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没有资格选自己喜欢的对象,只有这几天可以。”
“清风茶馆原来就是些读书人的诗词集地,后来因着彩头和青年才俊多,吸引来不少女子观礼。”
“女儿家最是容易动心,若是有喜欢的,便抛下青果,男儿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风茶馆也因此变成了相亲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会去。”
他特意强调,“小公子样貌出众,若不是为了相亲而去,最好还是懂些规矩,免得到时候伤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点头,心道完了,她这样的都叫长相出众,沈斐那样的还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霉,误打误撞进了那种地方,定会被数不尽的青果砸死,她要赶紧过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离开,很快进了清风茶馆,虽然略施薄粉,不过想着方便,还是穿了男装,天黑,加上站的远,竟没人发现她是女子,茶馆小二也乐得接她进去,瞧她穿着打扮,决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难得出去,又是过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当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华丽,最值钱的衣裳穿走,给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这样就没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装,马靠鞍,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样,瞧着颇有几分贵气。
朝曦对这儿挺好奇,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沈斐,反而拉着小厮问,“我是第一次来,你给我讲讲,为什么你家的茶馆生意这么好?”
人确实不少,只不过都是男儿,鲜少有女子,与隔壁书铺的店家说的有出入。
“客官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可是唯一见过实情的人。”他慢慢道,“几年前我们茶馆来了位长相异常出众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胆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说请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绝,吃了果子,后来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龙快婿。”
“这种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经历一时风靡京城,大家都来咱们清风茶馆碰运气,万一也如那男子一般,被谁家的千金小姐看中,既娶了美娇娘,又能得到老丈人扶持,岂不快哉。”
朝曦点头,又指了指茶馆问,“都是男子,哪来的女子?”
“都在楼上呢。”小二抬了抬下巴示意,“姑娘家比不得咱们男子,人家面皮薄着呢。”
朝曦了然,方才便注意到,楼上不是一个个房间,更像一个个隔板,正面挡了屏风,里面的人可以瞧清外面,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更方便姑娘们挑人。
站得高,看的远,这个角度也一定更好找沈斐。
朝曦懒得费劲,直接问小二,“方才有没有一位长相极是俊美,手上又绑了纱布的公子进来?”
小二眨眨眼,有些迟疑,“公子与那位公子认识?”
朝曦颌首,“他是我的男宠,背着我偷偷出来,我自然要将他逮回去。”
反正沈斐不在,朝曦随意败坏他的名声。
她塞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前面引路,带我去找他。”
茶馆不小,人又多,还有雅间,想找人也不容易,不如让小二带,朝曦敢肯定,沈斐那样的容貌除非刻意遮住,否则不会有人忘记。
果然,那小二还记得,良心最终被钱财压制,当真带着朝曦去找沈斐。
沈斐喜静,底下这么吵他肯定不会待,要待也是待在楼上。
朝曦猜的不错,小二七拐八拐,最后还是带她上了楼,去了最偏僻,最角落的房间。
朝曦抬手要推开门进去,小二拦住她。
“老爷且先等等,我问问里头的公子认不认识您。”
这是避免误入,若是认错人也确实尴尬。
朝曦没有隐瞒,“你告诉他我姓朝就是了。”
小二轻轻‘嗯’了一声,特意避着她,自个儿进屋,还将门从里头杠住,朝曦虽然在外面,也足以听清里头的话。
“公子快跑,你的金主找上门了!”
另一个声音无比熟悉,“金主?”
里头带着浓浓的疑惑和不解。
“就是……”小二不知道该怎么说,纠结了半响才道,“一个姓朝的老爷说,您是他的男宠,过来抓您了。”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这样啊,她是不是穿的特别骚?”
骚?
没等小二回答,朝曦已经一脚将门踹开,“哪点骚?”
这里是雅间,没有杠的东西,小二是用撑窗的小木棍杠的,这种小木棍朝曦轻而易举就能掰断,更何况用力踹。
小二吓了一跳,怕自个儿挨打,连忙躲在沈斐身后。
沈斐无奈摇摇头,“瞧你把人家吓的?”
朝曦还沉浸在沈斐说她骚的事上,“别想转移话题,快说,我哪点骚?”
沈斐示意小二,“你先出去吧。”
那小二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见了鬼似的慌忙朝外跑。
朝曦嗤笑一声,“胆小鬼。”
沈斐摇头,“你穿的可是仙鹤云服,小二自然怕你。”
???
“什么是仙鹤云服?”朝曦不懂。
“自古以来,你见过有穿明黄色衣裳的男子吗?”
朝曦认真想了想,“还真没有哎。”
“男不戴龙冠,女不戴凤钗。”沈斐没有细说。
“是因为这是皇上和皇后的特殊标志吗?”朝曦问。
“嗯。”沈斐回答。
“那这么说仙鹤云服是你的标志喽?”
