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好后,她依旧无法坦然面对崔珍娘,虽然将崔珍娘接回到了身边养,母女俩的关系却总是不冷不热,全然不像普通人家母女那般亲密。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崔珍娘七八岁。
张老相公低头喃喃着:“……那孩子小的时候,芸娘的确有疏忽,对那孩子没有多有疏忽,又总想着再要个孩子,我劝她许久,她依旧像魔怔了一般,而且那孩子——性子的确不好亲近,我也就不再劝了。”
“……那孩子七八岁的时候,突然开窍了一般,变得懂事嘴甜又会说话了,日日缠在芸娘身边,芸娘被她打动,便慢慢醒悟了,终于明白了为人母的责任,母女俩的关系才好起来。”
“……因为心里有愧,芸娘拼命地对那孩子好,想要补偿她,对她百依百顺……从那孩子十岁起,芸娘就为她准备嫁妆,为她物色女婿,为了能让她下半辈子安稳操碎了心……我以为那孩子心里不记恨了,可现在看来……”张老相公摇头苦笑。
“……芸娘的确犯过错,起初也没尽到为人母的责任,可她也只是一时犯浑啊,她第一次当母亲,遇到的又是旁人都不曾遇到过的情形,所以才……可她后来对那孩子多好啊,事事依着她,甚至为了她,还干出为你挡刀的傻事儿……这个不孝女……”
……
或许是心里的话憋了太久无人倾诉,虽然起初还对方朝清冷着脸,但到后来,张老相公似乎已经忘了方朝清的存在,径自喃喃着,从崔夫人与崔珍娘之间的琐碎往事,说到崔夫人的点点滴滴,虽然叙述未必完全客观,却也大致让方朝清明白了崔夫人与崔珍娘之间那略显扭曲的母女关系。
也终于明白了崔珍娘那偏执到极致的性格从何而来。
半个多时辰后,张老相公踉跄着离开了,方朝清独自坐在亭子里,闭目苦笑。
看来,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啊……
他起身,走出了崔夫人的院子,一路无人阻拦。
又走到大门处,这次却遇到了阻碍。
“姑爷,相爷留您在府中小住一番呢,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守门人笑着道。
方朝清没有说话,转身离开,走向崔相的书房。
崔相已经在等着他了。
第138章 疼爱
下人通秉之后,方朝清很快便见到了崔相。
没有官员,没有仆从,就连珍娘也不在,崔相高坐正堂之上,见到他来,便抬起了眼,居高临下地看向他。
他仍旧是温文和煦的样子,配上那副好相貌,便如清风朗月,雪霁初晴,一派的是清正堂皇,叫人见了就不由心生仰慕。
方朝清眼神微暗。
然而,他却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单纯地尊敬,甚至敬仰着这个男人了啊。
方朝清十四岁时进京,为了备考,也为了跟随在父亲方尚书身边,了解和接触官场,为日后为官做准备。而方尚书却是个常常在私下议人是非的人,他曾毫不避讳地对儿子说起许多朝臣的阴私和污点,在方尚书口中,满朝文武,乃至天子,几乎都有见不得人的污点,清官诤臣也免不了私德有亏。
然而唯独崔相,便是方尚书再如何不服,甚至厌恶他,也只能无力地骂一句“虚伪”,却说不出任何实打实的污点。
“这世上哪来那般完美无缺的圣人君子?看上去完美无缺,不过是掩饰得好,没露出马脚罢了,偏世人皆把他当圣人,他还坦然受之,当真是虚伪至极!”
