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代做药神——偷葡萄的小狐狸
时间:2018-10-12 09:51:23

  然而事实上,打杂居多,到底能不能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那得看带教老师的良心。医院一般不对此做硬性规定,因为对医院来说,医疗活动才是最重要的,教学任务往往排在最末。
  “端茶倒水拿东西,跑腿带饭拿快递,量血压贴化验单”这些就是实习生们的日常生活了。
  尤其又以量血压是个苦活,因为必须得早起早到,一般实习生进病房量血压的时间在七点钟左右,住院医生晚半个小时,主治医师八点到。若再算上上班路途的时间,基本上五点多就得起床。
  所以,时间一久,大家便都不想揽下这个苦活了。候香彤有过一年的国外实习经验,对其中的门道再清楚不过。
  主任医师给了候香彤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那好,明天早上科室内病床全部的血压测量工作,就交给小叶了。”
  主任医师不容拒绝地道。
  第一天就反驳带教医生安排的任务,那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对方还是主任医师,叶明雨便暂且应下。
  紧接着,主任医师就安排另外两个男生与唐紫苏去了门诊学习,候香彤则是由主任医师亲自带。
  安排完这些,主任医师这才让人带来了一大沓化验单,分派给了叶明雨。
  “小叶做这些应该都是熟手,就都交给你了。胶水你去找展明要,具体规范他也会跟你说的。”
  也就是分派给她贴化验单的活。
  此时,叶明雨便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大家都是去学习,她留在科室内做杂事?
  不过,第一天闹起来也站不住脚,一个不好还会被倒打一耙,说不听从科室指挥。
  如此忍耐了三天,她发现这确实不是巧合。
  那个主任医师,就是故意把杂活安排给她的。长此以往,她在内科的实习生涯,恐怕与去年暑假在C大附属医院一样了。
  既浪费时间,又学不到任何东西。而她现在,浪费不起的就是时间。
  “主任,我们来医院是出于学习的目的的,我希望能和其他同学一样,去学习自己不会的东西。”  叶明雨首次提出反对意见。
  主任当然还是拒绝了她,旁边还有实习医生很狗腿地说,主任医师这么安排,必然有他自己的道理。
  看到旁边候香彤幸灾乐祸的神情和挑衅得意的样子,她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真是不可理喻的疯狗!
  叶明雨主要是来打杂的,但在其同学们看来,居然还是好事,因为能直接接触很多病人,还能实操。
  但只有真正做过的,才明白这件事根本毫无专业技术含量,连一个护士都可以胜任,学不到任何东西,仅仅是浪费时间精力而已。
  唐紫苏私底下拉着叶明雨关切地道:
  “明雨你不要经常反对主任医师的安排,这样万一后面我们离开科室的时候给你打个不及格怎么办。外面门诊我做了很多笔记,都可以给你参详,你别为了这个得罪他!”
  叶明雨谢过她的好意:“我会有办法的。”
  看来,找人从上层解决问题是必然的了。
  正当叶明雨琢磨着去找个人帮她直接一步到位,中医科主任医师汤正志来找她了。
  “汤老师。”叶明雨看到他胸前的铭牌礼貌地打了招呼,毕竟也勉强算认识的,作为后辈还是要有礼貌才行。
  汤正志看向叶明雨手里拿着的几张报告单:
  “去帮人拿报告?”
  “嗯。”
  “这几天是不是都在做这种毫无意义的杂活儿?这种实习,和想象中不太一样?”汤正志问道。
  这话让叶明雨谨慎地没回答。
  汤正志脸上挤出和蔼的笑容:
  “哎呀,明雨同学,我就跟你直说了吧,我很中意你的能力!但我们中医科,不在实习科室中,所以我诚心邀请你到中医科来实习,我保证会亲自带你,而且每天至少针对性地给你分析两例病例!”
