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有你那样的本事。”
“但你可以当我的好搭档。”
这是李向樵第二次向她表达想和她共事的意思,虽然很巧妙,但李白还是决定装作没听懂。她从来没有想过让男人养,哪怕就是开夫妻店。
李向樵像是看透她的想法,笑了笑,“你又何必这样敏感?”
李白索性说明白,“我是不会用男人的钱的。我能养我自己,即便赚的就是你的一个零头。”
“事关自尊?”
“不是,”李白果断地说,“好比我有手有脚的能动,想去哪里去哪里,干嘛等着人抬?还不自由。”
李向樵哈哈大笑,“这就是你的性格。我喜欢。”
李白哼了声,“以前没见你这么肉麻。”
李向樵呷了一口黄酒,“以前只是没有机会。我这个人坦白光明,只要机会得当,我并不讳于表达自己的欣赏。”
李白也跟着喝了一口,摆摆手,“少给我灌迷魂汤。”
“可你不是已经喝上了吗?”
李白愣了下,看着手里的酒,也跟着哈哈笑了起来。“我忽然发现,你似乎比我想象的要了解我。”
李向樵又呷了一口黄酒,“说不定,我比你自己都要了解你。”
李白不信,“你还真会说话。”
“不信?你当年进高校应该也可以,没去的原因,是不是觉得只会纸上谈兵?”
“你怎么知道?”
“你这么任性,怎么会安于做个书斋分子?”
李白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这五年的时光里,每次想起过往和现在——甚至就是今天她在路上徘徊的时候——都觉得青春满目荒凉,似乎什么有光彩的都没有剩下,但他的话让她心头的乌云有所消散。李白由衷的说,“你知道吗?在我的青春里,很多人说我太任性了、做错了,只有你说我没有错。”
“本来就没什么错。任性也是一种性格,人生就该任性。”
“任性常让人付出代价。”李白说到这里黯然。如果不是自己任性,何至于到这个程度?她由衷地说,“在这一点上,我很羡慕你,你似乎永远都很有分寸,把握的刚刚好。”
“但你不是觉得这样像温吞水?”
李白愣了下,“如果用武功来比喻,你一定是太极高手。没有锋利的锐角,却总是能让人觉得内力的存在。”
李向樵这次没有笑,等了会儿才说,“其实谁的人生都有缺憾。就像写小说的金老爷子,一般人提起他,总以景仰的眼光来看他,觉得他是极其成功的。但是你仔细看他的人生,很难用圆满来形容,相反,是人生的各种滋味。”
外面北风呼呼,正是围炉夜话的好时机。李向樵进厨房拿出一个小紫砂壶,给两人手里的酒杯倒上酒,李白自己加上蜂蜜拿搅拌勺轻轻的搅着。这蜂蜜是李向樵从中亚带回来的,特别香。
“金老爷子出身望族,家里对成功的定义是能跻身于上层社会,就是在上层政府当国家栋梁。可惜,他生的时候不好,民国、日本侵华。家道中落,留给他的就是自小饱读中国书籍。家族给他的影响很大,他的志向是做外交官,也考进了很好的大学,但因为思想相对保守,竟然因为政治原因而失了学,最后是法学院毕业,流落去了香港,彻底断了在国民政府当外交官的路。在香港一穷二白,他做过编剧讨生活,那时候的编剧可不是现在这地位。他创办了和现在搏眼球、搏流量的公众号差不多的小报。为了赚钱吃饭,无奈开始写小说。新中国成立后,也想回来继续当外交官的梦想,但因为不是根红苗正,也未能如愿。感情方面,去香港之前,遇上了一个大家闺秀,差不多是私奔,婚后没几年就散了,女方据说是回了大陆,不知终老的结局如何。他又娶了个女记者,算是相濡以沫,结果还是他移情别恋,女方至死都不给他表示愧疚的机会。他喜欢一个电影明星,喜欢到世人皆知的地步,人家也并不睬他。他的家人,早年惨死国内。他的两子两女,一子早逝,另一子也是极普通的人。这样的人生,从事业,到情感,到家庭,哪一样美满?即便他是享誉华人世界的小说家,又哪一个是他的梦想?”
