她来这倒退了几十年的香港受累。
  她是读戏文毕业的,但比起那些要么当枪手要么搞网剧的同学,她的起点一早就被拉开。她的小姨是圈内说得上话的荧幕一姐,单是二话不说买下剧本出演,就已经为她开了好头。
  想起小姨,陈敏娇又觉得人生就是圆圈,轮回有数。小姨说她适合当演员,但陈敏娇毅然决然选择了编剧的道路。比起表演另一个人,她更喜欢去揣摩人的形成。揣摩了小半辈子,一眨眼,回到77年,倒还是注定要走向演员的道路。
  只是比起前生,拥有了更好的硬件条件。她上辈子长的不赖,但那张脸却驾驭不了太多剧本。没有和的来的人物,只是好看,却不会让人留有印象。
  早点休息。陈敏娇翻身伸手摁掉台灯,室内只独独遗留下月华满地,衬着床的罩纱和流苏,倒也同嫦娥仙境有几分相似。
  只需要闭眼,陈敏娇就沉沉入睡了。她的侧颜太闲谧,让风月都噤声,唯恐惊醒梦中人。
  然而在陈敏娇不知道的地方,有个人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的状态。或者换句话说,是监视。
  张叔每天例行给杜风报告陈敏娇的学习情况,甚至还会不由自主地带上一句主观评价,比如今天也很努力,比如陈小姐已经练的很不错。
  但是杜风通常只有两三句回答,类似努力是她最实惠的选择,或者还不够,还得继续。
  陈敏娇就算是他杜风的面子,若是差了,还让他以后怎么在黑白两道混?
  虽然这时候的香港,白道也同黑道相差无二。
  不过让杜风感到震惊的有两件事。一是陈敏娇的英语太好,就连他找去说是恶补abc字母的老师都自惭形愧。二是这女人穿上高跟后竟然犹如平地,步步生风,听礼仪老师的说法,这女人倒是毫不怯场或有不自在。
  口红和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
  而陈敏娇显然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后者杀人于毫厘之间。至于前者,光是看她微微启唇就已经是诱惑,若是配上颜色正好的口红,怕是会一吻之间倾倒众生吧?这就是杜风想要的效果。他要所有人,对他的选择,只能哑口无言,剩下称赞和欣羡。
  而他在陈敏娇身上,看到了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于杜风而言,天之骄子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出生时,已经过了黑道动荡不安打打杀杀夺地盘的时日,他家老头子,早就满身伤痕地为他闯出了一片天地。要什么有什么,从未有过得不到的疯狂。所以他能够肆意花丛,能够号令八方。
  但他永远都是太虎帮的太子,他没有自己的帝国。比起子承父业,他更爱自力更生。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永远背负着父辈的烙印而生活,他想要闯出一点新的东西,比如在传媒娱乐界。
  更何况,同成为神相比,他更享受造神的过程。
  那些世家小姐又如何?最终结局不过是败于一个逃难来港的女孩。他已经迫不及待看到她们脸上气急败坏地模样了。
  -
  陈敏娇一夜好眠。
  无梦也无风,平静如昨日窗外湖,毫不起波澜。
  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轻轻戳了戳她的脸庞,力度极轻,指腹柔软而稚嫩。
  陈敏娇以前养猫,还养的是加菲猫。毛长还胖,肉嘟嘟的脸,最爱就是每天清晨在阳光穿透玻璃入屋后跳上床把她叫醒。用自己整个身子压住她,或者拿小爪子按她的脸蛋,企图留下梅花印。
  所以此刻陈敏娇错把这种触感当成自己那只调皮的猫了。她一翻身,玉臂长伸,把床边的小家伙搂进怀里,又闭着眼轻微哼了声,抬起下颚用唇瓣亲吻着“猫”,闷声闷气地说:“乖,别闹。让姐姐再休息会。”
  被自家大哥唆使过来叫人起床的杜雨此刻如木桩般站立着,丝毫不敢有一点动弹。他还穿着一身正式的格子背带裤配衬衫,领结现在由于陈敏娇的搂抱而有些歪曲。脸红得像个西红柿,若是让他妈看了,必是要叫一声小儿学会揩粉了。
  杜雨将求助得目光投向杜风。
  他和杜风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情同手足。香港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多得是富豪包养二奶,还有甚者把二奶带进家门。杜家就是这样。老头一把年岁了,前些年还跟一女学生搞在一起,女学生中招怀了杜雨,老头也就把人迎进家门了,做了法律之外的姨太太。
  杜风瞧不起那个女人,但对这弟弟还算是上心,所以杜雨从小就依赖这个大哥。
  杜风看完了好戏,自是要救自家小弟于水火之中的。他清咳一声,从门口走近房间,在窗户处停下,伸手利索地把遮光的帘子拉扯开,于是阳光肆虐地侵蚀着房间里的黑暗。
  陈敏娇秀眉微蹙,未经修剪的眉有几分凌乱,却又偏生出一丝野性美。她不像精雕细琢的洋娃娃,倒像是个山里走来的仙子。只是这仙子现下睁开眼,茶色的眼底全是不耐烦。
  陈敏娇起床气算是严重。上辈子有人一大早催她稿,气得她二话不说把写好的稿子全部撕碎销毁。虽然醒来后她心疼了好一阵,但事已至此,再无他法。
  对于陈敏娇而言,睡觉是世界上最好的休闲活动。她甚至有过一睡不起的想法,若是可能,她愿意长梦不醒。
  陈敏娇睁开眼,刚想发火,面前救凑出一张可爱的大脸,圆嘟嘟的肉抖了抖,还刻意做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拿小老师的说教语气讲道:“阿姊,该起身啦。”
  起身。陈敏娇刚睡醒的脑子缓了一阵,反应过来。是叫她起床。
  只是她的床边为何还有个小崽子?
  陈敏娇放开男孩,男孩立刻后退一步,撒丫子跑开。陈敏娇的视线跟着他,看到他在一个人的身后停下脚步,小手拽着那人的西装裤,露出半个脑袋来。
  搞什么?她是妖怪吗?
  陈敏娇用手背蹭了蹭睡了一夜后眼角的污渍,往上看,正碰上杜风似笑非笑的眼。
  他语带笑意,问:“这下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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