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突发奇想,想到去年去舅母家看出神赛会时,娉婷表妹曾说过的新式发型来。
冬秀这一年看了不少报纸、画报,里面的女郎还真都留着那种极短的刘海,比她的一刀切厚刘海是要别致清新许多,而且这天气也热了,厚刘海只怕闷痘,反正她也不用出门见人,于是果断给自己也剪了一个。
指节长短的刘海露出大半光洁的脑门,顿时觉得视野都开阔了,冬秀揽镜自照,看着镜子里娇俏的少女,十分满意。
“你这头发是怎么了,被狗啃了不成,像个什么样子!”
不管什么时候,家长总是无法接受孩子的时尚的。
冬秀前世的中二期,恰巧流行乞丐服,作为一个自认为的时尚弄潮儿,她当然也不落人后,曾经穿着破烂的乞丐服、顶着炫酷的杀马特头,骄傲的行走在大街小巷,不过没得瑟多久,就在教导主任的铁血手腕镇压之下换回了运动服。
她就知道吕氏不能答应她剪头发,所以先斩后奏了。
“多好看啊,娘,你仔细看看你如花似玉的女儿啊!”冬秀双手捧着脸往吕氏跟前凑。
吕氏被她逗笑,也不再说教,只说:“下个月,你大姐就要出嫁了,我叫人来给你做套喜庆点的新衣,再打几件首饰,你也该打扮起来了。”
婚礼,冬秀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参加过呢,倒是好奇的很,正好近日憋闷,借此良机出去放个风也不错。
冬秀想了想,忙央告道:“娘,我想要去县城里做衣裳买首饰,咱们这里的衣裳首饰几十年也不变花样,看着土死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也瞧见了,表姐他们的衣裳可都是在县城里做的,可好看了。”
“就为套衣裳,还跑那么远,我可没空陪你去折腾。”
“叫哥哥陪我去呀,咱们在县城本就有房子,我正好陪哥哥住几天,回来的时候还能顺道去看望舅母和表姐妹们!”
吕氏想着女儿一向素净,那项圈、镯子、钗环从来也不戴,连头油、花粉也不喜欢用,幸而长得漂亮,要不看着哪像个小姐做派,现在想是开窍了,也知道要打扮了,不好打消她的热情,再者有儿子陪着也放心,便痛快的允了。
于是冬秀在盼星星盼月亮中,终于与他哥踏上了去县城的马车。
如愿与哥哥进城了,没有吕氏在身边管头管脚,冬秀真如出笼的鸟儿一般快活自在。
江耕围本来就很是疼爱妹妹,加上冬秀展露的“才气”和“财气”,心里不由更高看她几分,认为自己妹妹与那一般的女孩子不同,非池中之物。
因此冬秀略一撺掇,他便带着她出门满大街逛去了。
不过遗憾的是冬秀只能坐在马车里逛,她也不过分强求,第一次出门还是以安全为要,她胆子还是很小的,万一碰上拐子、小偷、混混什么的了呢?万一有恶霸觊觎她的美貌欲行不轨呢?万一走丢了呢?这可是清末,她总觉得社会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可真不敢乱来。
县城的繁华热闹就不用提了,商铺林立、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好一幅热闹的市井景象。
冬秀在裁缝铺和银楼定做了衣裳首饰后,便整日流连于各大饭馆和小吃店了,不过十来天脸就又圆了一圈,好在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也不怕。
她还去了自家的茶楼,听了一回书,《新包公案》早就讲完了,现在说的是《提刑官宋慈》,反正每月江澄平也要给他们把报纸邮寄一份过来的,他干脆按照报纸的刊载进度在茶楼里说讲。
