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远就像被女妖精蛊惑了心神的唐僧,不受控制的低了头,就着她的手,把剩下半杯水喝得一干二净。
他们都不再是纯洁的单身狗了,用同一个杯子喝完水,接下来的互动自然水到渠成,宋致远到底保留最后一丝理智,再兴奋激动也只是搂着她靠在书柜上亲,他知道一旦滚到床上,就真的彻底失控了。
亲了好一会儿,宋致远喘着粗气主动抽离,感觉到怀中人的挣扎,大手轻轻抚着她的背,像是给炸毛的毛顺毛一样,柔声道:“大哥应该快过来了。”
林思珈终于想起老妈放她过来提的条件,顿时安静下来,乖乖坐在男朋友怀里。
沉默了片刻,两人的呼吸声渐渐趋于平稳,她才从他怀中抬起头,仰着小脸笑眯眯的道:“宋大哥,你要出远门了,我是不是该送你一份礼物?”
不等宋致远回答,她眼神发亮的道:“我送你一颗草莓吧。”
宋致远有点跟不上她的思维跳跃,下意识想说草莓那么贵,还是她自己留着吃,结果感觉衣领被扒开,她的头再一次埋在他脖颈处,紧接着脖子下方被她柔软的唇贴上。
“珈珈——”宋致远当然意识到她又要做不纯洁的事了,面红耳赤的想要阻止他。
再来一次,恐怕就真的要被未来大舅捉奸在床了。
“别动,很快就好了。”
随着她的话落音,宋致远感受到被她含着的那一寸肌肤闪过一片酥麻,不痛不痒,但就是像过电一样的感觉,宋致远不由浑身一僵。
林思珈说话算话,不到两秒钟便抬起了头,然后开始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形状真好看——完美。”
宋致远已经红到了脖子根,“这是什么?”
“种草莓啊。”林思珈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的问,“你要不要给我也种一颗?”
虽然没听说过种草莓这个说法,宋致远却本能的感觉到羞耻,激动的心跳都加加速了,面上还要故作淡定的摇头。
林思珈也没坚持,而是开心的朝他眨眼睛,“反正我礼物已经送了,你回来也要记得给我带礼物哦。”
宋致远还是一脸羞涩,却很上道的询问:“你想要什么礼物。”
林思珈就等着他这话,当下高兴的道:“送我口红好不好?”
口红?宋致远想到他刚刚用眼角余光扫到的那个痕迹,也是红色的。
再一次红了脸,“好。”
第71章 第71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第二天, 宋致远和林城市就结伴南下了。
虽说他们两个一起出门, 能够互相照应,应该不至于出什么意外。可一个是亲儿子,一个是乘龙快婿,张桂芬他们心里的担忧反而是加倍的。
他们刚走的那几天,张桂芬跟祥林嫂一样整日长吁短叹, 既后悔不该同意让老二跟着去广州, 又忍不住抱怨厂领导没“人情味”,就这么放心让宋厂一个小伙子出远门——宋致远只说出差, 具体去广州做什么并没有透露, 林家人也没追问,但他们觉得他出公差,一心为厂里谋福利, 厂里怎么说也该多派一两个人陪着才对, 这样他们也不至于在家牵肠挂肚。
厂领导让宋厂一个人去, 指不定就是为了省钱, 生怕多两个人去广州, 要报销的差旅费就高了。
张桂芬打从心底为未来女婿抱不平
跟牵肠挂肚的家人不一样,林思珈有着谁都比不了的淡定,几乎是送走男朋友和二哥的当天,她就开开心心、呼朋唤友继续做手工攒嫁妆了,她这大半个月因为忙于谈情说爱, 都没怎么做兼职, 眼看着小伙伴们每天依然努力的赚小钱钱, 她心里还是有点捉急的。
怎么说她也是林家小作坊的灵魂人物,不可以落后大家太多。
小伙伴们也很欢迎林思珈这个“灵魂人物”的回归,因为她没时间想新品,这半个月大家只能做以前的旧款,虽然工钱还是一样,可是每天重复做那几个旧款,没有新意,也就少了很多乐趣。毕竟她们一开始做手工饰品就是出于喜欢,看着一件件精致华丽的饰品从手中诞生,内心总有无与伦比的成就感,有兴趣的支撑,她们做东西也又快又好。
林思珈在小伙伴们的热情欢迎下,很快便全身心投入进新品开发中了,好像男朋友和亲哥出远门的事,对她没有半点影响一样。
张桂芬见状,也不知道该夸她心态好,还是该批她没心没肺。
不过很快,张桂芬也没时间担心这个了,他们是真的忙,林成山要离开那么久,店里的生意不敢让朱玉梅做主,毕竟媳妇太精明,还不是完全跟他一条心,林成山只能让拜托父母多操些心了,张桂芬开始全天候泡在店里张罗生意。
