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通通不知道。
然而夜色真的很重了,一直被拒绝,就算守在这里,也只会给她带来困扰吧。
已经犯过一次错,不能再犯了。
他垂下头,像只被大雨淋湿的鹌鹑。
最后还是回去了。
官署依旧灯明如昼,守门吏扬着谄媚的脸相迎,甚至连知府,都深夜来迎。
面容普通,一脸和善的知府大人疑惑地问:“公子……不是明日便要启程了么?”
白天时,缺七少八便给刘知府送了消息,说明天便走,之后缺七少八便忙着准备路上所需,然而到了傍晚,却又放下所有事情,一齐出去,直到现在,跟阿圆一块儿回归。
“不走了。”
阿圆嗓子里挤出三个字,头也不抬地往前走。
刘知府一脸愕然,看着一行人的背影愣在原地,半晌,才摇摇头。
“真是任性的大少爷啊……这样一来,原本的安排也要变了……不过,该你受的苦,怕是一点儿也不会少啊……”
他低声说着,嘴角忽然露出讽笑,揣着手回到自己书房,写了一封书信,又交给人送走。
——
夜色里的甄宅,甄珠并没有像阿圆想象的那样伤心难过。
相反,她很高兴。
她拿着三封信,一封封看过去,反复确认无误后,温柔的欢喜从脸上漫溢出来。
三封信都是阿朗从京城寄来的。
这时候书信传达多有不便,之前阿朗寄来的信,从信件寄出到送到她手里,最快也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有时候还有遗失信件,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所以距离上次收到阿朗的信,已经是两个月前了。
而这次一次收到的三封,却并非同时发出的。
最早的一封写于两个月前,正是她上一次收到信的时候。
这封信里,阿朗说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他的武举没有通过。
并非技不如人或者身体太弱,而是好不容易通过初始的几关后,在有主考官坐镇的擂台相搏阶段,发现他腿脚微跛,面容又有毁时,主考官直接将他的名字从考生中抹去了。
朝廷虽没有明令疾废之人不得为官为将,然而,对疾废之人甚至貌丑之人的歧视,本就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更何况脚跛考武举,也就当朝没有规定,放在前朝,腿脚有问题的第一关就过不了。
所以,主考官直接将阿朗的名字抹去,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除了阿朗自己外,没有人会为他抱不平。
信里,阿朗并没有对此大作渲染,而只是捎带一提,更多的篇幅却还是跟甄珠述说他在京城做了什么事,遇到什么人,仿佛武举被除名不过是再微不足道的小事。
然而,对于本就奔着武举去,期望借助武举翻身的他来说,这又怎么可能是小事。
哪怕信上再怎么轻描淡写,甄珠也能想象他当时的失落无助。
好在,只隔了一天,阿朗便又写了第二封信,信里说他靠着镇远镖局秦师傅的举荐信,在京城一家镖局落了脚,暂时跟着镖局里的师傅们做活,让甄珠不要担心。
两封信前后脚寄出,最后同一天到达,怕是不想让她担心吧。
最后一封信,却是隔了整整一个多月后才又寄出的,信封与前两封截然不同,上面盖着官驿的印章,还有一个甄珠不认识,但目测应该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势力人所有的私章。
只看信封,便叫甄珠察觉到不同。
而信封里那厚厚的满满的五页纸,则很快告诉甄珠真相。
京城居,大不易。
栖身镖局的阿朗并没有预想中的顺风顺水。京城权贵多如牛毛,秦师傅介绍的这个小小镖局,远不像镇远镖局那样在洛城这样颇有地位,在镖局帮工,吃住在镖局的阿朗,也不能像在镇远镖局一样来去自如,谁也不必搭理。
初来乍到,面残口缄的阿朗并不怎么受欢迎。在镖局待了半月后,阿朗因为与镖局弟子冲突,将人打伤。
然而这对阿朗来说,却似乎是福非祸,因为,他得了一位贵人的青眼。
第46章
千里之外的京城。
皇城东侧是整个京城除皇宫外最最富贵的地儿,达官显贵多居于此,天上掉下块石头,砸着十个人九个都是不好惹的。
而如今这块地儿最最热闹,最最门庭若市的,便要属皇城东靠近皇宫一侧的太师府。
京城有好几个太师。
先帝时有两位太师,虽已致仕,却仍居京城。当今登基后,又将先帝留下的重臣崔相加以太师衔,只不过这头衔示宠多过实际意义,人们仍旧以崔相呼之,而少有人称呼其崔太师。
