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乃至外地的达官显贵们很快便发现,那位“风月庵主人”又有新画作了。
如今但凡对春宫图有些兴趣的,无不对“风月庵主人”的名字记忆深刻,尤其在几个月前,风月庵主人疑似封笔,市面上再没了风月庵主人的新作,许多人求其画而不得,只得画大价钱从其他人手中收风月庵主人的旧作,据说一幅图最高竟卖了五百两,一时间,连许多不关心、看不上春宫图的,都不禁为之侧目。
风月庵主人的名头一时无两。
在这时候,突然又传出其新作的消息,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甄珠新送去悦心堂的几十幅春宫图,仅仅一天便被抢购一空,且价格普遍比之前高出两到三成。在那几十幅新作卖完后,仍有许多没买到的客人苦苦等候,要求方朝清一有新图便给他们留着。
悦心堂再度热闹起来。
甄珠笑眯眯地数完新入账的银子,看着随银子一起送来的方朝清的信。
信上,方朝清说要将她的正常画作也打响名头,要风月庵主人不再只是一个春宫画师,为此让她送一批正常的画给悦心堂,他要亲自挑选一些合适的,作为她转型亮相的第一炮。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
甄珠再度笑眯了眼,心情大好。
而此时,刚刚出了洛城地界的阿圆一行人,心情却十分不好。
第50章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第51章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