楼上包间里,冬秀吃着各色干果细点,喝着她们徽州特产的祁门红茶,听着楼下传来的独特说书声:“话说宋慈查遍这死者全身,未发现有任何致命伤痕,案情一时僵持下来,这日宋慈偶然间发现,死者头部有蝇虫围绕,发丝内有蛆虫出没,想着那苍蝇喜血腥,有蛆虫则必有破损处,便断定死者头部必定有伤,命人剃去头发,郝然发现,这死者脑内竟有一根粗长的火烧铁钉……”
“哗~”楼下众人听见这等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段,不由纷纷感到脑后一凉,这铁钉烧红后钉入脑内,血液立马凝结,所以没有流血,又有头发遮挡,怪不得难以发现。
冬秀看着楼下众人的表情,心下得意,这真是对她最好的肯定了。
一时吃饱喝足,又得了精神安慰,顿感神清气爽,突然就有了灵感,她卡文就是怕被有心人认为是讽刺朝廷,然而她这篇文的主角是宋慈啊,正义的主角打败奸臣一向是国人最爱,就算其中揭露了各种黑暗面,可最后不都被主角荡清涤尘、玉宇澄清了么,只要是大团圆的结局就行了啊,谁也不能说什么,至于皇帝,也可以用春秋笔法带过去,说他是为大局着或为奸臣蒙蔽,一时失察,才做出了那荒唐事,最后给个拨乱反正的情节补救一下形象,也是可以一的吧?
再者朝廷现在焦头烂额的,谁还有闲心管她一个写小说的啊,那专门写谴责小说的人好似也没怎么样嘛,最好的例子就是那李伯元先生啊,他的《官场现形记》给腐朽的官场一顿臭批,也没见那些当官的找事啊,看来是她杞人忧天,太过胆小了!
想通其中关节后,冬秀也不准备再在县城流连了,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便回了家。
到家后与各人分发礼物,她娘和嫂子每人一套金银头饰并各色新鲜的布匹,小侄子整套的项圈、长命锁和手脚镯,就连家里的仆妇也每人一对银制耳环,一时家里人人欢喜,只吕氏笑完,又私下里嗔怪她:“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别是把你哥的荷包给掏空了吧,以后可别心里没个成算,你哥现在有妻有子,是要养家的人,哪能都给你花用了,到时你嫂子不得有想法么,以后再要花钱就来找我,可别再使劲花你哥的!”
冬秀真是想跟她娘炫个富,她现在可是个小有私财的富婆啦,这些个小玩意儿,洒洒水啦!
只可惜她不敢说,只能任吕氏教训一顿,又陪着说笑了几句,便一头钻回书房里去了。
“她上辈子莫不是个状元吧,天天的看啊、写啊的,尽干些没用的,现在不好好学着伺候人,我看她以后过门了怎么办。”吕氏其实对女儿没有什么不满的,只是怕她读书读迂了,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女子书读多了,心也就大了,就好想些虚无缥缈的事,哪家婆婆能喜欢个天天捧着书看的媳妇啊。
“娘,您就放心吧,咱家妹妹长得又好,行事又大度,不是我向着自家人说话,这十里八村的就没哪个姑娘比得上的,况且又识文断字,能算会写,难得的是她还没有那读书人的酸气,这样出色的姑娘谁不爱啊!”
曲氏倒不是着意吹捧自家小姑子,实在是这小姑子的行事让人没话说,都说姑嫂难相处,她却觉得小姑子比自家亲妹子还贴心,不仅不刁难她,还时时帮衬她,对盼儿也没得说,按小姑自己的说法,那就是人美心善还能干,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样的媳妇还有挑理的地方?
“听说胡家少爷读书也是极厉害的,读书人肯定也更喜欢会读书的人,将来两人夫唱妇随,肯定恩爱美满!”
