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还那么多废话。”凌初睨他一眼,“真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韩瑞和宁越泽打桌球还不忘看热闹,“这是从人妖升级为太监了?”
“我呸!他能做皇帝?人家皇帝都是后宫佳丽三千,哪像他吊死在一棵树上。”漆曜机智的把话题又扯去安思危上,只有这样凌初才没空吐槽他。
果然,凌初说:“什么三千三万的我都不要。”
“行行行,你就要安思危,那你加足马力去追啊,难不成人家还拒绝你?”
宁越泽放下球杆说:“安思危真的会。”
“哈?”漆曜显然不相信,“光他这张脸就够让女人们疯狂的了,还会被拒绝?”
“安思危不一样,否则凌初高中时就不会追得那么辛苦了。”
韩瑞拿巧克磨着球杆,“对啊,那个老纪在安思危身边这么久,不也没成。”
听到情敌的名字时某人眼尾轻轻一挑。
“人家老纪也是青年才俊,有颜多金,你有的他也有,你没有的他还有。”宁越泽到底是律师,凡事客观分析,对凌初说:“他有的是你这些年缺失的时光,从大学开始就一直陪在安思危身边,你自己算算有多少年了,论胜算他要多过你。”
“no……”漆曜摇了摇手指,“有时候女人并不在乎陪在她身边的时间有多久,而在乎是谁曾让她心动。”
“嘿!”韩瑞一下子对他刮目相看了,“你不是不懂女人吗?”
“我是懒得懂。”一股妖气在他眼波中流转,“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懂的好。”
“哪个女人要是碰上你,求神拜佛都来不及。”宁越泽的这句话在以后一语成谶。
漆曜无所谓的耸耸肩,女人什么的还真没想过,要找也得找个比他美的,不过好像有点难度。
“对了。”他看向凌初,有趣的说:“华远的设计师一直想见你,这女人可真能缠。”
“我不见丑八怪。”
“啧啧,见了就来爬你床了。”
凌初一脸“你可别恶心我”的表情。
“人家以前得罪过你媳『妇』儿,现在你就要想法子去整人家。”漆曜感叹一句:“我算是见识到了,也就你能这么大费周章的去追一个人。”
韩瑞和宁越泽对此深表赞同。
凌初啊,高中时候追女朋友就追得煞费苦心,现在追老婆也依旧如此,这辈子追来追去就只追一个安思危。
再无第二人。
***
“我们女人一定要舍得花钱打扮自己,这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熊贝拖上安思危去逛商场,细细的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走过,玻璃橱窗前映出熊贝精致的妆容,还有安思危不施脂粉的素净的脸蛋。
她昨天加班到很晚,根本腾不出时间来捯饬,没有顶着两个熊猫眼出门已经不错了。
“我们现在不化妆难道等七老八十才打扮吗?现在不自拍什么时候自拍?这么多好看的漂亮裙子现在不穿难不成等变成老太太了再穿?”熊老师耳提命面,大家记重点,“没道理嘛对不对,女人就是该活得漂漂亮亮的,奢望男人来对我们好之前,我们要先对自己好。”
安思危打着呵欠应道:“是是是,熊老师说得对。”
“不过,你熬夜加班怎么还能皮肤这么好啊?”
熊贝用指尖轻戳她脸蛋,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皮肤细腻,肤『色』白皙均匀,甚至都看不出半点『毛』孔,根本就不用涂那些粉底遮瑕。
“还好吧。”安思危有时候都懒得保养,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一道道程序实在是花费时间。
“女人一定要保养啊!”熊贝『摸』『摸』自己的脸,哀叹一声:“每次飞完通宵航班回来,就感觉自己又憔悴了好多。”
“你要相信,宁越泽绝对是看脸的。”
“那是不是等我老了,他就不喜欢我了?”熊贝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高跟鞋剁得砰砰响,“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安思危被她逗笑了,“不是你的男神小宁宁吗?这么快就变成大猪蹄子啦?”
“哼。”她傲娇得仰起头,“女人是绝对不能把男人惯坏的。”
俩人走进一家大牌专柜,店员热情地围上去,介绍店里刚到的新品。
现在的店员都特有眼力见儿,一眼就瞧得出谁是真的想买东西,谁又是随便看看。
熊贝逛了一圈后在试鞋子,天秤座的她又开始犯纠结,“怎么鞋子比男人还难挑啊?”
“那是因为你已经遇见了最喜欢的人。”安思危耐心的陪着她挑选,随后说:“鞋子一季比一季好看,但男人你已经有了一个最喜欢,即使后面再出现别的人你也不会纠结说该选谁。”
熊贝一听有道理呀,“所以你喜欢上凌初后,就没有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对不对?”
