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什么,不就比小娘子小上一岁,凭什么衣服料子胭脂水粉都是她先挑,旁人都要用她捡剩下的,稍稍不顺意就又闹又哭,折腾个没完没了。”
云姐儿气哼哼地咕哝。
陈双宜摇摇头,不与她说这个,眼睛有些累,便停下手里的针线活,凭窗远眺,见外面两个小婢女嘻嘻哈哈地逗弄池子里的鲤鱼,不觉一笑,心情好了许多。
她其实也很羡慕方若华,那孩子比她的命还不好,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可偏偏活得那般鲜活快乐,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天真纯然,因为被她姑姑保护得极好,所以才有底气去骄纵任性,像她,外人只说她聪慧伶俐,说她端庄大方,却没有问一问,她有时候会不会也想任性一下……哎,希望这孩子将来能嫁一个简单清贵的人家,一辈子都这般天真无邪。
如果方若华知道女主的想法,一定叹气,如今的女主,即便有些早熟,可也还是个最正常不过的小女子,对未来充满憧憬,最大的愿望,也许只是嫁一个好人家,相夫教子,平淡一生,哪里想得到自己的未来那般波澜壮阔,要不是被逼无奈,想必她宁愿普普通通,也不要如此精彩绝伦的人生。
她现在不知道,也没工夫去琢磨女主,面对嘤嘤嘤痛得很柔弱,很漂亮的姑母……简直恨不得真去死一死了。
早知道就听了包拯和公孙策的建议,一直瞒着这个姑姑,可方若华明白,姑姑外表柔弱,仿佛一阵风就吹倒了,其实是个相当精明的女人!
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做,若不跟姑姑交底,恐怕做什么都不方便。
“好姑母,合该华儿有此一劫,可老天垂怜,现在华儿马上要做土地神,姑母该高兴,人生在世,谁无一死,能成神成仙的,又有几个?”
方若华细细劝慰,一点儿也不觉得摇身一变成了土地,就会吓到姑姑,笑眯眯摊开带来的礼物给她瞧,颜色鲜嫩,比贡品都好的布料,调养身体的药方,上好的药材,除了这些还有无数的奇珍异宝,用匣子装的大颗珍珠,龙凤红水晶摆件,一人高的玻璃镜子,精致漂亮的梳妆盒,里面的化妆品能让所有女子兴奋不已……
一样样数出来给姑母看,总算哄得她收了眼泪,半晌无言,长叹一声:“姑姑都喜欢,华儿费心了……好孩子,你别担心姑母,姑母知道这不是坏事。”
她只是不知所措,在陈家,她老感觉自己一直是个外人,无论怎么做,都融不进去,而且她的丈夫也靠不住。只有华儿一个和她贴心贴肉,是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要是失去华儿,她恐怕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不再有,如今华儿走上一条她看不懂的路,她也只能努力不要给孩子拖后腿了。
方若华沉默下来,忽然有些伤感,原身杀了人,惊吓过度,又想算计女主,以至于思虑过甚,竟就这般魂归黄泉,一命呜呼……她怎么就不想想自己的亲人。
哄好了姑母,送她回去休息,方若华点亮烛火,默默坐在镜前揉了揉眉心,这才从枕头底下取出一本十六开的书,搁在桌子上细读。
这是本用小牛皮做封面,四角镶嵌金箔,看起来华丽,又很普通的书籍,上面写着教育大百科全书,圣德门专用资料。
看起来简简单单,只是一本书,但却是一件法宝,里面囊括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修行资料,就连硕士生和博士生,也照样要继续读,是圣德门的亲传弟子专属,即使在各种修行秘籍泛滥,平民百姓也不会缺少的联邦,这也是秘传,外人轻易得不到。
怪不得1275老说她运气好,这次任务十分划算,如今看来,的确划算得很。
方若华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怎么就有这样的好运!
土地庙快建好了,就在开封府附近,周围学子众多,国子监和太学离得都不算远,简直是风水宝地。
要知道,幼儿园招生可不是什么学生都能要的,学生要有资质才能修行,资质不好,怎么教都不管用。
在东京,汇集了天下英才,而进士,无一不是千里挑一的好苗子,想必想满足自己的招生,早一点儿培训出人才,早一点儿得到劳动力,最好还是要打进士们的主意,直接在这些未来进士们还在书院打转的时候,就敲敲边鼓,打打埋伏,应该能事半功倍。
“宋朝官员那么多,冗官严重,我帮着消耗消耗,有何不可?”
只是要吸引进士来学习,既要彰显能力,也得要朝廷认可,最好朝廷给发俸禄,才好忽悠人,这可是个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时代,她要是不想浪费时间辛苦折腾去造反,最好从善如流些。
也不知赵官家要是知道,方若华竟然想挖朝廷的墙角,脸上究竟得黑成什么模样,或许能比包公还黑?