吕氏听了心下宽慰,况且女儿还能松快多长时间呢,以后成婚了就再没有这样清闲的好日子了,因此只嘴上说说,其实心里也舍不得过分拘束了她。
理清思路后,冬秀行文越发顺畅,以往删删改改,每日能写两千字就了不起了,现在也不知是笔力练好了,还是每日抱着盼儿遛弯把臂力增强了,抑或两者皆有,反正状态好时日更四五千是洒洒水啦。
冬秀不是第一次写文,她前世也算个半红不紫的网络写手,对发表文章不算陌生,可在这异世发表的第一篇创作小说,依然给了她莫大的激励和感动,真有点像自己怀胎十月孕育了个孩子一般,千般小心万般呵护。
第32章 守寡
大姐惠秀的婚礼如期而至,作为新娘的妹妹,她和二姐也是被分配了任务的,既要做伴嫁娘,在屋里陪伴大姐,支应事情,又要负责接待前来做客的小姐妹们,使她们人人欢心,任务还是很繁重的。
一大早起来,冬秀破天荒的好好捯饬打扮了一番,穿上新做得的西瓜红收腰广袖的上衣,配一条天蓝色的百褶裙,衣裳的颜色素净淡雅,上面的花纹刺绣却繁复绚烂,还有精致的滚边和系带,恰到好处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清新中透着活泼喜庆,正合她这样碧玉之年的女孩子穿。
双红给她梳好发髻后,在乌黑的发辫上插上两枚亮晃晃的银质围绺花,脖子和手腕上戴着一式的梅花链和素空镯,显得别样娇俏可人。
冬秀看着镜中婀娜多姿的身影,突然有些陌生,这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就是自己么?
她还记得第一次照镜子时看到的那个脸色蜡黄干瘦、头发稀疏枯黄的小女孩,实话说,连普通人的颜值水准都赶不上,甚至有些丑,很有点火云邪神的味道!可把她打击的不轻,又恰巧碰上吕氏要给她裹脚,当时是真觉得还不如死了,死了可能就回去了呢,所以才能有那么大的毅力坚持闹绝食。
当时真的差点就死了,当然,最后不仅没有死成,还成功躲过了裹脚的厄运,死过一次的人总会更加胆小惜命的,既然无法回去,只能过好当下,她便花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来养护这具身体,索性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些年下来效果居然也十分显著,绝对算是丑小鸭变天鹅的蜕变级别,美容真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啊。
吕氏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也是欣喜非常:“这打扮一下果然就不一样了,这县城里裁缝的手艺就是好,衣裳的确是比咱们这里做得好看。”
“娘,那下次咱们就都去县城里做吧,你和嫂子也做几套新衣裳穿穿,还有大哥和盼儿,就连王妈、春柳、带弟和张叔他们也可一人做一件!”冬秀心里美滋滋的。
吕氏戳一下她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前儿才跟你说了不要乱花钱,要学会节俭,今儿就又要败家了,你当咱家是有金山银库呢,你要有钱你只管给每个人做去,我反正是没那么多闲钱给你糟蹋的。”
今天到底是大姐儿的好日子,吕氏也就轻轻揭过,放她出去了,她自己不是个全福人,青年守寡,是不能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免得冲撞了喜气,破坏了好兆头。
冬秀当初听闻这条规矩时真是气得跳脚,她娘可是大姐的四伯母,这全家喜庆的日子里,人人喜笑颜开。处处热闹非凡,却只剩下她娘一个人在房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唢呐声,默默的念佛祈祷,这是多么的凄凉和不公,寡妇本来就够不幸够可怜了,活着的人不仅不怜惜他们,还要把她们当做霉运和晦气,亦或者拿她们去换贞节牌坊,榨干她们剩余的所有价值,获得家族荣光,简直是岂有此理。
幸亏她娘的娘家够给力,要不然还真说不准江氏族里会上报县衙,为她娘申报个贞洁牌坊啥的,强迫她娘守寡,这种守寡和自愿守寡可完全是两回事,听她嫂子说她们村以前便有个小寡妇被迫守牌坊的,那是要整日被婆家人关锁在房内不准出来,也不准与人交谈的,跟关小黑屋一样,那个小寡妇不出两年便疯掉了,又过一年便悄无声息的死了,然后婆家便欢天喜地的给她办了隆重的丧事,来庆祝家里出了个人人都要称羡的节妇,就连小寡妇娘家人也是与有荣焉,大为荣光……
冬秀很是不忿,吕氏却反而劝她说:“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你气个什么劲,你娘我都不放在心上,寡妇是不详人,人家结婚欢欢喜喜的,除非两家有仇,否则谁会去触这个眉头哇,你快别作妖了,赶紧过去!”
