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推门进去,只觉一股暖气裹挟着馨香扑面而来,那香不是胭脂水粉的气味,也不是衣裳用的熏香,倒似一种水果的甜香,在这大冷天里还带出些许清冽的味道,闻着很是舒服,比那国外的香水可好闻多了。
而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正跪趴在床上,臀部轻摇不知在干什么。
胡竞之有些尴尬,掩嘴清咳一声。
冬秀顿时浑身一僵,之前曲氏帮她把东西归置妥当便离开了,冯氏又叫那帮佣送了个白锡的暖壶来给她暖床,这里的冬天阴冷湿寒,床铺冰凉得叫人不敢脱衣直接躺上去,她正提了那暖壶在被褥里各处逡巡,力求把每一处都暖到位,好达到电热毯的功效,一时做得太过忘我了,都不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不雅的姿势还正好给人瞧个正着。
冬秀强作镇定的起身,看他正取了帽子,拿眼打量屋内,估计是在找衣帽架子,便主动走过去,接过那帽子:“衣帽架放在门口不大方便,我移到床尾处去了。”
看他脸色潮红,满身酒气,又赶忙把温着的解酒汤端过来:“我叫厨房准备了些解酒汤,你要趁热喝一点吗?”
胡竞之接过来一看,是嫩豆腐和黄豆芽做的一碗清汤,又点缀了些紫菜、小葱,看着倒是清爽,他倒是没喝多少酒,可吃得却太过油腻,舌头都有些麻麻的,喝这汤解个腻也是好的,于是便埋头吃喝起来。
看他坐在桌边吃东西,冬秀便去梳妆台前卸妆,幸亏她当初聪明,叫人直接做了整套的花冠,取带又方便,造型又别致,红色的琉璃、金色的流苏,好看又轻便,她自己便可以轻轻的拿下来。
取了头冠,又拿出冷香霜来准备卸妆。
其实对于民国时期先进庞大的美容产业,冬秀是十分震惊的,她以前一直以为民国就是苦难、贫瘠、落后的代名词呢。
就好比妇女用的化妆品吧,曲氏之前还一直用老四样呢,不过眉笔、口脂、米粉、胭脂而已,后来她看报纸才晓得,这些东西早已过时了,在大城市里随便一家外洋广货号里就能买到各类进口美容和化妆品,像什么美白霜、护肤脂、香体膏、指甲油、沐浴露、洗发水都是应有尽有的,又有各类唇膏、口红、睫毛膏、粉底、蜜粉的化妆品,基本已经具备现代美容护肤的雏形了。
刚刚胡竞之取了帽子,她看见他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得齐齐整整的,便肯定他是用了定发液了,说不定还是有“男士桂花油”之称的名牌司丹康头油呢,看来这还是个爱美的精致boy啊。
“刚刚做什么呢?”
胡竞之喝完一碗汤,感觉舒服很多,见冬秀在一旁仔细的卸妆,出声打破屋内的寂静。
“暖床呢!”冬秀答完又觉得不太对,“啊呀”一声惊呼,赶忙跳起来:“我把那汤婆子忘在被褥里啦!”
那是她陪嫁过来的新褥子,被面用的是大红锦缎,光彩照人、丝滑柔顺,就是怕水怕火易变形,那汤婆子里灌了滚沸的开水,烫得很,一不小心那被面就要被烫坏了,所以她刚刚才不停的在被子里面挪动那锡壶,结果被他一打岔就把壶给落在里面了。
她刚想去掀被子,却发现自己满手的油脂,只好对胡竞之说:“快快快,你把被子里那个锡壶拿出来。”
因她在一边又急又慌、连叫带跳的,搞得胡竞之也有些急躁了,想也不想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索,结果却被烫了个正着。
冬秀见他甩着手,忙拉着他到洗漱的地方,舀了一杯冷水慢慢浇到他手上,还好只是皮肤烫红了一点,被冷水一冰也就好了。
之后到底是胡竞之把那壶给取了出来,还好被面没有变形,只是里面被烫得有些焦黄了,倒是不伤大雅。
原本还有些尴尬的两人此时倒是自在了些。
给脸上抹了玉容霜,仔细做完保养,冬秀便开始日常的通头一百次。
胡竞之看她对镜梳头的样子,实在温婉美丽,好似画中仕女,心念一动便接过梳子替她梳起来。
现今社会崇尚的是进步时尚的新女性,她们读书识字,热情开朗,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像冬秀姐这样的闺秀却被归为旧派女子,不仅不吃香,甚至还会受到无端的鄙薄。
胡竞之自然也是欣赏新派女性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喜欢上独立自信的韦斯莲,但他同时也欣赏旧派女性的那种温柔和坚韧,就像他的母亲,就像他这位新婚的妻子,从定亲到成婚,足有十多年的时间,换了一个心性不坚、心怀不宽的人,只怕早在无尽的等待中枯萎了,而她却显而易见的平和自在,活的光彩照人。
那白皙细腻的肌肤、清亮灵动的眼睛都是佐证。
冬秀姐无疑是超出他预期的。
大红的龙凤对烛燃烧殆尽,哔哔啵啵的爆出灯花,使屋内光影明灭不定,冬秀忽的紧张起来,胡竞之弯腰握着她的手环抱着她,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咱们歇了吧!”
