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小白花[穿书]——杨幽
时间:2019-02-09 11:27:08

  “王叔叔好像挺喜欢我的,我猜他可能把我当成她女儿。”喻晴跟季慎炫耀,“我真是人见人爱啊!”
  明明都好几年前的事了,只是随口一句话,季慎不只没有忘记,还专程发函邀请。
  如果不是苏灿茵提起,喻晴都忘了。
  她越过人群,看向正拿端着酒杯跟邻桌宾客寒暄的季慎,水晶灯金碧辉煌,黄灿灿的灯光打在脸上,柔和了他的轮廓,看起来比平常还要温和。
  是啊。她的季慎,一直都是这么温柔。
  *
  婚后,他们讨论过要不要生孩子。
  照喻晴的私心,她是不想生的。
  因为以普通人类怀孕的方法,她生下的孩子高达八成机率会是普通人类,只有两成机率可能是狐族。
  怀孕与灵胎不同,灵胎是魂魄结合,取强悍的那一方,肉身怀胎则是基因结合,取基因薄弱的那一方。
  季慎每一世都是人类,普通怀孕生下来的婴儿是人类的机率很高。
  (以上资料来自族长热情解说)
  要面对季慎过世这件事已经让她很伤心了,她不想又来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
  或许几十年可以心平气和的面对,但至少现在,她做不到。
  可是结婚不生小孩,她觉得季母知道的时候,肯定会失望。
  喻晴见过季母几次,她听得出来季母多高兴自己儿子终于找了喜欢的人这件事。
  还催促他们赶紧结婚。
  依照大众的想法,再来就是要孩子了。
  还是……她妥协一下。
  毕竟有两成的机会是狐族嘛,他们乐观些,两成的机会在某些重大手术里成功率算是很高的,不是也没关系,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只要强迫自己多看,很快就会习惯。
  结果季慎听完喻晴分析,狠狠敲了一下她的头:“不要为了取悦别人,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喻晴泪眼汪汪,季慎伸出食指跟姆指在红肿处轻轻摩娑,听着女孩的因疼痛发出的咕哝声,垂眸看着她,淡淡说:“我跟你结婚,不是为了让你委屈自己。”
  “这件事我会跟妈讲。”季慎见额头的红印已经消了,才放开手。
  “其实……”也不算委屈,喻晴这么想,开口说了一半,在季慎的注视下声音渐小。
  但又不甘心,忍不住还是补了句,声音极其微弱:“我觉得不委屈。”
  季慎摸摸她的头。
  她当然不觉得自己委屈。因为已经习惯退让。别人只要提出要求,你总是先说服自己去配合别人。
  他们可能只是随口一句,却让你做得要死要活。
  受到的痛苦跟委屈的,没人知道。
  因为你不抱怨,不诉苦,他们都以为是理所当然的。
  喻晴或许以前是这么习惯,但他想从现在开始,不让她迁就任何人。
  季慎与季母认真交代。
  从那之后,季母真的完全不在喻晴面前提小孩的事情。
  之前偶尔会说XX牌子的幼儿衣服做的很好看,以后可以买几件来穿,或是问他们新买的房子要不要布置个儿童房。
  现在,一句话都没有。
  有时看见喻晴抱着小狗蛋,背过身悄悄叹气,要不是喻晴听觉灵敏,差点没发现。
  她悄悄问季慎:“妈是怎么了啊?”
  季慎口气轻描淡写:“喔,我跟她讲,我去医院做过检查,没办法生儿子给她玩。”
  至于季母两三天就寄给他类似“重展男性雄风”、“活跃精.子的秘诀”、“专治年轻夫妻不孕”这种玩意,他没打算告诉她。
  喻晴觉得自己听错:“你,你再说一遍?”
  季慎无所谓似的耸耸肩:“我不能生,所以我妈觉得很对不起你。”
  她瞪大眼睛:“那以后我想生怎么办?”
  季慎想了想:“科技进步,医学奇迹?”斜睨她一眼,“简简单单一个借口,直接一劳永逸。”
  他出手,当然要快狠准。
  如果真的要生,理由这种东西,只要想找还愁没有吗。
  喻晴:“……”
  这借口的确比什么“我还年轻还想过两人世界”还要干脆。
  真不愧是男主,她心想,对自己也狠啊。
  *
  喻晴觉得自己好自私,心中隐隐有些内疚。
  季慎看不到小狗蛋出生,可喻晴不想要第二个孩子,他还是答应她了。
  如果说季慎不喜欢小孩,他对灵胎也非常在意,喻晴有时候忘了小狗蛋,但季慎从来不会忽略,她比较懒惰,但他每天都会把蛋壳擦得白白净净的。
  所以,看起来不喜欢孩子,可能是为了迁就她。
  喻晴决定多给小狗蛋跟爸爸相处时间。务必要让季慎的生活里充满小狗蛋!
