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灵感
冬秀回去便到那西洋百货商店里买了台留声机回来,黄铜喇叭花状的留声机在她眼里更多的像是一件古董和一种情怀,让人联想到纸醉金迷的夜上海,但不得不承认,拿它来听歌真是觉得分外有格调和情趣。
气候适宜的秋天总是短暂的,几场东北风裹挟着沙尘呼啸而过,整个北京城便瞬间有了冬天的肃杀氛围,冬秀是不肯在这天气恶劣的时候出门的,每日只穿了大袄窝在房里看书读报,或听听音乐戏曲什么的,倒是对门那陆老太太瘾头大,这样的天气还每日准时准点的出门到茶舍去报道呢,家里儿子媳妇是怎么也劝不听的,只能顾了辆黄包车每日接送老太太。
冬秀啃着手里有点蔫吧的大苹果,力求在过冬前给自己多补充点维生素,这个时候又没有反季蔬菜和水果吃,等入冬了可能就没得吃了。
而且这边干燥的气候对她们这样的南方人是很不友好的,入秋时她不过吃了顿火锅,下巴上就冒了好几颗痘,直到现在才慢慢的消下去了,幸亏是没留疤,带弟更惨,居然还流了两次鼻血,不过可能是因为有爱情的滋润吧,倒是好得快,而且现在居然十分适应了。
赶在秋天的尾巴上,冬秀便给她俩主持了婚礼,现在两口子都住在前门那一溜房子里倒也安逸自在。
就是这院子里感觉一下冷清起来,胡竞之又出差了,偌大的内院便只有她和王妈两人,夜晚怒吼的风声狂啸而过时,其实有些可怕。
“咱们这炕什么时候烧起来啊?”
冬秀吸溜着鼻子怏怏的问王妈,虽然有新做的大厚棉被,可这炕实在太大了,一个人睡着无端就感到几分冷清。
“哎哟太太,这还没立冬呢,离烧炕的时候还早哪,好多人都是冬至才开始烧炕的哪,”王妈看着吃完水果又裹着被子窝到炕上的太太,很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天气才哪到哪啊,真正冷的时候还没来呢,“都说数九寒冬,过了冬至、进了数九寒天那才叫个冷呢,九九消寒歌您听过么,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和六九、沿河看杨柳,七九河冻开、□□燕子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冬秀听了简直欲哭无泪,等到冬至那不就十二月下旬了么,那时候估计雪都飘了好几场了吧。
想念现代的空调、暖气和地暖啊。
她捧着热水杯暖手,翻看着炕桌上的报纸。
近几年伴随着“德先生和赛先生”(民主与科学)的声明远播,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新文化运动终于以携风裹雨之势迅猛而来,给华国的文化和思想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来了一场飓风式洗涤。
胡竞之作为其中一员,这几个月简直犹如一颗最闪亮的明星般强势登场,其文章和大名频频见诸各大报刊。
而白话文也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姿态荣登话题版TOP1,从以前的上不得台面,一下子成为文化圈内有志青年最炙手可热的新宠,各类白话文小说、散文、诗歌纷纷占据各大报纸最重要的板块。
冬秀虽然是写白话文小说的,可小说家和文化人其实压根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圈子里的人,基本不会有什么交集。
写小说的人在那些学者和研究员面前其实也是很自卑的,都是搞文学的,可一个是为了赚钱,另一个是为了文化传承,两相对比高下立现。
所以冬秀在报纸上看见有知名大学者在文章中提到她时,那种自豪之情就别提了,这位文学界大拿拿她举例,有理有条的分析了白话文是如何的接地气受欢迎,正是现今华国不得不变革之趋势。
当然了,这白话文的拥趸有不老少,可批判反对者却更多,而且不乏各路名流、教授、学者。
有夸得自然就有骂的。
冬秀之前本还因那夸奖沾沾自喜,可随后就被那铺天盖地的骂声给吓住了。
其中便以华国第一位的译著大家林先生骂得最为凶狠,这位老先生实在是个大大的牛人,虽“一个外国字不认识”,却成为了当世赫赫有名的大翻译家,与严复先生一起有“译才并世数严林”的美称,这就像武林里的“北乔峰南慕容”一般,他也是译界的祖师和泰斗,是让人仰望的存在。
