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弄雪天子
时间:2019-03-10 09:58:40

 
 
第67章 酒后
  白玉堂:“……”
  方若华莞尔:“别担心,人怕鬼,鬼也怕人,再说,人人家门有门神,神荼和郁垒寻常都不爱翘班,只要不是运气特别糟糕,不会有事的,在我这儿,就更不会出事。”
  白玉堂咳嗽了声。
  展昭苦笑摇头,那得罪了门神的,岂不麻烦的很?
  他叹口气就罢了,更惊悚的场面他也不是没见识过,这算什么,他知道方姑娘懂分寸,便不在理会,只揉了揉额头道:“还请土地帮展某再看看,身上阴气还重不重?”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煞有介事地道:“还是重,眉心带煞,这几天千万别去坟地,宗祠,唔,皇宫也少去。”
  展昭登时皱眉:“难道就不能给化解化解?”
  “不划算,也不算大事,展护卫身在官门,又是满腔正气,邪佞不亲,即便染了些许阴气,鬼门开的这些日子谨慎些便是,专门去化解,反而要结因果的,麻烦。”
  好吧,听专业人士的话。
  方若华一笑,抬头看到十一郎在二楼探头探脑,冲着招娣挤眼睛,便一只手牵了招娣,由着她怀抱木箱,领着众人登楼。
  白玉堂僵着一张俊脸,故作轻松,神色却有些慌,展昭知他性子傲,此时便是满腔疑虑,也不乐意让人觉察,干脆只做未知,到客厅里坐下。
  方若华招呼人上了饭食和美酒,这才转头看着招娣,笑着安抚她:“别怕!”
  招娣在那年轻人面前,一丝眼泪也不落,这会儿眼睛一红,泪水滚滚。
  “我是翁翁买回家的丫头,翁翁教我识字,教我说书,就是我的亲翁翁,亲爹娘,也没有对我这么好过,我明知道自己没资格,可还是不想把翁翁的书稿留给王二狗,王二狗他就是个畜生,他不是人!”
  “招娣姐姐不哭。”
  十一郎懵懵懂懂,却知道拿了手帕给招娣擦眼泪,招娣的脸颊上飞起一丝晕红,忍住抽泣,摸了摸十一郎的小脑袋瓜,心绪也稍稍平缓了些,才抬头看若华,一矮腰跪了下去,“多谢土地神!”
  方若华捂住额头,一手把她拉起:“你叫我声方妹妹,要不叫我声华儿都好。”
  土地神什么的,私底下被人叫,真心耻度爆表!
  招娣一笑,却是不肯如此失礼,也只肯呼一声真人。
  几人徐徐说话,不紧不缓,虽是夏日,屋内却是凉风袭人,窗明几净更显清爽,白玉堂的脸色也渐渐恢复红润有光,心中唯独残余几分惊异。
  招娣也过来拜谢:“多谢白义士仗义援手。”
  白玉堂‘唔’了声。
  展昭失笑道:“姑娘不必客气,我辈侠义中人,自不会见人受辱不管不救。”
  白玉堂看他一眼,这会儿到没故意作对,也应了声:“不必客气。”
  客套几句,桌上的美食美酒滋味都浓,展昭一连下了几筷子,吃得心满意足,白玉堂也是个相当好口腹之欲的,更是不知道矜持二字怎么写,一共八道菜,六盘点心,全部吃得一点儿不剩。
  还喝了小半瓶的飞天茅台。
  白玉堂脸上浮现出一抹晕红,目光迷离,展昭也有些醉意,实在是酒水喝起来极香,极美,劲道却足得厉害,也就他们内力深厚,还能勉强支撑。
  “呼,好烈的酒,好香醇的酒,清澈透明,玉液琼浆,可惜,寻常人怕喝不了。”
  展昭吐出口气,苦笑,“失态了。”
  方若华笑道:“下次给你们尝尝猴儿酒。”说着,拿了解酒汤过来,一人喝一碗,极为管用,此时的酒水都十分淡,她没敢尝试,着实太浑浊,看着便不好,不过闻起来没什么酒味,想必度数很低,很难醉人。
  展昭登时想起那日在岛上的精力,仙人骗了人家的酒去,不知方姑娘这儿的猴儿酒,是不是她师父拿来‘祭’她的那些?若真是,可着实值得一尝。
  招娣也浅饮了一杯,酒气上头,话就不免多了些:“翁翁是好心肠的人,五年前我才十一岁,又瘦又小,什么都不能干,爹娘要的钱又多,翁翁还是买了我,没舍得让我入贱籍。”
  她不怨她爹娘,他们那地处,女孩子被卖了还是好的,更何况虽然也有人出的价更高些,爹娘还是把她卖给了翁翁,不就是看翁翁面善,是个好人。可好人没好报,老人家竟没个亲儿子,连族里都没什么人,过继都不成,认下个义子,想着后继有人,却又不是个东西!
  “他老人家也是秀才,后来家贫,写话本为生,一写就是这些年,丝毫不以为耻,还十分喜欢,每写一篇,他都是用了极多心思,义子王二狗不乐意写,翁翁也不生气,他知道写话本比不上正经读书出息,便出钱供他去书院,还想着若他都考上了秀才,自己再攒点儿银钱,也就不再写了,省得让人笑话儿子。”
  “偏偏王二狗不知好歹,学了一身坏毛病,翁翁很是心痛,身体也越发不好,可即便如此,翁翁还是盼着他能浪子回头,甚至跟我说,家里那一套小宅院,地契让我攥着,若他还能上进,就赁出去拿钱继续供他读……”
  招娣心里难受的厉害,“如今到好,翁翁马上要下葬,我就只盼着他别太糊涂,认认真真给翁翁摔盆,好好把翁翁的葬礼办了。”
  方若华一扬眉,眨眼笑道:“放心,王二狗肯定会是个最好的孝子贤孙。”
  招娣一愣。
  王全德在开封,其实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别看只在勾栏瓦舍这等地处厮混,结交的三教九流都有,上不得台面,可他习惯与人为善,当年得他资助的同窗,好几个都当了官,即便不是大官,也是官员。
  又是秀才出身,别看后世小说里动不动有穷酸秀才这类说法,可实际上,在北宋能考上秀才很难很难。
  再者,那些个衙内们,学子们,哪个能不流连勾栏?哪个能不听说书,不赏歌舞?只要听,就免不得知道王全德的名字。
  他老人家下葬当日,许多人来送,一片唏嘘声,招娣披麻戴孝,抱着翁翁的书箱,跪在棺木前。
 
