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抛夫弃子——一眼万万年
时间:2019-03-10 09:48:18

  “这是什么啊?”
  “这是你十六岁的生日礼物,快打开看看,我保证你很喜欢。”
  其实都不用打开,农秀珠就已经很惊喜了,虽然之前的那双鞋已经被糟蹋了,但是她娘又给做了新的,还有好几件新衣服,她没想到竟然还有礼物。
  “哇!好漂亮啊!”
  农秀珠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布包里面是一对镯子和项圈,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的是这些竟然都是金的,样式特别精致。
 
 
第55章 开始出手一
  元宵节的时候食品加工厂放了一天的假, 这一天母女俩计划好了要回栗树寨。
  两人正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有人敲响了她家的房门, 农秀珠正要过去,陆金莲便道:“你收拾东西, 我去开门。”
  “好!”周边的邻居和同事经常来家里,这样的小事并不能引起农秀珠的注意。
  没半分钟,陆金莲从外面回来了。
  农秀珠正对着镜子包浅蓝色的绣花头帕,有些疑惑地问道:“敲门的是谁啊?我怎么没听到说话的声音?”
  陆金莲随意道:“外面没人,可能是哪家走亲戚的敲错门了,今天也是个好日子呢!”
  “也是啊!”农秀珠完全没有多想。
  “今天是元宵, 晚上我们又不回来这里,我取三炷香去土庙里点一下, 供奉神仙, 你在家里等等, 别出去。”
  “我不能去吗?”
  “小孩子家家的, 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在家等着, 我很快回来。”即使面对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 陆金莲也没有松口。
  农秀珠撇撇嘴,轻轻应了一声。其实她就是问问,小孩子确实不合适去庙里, 说是容易神魂不稳。
  陆金莲拿了三块饼干, 装上三炷香, 开门出去。门外确实一个人都没有, 她丝毫没有露出惊讶之色,左右看了一眼,然后左绕右绕,一会儿就走到了这边用来供奉神女的小土庙旁边。
  土庙矮矮小小的,刚好够一个普通人的高度,高一点的人进去都要低头。中间靠后墙的地方立了一个三分之二人高的泥像,前面放了一个大香炉,里面没有燃着的香,因为上香的人都是黄昏晚饭前才过来的。
  陆金莲一点都不迟疑,微微弯着腰走了进去。只见庙门背后站着一个清瘦矮小的少年,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面容清秀普通,穿的也十分普通,浑身上下除了那双眼睛之外没有别的特别之处。
  这时的他气息有些不稳,像是刚刚激烈运动过一般,脸上满是兴奋之色,见到他这样子,陆金莲眼前一亮。
  “你突然过来,是有消息了吗?”
  小少年不住地点头,轻声道:“我见着人了,她现在正跟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在公园里,看起来很着急。”
  陆金莲微微一笑,然后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纸包递给他,“很好,你走吧!”
  少年看着那个纸包,眼睛更亮了,尽力压抑住自己心里的喜色,接过之后就匆匆走了。
  两人见面不过十几秒钟的时间,陆金莲从黑漆斑驳的门背后转了出来,用火柴点上手中的三炷香,然后诚心诚意地拜了三拜,插进香炉里,又拿着饼干在香炉上晃了三圈,放到已经被清扫干净的木桌上,才慢慢地走回家。
  正巧旁边的邻居拿着篮子出了门,那是一个和她同龄的女人,为人很是热情,见着陆金莲,笑眯眯地主动打招呼道:“阿孃这么早去干什么来了?”
  陆金莲也笑着回道:“今儿我准备回老家,就提早去庙里上了柱香,阿孃这是去哪儿呢?”
  “听说百货商店来了新东西,阿诚他爹早早地去排队了,连篮子也忘了,现在我拿过去给他,也不知道能买到什么东西。”
  “那你赶紧去吧,现在东西难买,千万别耽误了。”
  “是这个理!”
  阿诚他娘点点头,脚步匆匆地走了,陆金莲也回了家。
  陆金莲拉过已经穿戴整齐的女儿,一脸歉意地道:“珠珠,我在路上遇到了人,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要不我们不回家了吧?”
