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在心颤时,也能觉察到,司芃在慢慢靠近他。
要是他来选,他不会选《德米安》,最起码不会拿它做开端。剖析自我总是件痛苦而沉重的事情。只要闭上眼稍一思索,他脑海里便有长长的书单,适合在黄昏与夜晚与司芃依偎在一起,低低吟读,静静品味。
最近读过大卫·冯金诺斯的《微妙》,还可以,一个意外心动的吻;还有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两人一起踏上和时代相悖的不归路;还有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勿论爱恨、猜疑与嫉妒都很狂热;还有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生只够来爱一个人;还有……
对哦,怎么能没有马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段深沉而无望的异国之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穷尽爱情所有的可能。
毛姆、王尔德的很好;川端康成那般纤细敏感也很好。
太多太多。他只怕他还没读完,司芃就倦了烦了。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期待下班的来临,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期待司芃给他发信息,说我到了。他走进书店,看见司芃随意窝在窗前的沙发里,橙色的光辉里一张出众的侧脸。
还是和初见时一样的英气逼人,但又不一样,少了冷傲多了温暖。抬头看他时,会莞尔一笑。手肘撑在沙发背,手掌捧着脸,眼神追随他的步子,一路跟过来。
那是只有情侣才懂的笑。那笑,是你来了,你今天很帅,我很喜欢这样的你,你过来陪我坐下,聊点什么?想看哪本书?今晚吃什么?做哪个姿势?
是和你相处的每一刻,都发自内心的觉得美好。那样的笑带来的心悸,真不亚于司芃穿着薄纱,躺在床上等他。
有次他拿了《小王子》在手上。司芃不屑:“我小时候翻烂的了。”可翻烂了也只记得干巴巴的情节:他住在一个星球,养了一只玫瑰。有一天离开他的小星球去旅行,到了地球上,遇见一只狐狸,狐狸对他说了一段堪称真理的话,……。
她离开那个童话世界很久了。
这次不在书店,在小楼主卧的贵妃榻上。凌彦齐说:“你不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在情人之间读吗?我是见到不同的版本必买,都有十几个版本了。”
“嗯,每一个情人,读一个版本。”
凌彦齐看她那张揶揄的脸,“你要是不觉得会听出茧子,我把十几个版本都读一遍,也没关系。”
小楼里只有两个版本的《小王子》,一简体,一繁体。司芃都找了过来:“那你念啊。”
她回想起过往,也不再只是懊悔和孤独。还有一个个温暖宁静的夜里,她蜷在那个淡淡玉兰香的怀里,听着一个圆润柔和的声音,一遍遍地为她念《小王子》。
她家有许多的儿童读物,她都不喜欢,只喜欢《小王子》。
妈妈笑眯眯地拿过书:“昨天读到哪里了?我们小花这么喜欢,是不是觉得自己也很像,一个人活在一颗星球上?妈妈好抱歉,让小花过得这么孤独。妈妈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和阿婆。”
没被击垮之前,她说话总是那样子,好像永远都不会生气,缓慢而温柔。她送司芃上学,在门口迎接的老师每次都恭维:“听您说话,就知道你很少住国内,我们讲话都没这么客气斯文。小花要好好跟妈妈学啊。”
用这样的声调,念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王子的故事,每次都能听到睡梦里去,以为可以听一辈子。
凌彦齐也开始念了。“当我还只有六岁的时候,在一本描写原始森林的名叫《真实的故事》的书中,看到了一副精彩的插画,画的是一条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大野兽。页头上就是那副画的摹本。……”
他的声音更低沉更温柔,不是大人哄小孩的语调,是情人间的低声细语。司芃觉得一颗心都被塞满了。
这个世界除了妈妈,还有另外的人愿意为她读《小王子》。她靠在凌彦齐的肩上,说:“你真会把十几个版本,都念给我听吗?”
“只要你想听,我就能一直念下去。”
一直是条好长好长的路,司芃踮起脚尖望,也看不到尽头。
当念到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话时,一直靠在肩膀上的司芃把脸转过来。凌彦齐紧紧抓着她的手,像是心跳,像是誓言。
“请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还要去寻找朋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养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养我吧!”
