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远当然也心动,但却更为她着想,温柔的道:“还是不要麻烦了,天气这么冷,大晚上的你一个人来回也不安全。”
“不麻烦啊。”林思珈立志当宋厂专属的知心姐姐,怎么会被这点小困难打倒,她笑眯眯的道,“晚一点让大哥送我过来,回去的时候正好跟你同路。”
对象都体贴主动到这份上,再拒绝就不是男人。宋致远一时也没抗住,主要是平时骄惯任性的对象突然发起温柔攻势,简直是大杀器,宋致远第一次克制不住内心的柔软,主动握住她放在桌上的小手,柔情万种的看着她:“辛苦你了。”
林思珈端着姨母笑摇头,心里却在想她哥的情报果然没错,这么容易就被感动了,看来宋厂现在内心很脆弱啊。要是有人想挖墙脚,趁虚而入恐怕都一个准。
不过宋厂已经是她的人了,不需要再挖墙脚,林思珈不介意他再爱自己多一点,遂热心十足的回家准备爱心便当了。
晚上八点多,林思珈才捧着温热的饭盒缓缓而来,她算着时间,宋厂吃完再工作个把小时,就可以催他回去休息了,工作再多,他无偿加班到深夜九点十点也够敬业的了。
这个点过来,她也不用在这里待太久,林思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棒棒。
事实上不用她发挥,九点一过,宋致远就开始频频看时间,很有些心神不宁。
宋致远觉得,他一个人在办公室的话,熬到十一二点也不要紧,可对象为了陪他,大晚上只能坐在沙发上看书打发时间,那就让他很过意不去了。
他心里有数的,珈珈二哥刚买了电视机回来,今天应该装好了,这年头有台电视机该是多新鲜的事,就像他父母家刚装电视那阵子,整栋楼的邻居全过去瞧热闹了,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家就像个放映厅,每天晚上客厅里人山人海。现在珈珈家里装上新电视,热闹程度恐怕不会比他家差。
按理说,她这个时候该舒服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却因为他只能无聊的留在单位里,宋致远看着她安静乖巧的模样只觉得心疼,文件也有点看不进去了,他果断放下了笔,开始收拾东西。
林思珈听见动静也飞快的起身,一脸期待的问:“宋大哥,你忙完了吗?”
宋致远含笑点头,对她道,“我收拾下东西就送你回去。”
“要不要我帮你?”
宋致远摇着头,他准备带一部分文件回宿舍看,被她发现就不好了。
林思珈也不坚持,转身把书放回原处,一边回答宋厂关于亲朋好友对她家装上电视的反应,“我出来的时候,满屋子的人一个都没走呢,他们连广告都看得那么开心,估计今天要看到很晚才散场了。”
“这么说,林叔他们应该还没休息?”
林思珈表示肯定:“必须的。”
宋致远拎着公文包站起身,“正好我给他们带了些小礼物,还放在宿舍里,要不顺便给他们送过去?”
林思珈听见礼物眼睛就亮了,回身抱住他的手臂笑,“那你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说起给她带礼物,宋致远不由自主的想起离开前收到的“礼物”,那颗所谓的“草莓”将近一周了才彻底消退,他在广州跟她二哥睡一个标间,为了挡住脖子上的痕迹简直煞费苦心。
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她二哥面前露馅。宋致远默默红了脸,但也没忘记回答她的问题,“都在宿舍里。”
如果是平时,看到宋厂这反应,林思珈肯定凑上去各种调戏了,但是今天她拿了知心姐姐的剧本,不能崩剧本不能崩剧本,林思珈心里默念了三遍,果断转移话题,“那我陪你一起去宿舍好不好?”
宋致远:>/// “好。”
这几天天气都很好,夜晚月光明亮,恋人手挽着手在月色下散步,气氛浪漫,正是敞开心扉的好时候,林思珈终于提起广州之行的结果,“宋大哥,听说你们这次出差不太顺利……”
宋致远了然的问:“二哥告诉你的?”
