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不言归
时间:2018-10-12 09:44:44

  这些,是林夕在切身经历过三百八十九世之后,才明白的道理。
  她经历的所有苦难,那些因为叶青而带来的一次次死亡,虽然不被他人所羡慕,但是那些都是切切实实地塑造了“林夕”这个人格的存在。
  在其他世界中,林夕的前世们都没能好运气地遇上这样的一个人,他们的性格各异,或是温柔或是软弱,或是偏激或是疯狂,不是过于绵软便是过于极端,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被人性之恶残害的下场。因为他们的生命里没有“叶青”,所以身为“林夕”这个人该有的华彩璀璨,都消失不见了。
  所以,林夕才说“我也没想到”——她是真的没想到,人生缺失了叶青这么一角,她就会变成那般面目全非的模样。
  可是……
  林夕看着高座上神性状态的自己,心里有点无奈,叹息道:“……总是这么精分也不是事啊。”
  高座上的女人沉默不语,林夕走上前,缓缓拨开女子遮挡双目的斗篷,露出那一双比死寂更安静,比绝望更深邃的眼睛。
  是比仇恨更深更深的绝望——
  “一次性容纳这么多世的记忆,果然吃不消呢。”作为元神的林夕伸手抚上了自己身躯的脸庞,动作轻柔一如摩挲着一件濒临破碎的玩具。
  林夕至今还能记得自己在往生境里经历的一切,那种黑暗的过往连“噩梦”两个字都难以形容其万一。如果不是林夕的毅力远超常人,她早就在那样的绝望里崩溃疯狂,甚至是不管不顾地自我毁灭了。毕竟那些黑暗,哪怕仅仅只是回想,都让林夕有种气怒翻涌,满口铁锈的郁愤。
  太惨太惨了,惨到林夕这样看淡生死的人,都没有办法一笑而过。
  不仅仅是痛苦与折磨,还有软刀子割肉的悲哀、道德绑架的恶毒、数之不尽的栽赃与陷害……或许有些人心性淡然,能够看开一切,或许某一世中的林夕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不为世人的流言蜚语所伤。但是面对那铺天盖地而来的恶意与诽谤,那人性丑恶堆积的淤泥,谁能不胆寒?
  林夕能强撑着最后一分理智,将所有的感情和记忆封印在身躯中,已经是耗尽了心力。
  虽然元神逃脱了这种恐怖的精神污染,但是林夕也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的这具身躯的脑域,怕是废了。
  ——不想活了、好累、好痛苦、放过我吧、放下,都放下……满满当当的负面情绪,充溢在神明的眼睛里,只要跟这双眼睛对视,就足以让一个心智健全的普通人毫不犹豫地举刀自刎,不带半分迟疑。就连眼睛的主人都还未曾从绝望中走出来,更别提要她顾及别人的心情了。
  走出十二长生运道门的瞬间,林夕就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人情险恶,不管是道虚天还是缚罪天居然都没告诉她,封神会伴随着断情绝爱的后遗症。
  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放弃感情,但是放弃了感情,她就必须连同对叶青的思念也一同割舍而去。
  她识得乾坤浩大,却再无法回头怜惜草木青芽。
  凡人尚且有七年之痒,更何况她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融合了近千百年来所有的记忆?
  最是凉薄不过时间,哪怕她将那些和叶青有关的记忆一遍遍地从脑海深处翻找出来反复观看,也无法阻止那种令心脏温软的情绪一点点地凉熄。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一瞬间的咫尺天涯,不过如此。
  林夕也尝试过在一望无际的混沌里寻找叶青的身影,但是那种寻找并非出自本身的意愿,更多的反而像是某种责任以及无法释怀的执念。她此时的心境就像是无底深渊中的一汪死水,冷得透彻心扉,无人能搅乱她的心湖——那些曾经的爱与恨,都距离她太过遥远了。
  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她熬过了漫长而又痛苦的岁月,最终变成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即便是真的让她将分灵送往轮回,历经生死,也不会再惊起她内心丝毫的波动了,因为分灵的一生,对神明而言,不过是茫茫沧海中的一粟罢了。
  人类的林夕其实不过是她根据以前的自己捏造出来的模样,只赋予人类“林夕”曾经拥有的记忆,而不掺杂任何前世今生的碎片。那些林夕曾经的记忆构造出了一个尚未封神的“林夕”,让她偶尔能透过那双眼睛看见那个被自己遗忘的、过去的自己。
  她曾经说过,记忆是一个人的根,没有记忆,那个人也就不再是原本的自己——没想到最后,一语成谶,仿佛宿命。
  往生界初初成立,一应事务都还需要上位者操心。林夕不恋权地将权柄一一转交了出去,却依旧有许多事情必须由她来经手。久而久之,林夕也放弃了寻找叶青,她只需要知道他一切安好就可以了。叶青赠予的那枚银戒成了往生界的五行之一,他们又曾经有过鱼水之情,连理之缘,林夕虽然还没能强大到一手遮天,但是凭借着这红绳一线的牵扯,她也可以模糊感知到叶青的状态以及生死。
  不能见面,或者是对方不想见面。那些,对于林夕而言,都已经无所谓了。
  可能是真的倦了吧,厌倦了这样不得安宁的爱情。
  早已丧失“人性”的林夕只能依靠过往的经验做出模糊的揣测以及猜想,哪怕她清楚地知道叶青是怎样一个人格残缺的人类。
  因为残缺,所以渴求完整——他这样的人,比寻常人更容易陷入执念。
  为了彻底放下牵挂,林夕回了一趟“家”。
  她去见了自己的父母和兄长,“林夕”这个人消失了五年,家人从一开始的悲痛到如今的平静,早已接受了她不在世上的事实。林夕没有强求太多,她虽然没有给予他们荣华富贵,但是也给予了他们安康平顺的一生,也在地府里为家人点了三盏长明灯,可以保他们十世安稳。之后,林夕去见了宋雯,这个宁缺毋滥的女强人三十多岁才有了自己的家庭,她是个情商很高的女人,家庭和睦,儿女孝顺,一辈子都过得很幸福。
  只是,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林夕,一直——
  林夕给这位一生的挚友留下了一封信,用记忆中那种欢脱而又中二的语调,书写着曾经不知事的梦想。
  “我修炼成仙,在众生之巅封神,现在是往生界的君王,统领三界鬼怪,目标是星辰大海!”