  农秀珠闻言十分惊讶地问:“什么事啊?要是太重要了不回去也行。”
  陆金莲为难地点头:“很重要。”出手对付女主,可不是十分重要。
  “那就不回去了,正好我可以和阿双去看城里的歌圩,我还没见过呢!”农秀珠也不追根问底,到底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回老家不可,对于这事挺无所谓的。她以前脾气不好,在村里其实没什么好朋友,搬去栗树寨之后也没太多时间去交朋友,至于亲人,也没离了几天,不是十分想念。
  “那你们就去吧,好好玩,多带点东西,小心点!”阿双是隔壁阿诚的妹妹,才十四岁,过几天就是初二的学生了。
  一点也不失落的农秀珠带着自己的小零食去了隔壁,陆金莲关上门,往脸上手上涂了一些东西,换上了一身汉族样式的衣服,又往头上围了一块可以遮住头和半张脸的围巾。
  看着镜子里完全不一样的自己,就算是她亲娘也要掀开围巾仔细辨认才能认出来,陆金莲十分满意,拎着早就准备好的篮子就出去了,也没去公园什么的,而是直直地奔了城中心的汽车站。
  女主岑美玉,终于要开始她走上人生巅峰的路,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切断这条路。
  举报信的事情过后,岑美玉和农显安干净利落地分了手,陆金莲就知道她要跑路了。一个在城里一个在乡下,她也没让乡下的人盯着她,而是找了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在城门口盯着。
  那人自然就是刚才在土庙里的小少年了,才十四岁就是个惯偷了,技术应该不错,从来没被抓住过。算他运气不好,前几天向陆金莲伸了手,被她一把抓住了。
  陆金莲正愁找不到人帮她,索性就和他做了交易,他帮她盯个人,她不把这事给说出去。这里虽然风气开放,但偷盗还是大罪,查实了就是劳改,少年很爽快的答应了。
  陆金莲也不怕他把这件事暴露出去,就是盯个人有没有来城里而已,她能找的借口多了去了,就是说出去也没有什么大事,她谨慎得很,才不会让别人去对付女主。
  这个县城处在边缘省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可以说的上是十分闭塞,连去州上的汽车都没有,因为那条路还在修,目前只有一条直接连通外省的公路。
  岑美玉要出去,必定只能从这里出去,也不可能去省内的其他地方,因为这个省哪里都一样。
  陆金莲快速到十分寒酸简单汽车站时,里面只有两张可怜的原始大巴车,连个候车室都没有,女主就站在那张待会儿要走的车旁边,时不时的左顾右盼。
  这样的汽车站自然没有什么守门的,陆金莲提着篮子就凑了过去,有意地掀开上面盖着的厚布,香味顿时散发了出来。
  她左右看了看,突然笑了一声,直直地走向一个衣着稍好但神色疲倦的中年男人,用本地的汉话急道:“三哥,你实在走得太早了,都不等我做一顿饭的时间,还好车还没走,赶快吃吧!不然路上肯定要饿。”
  旁边的人都看了过来,包括肚子被饭菜香味勾得开始叫唤的岑美玉。那中年男人的脸色是实打实的惊讶,几秒后又缓了过来,微愣道:“阿妹,我不想麻烦你们的,你怎么还过来了,真是对不住了!”
  “咋个能不来,咋个能让你饿起肚子走,不说了,你赶快吃吧,我做了好些你喜欢的菜。”
  “哎,谢谢阿妹了!我们去旁边吃吧!”那男人的模样十分感动,说着就去了车的后面,陆金莲也很自然地跟了上去,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根本就不熟。
  ……
  “大妈,你这里还有吃的吗?”
  岑美玉忍不住凑了过来,旁边的客人信不信她不知道,但是她经常做这种事,哪里能看不出来这大婶就是来卖饭菜的,这客人在这里吃得喷香,她实在是受不了。
  其实岑美玉不是太饿,但是在这还没回暖的天气里,冷冰冰的饼干哪里有热乎乎的饭菜勾人。她这几天一直有人盯着,都没能往空间里面放什么饭菜,今天又出来的匆忙,实在是难受。
  男人不抬头,陆金莲倒是惊讶看她一眼,看看她,又看看篮子,最终慢慢地拿出了一个油纸包。
  “这是热的包子,茴香馅的,本来要给我哥哥做干粮的,既然……给你吃吧。”
  岑美玉听到茴香馅眼前一亮,她来到这边就没有吃过茴香,包子而已,要是别的她还不一定要。
  看着为难的陆金莲,她上前一步注意看了那个篮子,里面确实没有多余的东西,她不由得有点尴尬,原来自己真看错了,人家真是送饭的。
  最终岑美玉拿过了包子,陆金莲接过五角钱,十分“慈爱”地看着她,看着她吃得有点干,还给她倒了一小碗蛋花汤。
 
 
第56章 关小黑屋
  二十多分钟后, 岑美玉从最近的公共厕所走了出来,她现在一点也不嫌厕所的墙壁脏了, 全是因为她腿软得很,不扶着感觉都走不了路。
  她刚刚就吃了两个自己最爱的茴香馅的包子还有半碗蛋花汤, 没几分钟肚子就闹了起来,然后不得不找了个厕所蹲着,二十多分钟让她的双腿又酸又麻。
  刚走出来没几步,肚子又开始响了起来,明明她的肚子里已经没有货了,还是闹腾的厉害。她恨得想打人, 却只能在这里碎碎念,骂人过嘴瘾, 罪魁祸首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一直以来她身体还是不错的, 肯定不会是自己的吃食出了错, 就是因为那两个包子。亏她刚才还觉得自己看错了人, 现在她总算是知道了,自己果真看错了人。