一起去广州的就他们两个人,不是林成山就有鬼了,林思珈没打算撒谎,但她是有让二哥背锅的想法,宋厂惨遭滑铁卢,刚开始被她哪壶不开提哪壶肯定不会太高兴,所以要让他知道是二哥自己大嘴巴,跟她没关系,这样知心姐姐的剧情才好展开。
反正二哥主动提醒她,也是为了让她努力刷好感度的。
但这会儿,林思珈敏锐的察觉到,男朋友听她提起不开心的话题,情绪似乎并没有变差的迹象。果然是要当大佬的男人,气度简直比海还广阔,林思珈十分欣慰,决定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你要怪二哥哦,我担心你,严刑逼供了一天他才说的。”
宋致远确实对她的关心表示受用,低头看了她一眼,才温柔道:“展会的事情确实不顺利,这也怪我自己没做好功课,急功冒失。不过倒是阴差阳错,让我想到了新的销售计划,下个月可能还要再去一趟广州……”
大概是怕对象太为自己忧心,宋致远这次解释得比较详细,计划和想法都透露了一部分,可惜林思珈都没认真听,她几乎是星星眼的看着眼前这位宋书记,宋大佬。
虽然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下去总有一天得偿所愿,可怀胎十月和产前阵痛也不是开玩笑的,有些失败的痛苦未必就比生孩子的程度轻。林思珈本以为宋致远也算少年成名,意气风发,顺风顺水,这次的挫败不亚于当头棒喝,就算以他的心智,不至于为此自怨自艾,但情绪低落、自我怀疑的过程无法避免。
而事实上,宋致远不但不介意失败,跌倒后一秒爬起,甚至还能反过来云淡风轻的安慰她,心性得有多强大啊。
林思珈此刻看着男朋友的眼神,跟看男神差不多了,忍不住想为男神疯狂打call,不过在此之前,林思珈先pick了下自己,能够征服心态强悍的男神,说明她也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魅力啊。
“怎么了?”内心强大的宋致远在女朋友堪比痴汉的眼神攻势下,也难免有点扛不住,忍不住停下了脚步询问。
林思珈此刻眼底灿若星辰,眼神专注的看着他,“你低一点。”
宋致远以为她要说悄悄话,配合的低了头,然后就被她亲了小嘴。
“珈珈——”宋致远想要拉开距离,现在虽然是晚上,车间也有人加完班需要回家休息的,说不定也有像他们一样出来散步的,要是被撞见就不好了。
可惜宋致远没能躲开,林思珈已经热情洋溢的扑进了他怀里,完全化身小迷妹的她热烈表白:“我真是太爱你了。”
第一次被这么直白表白的宋致远蓦地红了脸,好像被惯了迷魂汤一样,双手也不受控制的扶住她的腰,帮助她站稳来。
第72章 第72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由于宋致远意志力不够坚定, 面对女朋友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没能成功把持住, 导致他们在路上多耽误了小半个钟头,时间就有点晚了。
宋致远担心再让林思珈陪他回宿舍拿东西,容易惹人非议,便放弃了这个计划,直接送林思珈回了家。
一路殷勤的把对象送到了家门口, 这个点, 林家果然还热闹着,凑热闹的邻居走了大部分, 但还有跟张桂芬和林父交好的老街坊, 他们不见外的留下来看电视,加上林家十口人,面积不大的客厅仍然是济济一堂。
宋致远见状便没打算进屋, 站在门口向热情招呼他的张桂芬打招呼并道谢, 感谢她晚上给他准备的便当。
“你喜欢吃就行, 跟我还客气什么。”张桂芬看到未来女婿就满面春风, 笑得牙不见眼, 一脸慈祥的问他什么时候有空上家里吃饭。
宋致远很有些羞愧的表示最近在处理堆积的工作,大概月假的中午可以过来拜访。
去广州出差以前,宋致远有大半个月的时间,隔三差五的来林家做客,林家人对他也少了生疏和隔阂, 两边迅速亲近起来, 张桂芬现在也是更多的拿他当女婿看, 而不是领导了。
听到宋致远的话,张桂芬沉吟了片刻,以长辈的身份建议道,“致远,你刚出差回来,应该还没时间回家看看吧,要不放假的那天,你们中午先回去?顺便带珈珈也陪你回去,看看陈大夫他们,晚上再一起来这儿吃饭?”
连回家看父母都考虑到了,张桂芬完全是站在宋致远的角度给出的建议,顾虑当然也很周全,宋致远却看了林思珈一眼,眼神真诚的请求道,“张婶,我那天想带珈珈回父母那边吃晚饭,可以吗?正好我家离电影院更近,顺便陪她去看场电影。”
“这样啊……”张桂芬点了头,心里却想她果然是瞎操心,致远又不是她家没心没肺的小闺女,当了这么久的领导,马上就要成为厂里的一把手,做事能不面面俱到吗?