  叶明雨他们一开始实习,他就在注意这边的动向了。
  得知实习安排中,竟然没把他的科室安排进去,实在懊恼不已。
  但里头只有叶明雨一个中医系的人,不可能为了她更改实习安排表的。又等了两天,见血液内科那混蛋主任如此对待叶明雨,便忍不住出手了。
  只要实习时间足够,分数合格,学校其实是不在意具体过程如何的。所以,叶明雨确实是可以向医院申请调到中医科的。
  但如果只是进中医科的话,那就完全和她的目的背道而驰了。
  她要了解的是现代医学技术,而不需要在已经很出彩的中医技术上,进行一些皮毛的修行。
  于是她婉拒了汤正志。
  “谢谢汤老师的赏识,但我此次来主要是想见识现代医学技术的,暂时不能来中医科。”
  “叶同学将来也打算转别的科吗?”汤正志有些失望。
  “不,中医博大精深,完全不逊色于现代医学,我现在只是想多长见识,以便将来博采众家之长。其实同为治病救人的手段,原不该如此壁垒分明的。”
  叶明雨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说得好!说得好!”汤正志连连道。
  叶明雨的话和他的想法非常接近,知己难逢,让他对叶明雨这个人才更加爱惜:
  “那不如这样,我去找人帮你说一说,这样一直叫你跑腿做杂活,实在太浪费时间了。”
  上次那个面试的内科主任医师,这几天休年假了,怪不得这些人如此轻忽叶明雨,错把珍珠当鱼目。
  “你要是有其他方面的困难,也可以来找我。我们中医科在医院虽然不算重点科室,但我老头子工作这么久,人脉还是有些的。”
  汤正志这一番话说得极为熨帖,看他目光清正又诚恳,便知没有什么歪心。叶明雨有些感动,好生谢过。
  *
  果然不出郭亚城夫妇所料,白薇薇一说这事,白泰初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年近五十的白泰初,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男人该有的浮肿和肥胖,英挺的五官,紧实高大的身材,穿着考究的衬衫西服,一举一动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风度与魅力。
  “你外公最近情况怎样了?“他停下手里翻看的文件,抬起头来关心地询问道。
  “不太好,在ICU里头住着,总是昏迷。“白薇薇低落地道。
  白泰初捏了捏眉心,叹了口气:“事到如今,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回去跟你舅舅说,让他放心,医生的事我明天就去向孟家打听。”
  “你外公在泰山医院的哪间病房?我下午去看看。”
  泰山医院那边白泰初还没去过。
  多年来贴着曾经的岳父和大舅哥的冷屁股,他也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既然他们不愿意搭理他,即使他心中有愧,也不会太过主动去关心郭家的事情了。
  但现在大舅哥既然已经态度软化了,他自然也是要去尽一尽心意的。
  白薇薇乖巧地说了可探视时间,以及病床所在位置,又为难道:
  “下午泽嘉约了我去看歌剧,不然我就陪爸爸一起去了!”
  “没关系,你尽管约会去。”白泰初脸上的笑容慈爱,“泽嘉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薇薇要好好把握!”
  如果他的女儿能成功地和周家联姻,那就相当于和魏家攀上了关系,对他的政治生涯是非常有利的。而且成了姻亲,周家也会照应着白家的企业,实在是好处多多。
  “爸爸你放心,我肯定会的!”
  白薇薇肯定地道。
  有白家和郭家这么好的平台,她还不能借着这个平台更上一层,那简直就太愚蠢了。
  现在她的亲舅舅已经被郭亚城严惩打下去了,她只能靠自己。
  一旦她成了周泽嘉的妻子,将来即使她的身份不慎暴露,白家和郭家,谁还能再动她一分?
  *
  白泰初到医院前,特意提前跟院长彭洪森取得了联系。
  倒不是他想兴师动众,而是出于ICU病房的特殊性,每天只有一位病人家属可以在特定时间探视,所以他必须动用特权。
  而且也想多关照几句,让他们医院更加用心地照料岳父。
  院长彭洪森得知副市长白泰初要莅临医院,自然是万分重视,推下了手里所有的事情,全程陪同接待。
  有他在,白泰初顺利地找到了岳父郭腾光所在的ICU隔离单元和病床,换上了隔离服,进入了ICU病房内部。
  前次他偶然见到岳父,这位老人还是能走路的,只是身体看着病弱些,现在却只能躺在一堆冰冷仪器和管子包围的病床上,瘦得皮包骨头。
  “我岳父他身体情况如何?”
  “现在郭老爷子的身体,已经进入右心衰竭末期,胸腔积液和静脉回流很严重,周边器官机能也有很大损伤。”
  彭洪森闻言赶忙回答。在白泰初来之前,他是专门询问了郭老爷子的身体情况的。
  “您放心,别说有您特意嘱咐,就算您不说,凭家父和郭老爷子的关系,我也肯定会让他们尽全力护理和抢救郭老爷子的!”