方尚书曾这样对方朝清说道。
方朝清没有反驳。
因为某种程度上,他其实是赞同方尚书的,太过完美的人,总让人觉得不真实。只是,不同于方尚书的是,他虽然也如此认为,却不会像方尚书那样,仅凭臆测便将人定罪。
眼见为实,他既未见闻崔相的污点,便不会仅仅因为“世上拿来那般完美无缺的圣人君子?”这样臆测的理由,而在心中将崔相视为一个伪君子。相反,既然天下那么多人都找不到崔相的“虚伪面孔”下的污点阴私,那便说明,崔相即便的确并非完人,他做的那些事,也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既然如此,那么崔相就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而真正见到崔相其人,与其有了些浅显的接触后,他更是觉得臆测不可信,起码于国事民生上,崔相的确如人们所赞誉的那般,满腔热忱,忧国忧民。
所以,不管方尚书怎样说崔相虚伪,方朝清依旧十分尊敬崔相,甚至将其视为自己为人处世的标杆和榜样。
便是后来崔相挟恩要求他娶珍娘,他也没有改变看法。
挟恩求报固然有失君子风范,但这也正说明了人无完人,而且无论如何,崔相帮了他是事实,哪怕是有目的的帮,他也依旧承崔相的情,再说崔相虽要求他娶珍娘,却也并未强逼,他仍旧可以回绝。
及至后来崔夫人身死,崔相气愤之下与珍娘断绝关系,甚至利用自身权势让方朝清在京中孤立无援,方朝清对崔相的观感依旧未变。
他只是对崔夫人用情过深,对女儿期望甚笃,所以才会对他这个导致崔夫人死亡、珍娘不孝的罪魁祸首厌恶恼怒。
这是人之常情,即便有失君子风范,其情也可悯。
便是后来又得知他与珍娘并未真正断绝关系,反而派人对珍娘加以保护,还让地方官任由珍娘驱使,致使珍娘犯下杀人害命的大错,也不过更加证明了他对女儿的爱。
一切至此都尚算合情合理。
直到在武昌时,他第一次与珍娘冷战,第一次提出和离,又直到现在。
方朝清看向座上一脸温文的男人,心里第一次产生了疑惑。
所以,省略无用的寒暄,他直接开口问道:“相爷,您是真的疼爱珍娘么?”
这话让崔相顿时一愣,随即,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无奈地摇了摇头:“你来,就是为了问这个?”
方朝清点头,又摇头,道:“相爷,您若是真的疼爱珍娘,便放我离开——让我与珍娘和离。”
崔相长眉轻挑,笑出声来:“不让你与珍娘和离便是不疼爱珍娘?这是何道理?”
方朝清低眉。
“相爷,您不该不明白的。”
“珍娘跟我在一起并不幸福,相反,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在逼迫自己,压抑自己,因此越发极端,甚至——无法控制地崩溃发狂。相爷,珍娘有病,不止是身体,更是心,而她的心病根源,就是我。”
方朝清又看向崔相,双眼不容躲避般地直直盯视着崔相:“这些,您应该都明白的。”
在武昌和来京城后的这些日子,方朝清曾遍访名医,又勤翻医书,可是,却并不是为了珍娘的身体。
珍娘的身体病弱,但在崔相寻来的名医以及无数珍贵药物下,已经暂时稳定下来,不需要方朝清再多挂忧,所以,他访名医,翻医书,都不是为了崔珍娘的身体——但却又的确时因为她。
崔珍娘有病。
不只是身体,更是心。
在得知她派人刺杀阿圆时,方朝清曾有过这样的怀疑,而在他在武昌第一次提出和离,却得到珍娘那样的反应后,他已经几乎完全确定。
偏执极端到那种程度,已经远超出普通人的正常范畴,除了疾病之外,方朝清想不出别的理由。
当有了这个怀疑后,方朝清找了许多大夫,向他们询问类似情形的病例,得到了大量信息后,再回头看崔珍娘以往的种种表现加以验证,最后确认。
崔珍娘的确有病,而她病的根源,就是方朝清。
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她更加病入膏肓。
方朝清发现了这一点,而且他相信,崔相同样发现了。
甚至哪怕崔相不相信珍娘有病,也该发现自嫁给方朝清以后,崔珍娘的状态便越发反常,一举一动都围绕着他,全然失去了自我,哭笑都是假装。
若真是疼爱女儿,会放任她继续这样痛苦么?