既然小伙子心里十分有数,她也就不用管那么多了,张桂芬笑眯眯的送了宋致远出门。
距离放假还有一周不到,宋致远觉得已经跟张婶说好过去做客的时间,给他们带的礼物也就不着急送过去了,过两天登门拜访时带上也不失礼。
不过自家对象是个急性子,尤其是她点名要的那份礼物,不立刻送到她手里,恐怕这些天她都要拐着弯问他好几遍。为了避免被她缠上,宋致远很乖觉的第二天上班,就把礼物带上了。
林思珈踩点进的办公室,刚进门就看到一个十分花哨洋气的袋子,摆在她空荡荡的桌面上,犹为醒目。林思珈双眼发亮,瞬间猜到里面会有什么东西,她没有立刻打开袋子,而是转身探进宋厂办公室,笑眯眯的打招呼:“宋大哥,早啊。”
宋致远从文件堆里抬头,和颜悦色的朝她笑道:“早。”
“宋大哥,我桌子上的袋子是你放的吗?”
宋致远十分矜持的点头:“你自己打开看看。”说完便低下头去,一脸专注的看着文件。
跟他混久了的林思珈却很清楚,宋厂这反应绝对是又害羞了,送个礼物能送得这么羞涩也是让人惊奇,不过她现在确实对礼物的内容更好奇一些,就暂时放过他了。
林思珈一屁股坐回椅子里,哼着小调开始拆礼物,第一个摸出来的就是她心心念念的唇膏。
这辈子摸到的第一根口红,造型倒是跟林思珈印象中的差不多,然而绿色的盒子中间配了五金扣子,一点都不觉得精致,简直丑哭了。林思珈默默感慨,直男的审美就是这么让人捉急啊。
不过打开盖子一看,林思珈倒是放心了,男朋友基本品味还是有的,膏体是标准的正宫色,上班时间不适合花枝招展,她在手背上试了下,颜色很正,遂满意的把口红收进抽屉里。她这偶尔有同事来串门,直接摆桌上有点招摇了,主要是他们家宋厂太容易害羞,要是让厂里都知道他给她买口红了,说不定以后就不敢再送她东西了。
林思珈近来致力于把宋厂培养成别人家的男朋友,才刚刚迈出第一步,她得好好爱护这棵茁壮成长的小幼苗。
宋致远这次依然是机器猫的口袋,林思珈后面掏出来的东西,都让她又惊又喜,从护肤品到化妆品,每一件都直击她的内心。林思珈爱不释手的摸着这些“美妆神器”,简直幸福的无以复加。
午休时分,趁着宋致远停下笔,开始整理文件的空隙,林思珈溜进他办公室,一脸卖乖的问:“宋大哥,你又要出去了吗?”
“嗯。”见她进来,宋致远手上动作顿了顿,抬头道,“我下午可能不回来了,你一个人在这里……要听话。”
林思珈不由嘟起嘴,“我什么时候不听话了?”
宋致远抿唇一笑,继续整理文件。林思珈也不介意,两步上前趴在他的桌上,然后眼神放光的看着他,“宋大哥,你送的礼物我都带回家了。”
“咳咳。”宋致远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点头不语。
“你就不问问我喜不喜欢吗?”林思珈放慢语调,话尾拖长,撒娇功力如火纯青,宋致远没能抗住,只好如她所愿的问了一句,“那你喜欢吗?”
“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虽然这些东西她还没用上,以后能用的机会也不多,可是拥有就令人幸福的事啊,林思珈兴奋的眨眼睛,“宋大哥送的每一件礼物,都让我爱不释手呢,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心有灵犀啊?”
她果然还是“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宋致远只好解释道:“那些……是我去买口红的时候,售货员建议我买的。”
“售货员让你买你就买啊,这么随便的吗。”林思珈对他这个回答相当的不满意。
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赶紧补充道:“我猜你应该会喜欢。”
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笑容灿烂的冲他道:“谢谢你,宋大哥。”
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
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除了吃喝玩乐,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
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更别提他出发前,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
宋致远相信,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
因为在云州,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想必她怎么折腾,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
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
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
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
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畏手畏脚的人,否则毕业的时候,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