所以,纪闵盛对她再好,她都动不了心。
“你现在和凌初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我还不知道你吗?你就是口是心非。”熊贝又看起包来,提在手上试了试,说:“你要是不喜欢他,怎么还给他做设计?”
安思危表情淡然,“这是工作,两码事儿。”
“如果你不想和他再有牵扯,完全可以拒绝,或者让别人接手,不是吗?”
熊贝没有说错,安思危其实可以有千百种理由拒绝给凌初做设计,就像拒绝其他客户那样。
“我知道你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你们分开的时间太久了,如果换作是我,我也接受不了,可万一真的是有什么原因呢?”
熊贝总算选出了一双心仪的鞋,可在付款时她又开始纠结刚才那双其实也挺好的。
“你跟我不一样,你其实跟很多人都不一样,你做一件事,买一样东西,晚餐吃什么,甚至等一个人,你都不会犹豫纠结。”
安思危边听她说话,边选了条裙子比
在身上看了看,还不错。
熊贝总算纠结完,提着购物袋走过来,“挺适合你的啊,买了吧。”
店员羡慕的说:“果真皮肤白穿什么都好看呢。”
“我们上去瞧瞧还有什么适合你的。”熊贝又拉着她上二楼转了一圈。
可安思危还是最喜欢刚才那条裙子,她相信眼缘,一眼相中的东西总是最特别的。
就像熊贝说的,她做一件事从来都不会犹豫纠结。
待她去刷卡时,另外一个店员说:“已经付过款了。”
“嗯?”她不太明白。
“刚才有位先生把这边的新品全包了,他说适合你。”
这下安思危更是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熊贝抢着问:“那位先生长什么样?是不是双眼皮高鼻梁五官极品帅得惊为天人?”
店员回想起来脸都红了,“是是是,特别帅。”
熊贝激动的用手比了比个子,“人还很高对不对?”
店员:“对对对!”
“是凌初啊!”熊贝笃定:“是他,百分百是他!”
安思危向店外望去,商场来来去去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影子。
“别看了,这会儿肯定走了,他一定是趁我们上楼时过来的。”熊贝用手肘碰碰她,笑眯眯地问:“谈谈感受,有这样一个初恋是不是很幸福?”
初恋?
幸福?
她的内心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更不平静了。
“要我说啊,这个人离开了十年,还心心念念的回来找你,是真的爱你啊。”
熊贝的声音绕啊绕从耳朵绕到了心里,安思危只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其实凌初经过这里也是巧合,他有个饭局就在商场里头,不过是恰好转了个身,就看见镜子中的安思危拿着裙子比在身上
。
她的表情依旧冷冷淡淡的,眉眼却有一丝温柔流泻,那时她正在听熊贝说着话。
话题的内容正好是关于他。
待她们上了二楼,凌初进店里包下了所有的新品。
也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安思危真好看,随便哪件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好看。
就这样站在远处望着她,让他有一种真的回来了的安稳感,原来别人说的岁月静好就是这个样子的。
是看着心尖上的人,只希望时光走慢一点,再慢一点儿。
***
安思危跑出店外找寻他的身影,偌大的商场,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与她擦肩而过,却一个都不是他。
商场的电梯是观光式的,透明玻璃设计,安思危仰起头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乘着电梯上楼。
她匆忙按下另一部电梯追了上去。
“凌初。”安思危在身后喊他。
她从来不会将他认错,这个背影,这样挺拔的身姿,她闭了眼都能描绘出来。
凌初回过身,双手抄着裤袋,就如高中那会儿,站在楼梯的台阶上那样看着她,唇边噙着笑意。
安思危朝他走去,指了指楼下,“那么多的衣服我穿不完。”
他倒也没有否认,“没事,我喜欢给你买。”
“多浪费钱。”
“跟钱没有关系,跟你有关系。”
安思危想起熊贝曾说过的一句话,一个男人是否
爱你就看他愿不愿意为你花钱。假设他年薪百万,可是却很抠连一个包包都不舍得给你买,那这个男人就算赚再多的钱也没用,他不够爱你。而另一个男人月薪一万,可他愿意省吃俭用一个月给你买包包,那么他至少是用心的。
但是凌初不属于任何一种假设的类型,对他来说这些都不是爱一个人的极致,他有他的方式。
“我每天可以赚很多钱,你不用担心浪费,如果一定要认为这是浪费的话,那为你浪费是我的爱好。”他拉起她的手,眸中带笑,“安思危,我人都是你的,何况这点钱呢。”
这就是凌初爱一个人的极致,他的全部,他的所有,不私藏半分,全是她的。
安思危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倏地有一种被他打败的感觉。
他撩开她耳边的发丝,俯身道:“你穿藕粉『色』真好看,我的安思危怎么能这么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