  睡觉的时候把小狗蛋摆在季慎枕头边。
  季慎翻个身,突然觉得脖子有点硌人,探手一拿,掏出本来应该应该会好好待在婴儿摇篮的小狗蛋。
  或是季慎在书房开视讯会议时,贴心地把小狗蛋摆在电脑屏幕旁,美其名“跟爸爸一起工作”。
  上面绑了个蕾丝蝴蝶结,在冷色调的书房里,黑色的书桌上,粉色的缎带,白嫩嫩的蛋,显得格外突兀。
  视讯的客户:“季先生桌上为何摆了个蛋,上面还有装饰,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招财风水吗?”
  季慎默了默:“……差不多。”
  还有出门回来,时不时会有颗用油性笔画出一张笑脸的小狗蛋在鞋柜上方等他。
  季慎转到蛋的背面,还有张画歪的脸,原来这张笑脸不是画一次就成功。
  默默拿酒精把黑色笔迹擦掉,还它干净洁白的蛋壳。
  偶尔季慎下厨,喻晴自告奋勇帮忙,细心地把五花肉割出完美的形状。
  季慎:“你在做什么?”
  “我在切菜呀”喻晴举着刀子,满心陶醉看着自己的杰出作品,“我是不是切得很漂亮。”
  季慎毫不犹豫把所有五花肉拢在一块,大菜刀剁剁剁,全部变成肉泥。
  喻晴鼓起脸颊,嘟着嘴:“为什么要把它剁成泥啊?我切了很久,手好酸的,不是你说要做红烧肉吗。”
  他低头垂眸看她一眼:“……我让你切块,没叫你把它切成椭圆形。”
  喻晴为了切出完美的椭圆形,把切下来的边角弃置不用,堆在砧板边上,变成一座小小的五花肉山,还把肥肉部分都切掉了。
  没带肥肉的五花肉要怎么做红烧肉。
  “今天改吃炸肉丸。”
  “……噢。”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写得好卡,小狗蛋应该能出来。
  *
  谢谢严严严严严大人的地雷
  *
  谢谢“严严严严严大人”、“手速最快喻文州”、“athn30027”营养液。
 
 
  ☆、第 66 章
 
  每天的作息一但固定下来, 时间就会变得很快,跟求学时代不一样。
  喻晴记得自己还是学生时, 日子是有快有慢的。
  穿插在每个学期里的期中考期末末考、运动会、社团的成果发表会、化装舞会……让日子有时候拉长了,每天想着这科目考完就解脱, 运动会排练完就轻松了, 但一分一秒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 非要你亲自经历每一个煎熬时刻。
  而每到放假,明明只是在家里玩弄(季慎:……)小狗蛋,一回神就隔天就要上班上学了。
  学生时期,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 每一天都过得鸡飞狗跳。
  而真正开始工作后,喻晴才明白, 所谓的“生活是一摊死水”是什么意思。
  毫无意外的刻板作息,早上八点上班, 下午六点下班, 七点吃晚饭,如果在外头吃,吃完饭大概是八点,她会逛一下卖场,九点三十分到家, 玩一下小狗蛋, 粘住季慎亲亲,看今天更新的影剧或是,把自己洗白白, 然后睡觉。
  一恍神,几个月倏忽而过。
  再一回神,几年时光白驹过隙。
  今天,洗完澡的喻晴站在全身镜面前,一个劲地看着自己,犹不满足,镜中的人影还转了个圈。
  作梦似地挤到季慎旁边,喃喃说:“算一算时间,我们结婚十年了。”
  只要季慎在家没有开会,喻晴便会窝在他旁边,单人的董事椅也要挤,季慎已经习惯了,为了让两人坐得舒服,处理公事时都会尽量坐在沙发上。
  喻晴坐得歪歪扭扭,他把她捞过来:“想去哪里玩?”