这位先生的第一部 译著《巴黎茶花女遗事》曾让华国上下“一时纸贵”,举国上下不知有多少书粉。不过这位老先生是个绝对的保守派和守旧主义者,就连他的译文也都是文言体的,对冬秀这类专写白话文小说的作者自然是瞧不上的。况且冬秀的白话文还那么接近口语化,简直白的不能更白了,在他眼中那是全无文学性的,不过是哗众取宠的娱乐之作耳。
冬秀:……
您说得都对。
她的小说还真就是娱乐性的,她就是致力于让读者快乐啊,老先生骂得没毛病。
不过,这种时候的骂战往往不是代表的个人,而是代表着他所站的阵营。
林先生是商务印书馆的定海神针,冬秀则是《自由谈》的招财神猫,都可算是小说圈内的大拿,于是新旧文化之针的骂战,瞬间从高大上的文化圈波及到了一直围观吃瓜的小说界。
两大阵营的拥护者们纷纷开始在报纸上华山论剑,对对方进行口诛笔伐。
冬秀现如今在白话小说界的名头可以说是无人能出其右的,《自由谈》的主编自然是希望她能主动扛起这柄撕逼大战的旗帜,振臂一呼,应者如云,跟那守旧派去正面刚一场。
冬秀很有高人风范的淡定拒绝了:白话文到底会不会成为今后文化主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
泥煤,报纸上那些讨伐她的文言文,写得那般诘屈聱牙、讳莫如深,好多她都看不懂呢,还有很多很多不认识的繁体字要翻查字典才能知道,叫她怎么有胆子去接人家的话啊。
人家一句话里一个成语两个典故三个隐喻,不带脏字就能损得她体无完肤,白话文能做到么,反正她是做不到,她要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去跟人家争论,估计也是被人按在地板上滚动摩擦的DISS吧。
况且,这有什么好争的啊,真理就掌握在她手中好不好,白话文必定会取带文言文成为文化主流啊,不仅白话文,几十年后连繁体字也要退出历史舞台呢。
不管是对政治、文化,还是对婚姻、生育,亦或是服侍、饮食,这时候的人无非抱着三种态度:守旧、中立、维新。
正因为国家前途晦涩不明,社会风气又骤然巨变,那些心中自有坚持和理想的人,才要辩、才要吵、才要骂,以期从中找出正确的救国治世之道。
这就是民国范儿,但凡文人都是心怀天下,以治世救民为己任的,这是读书人千百年来深植心中的信念。
可冬秀就是个伪文艺青年,她知道历史未来的走向是怎样的,当然就没有激情去为了已知的事实而跟人争论,就像她无法跟这时候的人说“嫦娥奔月”是可以实现的、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一样,这根本没有意义。
可是,她知道的那个男女平等、教育普及、地球变成村落、信息传递瞬息万里的世界的的确确就会在百年后出现,他们这个涅槃重生的国家会是如何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是这时候的人不敢想象的。
她何不将这百年后的世界编织成梦,提前与他们知道呢,不为别的,只为使他们在未来无尽的苦难中怀抱着美好的希望和期冀,勇敢的走过这阵痛的时代,迎来新生。
冬秀越想越激动,手都微微颤抖起来,不想这场骂战到给了她久违的写书灵感和激动。
当下也顾不得冷了,掀开身上裹的被子便下炕到她的小书房里去了。
她要写一篇小说,把百年后的华国和世界展示给世人。
人类历史上再没有哪段时间像这一百年一样能使世界和人们的生活发生那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百年后的繁荣、自由、开放、富足,她要写出来,先进的科技、文明、常识、教育,她也要写出来,世界性的战争、政治、经济、贸易,她更要写出来。
她有很大的野心,想要把那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铺陈在读者面前,这样构筑的世界才是真实的,可信的,才能叫人深信不疑,具有强烈的代入感。
她还想将百年间发生的事做一些轻微剧透,不是毫无根据的预言式的,而是有理有条的推理式,把正确的道路明明白白指给那些正在为国家而奋斗的人看,希望能叫他们少走弯路。
她知道历史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该发生的总是会发生,也不做无谓的幻想,觉得她可以凭一篇小说就能起到救国救民的作用,可哪怕这篇小说能稍微的给他们以启示呢,这也足够她振奋了,哪怕后世她可能要背上神棍的名头也在所不惜!
