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什么狗屎的剧情?
宋雯:“其实电影里很有趣的一点,就是你可以看见很多细节。比如说闺蜜为什么会对实验内容了解得那么透彻,为什么她在事情败露之后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死?她甚至还想杀死自己的亲人让他们免受苦难。以及为什么白莲花逃得不见人影,闺蜜和男主却还留在原地?”
“结局是闺蜜在恐惧之下跳楼自杀,解脱了,但是一睁眼发现自己还在实验室。哈哈哈原来这三个人其实是同一个人分裂出来的人格,白莲花渴望有人救她逃出苦海,所以在自我意识里构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她以为她逃出去了,但是其实没有。”
“所以到最后,谁也没能逃出生天,拼死挣扎如困兽之斗,结果到头来功亏一篑,不是很可笑的事情吗?哈哈哈哈——!”
林夕:“……”
妈卖批,这面真是彻底吃不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林小夕:……我好像自恋了肿么破?
大佬:……某人总是死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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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妮的匕首类似某种裁决,所以林夕和大佬其实都是温妮的副人格。
宋雯讲的故事跟这个世界没有关系,只是一个雷同的故事,但是并不是林夕经历的世界。
接下来缓和一下,讲一下现世的事情。
就可以考虑开金手指给女主了。
因为大佬的金大腿早就跑远了=。=
第二十三章 突然开挂
做梦一时爽,肝胆火葬场。因为两个鬼畜的梦境,林夕感觉自己仿佛身体被掏空。
她是个有些冷心冷情的人,但是想到代表主人格的温妮死去,莉拉作为第二副人格应当代替温妮承担所有的痛苦,西里尔却替她承担了所有本不该属于他的疼痛,林夕就觉得心口梗了一口气,堵得她难受。
难怪西里尔会说“如果你想做,我就帮你”,难怪他会一直迁就着她,带着她一路前行。
原来不是因为他深爱着温妮,而是因为他是代表“理性思考”却无自主行动能力的副人格。
她以为自己多多少少能帮上他一点忙的,没想到最后还是害了西里尔。
林夕一天之内做了两个噩梦,第二个梦境不如第一个梦境恐怖,但是遗留下来的情绪却远比第一个梦境来得深刻。宋雯今天打定主意要通宵,林夕又实在睡不着,于是吃完夜宵之后便去洗手间洗了把脸。隔着氤氲的雾气,林夕对上了镜子里的自己。和容貌平平的莉拉不同,林夕生得修眉俊目,眉浓唇秀,是个十分英气好看的姑娘。但是莫名的,林夕竟然对“莉拉”这个身份隐隐有些不舍。
这种感情实在陌生极了,林夕觉得心口空落落的,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描绘这种陌生的情愫。
……不过是个梦中人罢了。
林夕陪着宋雯看了一晚上的恐怖电影,以往她看到这些玩意儿的时候,面上高冷非常十分镇定,实际心里怕得要死。但是连续做了两个噩梦,林夕发现自己看着所谓的恐怖画面都觉得有些麻木了,她不仅不觉得害怕,甚至还有点想吃瓜。
宋雯显然是看出了林夕的心不在焉,眼见着平时就很闷骚的损友现在完全朝着阴沉的方向飞奔而去,宋雯还是有些看不过去。她一巴掌拍在林夕的背上,道:“明天我去学校跟导师商量助教的事情,你跟我一起去,好歹出去晒晒太阳?我看你都快发霉了。”
林夕可有不可地点了点头,她虽然是个死宅,喜爱独处的宁静,但是也并不排斥外界的喧嚣,偶尔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更何况她眼下这个状态,的确是需要一些正面能量来调和情绪了。
第二天,一夜未睡的两人小憩了一上午,养好精神之后,宋雯便开始捣鼓女子外出的装备了。跟林夕这种眉眼带点忧郁的高冷美女不同,宋雯是典型的妖艳贱货,大方自信,独立自强,有格调有品位,活脱脱一个新世纪的霸道女总裁,商场白骨精。也多亏了有宋雯在身边,林夕才没有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衣服往身上套,经过宋雯妙手打理,林夕大概也能盖一个森系文艺女神的戳。
宋雯知道林夕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太好,但是她万万没想到,林夕居然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默默的变态了。
宋雯也不清楚林夕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这么一个冷心冷肺沉默话少的姑娘,会在听到一声“抢劫!”的尖叫之后就冲了上去。
林夕和宋雯所在的城市是一处二线城市,有历史文化底蕴,居民充满活力,生活节奏也不会快得令人窒息。在这个平和的城市里,作奸犯科的事情还是很少的,更别论华国人对这种事情总是多多少少都抱着一点“破财消灾”的心态。是以林夕朝着劫匪冲过去的时候,宋雯是整个人都懵了。这个神勇非常的姑娘带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对劫匪手中的刀子视而不见,直接就是一个刚正面。
只见林夕甩起自己手中的挎包就直接怼上了劫匪的老脸,在一个下马威挫杀了对方的狠戾之后,林夕借着劫匪吃痛的空档,一只手死死地拽住了对方握刀的手腕。然后宋雯就看到林夕用力一扭,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劫匪居然痛叫着松开了刀。林夕乘胜追击,甩起挎包又是一“咣”,好极了!double kill !对手反击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林夕选手抬脚对着人家裆下就是一招夺命连环踢!完美!漂亮!