  “我认了个爸爸,爸爸说仙凡有别,要我斩俗缘,所以我没法去见你啦,超级难过,哭哭脸。”
  “那个男人对你好吗?如果他对你不好,我就诅咒他。不开玩笑的哦,我现在诅咒特别灵验!”
  “要幸福啊,宋雯。”
  拿着信的中年女子,看着那熟悉的字迹,泪水流了满面。
  信的最后,是一串卡通连环画一般的火柴人,搞怪地讲述了一个花样连跪的少女如何活成大佬心中明月的故事。
  “于是最后,我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还强娶了心爱的大佬,这个人生赢家的姿势标准得自己给自己打一百分!欧耶!”
  扎着马尾辫的火柴人死死地抱住了穿着军装的火柴人,圆珠笔在两个火柴人身边画着许多四处飞溅的夸张爱心。
  那种用力到几乎要透纸而过的力度。
  ——仿佛真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把!刀!子!放!下!!!
  还有一章!还有一章!!!!
 
 
第一百九十二章 众生之巅(完)
  “早安。”
  温柔宛如羽毛般的亲吻悠悠地落在了唇瓣上,没有一触即离,而是反复在嘴唇那窄窄的范围内碾转,直到唇上沾染了彼此的体温。不是亲昵到几近肉麻的法式深吻,仅仅只是嘴唇贴嘴唇,明明不带多少色欲,却缱绻温柔得令人心生酥麻,不自觉地勾唇。
  林夕觉得有些痒,像是头发丝调皮地撩着脸蛋,痒得她微微皱起眉头,睡眼朦胧地挣扎着想要躲避这种骚扰。
  “今天天气晴朗,空气质量为优等,二至四级微风,室温为24摄氏度,湿度为43.9%,空气中粉尘的含量为——”
  “啊啊啊住口啊——!!!”
  林夕梦中垂死惊坐起,扬手就是一枕头。她伸手一把摁倒坐在床沿边淡定汇报数据的男子,整个人翻身跨坐到对方的身上,将软绵绵的枕头捂上了那张可恨的俊脸:“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啊啊啊!你为什么就不能体谅一下通宵熬夜的死宅想要和柔软床铺抵死缠绵不分彼此的心情呢?!!!”
  林夕因为被迫起床而低血糖低气压一同爆发,怨气冲天披头散发的姿态就像女鬼。但是还没等她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一双手就十分自然而然地摸上了她的大腿,以一种灵活到让本人反应不过来的速度瞬间摸遍了她的全身,那个淡定得毫无平仄起伏的声音才从枕头底下传来闷闷的回应:“身为你的新婚丈夫,我认为我有权利阻止这种疑似婚内出轨的不良行为。如果你一定要‘抵死缠绵’不可,那你现在可以开始你的行动了。”
  林夕无言地松开了手,过了一秒之后,才仿佛瞬间反应过来一般暴怒地操起枕头怼了下去。
  “大清早的为什么不能彼此纯洁点!”
