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傲雪点点头,喉咙是哑的:“我知道施先生是好心。”
  “我们暂且做个样子骗骗人,等将来风头过了,你再寻找出路。”
  傲雪依旧是点头,施新月的话,她信。
  金玉郎回了陆府,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有点兴奋,也有点愤怒。
  他本以为今天就是傲雪的大结局,万没想到会横杀出一个施新月,于是他临时改了主意,决定将傲雪的死刑也改为无期。即将完结的故事忽然出现了转折,当然会使他兴奋,可一想到施新月极有可能是真爱上了傲雪,他又不能不动气——那么个烂货,有什么值得爱的?施新月今天敢爱上那个烂货,焉知明天就不会为了那个烂货背叛自己呢?
  像摆弄两只蛐蛐似的,金玉郎将这二人放进了一个罐儿里,同时心中有预感:这二人凑在一起,极有可能会发生某种化学反应,这反应到底是什么,他说不清,但是应该会很有看头。既然如此,那就先让他俩反应着,等反应得差不多了,他也看够热闹了,再处置他们也不迟。
  汽车停在陆府后门,他下了汽车,还披着那条毛毯。瑟瑟的快走回了客房,他一进门,就被陆健儿捉了住。
 
 
第69章 假夫妻
  金玉郎想自己若是个姑娘,那么现在和这个陆健儿,应该就算是处在热恋期了。
  他在陆府的客房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享受着陆府的保护,以及陆府的家庭医生。陆健儿少年时代曾经常驻过金公馆,一直很感激金公馆全体成员对他的善待,如今两人反了过来,陆健儿就觉着自己总算得到了个回报的机会,金玉郎在他家里连住带病,他还挺高兴。金玉郎对他也真的是亲,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从来就没分开过。就冲着金玉郎对他的这份亲热劲儿,他也不能不多爱护他几分,况且现在不爱护也不行——金玉郎几乎可以算作是没有家的,这么一个不大精明的青年,无处安身,没有亲人,还生着病,这让他感觉自己是“责无旁贷”,他要是不管金玉郎,金玉郎还不得死了?
  陆健儿确实是认为金玉郎不大精明,尽管这家伙“白璧微瑕”,偶尔会冒出惊人的坏主意来,但总的来讲,他的坏主意彼此孤立、不成体系、没有格局,说明他那些坏主意和小孩子的恶作剧差不太多,他本人不是坏人。此刻坐在房里,他见金玉郎裹着一条毛毯回了来,便忍不住要皱眉头:“大冷天的,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还打扮成了这个怪样子?”
  金玉郎解开毛毯,又脱大衣,且忙且答:“出门做媒去了。”
  陆健儿当真把眉头皱了起来:“你?做媒?”
  金玉郎脱得剩了一层单衣,然后抬腿上床,展开棉被盖了上,只露出了一个脑袋:“就是那个连傲雪,我本来打算把她卖掉的,后来改了主意,把她送给了一个独眼龙,正好独眼龙还挺喜欢她。”
  陆健儿拉了一把椅子到床前,坐了下来:“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我早就说过,对于你那个前太太,你和她一刀两断就得了,如果不解恨,那干脆送她上西天。结果你可好,把她东送西送的,也不想想,她若是真下了窑子,你难道不要跟着一起丢脸吗?”
  “她不是没下嘛。”
  “那你把她送人也不好,她毕竟曾是你的太太。”
  “唉,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还在乎!”
  金玉郎笑了起来:“有你什么事,不用你在乎。”
  陆健儿瞪了他一眼,见床头矮柜上放着一份报纸,便拿过来翻看了一会儿。金玉郎见他没了话,便闭了眼睛,似睡非睡的发昏,又哼哼的说道:“今天不用吃药了,我已经快好了,那药苦得让我想吐。”
  陆健儿从报纸上移开目光:“还是要吃,不吃药,怎么能好得快?等身体好了,我请客,带你和五妹出去玩玩。”
  金玉郎睁开了眼睛:“那,你请客也是请你自己的亲妹妹,又不是特地的单请我,我不领你的情。”
  “就是特地的单请你,五妹只算是陪客。”
  “那就不要她做陪客了,咱们两个多自在,干嘛还要加一位大小姐?”