整个林家人都在沉迷赚钱,家里连着几天不开火了,林成山的店面位置好,云州最繁华的街心路段,一条街全是店面,吃喝拉撒都解决,张桂芬他们这下也不心疼钱,每天就在隔壁的餐馆解决饮食了,而厂里的林思珈他们则开始了吃食堂生涯。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不知道算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广州到云州的火车又是大半夜。因为在外面联系不太方便,林成山不好告诉家里具体是哪天的火车,所以他深更半夜的回到家,大家也没个准备。
林思珈睡得比较沉,等她听到动静起床观察,爸妈他们已经围着二哥嘘寒问暖了,而大哥则在二哥指挥下从一个麻布袋中,小心翼翼的捧出一台电视机——是真的把它捧在手心的宠爱。
虽然林思珈偶尔自怨自艾说家里穷到连台电视都没有,实际上没有才是正常的,整个家属楼有电视机的人家绝对不超过百分之五,这还是因为他们云州客车机械总厂效益好,在云州是有钱的大单位,别的单位职工更没这实力。
林成山千里迢迢从广州背回来的这台黑白电视机,一出场便吸引了全家人的目光。
孩子们都在睡觉,客厅只有父母兄弟,林成山说话也比较大胆,他看着惊喜到说不出话来的家人,摇头笑道,“本来是想买彩色电视机的,在广州那边只要能交朋友,什么货都搞得到,价格也没有特别贵。不过致远建议我暂时别买,整个云州有彩电的人家都不到,咱们家搞一台,那就得出名了。”
林父很肯定的点头,“老人都说了枪打出头鸟,致远还是比你清醒,没被花花世界迷花眼啊。”
林成山抿了抿唇,没做声,张桂芬小心翼翼的摸着电视机,跟摸宝贝一样,嘴上却嫌弃的道:“我看这一台都不该买,有钱多进点货多好啊。你们两口子都不住家里,现在买了电视机,是准备装自个儿家,还是装齐老师那儿?”
“当然是孝顺爸妈的了,齐老师那儿我们也就晚上回去睡一觉,根本用不上电视机……”他们说话间,林思珈推开门出来,睡眼惺忪却又不掩惊喜的喊道,“二哥,你回来了?”
林成山看到她出来,眉飞色舞的脸色却是一顿,脸上闪过一丝异色,“刚回来,把你吵醒了吗?”
林思珈没错过二哥瞬间的不自然,心里顿时有点紧张,下意识认为二哥是因为没给她带礼物而心虚。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林思珈跟两个亲哥却从来没客气过,对她来说,有哥哥是很新奇的体验,在大部分家庭都难免重男轻女的年代,她能碰上一对重女轻男的父母,还有两个自觉妹控的哥哥,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了。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林思珈从来不让自己受委屈,她认为这次二哥能陪宋厂去广州,完全是她的功劳,所以他们出发前,她很不客气的要求了一堆东西,广州那边新鲜洋气的东西可多了,她哥最好都给她带一份,当然最要紧的是上好的婚纱面料。
巧手大嫂给了林思珈勇气,这次婚纱她要纯手工打造,那才是真正的独一无二。
所以其他东西可以没有,婚纱布料不可以不带。
林思珈正在担心的时候,又听见二哥轻笑了一下,“你要的东西都在袋子里,不困的话,自己去翻翻看。”
“当然不困。”林思珈双眼发亮的去找礼物了。
林成山倒是欲言又止的看了她一眼,趁着家人没怎么关注他们的时候,小声的问妹妹,“你知道致远这次去广州做什么吗?”
“知道啊。”林思珈头也不抬的一阵乱翻,她哥带回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小山一样的塞在麻布袋里,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抬回来的,现在要翻找实在是个大工程。
“知道就好。”林成山点了点头,飞快的说了一句,“他这次出差不太顺利,你有时间记得安慰安慰他。”
林思珈听到这话,才终于抬起头,一脸意外的看着她哥,“怎么就不顺利了?”
“展会外面守卫很严格,没有邀请函都不能进去,他……我们就这样被拦在外面了。”
林思珈瞪大了眼睛,“半个月了,都没进去过展会?”