若不加任何定语,单说太师府,人们便只会默认为皇宫东侧的计太师府。
虽然这位计太师,不过才堪堪当上太师一年而已。
寸土寸金的皇城东,太师府占地广阔,府内有一个阔大的演武场,此时正呼喝之声不断。
烈烈骄阳下,年轻力壮的精壮汉子们赤着上身,露膊相斗,黝黑裸露的皮肤布满油一样的汗珠,随着动作从结实的肌肉上滚落,甫落在地面,便被炽热的温度灼地只剩一点浅浅的水痕。
不时有爽朗的大笑声,豪气的吆喝声,嘈杂热闹,不像大官府邸,倒像是江湖门派一样。
阿朗躺在床上,听着演武场传来的熟悉声响,就好像回到洛城的镇远镖局一样,脸上不由露出浅浅的笑。
“小子,还笑?待会儿就叫你哭!”白胡子拖到胸前的老头脸上做出凶狠的表情,从药箱里拿出几把柳叶般纤薄的雪亮薄刃,在阿朗的脚踝处作势比划着。
阿朗却没有被他吓到,反而诚挚地道谢。
“谢谢您,周先生。”
周先生呵呵一笑:“现在谢还早,等你挨过去,腿脚真好了,再来谢不迟。我可没保证一定能给你治好。”
阿朗摇摇头:“不管最后治没治好,都要谢谢您。”
周先生白色长眉抖了抖,依旧不居功:“你要谢便去谢大当家的,我就是个大夫,大当家的让我给谁治,我就给谁治。若不是大当家的发话,老头子才懒得搭理你。”
阿朗微愣,旋即胸口涌上一股热流:“大人……自然也是要谢的。”
他看着微微有些扭曲的右脚踝,胸口微微发烫。
能遇贵人赏识已经是他不能预想的意外惊喜,而这贵人竟然还让人给自己治跛脚,哪怕并不一定能成功,但——哪怕只是一丝希望,就已经足够他去憧憬。
周先生很快便准备好了。
雪亮的刀刃入沸水煮过,麻醉的药剂灌了阿朗一大碗,又喊来几个壮汉,却是要按住阿朗不让他乱动的。
“这麻沸散虽说有些用,但待会儿要把你已经长好的骨头跟肉重新剜开再接上,那疼痛,非常人所能忍,麻沸散不顶什么大用的,该痛还是会痛。”周先生说着,又挑了挑眉毛,“你若怕疼,这会儿后悔还来得及。”
阿朗摇头,依旧没有被他吓到:“周先生,我不后悔,也不用让人按着。”
“我不怕疼。”
他眼神坚定,眼底没一丝的惧怕,嘴角甚至还挂着微笑。
说是这样说,周先生还是让壮汉们牢牢按住他的身体四肢。
动刀前说大话的人他老头子见多了,可等到真疼时,哭爹喊娘的更多。真当个个都是关二爷,刮骨疗毒还能面不改色呢。
周先生摇摇头笑了下,便开始动刀。
然而,阿朗叫他惊讶了。
雪亮锋利的刃生生划开长好的皮肉,剜掉赘生的冗肉,已经长好的骨头也被生生从原本的伤处再次敲断。
麻沸散虽能止痛,但对这样连绵不绝的剜肉断骨之痛,不过是聊做安慰罢了,周先生虽自己没体会过,但见过太多的病患熬不过这疼而痛哭失态的。
然而,从头到尾,阿朗没有叫过一声,四肢果然也如动刀前他说的一样,虽然痛到颤抖,却没有狂乱地踢打。
他脸上汗珠一颗颗滚落,眼睛却始终明亮,只看眼睛,完全看不出他正经历着什么痛苦。
直到最后终于将骨骼归位,开始给伤口包扎,阿朗都没叫过一声。
周先生心里惊叹,正要夸他两句,外面忽然响起洪钟一般豪爽震耳的声音。
“好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人,是条汉子!”
话声方落,一个虎猿般魁梧的身影推门而入,高大的身影竟顿时令这不算小的房屋显得狭小逼仄起来。
犹在痛楚中的阿朗抬头看去,便见那人身量与门楣齐平,宽阔结实的身躯像是一道铁铸的墙,铁板铮铮,顶天立地,甚至将门外射进来的光线都全部挡住,叫室内顿时一暗。
往上看,便见一张不能说英俊——因为“英俊”这词对他来说都显得娘化——的脸。
鹰眼勾鼻,方口阔唇,浓黑的眉毛直飞入鬓,肤色是油一般的古铜,显见是镇日在日头下暴晒的结果。
这样一张脸,一副身躯,很难用一些时下人们形容美男子的词汇去描绘,但任谁见了,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相貌堂堂”。
周先生立刻站了起来。
“大当家的。”他恭谨地道。
男人朝他摆摆手,又看向阿朗,虎目里射出湛湛精光,仿佛发现什么宝贝一样。
“好小子!”他又叹了一声,铁蒲扇一般的手掌“砰”地拍在阿朗肩头,拍地阿朗身形顿时一晃。
阿朗竭力稳住身形,抱起双拳:“大人!”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又在阿朗肩头拍了一记:“好小子,当初看你那打人的架势跟眼神,我就知道你是个好苗子!这世道,对别人狠不算狠,对自个儿狠才是真的狠,你小子够狠,我喜欢!”