李白呆了一呆,她还从来没听人这样解读过。这样一数,的确,如果是她,确实未必觉得幸福。
“可是,他依然是最受华人世界欢迎的小说家呀。”
“他的小说很好看,我也喜欢,但整体看,就像一件旧王孙的碗,即便曾很名贵,本身就是一种沧桑。他的小说情节、人物、甚至结构布局,都让你有一种听演义般的感觉。因为他自小就呆在家里的藏书楼看书,旧学功底深厚。所以,他写的小说,基本是纯中国的,用词、思想、人物、写法,都是中国的,没有国外的东西。但是,他望族出身,本来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当士大夫,却最后成为一个写演义小说的。好比本来是要培植了做降龙木,最后却成了取薪之材,即便火光熊熊,也难掩命运的捉弄。这样成功的人,也有过任性,也有过圆融;他的人生有计划、但偶然性对他命运的影响显然更大。在万人景仰的光芒下,他也一样有意难平。所以我说,有些事情,你不必太纠结,任性并没有什么错,因为不知道最后会开出什么花儿来。太在意对错,没有意义。有没有分寸,也不必在意。也许时间和经历也会让你有自己的分寸,也许你的分寸就是这样的,又有什么关系?”
“你真觉得研究俄罗斯很酷?”
“我觉得酷不酷没什么用,最重要的是,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啊……”,李白想了想,“很多原因。我一直觉得自己是赌气才选的俄罗斯。反正我不会去美国。”
“赌气的话,为什么没选欧洲?”
“因为欧洲我不感兴趣啊。”
她听到李向樵低笑了声,然后他举了举杯子,“所以,不必去回想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你没有走错。你当时貌似错过的每一条路,现在回想起来,你都没有兴趣。所以,你没有选错。至于现在,要不要再选别的,那是现在的事。有什么可后悔的?哪里有什么错?你选择的,就是你想选择的。至于有没有其他因素,都无所谓,不用太计较。”
李白简直感动了,“虽然这么多年一直任性,身边人也都由着我去。但怎么好像只有今天,我才有一种被人惯着的感觉。你怎么就说我是对的呢?”
李向樵笑的极为酣畅,“那好吧。我就是惯着你了。在我这里,你做什么都没错,行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中间一大段的说教不知会不会让大家觉得枯燥。
漫天漫地的纪念金老爷子的文字,我却感慨人的命运。说得不好,但是肺腑之言。
第21章 8-1
“A大附中不散场”。这是李白他们中学微信群的名字。
肖天明回来的消息,很快就有人在群里传播。肖天明本人也被拉到群里。
李白在群里基本是潜水,还把群设成免打扰。等到她看到有人@她时,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
原来是刘奔@了所有人,提议聚会。
一时应者云集。
李白说,“我也参加。”
“哈哈,还是肖学霸面子大。之前多难请你。”
李白回,“瞎说什么呢?好像你们弄过多少次聚会似的。”从心里论,李白对A大附中有一种很强烈的归属感,虽然她潜水、还设置成了免打扰。
有人说,“之前抢红包都难见着你。”
“你怎么知道我没抢?也许是我偷偷抢了,没出来道谢呢。”
“那不是你的风格。”另外有人说,“你是什么风格?你是目高于顶的天生大小姐风格。你要真抢了红包,肯定会道谢。”
另一个人说,“会不会用词?不屑于抢红包,才是真正目高于顶的大小姐风格。”
李白说,“你们甭挤兑我,我不就不抢红包吗?就让你们这么排挤?”
刘奔出来,“李白你别理他们。他们都是上学时就仰慕你、但不敢说话的。现在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和女神说句话,都激动的不行。”
李白发了个吐的表情,“差不多就结了,别给我拉群里女同胞的仇恨。”
有女同学说,“我们要仇恨,也不仇恨这个。我们仇恨的是,当年全校最好的男神和你青梅竹马,眼睛里从来没有别人。”
李白的脸倏的热了,她不自觉的抬眼看看四周,一时不知说什么。
在一片各种点赞的表情中,叫“天白”的人说,“没有当年。”
“没有当年?什么意思?”
又在一堆问号的表情中,刘奔说,“这都不懂。你们把当年去了,不就成了‘全校最好的男神和你青梅竹马,眼睛里从来没有别人’了吗?”
一堆心碎、送花、点赞的表情出来了。
李白看着那句话,心里忽的蹿出了各种酸甜苦辣。
肖天明从来不说情话。他和她说的,从来都是叙述,没有任何形容词或者比喻,也没有任何夸张的语调和表情。在漫漫二十八年的岁月里,她收到过许多各式各样明着的或暗着的感情的表达,只有肖天明的最让她心动。也或者,她已经接受了肖天明的这种模式,难以再接受其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