然而,从重逢以来,崔相却一直纵容着珍娘,满足她所有条件和要求,完全是溺爱的态度。
以崔相的聪慧,不该不明白溺爱的坏处,更不该不知道怎样才是真正对孩子好。
可他却的确这样做了。
所以方朝清不明白。
是当局者迷?还是……别有隐情?
他看着崔相的双眼,等着他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崔相却笑了。
他唇角微勾,虽然笑着,面容却有些冷。
“我不明白。”他说道,双眼微眯,“我只知道,珍娘很好,不好的,是你。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连和离都是为了珍娘好,然而——若是没有那位‘甄珠’姑娘,你还会如此急切地与珍娘和离么?”
方朝清的心脏猛地一跳。
第139章 故地
方朝清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被“拆穿”后的惊慌,而只是因为那个从崔相口中说出的名字。
不应该的。
如果只是因为珍娘的缘故,崔相不该知道那个名字。他虽然对女儿予取予求,却不是个会巨细无遗地关心关注女儿身边每一件事的父亲,就像他之前派了暗卫,甚至让地方官为珍娘做保护伞,却对珍娘具体做了什么并不清楚一样,他给予珍娘的是往往是为所欲为的权力和后盾,而不是防范于未然的细致关心。
所以,他绝不是因为关心女儿,才注意到甄珠。
此时提到甄珠,也不过是转移话题,回避他的质问。
但他提到了甄珠,且知晓他对甄珠的心意,仅仅是因为不信任他,调查了他,进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还是——
“相爷,有急报,发现——!”
略带兴奋的通报声在传令兵看到方朝清后戛然而止。
崔相却挥了挥手,笑道:“无妨。说罢,发现了什么?”
传令兵应声答是,旋即又兴奋地道:“相爷,孙将军传来消息,已经发现计贼踪迹,似是朝着洛城方向而去!”说着呈上了奏报。
崔相打开奏报,不紧不慢地看完,脸上的笑容便从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经上钩了啊……”
他合上奏报,微笑着看向传令兵,说出的话却铿然如金铁之声:“告诉孙将军,该收网了。”
“是,相爷!”
传令兵激动地应答,旋即急急地奔驰而去。
房间里又只剩下方朝清与崔相两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则紧紧盯着崔相手中的奏报。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
到了晚上落脚的镇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样找个便宜的客栈住下,再随便吃点东西解决晚饭,却只因为他偶然朝路过的酒楼望了一眼,或许是眼里不经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带着他进了酒楼。
往来皆富贵的酒楼里,他们只点了两碗米饭,一条清蒸鱼,还要了免费的热汤,然后顶着小二略带鄙夷的目光,不管饭菜还是热汤,都吃地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那是他记忆中最好吃的鱼。
“这次我们还吃鱼,嗯,别的也要吃。”回过神来,他对甄珠道,脸颊上露出了小小的酒窝。
故地重游,很多事都没变,很多事又已经改变,不过起码,这次他们不会吃条鱼都要担心钱不够了。
在京城的这些日子,他攒了不少钱,足够他和姐姐在洛城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算姐姐再不卖画也没关系。
也算越来越好吧。
阿朗抿着酒窝想。
前头,马车夫笑地爽朗:“想吃鱼还不容易,坐好嘞,看老胡我快马加鞭,一会儿就让您吃上鱼!”
说着,马鞭一甩,又狠又准地落在马屁股上,马儿长嘶一声,车速便陡然加快了。
甄珠被这猝不及防的加速震了一下,身子一歪,便歪到了阿朗的身上。
“姐姐!”阿朗叫着,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固定住她的身体。
初夏的衣衫已经十分轻薄,加之马车里又铺了许多皮毛被褥,甄珠便将外衫脱了,只着一层单薄的小衫,一撞进少年怀里,那单薄衣物下丰满的触感便几乎毫无阻碍地传递到少年的肌肤上,再传递到脑海中。
在农庄修养的这半个月,她原本瘦下去的肉终于又回来了些。
阿朗揽着她的腰,全身却突然木头一般僵直着一动不动,双颊红若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