  那大婶不仅是来卖饭的, 还是个黑心的奸商, 用有问题的食材做出了吃完没几分钟就离不开厕所的食物。要是再见到那人,她非得给她喂几斤泻药,拉不死人她就不是岑美玉。
  岑美玉实在是忍不住, 悄悄看了一下手表, 看见还有十分钟就到了车出发的点, 她只好苦着脸, 用自己能走出的最快的速度挪回去。
  今天这个机会是她筹谋了三个月才得来的机会,决不能上不成那趟车,就算是再惨烈她也要先离开这里。要不然等原溪村的人报了案,她就跑不掉了,他们都知道她会来城里,还等着她带未婚夫回去。
  想她岑美玉坎坷了二十年,虽然这里的生活也不怎么如意,还屡屡受挫,但她相信,只要到了别的地方,她一定能奋斗出一番事业来,美好的明天永远在等着她。
  不对,她应该忘记的,自己以后不能再叫岑美玉了,也不能叫回陈美玉,今天以后她又有了新的名字,叫做文芳梅。
  幸好上次来城里的时候,她就未雨绸缪,让那个有点能耐的知青给她留意着新身份,要不然她这回千辛万苦地跑出来了,也坐不了车去离开这里。
  现在她的新身份是一个二十二岁的下乡女知青,老家在隔着两个省的地方,所在的城市不大不小,刚得到了回城的机会。据男知青所说,文芳梅来到这里六年,已经在本地嫁人生子,家里没有值得记挂的亲人,就没有回去。
  虽然这个说法漏洞百出,但是岑美玉并不在意,过几年就改革开放了,她并不需要顶着这个身份过一辈子,她只需要一个可以让她出去的机会。
  本来既兴奋又害怕、既紧张又期待的心情在这个简陋的厕所里都败了个干净。在心里咒骂了坑她的黑心大妈第几百次,三分钟之后,她弄出了一根拐杖,慢慢悠悠像个七旬老妇一般地走了出去。
  “唔……”
  岑美玉被一股大力抓住,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一块带着浓烈气味的毛巾捂住了口鼻,没几秒钟就失去了意识。
  镜头一转,站在她背后的,就是那个被她咒骂了千百次的黑心奸商,可惜已经昏过去的人已经看不到了这一幕,周围也没有一个任何目击者。
  陆金莲抱稳了软下来的岑美玉,拖到厕所背后,再帮她套上了一件灰扑扑的钉满了补丁的外衣,脱下鞋子丢掉,然后十分轻松地一把把她甩到背上去,往小路上走去。
  这样的组合是惹人注目的,虽然走的是小路却也有人路过,人家问了她就说是自己生病的女儿。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陆金莲在一间黑漆漆的小屋里停了下来,把人丢到草堆上去。
  劫人这种事情,陆金莲可不敢请别人来做,万一有个闪失她怕自己没本事挽回局面,还不如自己亲自动手,她虽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见过的可多了。
  她知道女主最爱茴香,但村里从来没人种过,故意做了味道极大的茴香馅的包子,往里面放了大量的泻药。没直接放迷药,是因为候车那里有不少人。
  等把人迷晕了再背到她实现准备的小屋子里,剩下的不就能让她为所欲为了。
  看着女主像头死猪般的晕在干草堆里,陆金莲微微一笑,用称不上轻柔的动作拉起她的头发,看她的正脸,轻轻地抚了上去。
  果真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怪不得能迷得那些人晕头转向的,这张脸,她做鬼的十二年里可是一天也没有忘记过。
  就是这张原作者写的既明艳动人,又楚楚可怜,还十分真诚的小脸。
  让她的未成年的小女儿精神失常,被人奸害,大受刺激清醒之后跳河自尽。
  让她的大女儿一尸两命,让她的外孙们年幼丧母,一生凄苦。
  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变成了一个疯婆子,陷害她举报儿子,狠卖孙女,虐待儿媳,让她成为十里八乡最恶毒的女人。
  三条人命,个个都是陆金莲的心头肉,这样的仇恨,她无时不刻不铭记在心,却从不轻举妄动,甚至不表现出来一丝一毫,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常常带着一身冷汗醒来,因为她知道,她迟早要报复回来的。
  可惜,她没耐心等仇人走得更远了。
  在她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把人截下来,醒来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还被村里人带了回去,嫁给她最看不起的人,成为她最看不起的人,被千夫所指,永远求而不得,她应该会很绝望吧!
  几十年的痛苦,她要慢慢还回去,一点一滴都不能漏了,让人死了实在是太痛快,在绝望中度过才是最好的。
  看着看着,陆金莲已经是泪流满面,表情扭曲,然而她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半晌后,陆金莲拿出放在一旁的锁链,往岑美玉的四肢都挂了上去,锁上,再将双手绑在一起,把锁链的另一头连接在了小黑屋的石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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