既然要描述百年后的世界,这篇小说便只能是穿越题材的了。
按她自己的想法,这不啻于重新设定了一个新的世界,背景是极其宏大而复杂的。
就像现代的人写的星际科幻文、吸血鬼系列等,故事发生的前提,便是先要构架出合理和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有清晰的法律、历史、政治、国家、风俗甚至宗教信仰,要在逻辑上毫无破绽。
冬秀倒是没有这方面的麻烦,那个世界真实无比,从任何方面都经得起推敲,不可能给人质疑和嘲笑的机会,可也因为它的真实存在,而让她颇多顾忌,难道她能大喇喇的把二战结果写出来?把日军侵华写出来?把□□写出来?把美国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写出来?那样她就真的要被当成神棍了,可能不等寿终正寝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况且来到这个世界二十多年,前世种种反倒更像梦一场了,好多东西她都要使劲回忆才能想起来,前期准备工作便尤其困难了。
因她要长时间拿笔写东西,手可不能受冷变僵,王妈便给她在书房里烧了火盆,可惜她的书房太过狭小,火盆一进来便弄得满屋烟味儿,呛人得很,她生怕二氧化碳中毒了,到底强烈要求王妈在立冬日后给她把炕给烧起来了。
火炕的魅力果然是大冬天最叫人着迷的。
冬秀简直一刻都不想下床,为了方便写字,她还特地弄了一套桌椅搬到炕上,反正现在位置够大,随她怎么造。
第76章 未来
于是胡竞之回来的时候便见着妻子坐在炕上的桌椅上十分认真的写写划划。
北方的炕本就高,再摞上桌子,那就更高了,反正胡竞之是看不到桌面情况的,也不知道冬秀姐在写什么那么着迷,他进来那么久她居然都没发觉。
他也不叫她,自顾的脱了鞋上炕,站到她身后瞟了一眼:只见纸上十分凌乱的画了一些圈圈和箭头,还有一堆交七扭八乱成一团的连线,圈里和线上随处可见潦草的字迹,依稀辨别出“千禧年”、“九年义务教育”、“独生子”、“WTO”、“新闻联播”、“疫苗”、“奥运会”、“恐怖袭击”等等简短的词汇。
“这是写的什么?”他不由出声询问。
冬秀满脑子的现代场景顿时被这一声问询给惊得烟消云散了。
她回头看着胡竞之愣怔了几秒钟,有些回不过神来,好一会儿才惊喜的伸手直接揽着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熊抱:“你回来啦!”
胡竞之清晰的看见她脸上惊喜的神情,心中十分熨帖,很给面子的回抱过去。
两人站在炕上抱着腻歪了会儿,冬秀才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事先来个消息,也好叫人去接你嘛!”
“刚刚到的,有人送我回来。”
“想不想我?”她抱着他的腰跟他撒娇。
普通的民国男人可受不了这样直白露骨的问话,不过胡竞之这个受过西洋文化熏陶的人显然不在此列,情话小王子附体的他立马回到:“自然极想极想你,白天想,夜晚更想,聚会时想你,独处时更想你,路过一丛别样美丽的鲜花时也想带回来与你看,见着如画般美丽的风景时也想你能与我一同入画,渴望每日清晨第一个印入我眼帘的就是你的脸,想你就和写日记这件事一样,是我每日必修的功课!”
冬秀被肉麻得打了个哆嗦,突然生出恶趣味来,琼瑶式肉麻情话唯有直男式土味情话可以匹敌啊。
她深情款款的望着他:“你知道你和星星有什么区别吗?”
胡竞之从善如流的问:“什么区别?”
“星星在天上,而你在我心里!”
然后她又故意在空气里嗅了嗅,“你闻到什么味道了吗?”
胡竞之有些尴尬,他才坐了好长时间的车,莫不是身上都有味道了?
低头在自己身上闻了闻,还好啊,“没有啊!”
冬秀把脸埋在他胸口使劲闻了一下说:“有,打你一出现,我身边的空气就都是甜的了!”
然后一鼓作气、竹筒倒豆子的接着道:“甜有一百种方式,除了吃糖、还有每天九十九次的想你;我不能每天看见你,不然我见你一次就多喜欢你一分;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
胡竞之:……
听着这些情话,他应该感动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莫名有种想笑场和无言以对的憋屈感觉。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冬秀拍拍他,示意他下炕,“这一路舟车劳顿的辛苦了,你先歇会儿,我叫带弟去给你烧热水,你好好的泡个澡去去乏!”
胡竞之依言下炕,然后一把将妻子抱下来,冬秀惊呼一声,继而惊喜的捏着他的胳膊道:“两月不见你这身板结实不少啊!”隔着棉袍都能感到里面硬硬的肌肉触感。
“哦,对了,天气这么冷,你那脚疾犯过么?要不要先去配些药回来备着!”
她也不知道胡竞之这脚疾到底是什么病,反正听婆婆冯氏的话音,这似乎是个难以治愈的慢性病,每到天气骤变便肿痛难耐,严重的时候连下地走路也困难,听着倒跟她前世那位得了风湿性心脏病的大伯的症状有些类似呢。
“在杭州时犯过一次,不过并不严重,看了医生也只说是太过劳累所致,我歇了三四天就痊愈了!”
要他自己来说,这就是个劳累病,他是每每操心烦扰的事太多就会犯病的,索性就是疼痛几天,不吃药自己也能慢慢好起来,因此不太放在心上。
冬秀却有些忧心忡忡了,这可别真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病吧,就胡竞之这交游阶层和自身的名气,请几位名医来医治是根本不成问题的,这么多年了却还是没有断根,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她已经把这个人放在了心里,是要跟他一起在这时代共度一生的,可不能被疾病给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