暖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酥麻,女人的身体有时候比心更加诚实。
如果是个不喜欢的人靠近了她,她会觉得被骚扰了,如果是喜欢的人,那只会身轻体软脸发烫。
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更不知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冬秀睡去前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留过洋的,一个看着文弱的书生居然有肌肉!
胡竞之也不是那样木讷呆板的书呆子,想当年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十里洋场的脂粉堆里打过滚的,即进过长三书寓,也叫过堂子,甚至那小客栈、尼姑庵、咸水铺,也是被狐朋狗友带去见识过的,对男女间的那个事早已精通熟识。
一个男人若是从未开过荤便罢了,即尝过鲜了,再要忍住去屈就五姑娘,可就有点难了。
他出国这几年,一方面是自我约束,从来都以已婚身份示人,杜绝了很多女郎的亲近,二则是身边实在没甚心动的对象,唯有一个外国姑娘韦斯莲,两人却更多的像是心灵挚友,他对她也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就这样生生当了好些年的和尚。
一朝解禁,再次开荤,不免激动了些,何况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还那样美丽动人,昨晚就着晕黄的烛火他可是看清楚了,冬秀姐即没缠足也没裹胸,身段玲珑窈窕,那对儿腻白嫣红的圆润好物儿一跳出来,就叫他立时红了眼,再顾不得什么温柔体贴,直接化身狂风骤雨向妻子袭去……
他接受并且推崇西方教育,认为女子就该身体健全,可他见过的第一个健全的女子却是在国外的一个绘画展览里的人体画作上,那个几乎□□的女子给了他很大的冲击,那耸立的□□、白胖的双足是他在国内所没见过的,他那时所接触过的女子唯有各院的□□而已,可即便是□□也裹了双脚从不示人,也几乎所有的人都裹胸,拿布条束缚□□的发育生长,使其扁平,这就是国人最欣赏的“丁香乳”了,可他从来也欣赏不来,反而是那画中的女子,即便过于肥胖,腹部和腿部满是赘肉,在他看来也比那缠胸裹足的美丽太多。
他是何其有幸,能娶到这样健全又美丽的女子为妻。
第54章 回门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这就更激发了胡竞之的激情,两人你来我往、亲密无间,正是棋逢对手、干草遇烈火,颠来倒去直战到鸡鸣方才罢休。
胡竞之也不觉累,不仅精神,就连身体也很是亢奋,不过稍歇了一两个时辰,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倒是冬秀累得不轻,事后一觉睡得香甜,等她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的腿居然被折叠的压在身侧,那个人正埋首在她胸前津津有味的咂摸着。
这幸亏她一直都有坚持练瑜伽,身体柔韧性好,要不早就抽筋了,可现在也觉得双腿疲软无力,甚至有些发麻,她不由哼唧一声,下意识踢弹了一下小腿,霎时一股冷风窜进被窝,冰得她打了个激灵。
“醒了?这会还早呢,你还可以再睡一觉。”
说完便把她的腿驾到肩上就那么进来了。
冬秀只来得及嗯了一声,便在那缓缓的节奏里迷失了。
昨儿晚上两人都太激动太忘我,还喝了酒,再加上屋里早就烤得暖烘烘的,也不觉得冷,现在炭盆里的火早就熄了,温度骤降,两人又都是赤条条的未着寸缕,稍一动作就有冷风灌进来,冬秀忙伸手抱住上方的人,使两人紧密相贴。
索性床里堆了不下四五条的被子,胡竞之随手扯过一条罩在两人身上,这下从头到脚都捂住了,也不怕有风进来了。
等两人大喘着粗气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冬秀只觉得眼前似有金星乱闪,刚刚闷在被子里一番激动运动,缺氧让人脑子都晕乎了,只身体的感官越发清晰刺激,这会儿她下面的肌肉还在无意识的颤抖收缩呢。