第61章 土地神的请柬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和马汉在身边,钻天鼠身轻如燕,彻地鼠是条好汉,穿山鼠铁臂神拳,翻江鼠身手不凡,锦毛鼠一身是胆,这五鼠义结金兰,七侠和五义,流传在民间!”
两个梳着小辫的童子坐在凳上,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歌声嘹亮,虽然是童音,还怪模怪样的,可还是悦耳动听。
行人路过都不由一笑,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稚童也不免要欢喜一下。
白玉堂立在酒楼门前,僵着一张脸,看着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点儿都不怕生,扭过头来,同时张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没办法,谁让他长得实在好,眉清目秀,年少焕然,任谁看了都会喜欢,就是板着脸也是个漂亮少年,只让人羡,不让人怕。
站了一会儿,孩子们蹦蹦跳跳跑走,歌声渐远,白玉堂才转身进酒楼,倚着窗户看对面开封,虽说眉宇间犹带几分桀骜,气性却不那么大了。
他一向不喜欢御猫展昭,这次途经开封,本想教训对方一顿,现在真到了地方,在酒楼里坐下,到心平气和起来。
“算开封人知道好歹!”
白玉堂挑眉一笑,看来他们五鼠的名声比展昭大得多,东京这些老百姓们都知道,连孩子唱的歌谣里也有他们的名字。(若是方若华知道,自己哄着孩子们玩的恶搞歌曲,竟也能给展南侠减少几分,来自白耗子的小麻烦,一准儿要得意洋洋。)
不过……点了壶酒,白少侠舒舒服服坐下,他们兄弟可没那么想不开,去给官府卖命……好像包黑子还算能做点儿实在事儿,偶尔帮帮他到不是不行。
唔,忽然这般吹捧他们兄弟,不会是有疑难案子需要他们帮忙?
也是,展昭那货能顶什么用!
旁边跑堂的店小二,看白玉堂笑颜如花,一时差点失手打碎了酒壶——阿弥陀佛,这不知是哪里来的山精水怪,长成这副模样!
展昭可听不到白玉堂的腹诽,他今天带着张龙和赵虎巡逻,刚刚回来,同样听见了歌声,脚步停顿了下,这首歌最近好像老听见,都是些孩子们在唱,据说连宫里的陛下都知道了,还因此打趣他们开封府来着。
张龙叹了声,忍不住咕哝:“怎么只有王朝和马汉?我和赵虎在哪儿呢?”
赵虎也叹气:“咱俩也就算了,明明展护卫和公孙先生才是官人的左膀右臂。”
这歌也不知是从何处流传来的,好像最近老听见附近的童子们唱,因为调子简单,朗朗上口,连他们听了都有一种跟着唱几声的欲望。
“听这歌的意思,难道五鼠想进府衙当差?听说他们武艺很好,也是侠义中人,咱开封府正缺人手,他们要是有心,让咱们府台引见引见,到也不是不行,皇上求贤若渴,也许还真能谋个一官半职。”
展昭不为区区一首歌多费心,目光从开封府后衙对面绕了一圈,看到高高的青砖围墙围起来的那一片地方,神色纠结。
“……自陛下降下旨意,于此修土地庙,差不多有小半个月了吧?”
张龙闻言猛然回神,还心有余悸,点点头小声道:“可不是,大家伙儿都关注着,昨天陈大官儿还亲自来了一趟,但一直没有大动静。”
他们几个身为府台的亲信,大都知道那方家小娘子的事,那日展护卫和裴护卫回京之后,第二日陛下就让府台给方小娘子送了一道圣旨,只是并未召见她。
陛下本来是特别好奇,非常想召见一下,但府台不同意,毕竟当时都知道方小娘子乃是一介女鬼,传说中与女鬼接触,会被吸食阳气,陛下身份尊贵,不比寻常人,谁敢让他冒险?
“官人。”
展昭沉思间忽听人喊,一回头,就看到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儿,努力板着脸,昂首挺胸走到他面前,展昭心中好笑,半蹲下身,柔声道:“小郎君唤展某何事?”
“这是请柬,请官人代为转赠皇帝陛下,包府台,公孙先生等人。”
一叠请柬递过去,小娃娃神色严肃又正经,好像在做一桩大事。
展昭先是失笑,接过帖子一看,到愣了愣。
帖子材质充满了金属质感,花纹繁复,相当华美,封皮上的字更是铁画银钩,到像是刀刻,打开一看,清香四溢,而且每封帖子的香味都有不同,展昭只选出自己的看了看,愕然无语。
居然是方家小娘子下的请帖,大意是七月十五,中元佳节,受封土地,特此宴请贵客同乐云云。
除了这些请柬,还有一封信,是方若华写的,字迹飘逸,极有风骨,展雄飞自己的字都远远比不上人家,可见这位方家小娘子绝不是传闻中那般不学无术,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信中语言诙谐,说是诚邀他们开封府众人过去吃顿便饭,庆祝一下,以后要做邻居,总得打好关系,至于陛下,送请柬只是礼貌,陛下日理万机的,不想来只送礼也挺好,到把展昭逗得莞尔。
“……呵呵。”
这土地神可真亲切!