一度,司芃很烦“驯养”这个词。
幼年时,家人的爱是唯一。长大后奔向广阔的天地间,觉得这唯一不过如此。司芃,你要经过幽林,受过伤害,方知唯一的真谛。你一直自诩为小王子,其实是那只等着驯养的狐狸,偏偏还什么都不懂。
她趴向他的身体,凌彦齐换了只手来搂她。嘴唇扫过她的发梢,接着读。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闷着脸的司芃听得哼哼笑,抬起头和凌彦齐对视。她说:“只有小孩子和小动物才会这样做。”
凌彦齐说:“没觉得大人能比他们好到哪里去。”
司芃又说:“眼里只有十万法郎洋房的大人,懂个屁。”
眼里是一样的笑意。有时候,话语也不一定是误会的根源,起码他们已到了能听懂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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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避逼婚,凯文已在S市混不下去,逃到相邻的D市。钱已花光,又不能去找以往的狐朋狗友,捉肘见襟半个月,不得已只好发微信给彭嘉卉:“小洁,给我转十万块。”
很快就收到微信五万块的转账。彭嘉卉再发语音过来:“有限额。明天再转五万给你。”
“好的,谢了。”
“那个女孩已有五个月的身孕,你爸妈带着去做B超,是个男孩,你逃不掉的。”
凯文不想这么认输:“还得生下来做完亲子鉴定,老头才会真的认。”
彭嘉卉问:“你在哪儿,能见面吗?”
“在你工作室楼下。”
“上来吧,我还要忙一会。”
凯文颓废地站在宽敞明亮的办公间里。工作室里多是青春靓丽的女孩,走廊里经过,都要看他两眼。不是酒吧夜店里膜拜的眼神,此刻的他不修边幅得像流浪汉。
他不在乎,目光只盯着最左侧玻璃围起来的格子间。高挑纤瘦的女孩,正在和同事讨论新一季连衣裙的摄影稿。
长发漆黑,如夜里闪亮的瀑布;脸庞白皙,神情柔和而专注。偶尔瞥他一眼,微笑着摆个手势,是个“十”字,让他再多等十分钟。
再低头,又是认真投入工作的表情。
这几年里,彭嘉卉便是以永不疲倦的精致亮相,奋战在国内时尚达人的第一线,带货量不亚于当红明星。偏偏凯文想起在定安村的雨夜里,看到的穿一身黑、戴着雨披的女孩。
彭嘉卉终于忙完,肯赏光和他一起用午餐,就在她工作室楼下一家西餐厅。他回国已有八个月,除了朋友给他办的接风宴上,彭嘉卉露一面外,这是半年来的第二次见面。
“sorry,真是太忙了。”彭嘉卉朝他眯眼笑。
凯文印象里,陈洁特别爱这么笑,但那是邻家小女孩的笑,当了彭嘉卉后,便不能这么笑。刚去美国时,她孤单,还陷在“彭嘉卉真的不见了”的巨大恐慌感里,总是缩在公寓的沙发里,和他说:“不想出去,出去就要扮演另一个人,凯文哥,帮帮我吧,帮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超市里买了一堆饼干面包牛奶回来,她便窝在公寓里,半个月不出门。
凯文没办法,拉她出门见阳光。陈洁指着前方和小孩子击掌的米老鼠说:“我就是这样的人,装在这个巨大的毛绒套套里,谁都不认识我。也这只有和凯文哥在一起,我才敢把这个套子摘下来。”
从此以后,也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这么眯眼笑。
可现在的眯眼笑,不再有当年的彷徨与无助,只像是一个旧识的符号。五年过去,她已经习惯彭嘉卉这个身份,对他不再有那么强烈的需求感。
“嘉卉?”
“嗯?”彭嘉卉喝菌菇汤,下意识地应一声。凯文失笑。她才意识到他从来没叫错她,他从来都叫她小洁。
她放下调羹,也想起那年夏天的米老鼠。“带太久,感觉都摘不下来了。”
“聿菡说你和他哥在谈恋爱,下个月初回新加坡办婚礼。”
彭嘉卉不敢直视凯文的眼睛,低头切牛排:“如果中途没什么变故,应该是这样了。”
“应该是这样?当了这么多年的彭嘉卉,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彭嘉卉的手一哆嗦,刀子从牛排划到瓷碟。她放下刀叉:“凯文哥,你又来了。”
又来了,只要她有求,“凯文”两个字就会变成嗲嗲的“凯文——哥”。第一次听时,心是颤的,现在听居然也会反感。
“我说,如果阿卉回来,你会把这一切都还给她吗?她的名字,她的护照,她的亲人,哼哼,还有她的未婚夫,他肯定不知道你是谁。都还给她,乞求她的原谅,一切都回到正轨,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恋爱,结婚……”
“那凯文你告诉我,怎么还?阿卉在哪儿?”
