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抛夫弃子——一眼万万年
时间:2019-03-10 09:48:18

  “好了,都几点了,既然来了就赶紧洗洗上去睡觉,正好你的房间我还没收拾,上去就能睡了。”
  农显安应了一声,木木地拿着盆倒了热水洗漱。
  他现在心里很乱,不知道怎么的又跑到这边来了,大半夜的还连累他娘担心,因为来得突然,他都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不过他娘这么聪明,肯定会猜到她发生了什么事了,之前他傻傻的什么都没察觉到,还是他娘提醒他才知道岑美玉不对劲,现在看来,他还是太年轻了。
  把农显安送到房间,陆金莲才打着哈欠进了自己的卧室,躺进因为主人离开已经变冷的床铺里。
  虽然儿子很可怜,但陆金莲心里很开心,以后他儿子十之八九不会再和女主搅合在一起了,这不是天大的好事是什么。
  陆金莲不怎么聪明,她的智商就摆在那里,这个计划能做成现在这样,已经出乎她自己的意料了。
  她把岑美玉的钱都拿走了,她肯定会再接再厉,只是再也不会把钱放空间里了。反正她拿不到,干脆就不让岑美玉挣钱才是最好的,她就不信被举报了倒买倒卖之后岑美玉还敢明目张胆地出去卖东西。
  只要被怀疑了,以她对女主的了解,女主肯定会承认她确实有个厉害的对象,到时候再找个演戏的人来,两人之间肯定会出现问题。
  事情比她想象的更加顺利,两人竟然直接分手了,看农显安这样子,女主肯定说了很多颠覆她形象的话,才把人伤成这样。
  她没有了剧情的先知,一切都只能靠猜,陆金莲有点头疼地翻了一下身。
  想来女主应该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她心心念念的都是外面的大世界,以前留下来是因为没做好准备,还有一点点爱情的牵绊。
  现在爱情没有了,事业也被那封举报信弄得无法展开了,接下来的日子肯定是束手束脚的,对于心比挺高的女主来说,不离开根本不是她的性格。
  她现在正在思考的问题就是,到底是要把人留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处处和女主作对,以此为乐。还是把人放走,在半路上下手把空间毁了,然后任人自生自灭,顺便把农显安最后的希望给灭了,让他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前者需要的时间很多,周期很长,而且她要时时刻刻看着女主的动向,费脑子去拆穿女主的各种计划。女主没了依仗,她和农显安的“误会”会解开,最后还会跟她儿子死灰复燃,最终她的心血付诸东流。
  以她前世的经验来看,天天和女主做对很可能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咳咳,虽然这样说自己不太好,但事实就是如此,她以前吃过的亏太多了,现在这些计划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只是因为她还在暗处而已。
  最关键的是,如果生活除了报仇什么都没有,也许报仇不成还会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乱七八糟,这样只会得不偿失。她本来就不是年轻小姑娘了,每一天都是赚得的,每一天都不能浪费。
  她的重生有仇恨,但不能只有仇恨,更多的应该是挽回遗憾,那些痛苦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发生,她应该在剩下的生命里过更有意义的日子,创造更多的价值。
  思来想去,陆金莲决定还是让女主离开,等她出发之后就动手。当女主发现自己最大的金手指没有了,身上带的所有东西也都没有了,很可能自己的身份也没有了,肯定会十分崩溃。
  曾经拥有改变命运,能让她走上人生颠覆的东西,在她满怀期待地向未来进发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东西没了,足以让人崩溃了,心里承受能力差点都能直接疯掉。
  其实岑美玉本身是没有什么本事的,所谓的苏爽都只建立在装满了物资的空间上,她所有的资本都来自那个空间。她不和别人一样会做衣服,连做饭的手艺也不好,学习成绩也只是一般般,更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连投机取巧都难。
  想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走向人生巅峰,肯定是千难万难。要是她真的能在这种气情况下还能发家致富,也算是她的本事,真有那时候陆金莲只能佩服了。
  失去了金手指,对岑美玉来说肯定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情,这就是很大的报复了。
  而且,谁说她后面不能继续落井下石了!
  陆金莲又翻了一个身,安心入睡。
 
 
第52章 开始工作
  农显安昨晚上吹了半夜的冷风,早上醒来的时候头疼得很, 心口又是闷闷地痛, 让他整个人的状态十分不好, 连今天要去卫生所值班这事都被他险些忘记了。
  就像岑美玉说的, 他辛辛苦苦种一年的地, 或者当一年的赤脚医生,得到的回报都不如别人做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
  跟着他没什么好日子过, 她已经过惯了穷日子, 眼前有了更好的生活在等着她, 她只选择自己最想要的。就算他再厉害,她也没时间和精力去等他发达, 带她过好日子。
  本来他对自己还挺满意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许多人都夸他。可是现在他想变得更好, 他也想过好日子,他得想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那些事情。
  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 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农显安就起床了。
  天已经大亮,农秀珠坐在明亮的火塘边,前面是个高脚桌子。农显安走近了才发现桌子上摆着两本书,农秀珠还拿着纸笔。
  农秀珠放下手中精致的铅笔, 伸出略微冰凉的手往火塘边靠, 微笑道:“三哥, 你现在可没我勤快了, 我都起的比你早。”
  农显安对这个打趣不以为意,倒是更关心她看书的问题。他们无论是上学还是不上学的,在家里一般都是不看书的,就是他还读书的时候也是这样。
  “你怎么看起了书?”