七月十五,中元节
展昭天还没黑就进了宫,接陛下出来,又回开封府捎带上包拯和公孙策,一起去土地庙。
土地庙被高墙围拢,看不见里面,朱红色的大门前面挂着两个大红灯笼,这到不像是庙,反而像是大户人家的住宅。
赵祯遥遥看去,难得有那么一点儿激动,虽然身为皇帝,可也从来没见过土地神,列祖列宗们估计也都没见过,他算是大宋开国以来,第一个会见到神仙的皇帝了吧,也不知会不会青史留名。
当然,他心中也不是没有疑虑,纵然深信包卿,但这种事,不亲眼见一见,总是不敢全信。
思虑间,大门洞开,门上走下两个门神,齐齐开口:“神荼、郁垒,见过陛下,请贵客入内。”
赵祯:“……”他终于知道为何展卿说起那一次行程,总是满脸古怪。
稀里糊涂地进了大门,一进去,就看到光华万丈,于小小庙宇中映照出来,耳边仙乐缭绕,外面一丝一毫都不可见,不可闻,好像一扇门隔开了两个世界一般。
进入庙宇,一切都很寻常,就是普通土地庙的模样,只是定睛一看,灿烂的光芒便刺痛了人烟,一条五彩斑斓的光汇集在一起,成了蜿蜒而上的长梯,上面居然站着好些人,还有小孩子跑来跑去,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声音。
第62章 土地神的晚宴
赵祯一行人满心震撼,不自觉也跟着踏了上去,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瞬间身体一轻,神清气爽,好像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展昭甚至觉得前些日子肋骨的伤,一点儿都不疼了。
身体不用动,就被长梯带着上行,梯子上不少人互相拱手,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穿着打扮都很奇特,他们还看到两个弓腰驼背的老人家,穿着珍珠串起来的长衫,长着绿色的头发。
认识的都在窃窃私语,说的话古里古怪。
包拯低声道:“陛下还请小心些,我看这都不是些……人,都挺奇怪的。”
也就那几个小孩子看着比较正常,有的衣着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小脸到很圆润干净,其中一个还是陈家的十一郎,是陈双宜的亲弟弟,刚刚五岁,正是可爱的时候。
看来方若华和陈家姐弟的关系并不算坏,也不知为何传言中他们表姐弟犹如寇仇。
赵祯点头,更是好奇。
不多时,长梯停住,赵祯愣了愣,就见一座金属质地的原型高台之上,一女子身着彩衣,头戴金冠,两只手交叠于胸前,微微躬身。
似有霞光从天上来,直直照在她头上,仙乐声声,半空中还有仙娥起舞,空中浮现出斗大的金字,只是不知是什么字,赵祯不认得,却觉得那女子本不算多美丽的脸,居然逐渐变得神圣起来,有些像庙中的观音,仙气十足,超凡脱俗。
女子忽然樱唇轻启:“小女方若华,上启诸天万神,今承继土地之位,必然竭尽全力,佑护一方,不敢懈怠。”
话音未落,天上就落下一金册,一玉玺,飘在那女子身前,徘徊良久,竟化作一道金光,飞入她的眉心,女子头上的金冠也瞬间变化,更为鲜亮夺目,身上的彩衣笼罩上一层金光,秀发陡然变长,竟拖在地上。
等金光散去,周围客人纷纷兴奋叫好,恭贺声无数。
赵祯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还没回神,就听左边一人道:“汴河龙王恭贺方小友,今奉上薄礼,还望小友笑纳。”
所谓薄礼,竟是珠光宝气,不只有珍珠玉石,还有无数首饰。
其他人也纷纷送礼,不多时,高台上竟然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赵祯,包拯等人,一时间竟不知自己来的这是土地庙,还是藏宝阁了。
说话间,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地下一阵震动,升上数个玉石桌子,上面放着诸多托盘,香气正是由此而来,无数美食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上,还有各色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水果。
赵祯不觉享受地眯了眯眼,他的生活虽说比较质朴,可到底是皇帝,算是吃过无数珍馐美食,可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腹中馋虫翻滚,口水横流。
“诸位,食物都是食神的新作,水果也采自天宫,请尽情享用。”
方若华当先敬一杯色如金黄的葡萄酒,众人就纷纷开始享用美食。
赵祯带着包拯一干人,到有些不知所措,见众人都仿佛极为习惯这般场合,各个拿着托盘,用公共筷子夹了食物来吃,干脆也学着自己去夹菜。
陈大官张口欲言,想了想到底没有扫陛下的兴致,他已经确信这里的主人不是凡人,又怎么会莫名来害陛下?只是规矩还要守,他只好自己抢着先给陛下试菜。
方若华拿着酒杯慢步过来,笑着和赵祯见礼,并无半点儿拘束,到是颇有仙风道骨:“陛下能来,实乃小仙之幸,还未谢过陛下,若无陛下援手,小神还不知等到何时才能享这人间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