“应该是我来问你,阿卉在哪儿?”凯文捋顺他过耳的头发,双手撑着额头,“你怎么可以这么心安理得的欺骗,……,所有人。”
“我已经讲过很多遍了。凯文,你就是不放过我。”彭嘉卉靠向椅背,双眼微红,“我承认我坏,我很没用,但是那些事情不是因我一个人而起的。我也不想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没有一天,心里是真正快活的。可我能怎样?阿卉死了,我得活下去。”
“阿卉掉到海里,是有我的责任,难道就没你的责任?她妈死了,她阿婆死了,我爸要娶我妈,我和你是她那时唯一的支柱,但我们早就背叛了她。她那天强行拖我头发上车,把车开出去,连闯七个红灯,开到海堤上,我就知道她疯了。我不想陪她死。我在家等了她两三天,都没等到人。她外公的律师来电说要谈遗产的事情,我妈私下找了能找的一切关系,都没有找到她,不见人不见尸。你知道我多害怕吗?我怕那个大律师一来,发现阿卉死了,要我去坐牢。她持的是新加坡护照,她外公那么厉害,警察一定会追查到底的。我以为扮她几天,骗过那个从没见过她的律师,就好了。”
☆、082
相爱的人不该争吵。因为他们只有两人,与他们作对的是整个世界。他们一发生隔膜,世界就会将其征服。
——海明威 永别了武器
凯文已听过无数遍。“结果你们一家三口发现,这个律师带来了一份让人咋舌的遗产。”
陈洁笑着摇头,可没法否认。是的,她不是彭嘉卉,她是陈洁,她的爸爸是彭光辉,她的妈妈是金莲。她的前十八年,管爸爸叫彭叔叔,后五年,管妈妈叫莲姨。
她把妆容卸掉,把连衣裙和高跟鞋脱掉,裸着躺在软绵绵的被窝里时,总会想,二十三岁的女孩子当中,还有人生比她更荒谬的吗?
她永远都记得那个下午。她穿着好姐妹的衣服,梳着好姐妹的发型,在彭光辉的带领下,忐忑不安的去见那个律师。会忐忑是因为还没对“看上去很厉害的人”做过坏事,不知人家的深浅。但还是敢出来,是因为她对扮演彭嘉卉,有信心。
她们一直就是感情很好的姐妹,长相有四五分相似,连审美都趋同。也不算趋同,是彭嘉卉乐意让她们相像。
自打上初中后,彭嘉卉的开销急剧增大。她买一件两千元的T恤,一定会给她的好姐妹买同一个款式不同颜色的。每次穿上,眼神会发亮,要摸她头发,说“你好乖。”
那一瞬间,陈洁只觉得自己是有钱小姐的宠物。
她们穿一样的衣服,跳一样的舞。唯一的不同便是彭嘉卉常常顶着一双熏黑的眼睛,却不许她化妆,哪怕化个清丽淡雅的妆都不许。好像是要映照她的另一面。
她家世太好,心太大,别人都说她们像一对亲姐妹。彭嘉卉从不怀疑其他,只觉得这是自己的杰作。
黄宗鸣律师见到她脸上的大浓妆,眼神是“果然如此”的失望,但还是恭谨地叫她“嘉卉小姐”,然后从公文包里拿文件,堆在她面前,竟有一本高考参考书那么厚。
忘不了这个下午,是因为忘不了这个派头极大的律师用口音别扭的白话,夹杂蹩脚的普通话,一样一样给她解释那些文件时,所遭受的心灵打击。
她一直以为,等郭兰因死,等金莲嫁给彭光辉,她就能和彭嘉卉平起平坐。
她一直以为,彭嘉卉那个妈妈是最没用的人,空有大小姐的身份,对内管不住丈夫和女儿,对外也不懂企业经营。念个NUS的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还跟个废物一样。
一进曼达的车间,只会对工人关怀备至,甚至还责备当时管人事的金莲,说怎么可以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买社会保险。愣是把金莲说得双眼通红,回来后趴在床上痛哭一个小时。
所以她死时,她们都认为是老天开眼,她们斗赢了。
谁料过两年回头看,是人家大小姐根本不屑和她们斗。
她们原本以为,她能有的资产只是几栋楼和曼达的股份。而曼达的股票,不论其比例,只要控制权在彭光辉手上,就总能一点点地吃过来。谁也没想到,文弱的老太太和清高的大小姐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