  他保证道。同时也顺带攀了关系。
  “那就好。辛苦你们了!“白泰初温和地道。
  从ICU出来,换回衣服,彭洪森亲自送白泰初去电梯。
  穿过长长的走廊,正好遇见一个身材高挑,气质斐然的年轻女医生拿着文件迎面走来。
  雪白的皮肤,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明明是大眼睛却因为漂亮的扇形双眼皮和浓密的睫毛显得十分精致和水润。小巧秀挺的鼻子,嫣红的花瓣般柔嫩的唇瓣,再配上一张下巴尖尖的瓜子脸,明艳又娇美。
  仿佛那个被深埋在心中的身影,隔着二十多年的时光,从记忆深处突然走了出来。
  白泰初浑身一震,嘴唇难以自抑地颤抖着:
  “……思……思怡……”
 
 
第74章 
  曾经的白泰初和郭思怡也是倾心相爱过的,不然以当时白家的地位,天子骄子的白泰初,不可能娶一个中等规模的制药商的女儿为妻。
  只是官场上风云变幻难以预测,两人婚后没两年,白家就因为站错队遭遇了巨大的危机。
  如果不从那条即将要沉的破船上跳下来,白家也将会遭遇灭顶之灾。
  但即使要跳船,也得有另外的船接收才行。
  此时,同在H市的侯家伸出了援手。侯家的领头人表示,可以帮白家兄弟叔侄几人加入胜利者的一方队伍,保住现有职位。
  条件是,白泰初必须娶他的宝贝女儿为妻。
  侯家的女儿侯丹丽原本就很迷恋白泰初,即使白泰初娶了郭思怡也不死心,可说是一往情深了。在家世上,也比郭思怡匹配百倍。
  所以,白泰初的父亲和叔叔,同时向他施压,希望他为了家人,能离婚娶侯家的女儿。
  当时的郭思怡,已经怀孕六个多月,白泰初当然不愿意抛下妻子和即将出世的孩子。但家族覆灭的危机就在眼前,容不得他儿女私情。
  最终只得忍痛提出与郭思怡离婚。
  他对她说,即使娶了别的女人,心里也只有她。他保证自己一定会照顾好她和孩子。
  却没想到,因为他离婚后还经常去找郭思怡,引起了侯家的不满,他的父亲找了她谈话,于是他们离婚没多久思怡就独自一人从H市消失了。
  郭家找了她一年多,才把她和女儿从S市找回来,那时她已经双目失明,还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三个月后就割脉自杀了。
  二十一年了,午夜梦回时,他依然会不时想起她当时含泪签下离婚协议的样子。
  这个他曾经爱恋至深的女人,因为他的抛弃,在花一样绽放着的年华里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甚至,因为受到侯家的压制,他都无法亲自抚育他们唯一的孩子。
  ……
  白泰初带着梦幻般的神情,疾步走到了叶明雨面前,眼眶发红:
  “思怡……”
  被派到顶楼ICU找医生签字的叶明雨,出电梯还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气势不凡的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迎面走来,因为背光的缘故,直到他走到她面前,她才看清对方激动的神情。
  ICU外曾经有过太多生离死别,叶明雨对此早有认知,还以为这中年男人是因为亲人重病或离世了,略微避让,就准备继续往办公室走。
  却不防被那中年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她这才听清了他口中喊着的名字,“思怡”。
  “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她镇定地缓和了声音劝说道。
  听到与记忆中不同的声音,白泰初缓缓放开了手:
  “抱歉……你跟我的一个故人长得太像了。”
  “没事。”叶明雨后退了一步,理解地道,然后快步往办公室走去。
  白泰初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头的巨震还没有平息。
  他精神正常,一时的失神后,当然也很清楚,那不可能是思怡。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个人,与他的思怡长得如此相似。
  “刚才那女孩子,是你们医院的医生?”
  等走到电梯口,他才问了彭洪森。
  “是医科实习生。”彭洪森对自家医院里的铭牌一清二楚,刚才错身而过,自然就明了那女孩的身份。
  彭洪森并没有听清白泰初刚才的话,只觉得他先前的失态,有些耐人寻味。
  于是,他斟酌着又笑着加了一句:“能考进我们医院来实习,挺优秀的!现在这种长得好,学习又好的女孩子还真不多。”
  “是挺难得的。”
  白泰初嘴角含了一丝笑意。曾经的思怡,在大学时也是品学兼优的。
  彭洪森见他的神情,便暗自琢磨开来了。
  有些事情,不好捅开了窗户说,大家心知肚明即可。
  或许,下次白泰初再来医院,他可以试着叫刚才那个女实习生一起来接待?
  *
  第二天一大早,白泰初就约了孟向海出来谈事情。
  诚如郭家人所猜测,面对白泰初的请求,孟向海根本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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