劫匪弯腰夹腿捂着裆落荒而逃,林夕捡起地上的钱包,从头到尾,她居然还顶着那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成功在光天化日之下装了逼。
四周鸦雀无声,众人就看到那帅气彪悍的女英雄蹲下/身,用手帕小心翼翼的包住了凶器的刀刃,然后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文件袋将它装了进去。做完这些,林夕才站起身来将钱包和文件袋一起交给了匆匆赶来的受害者,见对方愣住,才开口面无表情地解释道:“虽然抢劫这点小事警方可能不太重视,但是这个刀柄上肯定有那人的指纹,能不能抓到人就看你们的了。”
完成了一系列令人窒息的操作之后,林夕就提着挎包跟没事人一样朝着宋雯走了过来,还甩了一个无辜疑惑的眼神:“走了?”
“哦,走……”宋雯恍恍惚惚地应了一句,回过神来后面色大变,怒道,“走你妈卖批啊!林小夕!老娘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能啊?!流弊坏了你!居然还敢动手!你真以为你是人类的救星正义的超人啊?!中二病越来越严重了吧你?!”
林夕和宋雯性格互补,一者被动一者强势,眼见宋雯发火,林夕顿时矮了气势,弱弱地辩解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好怕的而已……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条件反射就冲上去了。而且我还记得有人跟我说要重点关注对方拿武器的手,用可以行动的脚进行攻击……”
林夕的话音一卡,整个人都阴郁了。她怎么就忘了,这些话是西里尔跟她说的,一个梦中人的台词,她居然还当真了。
四周的人群开始骚动,宋雯见势不妙,立刻拽起林夕的手就往学校里跑。学院是不让外人进入的,宋雯给门卫大叔看了自己还未被回收的学生卡,就在门外大叔瞻仰英雄一样的目光里带着林夕溜进了学院里。
躲进了学院操场边的小树林,宋雯这才松了一口气,踩着高跟鞋跑步难免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宋雯回头看到林夕气定神闲的模样,还是忍不住困惑地道:“你是不是偷偷报了健身班了?还是去学了散打了?我刚刚看你跟人杠的动作干脆利落,居然还能一下子捏住对方的手。你到底是怎么了?”女子的力量天生不如男子,更何况方才的劫匪还是一个成年男性,想起这一点吗,宋雯才觉得怪异极了。
林夕愣了愣,正想说些什么,背后却突然传来一道有些清冽的少年嗓音,气喘吁吁地道:“学姐!学姐!等等我!”
林夕回过头,就看见方才被抢了钱包的苦主朝着她们的方向跑了过来。十九岁模样的少年人,穿着学校的校服,一张白净的脸蛋,剪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碎发,看上去就如早春三月扑面而来的风,带着朝气蓬勃的味道。
林夕看着,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少年跑到林夕的面前停住了脚步,不知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腼腆,脸颊上带着些许红晕,却落落大方地笑道:“学姐!方才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钱包里还放着身份证和学生卡呢,要不是你帮忙,我今天就遭殃啦!我是今年刚入学的新生,叫高鸿,很高兴认识学姐!”
“今天谢谢学姐仗义相助,以后还请多多指教。不知道能不能请学姐赏脸一起吃个饭?我想好好答谢学姐!”
“哦。”林夕双目无神地应了一声,被对方一声声“学姐”嚷得有些反应不过来地道,“我们是毕业生,今天只是回来看看导师的。指教说不上,举手之劳而已,吃饭也不用了,我们一会儿还有事。你不用先报警吗?”
“我已经报警了,一会儿警察过来我就去接应一下就好。”小年轻显然没想到自己被拒绝得那么干脆,但还是极力挽救道,“学姐是练过武功吗?刚刚真是太帅了!我也很想报个班习习武,能跟学姐一样厉害就好了!今天麻烦学姐了,如果学姐没空,那能不能给我个联系方式?手机、微/信、q/q都行的!我们可以改天再约出来吃饭,我知道附近有许多不错的美食的!”