  “我要去读中学了,说是还要考试,年前年后我都在复习,可难过了!”
  农显安万分惊讶,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读中学,去哪里读?你不是嫌读书辛苦?而且你都几年没碰课本了,能学会?”
  “小学考中学就考语文和算术,我又不是不认字,现在来看倒是比以前上学的时候简单好学多了。”农秀珠才不会承认她笨,不过她说的也不是假话,她虽然三四年没有碰过书本,但现在来看却也还能看懂。
  “你毕业好几年了,怎么还能去考,考上了又要去哪里读?”农显安还在震惊之中,一拿起她的旧课本翻了一下。
  “阿娘说了能考,我也不是很懂,她只要我多看书,至于学校,肯定是县城一中了,等我们有了城市户口就能去。”农秀珠拿笔抵着下巴,神色还是有点迷茫的,很多问题她确实不懂,只是全心全意地信任着她娘。
  “阿娘呢?”
  “天还没亮她就起来,现在估计都在工厂上上班了。”
  “上班?在哪里,做什么?”农显安又被惊到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竟是连这件事都不知道。
  农秀珠疑惑地看了他一眼,确定他是真的不知道之后才解释道:“阿娘在县城里认识了个人,在食品加工厂找了一份工作,从昨天开始就去上班。再过几天她就能迁户口,然后我们就都是城里人,谁也不能再嫌弃我不会干农活了。”
  农显安听她这样说,脸色也由惊讶不解变成了隐隐的担忧。他的年纪虽然才比农秀珠大两岁,但是他的情商、阅历都比农秀珠高出了不少,即使没做过很多事情,也对一些隐性的规则有所了解。
  农秀珠说着就是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做起来却是十分困难,不然也不会很多人都削尖了脑袋想成为城里人却不得其法,就是有了法子,有了筹码,做起来也不一定能顺利。
  他娘现在都已经在上班了,证明她做这件事的时间已经不短,可是她一直都没有表露出来。他隐隐地觉得他娘现在和以前不一样,自从他们离婚,她就在慢慢地改变,到了现在,他已经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了。
  作为儿子,他自然是管不了她想做什么,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继续深想下去。
  “三哥,你怎么了?”农秀珠伸出手在已经愣神的农显安眼前晃了一下。
  “我没事。”农显安摇摇头,他的心事本来就多,现在又加了一重,他的心更沉了。
  看着农秀珠懵懂的样子,他摸摸她的头,郑重地道:“阿珠,既然有了机会,你自己也想着,那就好好看书了,别浪费了这大好的机会。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来问我,我还上过中学,多多少少记得一点。”
  “我知道,我肯定好好地学,我以后得找一个好工作,才不要在乡下种地呢!”
  “唉……阿娘对你是真好,以前你不嫌辛苦不能上学,阿娘就不让你上了,你不想干什么就不让你干。现在你又想上学,阿娘又为你找了县城的学校和工作。现在就你陪着她,你可别让她失望。”
  “我当然知道了,阿娘还等着我养她,我肯定好好努力的。”农秀珠很认真地点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她已经懂事很多了。
  农显安一直知道他娘对这个妹妹最好,什么好东西都给她,什么事都依着她。过因为她从小身体不好难养活,他们作为哥哥的倒是不会吃醋,以前也是很宠着她的,也愿意护着她依着她。
  只是后来大家都长大了,很少能在一起玩,她的脾气越来越大,性格越来越霸道,兄妹之间的关系才渐渐远了。现在她能变得懂事,他自然也是高兴的。
  “阿珠真是越来越乖了,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农秀珠这回避开了他伸过来准备捏他帽子的手,有点恼羞成怒地道:“不说了,你赶紧洗洗然后吃饭,我住了米粥温在灶里。”
  “好!”
  农显安端着掺了鸡肉末的米粥,身上暖洋洋的,胃里、心里也是暖洋洋的,这个家比现在的农家温暖多了,有时候他真想在这里住下不走。
  “三哥,我有事要说。”
  “什么?”