林成山惨不忍睹的点头,在他心里,宋致远绝对是天之骄子、人生赢家,无所不能的那种强人,二十岁出头就要接管一家几千上万人的大型工厂,任一把手,整个云州都找不出第二个比他更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了。
但是就这样一个天之骄子,信心满满的去到广州,结果根本是不得其门而入,浪费了这么多天连影子都摸不到,受到的打击恐怕不是他能想象的。
所以他一见到小妹就欲言又止,在告诉她和不告诉她之间摇摆,最后还是选择了说实话。
林成山觉得,他说了,未来妹夫知道最多怪他多嘴,能让妹妹当一回解语花还是值得的;但他要是不说,万一珈珈哪壶不开提哪壶,反而更不好了。
看到妹妹脸上的难以置信,林成山又忍不住帮宋厂解释,“这个展会是由当地政府牵头的,客户都是有钱有实力的外宾,搞得很隆重,会场安保由武/警官兵负责,根本不可能混进去。然后全国这么多个省市,分摊下来一个省根本没几家单位有入场资格,咱们云州地方小,没有一家单位收到了邀请函的,也找不到人带路……”
“所以这事也不能怪他。”
“原来是这样。”林思珈点头表示理解,其实她的惊讶跟林成山一样,并不是对宋厂惨遭滑铁卢的失望。
在林思珈内心,对宋致远的信心远比她哥多,毕竟宋书记是从小说开头到结尾,一直都是男主的贵人,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启明灯。宋书记既然能照亮男主的路,也就说明他无论事业还是能量都走在男主前面。
用网络词语来形容,每个小说世界的男主都是气运之子,而宋致远是连男主都尊重景仰的大佬,四舍五入跟男主也差不多了吧,他竟然会遭遇失败,这才是林思珈始料未及的。
不过在她二哥努力为宋厂解释开脱的过程中,林思珈也想起来了,记忆中男主好像都算不上无所不能,他的一生除了有像宋书记这样引导他、提携他的贵人,更少不了智商全程在线、跟他斗智斗勇的反派,有些反派常常让男主感到挫败、失望,甚至还有过迷茫和自我怀疑,正是不断的失败后站起来,打倒敌人,才让男主从青涩的大男孩,渐渐变成顶天立地、心志坚定的男人。
二十岁出头的宋书记,其实跟刚毕业时男主一样,也需要慢慢成长的过程,要不然人物性格就不丰满了。
林思珈恍然大悟,想了想又问:“那都进不去展会,为什么还要待这么久?”
林成山被她一问突然懵了,摇头道,“我只是帮忙打听了一下消息,后来他让我去忙自己的事,我也不知道他这段时间具体在忙什么。”不过这不是重点,林成山一脸郑重的提点道,“你有时间要好好陪陪致远,安慰他开导他,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耍性子。”
“好。”林思珈一脸受教的点头。
小仙女小可爱是她的拿手风格,还从来没有当过知心姐姐,林思珈难免对新的角色蠢蠢欲动。
第二天起床,林思珈为新的形象精心准备了一回,要符合知心姐姐的气质,她忍痛放弃了二哥从广州带回来的新衣服,选择了上个月做的羊毛绒大衣。
现在的人实在,呢料的羊毛含量都比未来要高,所以料子大多厚实,保暖性好,林思珈选了这件外套,里面只穿件衬衫都不会冷,所以她配了套白衬衫黑裤子,深色大衣一套,整个人看起来成熟了至少五岁,走出房间,很少对她的穿着评价的老爸都点头了,“这么穿才好看,斯文又稳重——”
林成国接过话茬,“看起来就像个老师,真有气质。”
其实林思珈平时的打扮也好看,但就是太前卫,只有张桂芬林成山欣赏得来,林成国和林父是保守派的代表,他们觉得大众款才最好看,别人挑不出错来。
所以,林思珈看到连老爸和大哥都对她这身搭配点赞,就更放心了,信心满满的来到单位。
出差半个月,宋厂回来已经堆积了大量的工作,办公桌上成山成海的文件还可以拖一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却必须第一时间了解沟通。所以一整天,宋致远忙得是人仰马翻,进出办公室都如风一般迅猛,顶多跟林思珈打个照面,根本没时间共诉衷肠。
一直忙到了下班前半个小时,大概各部门的都开始期待着下班,无心工作了吧,宋致远终于回到他的办公桌前,开始准备批复各种文件了。
期待着他回来的林思珈,这会儿反而不着急了。看宋厂这样子,估计又是要挑灯夜战的节奏了,所以她等到了下班后,办公大楼的人走得七七八八了,才不紧不慢的起身进了宋厂办公室,毫不见外的在他对面坐下,“宋大哥,下班啦。”
宋致远抬起头冲她笑了笑,脸上有些歉意,“今天不能陪你了,珈珈,要不你先回去吧。”
林思珈微微倾身,整个人趴在桌子上,下巴垫在手背上朝他眨眼睛:“我走了你吃饭怎么办?”
“晚点去食堂打饭。”
“可是我妈想让你去家里吃晚饭,她说天天吃食堂,油水不好。”
宋致远听她这么说,顿时有点迟疑了,未来丈母娘是长辈,又是一片好意,他刚出远门回来,理应上门拜访的,顺便也把这次在广州给他们买的礼物送过去。
就在他打算妥协的时候,林思珈突然灵光一闪,兴致勃勃的建议道:“不然我回家打包点吃的给你送过来?”
林思珈这个建议可以说一箭三雕了,既不影响他的工作效率,也不用辜负老妈的一片心意,还能跟男朋友多待一会儿,简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