她之前还在担忧,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要这样那样,即便她是个现代人也有点接受无能啊,而且即便是现代的一夜情,那也得先有个相互聊骚的过程吧,这个可比一夜情还要刺激啊。
万万没想到,两人的身体倒是比心更实诚,一点顾虑没有,直接就贴上了,很快就完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命大和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最亲密的事,这会儿冬秀再看他,居然一点陌生感都没了,而且看着那张在晨曦里显得越发英俊的脸庞,心中竟然很神奇的涌出了一股甜蜜的爱意。
那双含情脉脉的水润双眼,看得胡竞之浑身舒坦,恨不得溺毙其中,两人拥作一堆,就那样相互望着,仿佛忘却了时间,直到外面传来吱呀的开门声,冬秀这才被惊醒了,恍然间发现窗外已是晨曦微明。
她忙慌手慌脚的挣开对方的怀抱,准备穿衣起床。
吕氏可是再三跟她交待了,新媳妇可不能睡懒觉,特别是头一天,要给婆婆和家中长辈敬茶,去迟了还不被人笑话死,而且她一个新人,对夫家环境完全不熟悉,又没有丫头来伺候她,到时候她恐怕连洗漱的水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可她拥着被子坐起来四处一打量,顿时欲哭无泪了,床上被两人折腾的乱七八糟,仿佛飓风过境,褥子、枕头、床单、衣裳裹成一团,一半在床上一半在脚踏上,而地上则散乱的丢着两人昨儿的衣裳,咋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干柴烈火的男女等不及到床上,一路脱一路丢的呢,不过,昨天仿佛也的确是这样,两人一边亲着一边扒衣裳,想着昨晚的一切,冬秀脸腾的红了,她昨晚那么热辣主动,不会吓着人家了吧。
胡竞之看她脸红如布的坐着不动,只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那样灵动,仿佛千言万语蕴含其中,只把他心都要看化了。
冬秀是真欲哭无泪了,昨夜慌慌张张的,居然忘记把今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了,这会儿光溜溜的可怎么下地去柜子里翻衣服啊。
胡竞之到底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她再扫一眼屋内情况,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先躺着,等我起来了再帮你拿衣裳,别冻着。”
他在美国念书,不仅长了见闻学识,更是打熬了一幅好身板,只因国外崇尚健美,那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就不知道有多少花样,直接把他从一个短跑长跑不及格、单杠双杆上不去的文弱书生,变成了现在满身精壮肌肉的大男人,区区寒冷自然不在话下。
他裹着被子打开衣柜,发现里面被塞得满满登登且泾渭分明,左边灰黑白是他的衣裳,右边五彩斑斓的是她的衣裳,看着叫他心里一暖,他有了共度一生的妻子,从此以后衣柜分她一半,喜乐与之共享……
冬秀可不知道胡竞之这多情的文人心肠发作了,刚刚对着衣柜大发感慨,恨不得做首诗出来,只是在被窝里忐忑又焦急的等待着,好容易待他穿戴好了,忙指挥他拿衣服:“柜子右边,最上面有一套石榴红的小袄子,下面抽屉里有我的一套亵衣亵裤,全部拿过来吧。”
胡竞之拿了衣裳,把贴身穿的亵衣裤塞在被子里:“凉的很,先捂一会再穿吧,时候还早呢,别急。”
“你别紧张,我娘最是和蔼,她又喜欢你,一会敬茶肯定会帮忖你,我两个嫂子年纪跟我娘一般大,你只当成长辈尊敬就行了,剩下的都是侄子、侄媳妇,他们虽然跟我们一般大小,却是后辈,你不用管,再有就是几个小孩儿,实话说,我都认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