阿朗又被他拍地一晃,眼里却放出亮晶晶的光来。
“大人——”他张口,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激。
男人摆摆手:“别,可别跟个娘们儿似的叽叽歪歪,事儿是用来做的,不是用来说的。”
“你要真感激我,就好好养伤,往后多吃多练,把身板儿练好了,你这身板儿还是太弱了,我太师府可不收弱鸡崽儿。”他打量着阿朗还躺着的身躯,目光里有满意也有嫌弃。
时间过去半年,阿朗的身子便像抽条柳树似的,比离开洛城时又猛然拔高一大截,已经不比大部分成年男子矮了,鉴于他如今顶多十五六岁的年纪,往后肯定还能长得更高。
然而因为身高窜地太快,之前初到京城四处辗转吃地也不好,身上的肉便没跟着骨头一起长起来,这会儿看着便高高瘦瘦地浑身没一点儿肌肉,大风吹过来都能从中间吹断似的。
被男人嫌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阿朗用力点头:“是,大人!”
男人便又笑起来,这次却是拍了拍他毛茸茸的脑袋,宽阔的大掌几乎将他的整个头顶覆盖。
“好小子,好好干,跟着我计都,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说罢这话,男人——也即是计都,或者说计太师很快走了,对于他来说,亲自来看一个如今于他而言还什么用都没有的毛头小子,已经是莫大的看重和恩宠。
身为太师,哪怕是不怎么正经的太师,他也是有很多事要忙的。
计都走后,周先生看着阿朗,笑着道。
“也不知道你小子走了什么运,大当家的竟然这么看重你。”
阿朗不说话,眼睛却闪亮亮的,耳边犹在回响着方才计都的话。
“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
甄珠接到阿朗的第三封信,便是他的脚踝接受手术后的一个月后写的。
那时,他已经能够两脚着地走路,而那只原本跛了的脚,赫然已经看不出丝毫跛的迹象,周先生说,等伤处的骨头完全愈合,他便能像常人一样,走路不再跛,脚踝也能正常使力。
这封信走了官驿的通道寄出,又加上太师府的印章,因此虽然比前两封晚寄了一个多月,最后却竟然同时到达了甄珠手中。
甄珠对什么贵人什么太师不感兴趣,但阿朗的脚竟然还能治好,这个消息却叫她不得不高兴。
当即,白日里在悦心堂所受的那一丁点儿算不上郁闷的郁闷,顿时更消散的无影无踪了。
第二日,甄珠便给府里下人们每人发了一百文的红包,连萍儿都没落下,顿时便叫整个宅子都立时喜气洋洋起来。
甄珠坐在蔷薇架下的矮塌上,榻前摆了矮几,几上摆着一壶黄酒,一口瓷杯。
小口啜饮着温热绵柔的黄酒,看着欢喜的下人们,她嘴角也勾出笑来,看得小丫头萍儿都两眼一呆。
直到萍儿蹬蹬蹬跑出去,又蹬蹬蹬跑回来,噘着嘴道:“小姐,那个公子又来啦!”
那个公子,自然是方公子。
方朝元,阿圆。
甄珠放下了酒杯。
昨夜他等到夜深,今日一早便来了,她都没有让人给他开门,中午时他走了,谁知现在又来。
是不等到她见他不罢休么?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对萍儿道:“叫他进来吧。”
也好,总要说清楚的。
第47章
得了允许,老老实实地跟在守门人身后走着,没过多久,阿圆便看到了蔷薇架下的甄珠。
暮春早已经过去,盛开的花朵都不见了踪影,一架蔷薇只剩下绿叶,风吹来便水波般婆娑起舞,“沙沙”地响着,响声里赫然已经带了些秋意 。
架下的矮塌还在,只是榻上柔软的春被换成了沁凉的湘妃竹席,他知道那竹席有多么凉爽,因为就在前天,他还亲自在上面体验过,当然,是与她一起。
而此时,她就坐在竹席上,面前支了小几,自斟自饮着,白皙的面皮被酒染得绯红,眼波里也浸了水一般,黑眼珠格外地水润清透。
她抬头,用那水润清透的黑眼珠看他的一刹那,他便立刻像被定住了一样,动也不能动。
守门人极有眼色地离开了,留下一站一坐的两人,隔着十几米远的距离,远远地对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