林夕依旧面瘫着脸,道:“真的不用了,我没学过武术,帮不了你什么。微/信q/q我都不常用啊,手机号我也记不住。”
这么一番直男的发言简直让宋雯忍无可忍,她一拧林夕腰间的软肉,林夕顿时”嘶——“了一声。宋雯将林夕推到一边去,换上一张笑脸走上前去打官腔,道:“学弟有心了,但是我们真的还有事,总不好让导师久等。下次吧,下次吧,我们虽然毕业了但是应该还会留校当助教的,没准学弟你还能在新生的开学典礼上看见我们呢。”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问就真的讨人嫌了,少年见好就收,爽朗地挥了挥手道:“那我就不打扰学姐们了,学姐们再见,真的谢谢了!”
“哦,再见。”林夕也应和地挥了挥手,看着小年轻眼睛微微一亮,眉开眼笑地走远,忍不住叹息地道,“年轻人真是有活力啊。”
宋雯:“……闭嘴吧你,这么呆的木头人,难怪铁树不开花。”
#不愧是打娘胎起就单身的狗子。#
第二十四章 烂桃花
“你说他想撩我?”
林夕听见宋雯的发言,顿时懵了:“我刚刚那么彪悍地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就这样他还能看上我?宋雯,你别老是想东想西的,男女之间又不是只有那么点狗血事。没听说过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就是他/她喜欢我吗?”
宋雯简直要被她气笑了:“你当自己是什么?一根木头还是一只猪?有点自觉好不好?!”
林夕顿时用一种“你这个小/逼/崽/子别想糊弄我真理之眼”的眼神盯着宋雯,慢吞吞地道:“腐眼看人基,狗眼看奸/情,你不能因为我们都是单身狗就老是拿我跟别人凑cp,以前我身边但凡出现一个性别是公的,你就说他们对我有意思,别闹,我又不是玛丽苏万人迷,哪里来的那么多桃花?我要是真的有那么多桃花,也不至于现在还站在这里跟你互相汪。”
宋雯简直气炸了,这狗比居然拿自己跟她比!她单身是因为宁缺毋滥,这狗比单身是因为她呆蠢如驴,这能比吗?!不能!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和优越感让她把自己跟她摆在同一水平线的?简直拉低了她妖艳贱货的格调!丢人的玩意儿,褪裙吧!
“而且,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这种感情不靠谱,遇见渣的可能性也大。”十分担心好友误入歧途的林夕还在给自家闺蜜科普恋爱宝典,完全不管自己有没有说这些话的底气,“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为撩而撩都不是认真对你的。什么事情都能轻忽,唯有感情不可以。所以你一定要万分小心,不能为结婚而结婚,一定要慎之又慎,让自己嫁给生活,嫁给爱情。”
林夕此人沉默起来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是她一旦话痨起来简直如同和尚讲经。上下嘴唇一碰就使出了无敌嘴遁,那一脸苦口婆心的模样让她夜色般沉郁的眉眼染上了圣洁,背后仿佛有无数纯白的百合花在绽放,带着普度众生的万仗佛光。
宋雯脑门上蹦出一个忍无可忍的井字,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动手,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磁性温润的嗓音笑起来苏气十足,但是宋雯却猛然拉响了心中的警报器,整个人都进入了备战状态。
“小夕,你还是这么通透有趣。”来者十分自来熟地拍了拍林夕的脑袋,一双温润带笑的眼眸透着金边眼镜斜晲着宋雯,“小夕说话总是很有道理的,小雯,你是真的该耐心听听小夕的话,别看小夕平时话少,她可是十分睿智聪颖的人呢。”
宋雯闻言,顿时皮笑肉不笑地道:“学长真是过奖了,我和林夕一起长大的,她是什么人我心里门儿清。通透睿智的确算得上,但是聪颖就有点难说了。别看她满口大道理的,实际上她就是个理论知识满分实践能力为零的小渣崽,傻得一比,实在当不起您老如此盛誉。”
“你呀,总是挤兑她,我看很多时候,你可能还不如小夕呢。”对方闻言也不恼,依旧摸了摸了林夕的头发。
来者名叫于修文,是宋雯和林夕的前辈学长,也是她们一门选修课的助教。单从外表上来看,对方的确是一个人如其名的温润君子。高挑清瘦的身材,俊气好看的五官,带着金边眼镜的模样斯斯文文,笑起来更是眉眼疏阔清朗,自有一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雅致怡人。
这么一个风度翩翩,在学校人缘极好备受女生欢迎的学长,落在宋雯的眼里就只剩下“人模狗样”。
从小到大,宋雯是真心对林夕的烂桃花感到绝望了。
林夕显然很不喜欢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碍于于修文是前辈,只能默默地忍了。她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许距离,社交恐惧症犯了一般闭上了嘴。于修文跟宋雯是同一个专业,她会认识这位学长纯粹是一个意外。这位热心的学长显然带着些圣母系的温柔,看到残疾人(社交障碍语言残疾)林夕就有点憋不住满腔如山父爱,愣是硬生生用了两年的时间,成功叫出了“小夕”这样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