  陆健儿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将报纸合拢折好,放回原位:“玉郎,别对我装傻,你我两家,互相都是知根知底的,单以眼下的情形而论,我说句不客气的话,陆家的姑娘到你金家,得算是下嫁。而凭着你我二人的感情,你若成了我的妹夫,我们就是一家的亲人,你的一辈子,以及你的一家子,我们陆家都可以负责到底。”
  金玉郎面向他侧躺着,将半张面孔埋进了羽绒枕头里,心里又得意,又为难。得意,是因为他发现陆健儿比金效坤更适合做自己的大哥,而他并没有费多少力气就如了愿,陆健儿现在每天都要过来瞧他一眼,无论有事没事,并且开始主动的为他筹划前途,好像他不只是金玉郎的大哥,也是金玉郎的爹;为难,则是陆健儿喜欢他喜欢得过了分,竟然一心想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五妹夫,甚至使出了利诱的招数,仿佛陆五小姐是个推销不出的老姑娘一样。其实陆五小姐正当妙龄,是花朵一般的人物,招人爱得很,完全无需任何人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金玉郎也知道做陆家的五姑爷,会有种种实际的好处,尤其陆家不是一般的军阀家庭,陆家——从老子到儿子,都是那么的深沉,深沉得连人气都没有,好似全是从古墓里溜达出来的。凭着陆家男人的城府,莫说霍督理正稳坐江山,就算将来改朝换代了,想必陆家也会照样屹立。
  金玉郎对陆家的男人很满意,对陆家的五小姐,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唯一的问题是:他不爱她。
  第一次结婚,他娶了个有仇的太太;第二次结婚,他不想再凑合。要说合适的人选,那就是段人凤。段人凤——以他的审美观来看——长得好看,对他也好,俩人吃也吃得到一起去,睡也睡得到一起去,称得上是同心同德,没有任何分歧。陆府上下对他虽然都好,可他咳嗽气喘的住久了,也有点心虚,怕自己惹人讨厌。他想若是自己有家的话,定然就可以放胆生病了,反正段人凤是不会嫌弃他的。
  想到了“病”字,他下意识的抬手摸脸,自己都摸出了自己的瘦,脸一瘦,就显长,于是他的思想跳跃,又想起了长脸的金效坤。而他刚想起这个人,陆健儿那边也开了口:“你好好的想一想,不必急着回答我。另外,我还想问问你,你那位大哥,你到底是打算怎么处置?是让他在牢里自生自灭,还是——”
  “还是”后头的余音,陆健儿不说,金玉郎也明白。对待金效坤,如今也没什么可多说的了,无非就是杀,或者不杀。
  “随他去吧。”他低声回答:“上次见他,我忽然感觉他好像完全变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对他也恨不起来了。”他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对着陆健儿比划解释:“他穿得破破烂烂,又脏又臭,还有头发——”
  他把手缩回被窝里,有些黯然:“我从来没见他的头发那么乱过,简直是让我扫兴。”
  “丧家之犬,你还想让他有多体面?”
  “反正,自从看了他那个样子之后,我对他的死活就没兴趣了。”说着他咳嗽了两声,喘着又道:“陆兄,我一咳嗽,胸膛里就痛,会不会是得了痨病?”
  陆健儿似笑非笑的一翘嘴角:“没关系,你生是我陆家的人,死是我陆家的鬼,我可以让五妹为你守寡。”
  金玉郎笑了:“陆兄,我骗不了你,我的心思,你全知道。”
  “你明白就好。”
  金玉郎往被窝深处又藏了藏,暗暗的也有些头疼,陆健儿什么都好,就是太精明,常能看穿他的把戏。这一点,陆健儿不如段人龙,可段人龙又没有陆健儿的身家和权势。
  还有一点,便是段人龙这人太野,一言不合就要对他动武,至少是揪过他的耳朵。而他属于斯文柔弱的一脉,实在是吃不消对方这个野劲儿。
  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金玉郎避而不谈,同时决定还是继续吃药,让身体快些好起来,好搬出陆府去。要不然他简直害怕陆健儿哪天一时兴起,直接给他和陆五小姐举行婚礼。
  一边安排着自己的事,一边留意着外头的事,他派人又给施新月送了两百块钱。施新月离开了绿杨旅馆,搬去了连宅——傲雪也回了连宅了,金家的东西,包括她的嫁妆,她一分一毫也没拿出来,是两手空空的回了娘家,幸而娘家也属她最大,她赤手空拳的进家门,也没有人嫌弃她。
  施新月恪守承诺,买了一对红烛和一沓子红喜字,将红烛点上,将红喜字贴了上,他没结过婚,不知道礼数,于是自己琢磨着又买了一挂鞭炮,自己在院子里放了一串响。
  然后回房见了傲雪,他递出了一卷子钞票:“这一百八十块钱你拿着,我留二十,明天去煤铺买煤,再买些米面,混过这个冬天再说。”他抬手向窗外一指:“我住厢房,我看那房里有个小洋炉子,烧上火就不冷了。”
  傲雪背过手,对着他摇头:“施先生,这钱你收着,我不是同你客气,我手里还有钱,够我用的。”
  说到这里,她心头一阵酸楚,对着施新月深深的鞠了一躬:“施先生,我不说那谢你的话了,你对我的大恩,我谢也谢不尽。等将来我熬过了这一关,我再报答你。”
  施新月笑了一下:“你啊,好好活着就是报答我了。”
  说完这话,他转身离开去了厢房。一夜过后,因洋炉子里煤不足,早早灭了火,所以他被冻了醒。抖抖索索的穿了衣服,他打算立刻去买煤,然而推门向外走了没有两步,正房房门也开了,傲雪探出身来唤道:“施先生,这儿有热水,你先洗漱了再出门吧。”
  施新月没说什么,回头进了正房,就见正中一间堂屋里亮堂堂的,脸盆架子上摆着小半盆冷水,傲雪提了暖水壶,往盆里“哗——”的倒热水,脸盆架子上还放了香皂与毛巾。
  施新月嗅着房内湿暖的香气,有点手足无措,而傲雪放下暖壶,问道:“施先生是要去煤铺吗?”