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便要一直遵从下去么。
冬秀知道这不对,可她却毫无办法,最后生场闷气,还是在吕氏的催促下强打精神去了新房。
婚礼比冬秀想象中的逊色不少,可能是因为她只能呆在内院的缘故吧,唯一的印象就是大姐那一脸与纸扎小人同款的抽象派新娘妆,简直有些惊悚,冬秀暗暗发誓,将来若是她嫁人一定要自己化妆,对互不相识的夫妻来说,第一印象多重要啊,她可不想顶着这样的妆容去见未来的丈夫。
婚事一完,全家人都累趴了,唯有大太太兴致盎然,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三天后的回门宴,力求能叫她金尊玉贵的女婿吃得满意开怀。
然而三朝回门之时,却只有大姐惠秀一个人回来了,家里人见她神情萎靡,颜色委顿,便都知趣的打个哈哈离开了,好把时间留给她们母女俩诉心事。
惠秀一开始只是支吾,后来便说陶少爷突然身体不适无法同来,大太太见她神情不对,一再逼问,这才知道,原来这陶少爷不是突然患病,而是早就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而且还是得了个治不好的怪病,浑身骨瘦如柴,偏腹大如鼓,看着吓人得很,家里下人都传说这陶少爷是怀了鬼胎了,把个初来乍到不知缘由的惠秀吓得精神都恍惚起来,不过三天便瘦了一圈了。
不管大太太这个做娘的是如何考量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劝的女儿,总之最后,惠秀还是满眼通红,一脸绝望麻木的乖乖回陶家去了。
等冬秀知道这件事时,她第一反应便是怀疑这陶少爷应该是得了血吸虫病了。
血吸虫病在华国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从有记载开始,至今已经两千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被根治过,每隔一段时间总是会大面积爆发,又因为是虫子所引起的,所以一直以来被视为瘟病、疫病,等同于绝症。
在南方的一些地区,这种病情特别严重,甚至到了毁村灭寨的地步,光一个县每年就能损失数以万计的劳动力,有一首悲愤凄惨的民间歌谣将这种情况表露无疑:村联村,寨连寨,十人就有九人衰,女人不生孩,男人怀鬼胎,有屋没人住,禾苗无人载,今天我埋人,明日谁埋我。
可惜,在冬秀的记忆里,这血吸虫病是直到新中国建立后,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被消除的。
这时候也不知道有没有治愈这种病的法子。
她向吕氏打听时,吕氏只默默摇头,又抱着她十分低落的说:“这大肚子病哪是那么容易治的呢,有一个算一个,那都已经是上了阎王爷的生死簿了,”那陶家又不缺银钱请来好大夫,要是能治早便治好了,还用等到现在吗?可见那陶少爷是不成了的,怪不得他们家那么急着要成亲,恐怕是想要大姐儿过去冲喜的吧,“哎,就是可怜了大姐儿,忒苦命了些。”
现在想想,她们冬秀那门亲事虽还有些不尽如人意,可未必不是一种福气啊。
吕氏的话很准,挨到三个月后,大姐便由一位新妇变作了寡妇。
大太太知道后整日以泪洗面,捶胸顿足的悔恨不已,可也从来不提要将大姐接回来的话。
冬秀问吕氏道:“大姐今年不过才十八岁而已,便是再嫁也不难啊,为什么大伯母不把她接回来呢?”
“那陶少爷才死,你大姐起码也得守完孝啊,这时候急吼吼的去把人接回来,那不是在跟人陶家结仇么?过个一二年再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