  “就你跟岑美玉那事,她的事情我在这边都听说了,阿娘不喜欢她,你别再和她在一起了。好女孩多的是,你不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你让我别给阿娘失望,你更别让她失望。”农秀珠说得十分认真,她对这件事是上了心的。
  农显安沉了脸,半晌后才道:“我们已经完全没关系了,阿娘也知道。”她昨晚上没说话,但心里肯定是清楚的。
  “那就好!”农秀珠松了一口气,她娘为了这事没少头疼,这下总算是安心了。
  …………
  陆金莲还不知道她的小儿女们在暖心地互相劝诫,就是为了不让她伤心失望,现在的她确实已经在工作。
  昨天工厂就正式开工了,那个卖出工作岗位的人带了她来。原来的工位是清洗食品原材料的,不好不坏。
  但是交接途中出了一点意外,有个小领导塞了个人进来,陆金莲本来就不需要长干,就没有节外生枝,她的工作就变成了搬运原材料。
  搬运需要大力气,工钱还比技术岗位低,这个工位自然不怎么受欢迎。
  因为这事,带她来的人还挺愧疚的,陆金莲给的钱和东西都不少,谈得很爽利。他们还想着少要几块钱,陆金莲没要回来,这一家人的品性都不错,以后他们还是“亲戚”,可能还有不少交流。
  谁家怀了孩子不是继续工作,城市的也好不到哪去。现在唐家媳妇能刚怀上没两月就能休息,可以在家操持家务,竟然还能拿到比上班时更多的钱和粮食,这事再没良心的人都不能说自己吃了亏。
  陆金莲倒是乐在其中,她吃过的苦比大部分人都多,而且这份工作只是累了点,算起来也没多苦,再加上她现在的大力气,搬起东西来轻松得很,连力气不小的小组长对她的态度都很好。
  她已经问过了,得到城市户口没有她原来想象的那么快,至少也得做满了一个月,她才能回去迁户口。这个问题不大,就是农秀珠上学的事情会有点麻烦,不过她还是能解决的。
  厂里有食堂,大家都是凭粮票吃饭,陆金莲不是城里户口,现在自然还没有粮票,肯定就不能去食堂吃饭了,下班之后就径直去了唐家。
  唐家就是和她做交易的人家,唐家的父母年纪不大,除了两个外嫁女之外只有一个儿子唐建军,一家四口都有不同的工作。
  唐家的日子很不错,比大部分城里人家都好,但他们家人都难得的谦和,和有些人家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不太一样,陆金莲也不是真正的土包子,他们见过的几次都不讨厌对方。
  因此他们知道陆金莲没有地方吃午饭的时候,就主动提出来帮她做,当然,饭菜都得她自己带过来。陆金莲也很乐意,她一点也不想天天吃冷饭,这把老骨头她还是十分珍惜的,想多活几年。
  唐家离工厂不远,房子是唐家父母分得的,工厂家属楼,三室一厅,看着还不错。
  陆金莲来到的时候唐家人都回来了,饭菜是新任的全职太太陶小芸做的,主食是玉米混白米蒸饭,没有荤菜,但是素菜里有油花,这也算是不错的了。
  陆金莲今天早上背了大米和细玉米面、几棵新鲜的白菜、一捆萝卜、大半瓶茶油来,唐家人本来就很有涵养,她又不是来吃白饭的,她进来的时候大家就比较热情。
 
 
第53章 买到房子
  虽说陆金莲和唐家非亲非故,但既然互相不讨厌, 还有了可以走近的理由, 可以互惠互利, 那么现在搭伙做饭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饭桌上五个人, 气氛还算不错, 他们一家说着话,对着陆金莲也是客客气气的。
  唐父将近五十岁, 他做的是文职, 气质儒雅, 在这个年纪还不算老;唐母和他年纪差不多,长相普通五官端正, 微微发福,脸型看起来富态又和蔼, 内里却是个精明的。
  唐建军二十出头, 是跑运输队的,不常在家, 待遇不算多好, 但是经常四处跑,能得到别人难买的东西。陶小芸是这个家里颜值最高的,长相明艳,气质温婉, 说话也不糊涂, 听说和婆婆唐母处得不错, 没什么大矛盾。
  吃完饭还有一个小时才到上班时间, 陆金莲就问起了前两天拜托唐母的问题。
  “既然你叫我一声姐姐,我自然就会尽心尽力地帮你问,这几天跟老姐妹们都问了一遍,还真给你问到了两个好地方。”唐母十分热情,要真是白干她也会帮忙,但绝不会这么热心,她家里日子看起来不错,但谁还嫌弃更好不成。
  “真是麻烦阿姐了,本来我也不想这么急,就是家里还有个小女儿,留她一个人守在老家我实在是放心不下。”陆金莲一脸的感激。
  唐母深有同感,“谁说不是呢,儿女就是父母的债啊,谁家努力都是为了下一代,谁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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