  赖床未成功的林夕盯着一双生无可恋的死鱼眼,被自己的新婚丈夫单手扛起走向了卫生间,也在对方的帮助下睡眼惺忪地张嘴、漱口、涂掉泡沫,宛如高位截瘫病人一般被服侍着刷牙洗脸,不想长腿的死宅才被抱出了房间,衣来张手饭来张口地穿好衣服解决了早饭,这才从周公的召唤中回过神来。
  “虽然我很希望与你继续过这种与世隔绝般的二人世界,但是请容许我提醒你——”穿着简单白衬衫的男子身量高挑,修长俊雅,只是拿着水杯往厨房玻璃门上一靠,整个人都像是拢着光辉的精灵一般,华光璀璨,“你在三天前跟宋雯小姐约好了今天早上十点在百货商场见面,并且你还向宋小姐立下了‘军令状’,如果因为睡过头而没有按时抵达就提头去见。虽然我很想当你心中近乎无所不能的神明,但是把死的变活这种事,暂时还是没法做到的。”
  林夕槽多无口,感觉自己的小皇夫自从过了明路之后就越来越不要脸了,仿佛生命的乐趣只剩下用淡定的语调来挤兑她而已。一家之主地位受到威胁的林夕忿忿地吃掉了叶青煎得色泽明艳的溏心蛋,气势汹汹地站起身来,一把将眉眼清淡的美男子壁咚在了厨房的门上。
  林夕严肃地板着一张俊气的脸蛋,仰着头正想好好重申一下家法,有着清爽碎发的美男子却淡然地一俯身,再次精准而强势地吻住了她的唇。
  “嘴唇有点干,多润润。”不知害羞和腼腆为何物的男子镇定自若,面上丝毫看不出窘迫的痕迹,而是举杯再次喝了一口凉白开,再次俯身……
  林夕撒腿就跑。
  麻溜爬上楼梯的林夕想回头做个挑衅的手势,却见眉眼清冷的男子偏头朝她微微一笑。
  窗外的阳光勾勒着他那张清俊的容颜,他眉宇自有几分不带世俗油腻气息的清疏,在天光的照耀下显得那样柔软而又干净,让人想到清癯的白桦树。
  “早安,林夕。”
  “今天也别忘了——我爱你。”
  ……
  “不是说好爱贵在无言的吗?!”
  从青梅竹马到男女朋友,最终一路狂奔到夫妻。每天都被撩得心脏爆炸的林夕抱着自家好闺蜜欲哭无泪地控诉,试图用这种宣泄的方式来掩盖自己滚烫殷红得几乎要滴血的耳垂:“他是要怎样啊?!还想要我怎样啊!从幼儿园到初中,从高中到大学!一毕业就急匆匆地跑去领证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还每天都黏黏糊糊的宛如不小心放到一起的麻薯和年糕——七年之痒呢?!说好的爱情多巴胺有效期不过3.1年的呢这不是他科普的吗——?!!”
  “口胡!居然敢当着我的面秀恩爱!给我滚开滚开!太恶心了你们两个!恋爱的酸臭味都快变成尸体的腐臭了啊!为了一棵小树苗放弃整座森林也就算了,居然在大学毕业这么美好的年岁里毫不犹豫地手牵手躺进了坟墓!百年之后打开棺材你们的尸体都会纠缠在一起的吧噬爱怪!!!”
  林夕绷不住哭丧的表情,忍不住笑喷了自己的肥宅快乐水。
  林夕拥有着足够让全世界的女孩都羡慕的人生。
  她出生于中产家庭,既不必为了庞大的家产而勾心斗角,也不必像家庭贫困的女孩那般早早独立当家。她穷养了物质却富养了精神文化,从小就学习着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自由地选择自己成长的方向。虽然性格慢热还缺乏主动,却非常幸运地有着从小一起长大,出色、英俊还痴情的青梅竹马。有着肝胆相照互相嫌弃,却在危难之时能够同甘共苦的至交损友。可以说,她的人生完满得就像是睡前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童话。
  偶尔,林夕都会觉得,自己实在太幸福了,幸福得即便是被嫉妒都不值得同情和原谅。
  有嫉妒她的女人在背后腹诽她,说她迟早有一天会被叶青所抛弃,但是林夕对这些酸言酸语也只是一笑而过,因为叶青总是会给她满满当当的安全感。
  ——毕竟不是哪个男人,都能十年如一日不知厌烦地在早晨重复一句“我爱你”吧?
  被嫉妒,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已经完全被你老公宠成废狗了吧?!这么短一段路为了围观群众的眼睛健康着想也请你凭借着毅力走回去好嘛?!”
  “不要,我已经被高跟鞋变成三等残废了,废就废吧。”
  林夕笑着搂进了叶青的脖颈,将脸颊贴在他的后背上,听着他透过皮肉传来的有力心跳。
  宋雯看着女子脸上不自觉的笑意,忍不住叹了口气,微微勾了勾唇角。
  “你啊——”
  那真是太幸福、太幸福的一生了——幸福到几乎让人感到了不安。
  那些嫉妒着林夕的人始终没能等来她从高处摔下尘埃的那一天到来,从幼童到少年,从青壮到白发苍苍,叶青依旧会在每天早晨叫醒她,认真地对她说一句“我爱你”。从晨曦到晚霞,直到岁月为他们添上了痕迹,林夕都始终相信,那些纹路是笑着的模样。
  等到他们老了,孩子们都长大了。宋雯跟林夕捧着茶杯坐在台阶上,望着远处的红霞。
  宋雯笑了,说她这辈子可真是嫁给了爱情了。
  林夕也笑,说,那完了,上了奈何桥一定要赶快喝孟婆汤,不然下辈子遇不上这样的人了,心理落差太大,估计要心生怨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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