沈斐摇头,“不是我的,是一品文官的标志。”
他瞥了朝曦一眼,“你这身衣裳我只有参加重要宴会才会穿。”
朝曦低头瞧了瞧自己。
难怪呢,瞧着就不一样,腰间的玉,和扶额上的玉,看着价值就不菲。
“你知道这是你的衣裳还说我骚?”朝曦叉腰。
“我穿着参加重要宴会,你穿着游街,还不骚吗?”沈斐坐在靠窗的地方,悠哉看书。
朝曦‘啪’的一声将书摁下去,“你还有脸看书,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
方才那事上吃了亏,朝曦要在别的地方找回来。
“我让那书铺小贩给你留了话,你没遇到吗?”沈斐丢下书,去倒茶喝。
当然是遇到了,只不过她当时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于是问都没问,直接去了另一个书铺。
“自然没遇到啊!”她肯定不能说自己盲目自信,导致错过店家,多跑了几趟才找到这里。
“那你是怎么找来的?”沈斐端起茶杯,浅浅泯了一口。
“我猜的啊!”朝曦不假思索撒谎道,“还有啊,你好端端的不在书铺,瞎跑什么?”
沈斐漫不经心晃了晃茶杯,“突然有些好奇,你这样的智商能不能找到我?”
第149章 寄存一下
这是明晃晃的鄙视啊!
朝曦大怒, 立马上手掐住他的脖子, 沈斐也不挣扎,将茶杯放下来, 人跟着朝曦的动作摇摆,只一双眼睛流光溢彩。
他人长得好看,做什么动作都好看,连这样也不显丑, 朝曦一时怔住, 竟有些不舍得对他下手。
“看来我这个‘男宠’还有些姿色。”沈斐趁她松手的功夫喝了口茶。
朝曦无语。
要没有姿色,他至于躲在这么个角落里吗?
虽然穿的普通,不过长得委实出众,定是被姑娘们盯上,没少朝他丢青果。
沈斐是个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底下人再多, 也影响不了他,之所以特意叫了个雅间, 是不想被人烦。
声音可以屏蔽, 青果屏蔽不好, 接不住砸在脑袋上也是头疼, 分神去接便没法继续看书, 两难全, 才索性避开。
“沈斐……”朝曦趴在桌子上, “你身份尊贵, 长得也不错, 只娶一个媳妇,不会为自己觉得可惜吗?”
她是真的很好奇沈斐怎么回答,这天下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正常到家家户户,稍微有点小钱的人都娶两三个老婆。
像沈斐这样的旁人倒贴,给他做妾都愿意,只娶一个老婆,朝曦都为他可惜。
想是这么想的,不过做嘛,沈斐要真敢说可惜,那就打死他,要是说不可惜,再另当别论。
“不可惜。”沈斐接着道,“一个已经很烦了,再来一个吃不消。”
朝曦嘴角扬起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可不是咋地,一个只知道种花看书的文弱书生,还嫌别人烦,没点逼数。”
沈斐嘴角勾起,“嗯,我一个只知道种花看书的文弱书生还嫌别人烦,确实没点逼数。”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一点,“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原谅你的,你已经得罪我了!”
先是说她智商不够,又道她骚,转头开始嫌弃她烦,三宗罪呢。
沈斐不答,反而歪头瞧了瞧窗外,自顾自喃喃一般道,“听说连玩笑话也当真的人智商输给猪,不知道是真是假?”
朝曦脸上僵硬,强忍着住揍他的冲动,假笑道,“你可真会开玩笑,难怪没朋友呢。”
沈斐哈哈大笑,“底下正在舞狮子,你要不要过去看?”
朝曦挤开他大摇大摆挡住整个窗户,不让沈斐看一丝一毫,“嗯,真好看。”
沈斐也不与她一般见识,“气消了过来吃点东西。”
他将盘子端过来,“雅座点不点东西都是那么多钱,可别浪费了。”
雅座有最低花销多少,低于这个数也是这么多钱,这里是相亲之地,又逢佳节,一个位置百两。
沈斐本来没有吃的欲望,那小二倒是体贴,特意告诉他,他便依着小二的意思点了几道菜和点心。
茶馆里都是配合茶而做的菜,偏向清淡,朝曦吃不习惯,沈斐给她倒了一杯花茶,配合着吃喝,竟发现比方才还好吃,想着不能浪费,朝曦一口气将菜和茶扫光。
她本来就饭量大,有了药蛊后更大,这茶馆里的吃喝都雅,只有那么一点点,对于朝曦来说只是开胃菜。
“走喽,下去继续逛。”
出来的时候遇到些麻烦,朝曦穿的张扬,沈斐样貌出众,着实被砸了好些青果,朝曦顶在前面,双手敏捷的一一接住,接不住的打去一边,反正不让骚扰沈斐。
方才来时没这么多人砸,很明显大家都是冲着沈斐而来,暴发户和优雅有气质,长相俊美的沈斐一作对比,登时被他死死压住。
大家也不傻,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旁人比不上,就算朝曦穿金戴银,还是不如沈斐。
还好把他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穿在身上,要是穿在沈斐身上,那更不得了。
他只是一身青衣,便显得人如冠玉一般,若再穿的稍好一些,岂不成了全场焦点?
好在沈斐不骄不躁,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甚至有些厌恶。
就像一个漂亮姑娘,身边是虎视眈眈的流氓地痞,对他来说过分的关注可不就是流氓行径。
原来不觉得,一旦到了人多热闹的地方,朝曦突然有些庆幸沈斐性子冷淡,暖不热似的,无论长得好看还是丑,搭讪还是‘巧遇’,他始终如一,宁愿看书也不愿意看人。
不知道自个儿掐断了多少桃花,都不用朝曦费心,不过朝曦占有欲强,老是有一种自己的宝贝被人惦记的错觉,所以有可能的话,她更想把沈斐藏起来,不给旁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