  他点点头:“对,先去煤铺订煤,然后再去趟粮店。”
  傲雪转身走回卧室,片刻之后出了来,给了他十块钱:“那麻烦你再给我扯两丈灰布,再买四斤棉花。”
  他“哦”了一声,接了钱,然后走到脸盆前低头洗脸。他不是邋遢的人,独居的时候也是天天洗脸,但今天他洗完脸后,格外的不敢照镜子。
  他觉得全世界都在注意他那只瞎眼,他忽然发现自己是如此的不健全,不只丑,而且怪。
  他本来是只求活着,能活着就是好的,可因为认识了傲雪,因为和傲雪成了一对假夫妻,他发现自己得寸进尺,竟然又要起漂亮来了。
  竟然像同龄的其他青年一样了。
 
 
第70章 新面貌
  施新月这一天干了不少活儿。
  连宅后院堆起了小山一样的蜂窝煤,厨房里也有了足量的米面,傲雪卧室内的床上也有了一卷子灰布和几包袱好棉花。老奶妈子越来越老了,已经不能算是一整个的劳力,所以傲雪亲自下厨,只让老奶妈子给她打打下手。天黑得早,晚饭也吃得早,施新月和傲雪守着小饭桌相对而坐,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肉片熬白菜,旁边摆着一碟酱萝卜片,饭就是新蒸的白米饭。傲雪虽然是做了好一阵子的阔少奶奶,但如今也并不觉着吃熬白菜有什么苦,反而心里更安定——金效坤是板上钉钉的救不出来了,她也不用再四面八方的奔去了,从金玉郎的手下逃过一劫,她如今能稳稳当当的吃上一口热饭,已是心满意足。
  施新月,除去幼年的日子不提,从学校里毕业之后,就一直是孤身一人,不知道家为何物。如今端起碗吃着菜汤泡饭,他连吃带喝,一口气就吃出了汗。放下空碗擦了擦汗,他正要谢她下厨辛苦,然而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欠身端起他的碗,就又给他盛了一碗米饭。
  他连忙起身,双手接了饭碗:“多谢多谢。”
  傲雪听了他这句话,简直有点不好意思:“施先生你太客气了。”
  施新月笑了笑,低了头继续吃。对面的傲雪也吃热了,一张脸白里透红的,越发衬得两只眼睛水汪汪,依他看来,真是个美人。他不敢多瞧她,只觉得如果能够将这样的生活维持下去,能够一直和她搭伴过日子,哪怕只是做一对假夫妻,也够了。
  两人吃完了饭,各自回房去休息。傲雪开了电灯,坐在床上低头裁剪,要给金效坤做一身棉衣送进去。她裁剪得很费心思,因为她平素对金效坤只是用眼睛看而已,她能笼统的看得出他有多高有多瘦,可是没法用目光估算出他的身材尺寸。而棉衣若是做得太大,松松垮垮,冷风是要从下摆往里头钻的。
  思索着下了剪子,傲雪忙活了小一夜。天亮之前她躺下去打了个盹儿,然后早早的起床,先把热水和早饭预备上。把这两样都预备好后,她走到厢房门口唤了一声“施先生”,叫他来堂屋里洗漱吃饭。
  于是施新月早上又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热粥馒头和酱菜。吃饱之后,他想和傲雪聊聊天。在他买回红烛喜字之后、跑去院子里放鞭炮之前,傲雪也和他聊过一次,大概知道了他的出身以及他和金玉郎的关系,但是只知道了个“大概”,因为他当时说话说得吞吞吐吐,傲雪以为他是有什么不堪回首的历史,不愿再提,故而也就没再追问过他。
  其实施新月当时只是有点发懵,并不是要对傲雪隐瞒什么。如今他脑子里清亮了,想要和傲雪做一番长谈了,可傲雪又没了工夫理他——傲雪忙着给金效坤做棉衣呢。
  施新月和傲雪过了三天。
  先前他从寒冷街头进了绿杨旅馆,感觉好似进了天堂,如今他从绿杨旅馆的小屋子里搬来了连宅这座小四合院,对比之下,绿杨旅馆就什么都不是了,这座小四合院才是真天堂。
  他沾了金效坤的光,傲雪用剩下的布料和棉花,给他也絮了一件棉袍子,因为要赶工,所以缝得粗枝大叶——施新月起初也不知道自己那件袍子粗枝大叶,光顾着喜悦了,及至看到了傲雪给金效坤预备的那一套棉衣,他才知道傲雪竟能干出这样细致的针线活儿来。傲雪又另买了一双棉鞋,连着棉衣打了个包袱,想要送到监狱里去,可到了临出门时,又发了怯,对施新月说:“要不然,施先生替我跑一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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