  通常他的姑娘只要没头没尾说一句话,就是心中有想要的东西,但脸皮薄不好意思说。
  她斜眼觑他一眼,因为刚沐浴过的缘故,身上沐浴乳的香气非常浓厚,季慎只要低头,不用凑近就能闻到熏衣草的味道,与她的体香混杂在一块儿,成了一种特有的,只有喻晴身上才有的味道。
  季慎很喜欢。
  所以,他搂着她,嘴唇贴近她的脖颈,细细啃着。
  微凉的唇瓣贴在柔软的肌肤上,触感湿漉漉,窜起一股酥酥麻麻的痒,让喻晴不禁咯咯笑。
  她忍不住伸出手推他肩膀:“跟你说正经的,你这样我怎么说话嘛。”
  季慎巍然不动,声音含糊:“我听着。”
  喻晴戳他腰窝,季慎从善如流,改成咬耳朵,结果耳廓比脖子还要敏.感,只是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上头,都让她不自禁脸红。
  已经过了许多年,季慎对喻晴的吸引力依旧不减。
  她喜欢他的触碰,眷恋他手指每一次流连过后的心悸感,不仅仅只是因为肉.体上的迷恋而已,只要想到他,心中都会烧起灼灼的火,是渴望跟欲.望的交织的火,燃烧过她的四肢百骸,把她的矜持跟理智全部焚烧殆尽。
  真是不可思议,都十年了,还像青涩的青春期一样,一点点甜头就被迷的找不着南北。
  她甩甩头,空调的冷空气涌入他们中间,终于让她清醒了些。
  终于把没说完的话讲出来,郑重的,虔诚的:“希望我们还有很多个十年。”
  在那天晚上,喻晴做了个梦。
  睁开眼,张望四周,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充满白雾的地方。
  她起身跪坐,试着喊季慎的名字,无人回应。
  举目望去都是朦胧的雾,看不清楚远方。
  侧耳倾听,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时喻晴才有点慌,她连忙站起来,想要找出口,赤着脚丫才跨出几步,突然踢到某件物品,只是轻轻一碰,那东西就滚得老远,也不知道是自己力气太大,还是那东西太轻。
  喻晴追过去,想看看自己踢到什么。
  除了那东西滚动发出的声响,这里没有其他声音,万籁俱静。
  因此那物体就算滚得极远,还是能靠听音辨位追上。
  走着走着,四周白茫茫一片,她失去了方向感。
  喻晴心中有些慌,好像迷路了,就算找到那物体,自己也找不到原本的位置她要怎么回家啊。
  想到这里,脚步不禁停了下来。想折身返回。
  转身时脚后跟碰上某个物体,但这次没有被她踹出去。她低头一看,椭圆形的,白白的,她抱起来。
  眼前陡然出现强光,她半眯着眼,光线刺得她眼睛疼痛,如果是平常,喻晴早就别过眼,甚至直接离开,但现在她在梦里,她不能。
  只隐隐约约看到光束里,有个模糊的黑影。
  然后她就醒了。
  喻晴把这个梦当成一件新鲜事告诉季慎。
  不是她大惊小怪,而是妖族很难作梦,上一次做梦还是刚穿越的时候。
  在很多术法里,梦境跟预知以及过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灵感越强的人,他们的梦境通常就是在预告未来会发生的事。
  至少在今天以前,喻晴从不做梦。
  她觉得稀奇极了,不只做了个梦,醒来后还对这个梦记忆犹新,完全能回忆起那时地板柔软的触感,手里物体的光滑表面,还有那光线刺痛眼皮,激出眼泪的生理反应,全部历历在目。
  不过她分析许久,实在感受不到这个梦的意义。
  在白雾里面一直走,手上有东西,强烈的白光,整个梦就只有这样。
  她说完后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没注意到季慎的眼神。
  第二个十年,喻晴又做梦了。
  这次的梦还是一样,但她认出手上的椭圆形物体是小狗蛋,除此之外,所有的内容都跟十年前一样。
  第三个十年,依旧是同样的梦。
  这次她在捡起小狗蛋的时候,心里早已预期有光,是以她没有像前两次一样闭眼,而是先紧紧盯着着光源处,才慢慢弯腰捡起小狗蛋。
  这次她看见了。
  黑色是因为它本来就是黑的,而与光线无关。
  是条龙。
  这次喻晴醒来。
  她先躺在床上一会儿。
  然后“登登登“凑到季慎身前,眨着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端详他。
  季慎看她一眼:“什么事?”
  喻晴歪歪头:“我现在才发现……你好像都没有变老?”
  喻晴不用讲,她是狐妖寿命比人类还长,即使到了年纪,狐妖仍有许多方法可以保持青春鲜妍,就算非常懒惰什么功夫都不肯花,一个寿终正寝的狐妖,临终时看起来大概是人类约四十岁上下的年纪。
  这是狐狸精的优势。
  毕竟,会老的狐妖算什么狐狸精。
  现在季慎已经五十多岁,岁月的流逝好似凝固在他身上,完全不显老态,只有他在笑的时候,眼角处会浮出些许细纹,不仅如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完全看不出一丝花白,也不秃头。
  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要奔六的人。
  季慎反问:“这样不好?省的别人说老牛吃嫩草。”
  “这里也没人会说啊。”
  在季慎四十岁的时候,他就有意识地渐渐放开手中的事业给信任的合作伙伴,购置了几处房产,并成立基金会委托律师处理,用来照顾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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