 
第68章 拜谢主人
  王二狗也来了。
  他表现得很不像他,身披麻衣,形如槁木,脸色苍白,仿佛心如死灰,浑身颤抖,哀哀啼哭,哭得几乎要昏死过去,手里紧紧抱着盆,除了一脸的惊惧,再无任何不妥帖。
  周围人看了都叹,都说王老丈命不好,养了个白眼狼,大不孝,现在人都去了,看着这个儿子到还知道些廉耻,许能挽救挽救。
  招娣忽然有些酸楚,为了翁翁,她再明白不过,这人哭得再伤痛,也不是真心,不过,只要翁翁丧事办得风光,好好下葬,她也就安心。
  回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招娣心中踏实,如今连土地神都见到,想必真有阴曹地府,翁翁一世好人,来世必能投个好胎,可惜土地神说,阴阳两隔,相见不祥,易让阴间人不安宁,错过投胎的机会,否则她真想再见一见翁翁。
  该起棺了,王二狗用力一摔盆,盆落地,骨碌碌滚到招娣的脚下,丝毫不裂。
  众人一愣,却只当没看见,摔盆不裂,绝对不能再来第二次,王二狗瞬间颤抖了一下,浑身瘫软,嘴里也不知念叨什么,好似站都站不起身。
  这会儿也顾不上他,负责抬棺的四个后生,齐齐皱眉,双目赤红,浑身冒汗,肌肉紧绷,用尽了力气,棺木却是纹丝不动。
  众人都惊。
  招娣也愣住,咬住嘴唇。
  一连三次起棺,棺木依旧不动,四个抬棺的后生都已经用老了力气,此时吓得两股战战,明明是艳阳天,天朗气清,愣是让人觉得阴风阵阵。
  王全德昔年老友老泪纵横,扶棺而泣,长叹一声:“老友,老友,你可是还有心事未了!”
  咯嘣一声,棺材盖竟然无风自动,落了地,这下所有人都吓住,好些人撒腿就跑,只剩下几个关系亲近的勉强还站得稳,王全德躺在棺材里,不知为何竟然睁着眼。
  方若华也吓了一跳,猛地攥紧手里的大百科全书,颇不敢置信地挑了挑眉,居然出了身冷汗,这世上竟真有神神怪怪的事情发生?
  但仔细一想,又似乎不必很惊奇。
  她和爸妈都穿越小时空了,未来修行者一大堆,妖魔鬼怪还当起了宠物,又还有什么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就是在她所在的现代,难道她没见过,她信奉科学,就能保证世间无神怪之事?就能保证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都是假的?就敢保证人死之后,不能留一点儿灵智未灭?
  招娣心中大痛,走过去摸了摸翁翁冰凉的脸,并无半丝惧不怕,轻轻把他的眼睛合上。
  但只合了片时,众人尚未放松,竟又开了,招娣终于忍不住大哭:“翁翁,您看看,王二狗这不老老实实来给您披麻戴孝,他会改好的,您放心!”
  王二狗脸色青白,想起这几日的遭遇,吓得三魂七魄散了一多半,连滚带爬爬到棺材前面,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了七八个头:“爹啊,都是儿糊涂,儿就是个蠢货!”
  啪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得吐出一口血,嚎啕大哭,“儿有罪,儿不是人,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爹爹动手,儿就是个畜生,儿再也不敢了……”
  王老丈依旧睁大了眼。
  “也不敢欺负招娣。”
  他肉痛的很,一咬牙,还是道,“房子儿也不要,全给招娣做嫁妆,儿再也不敢打纳招娣为妾的主意,爹爹尽管安心。”
  众人:“……”
  没想到这孩子如今变成了这副德性!
  大家都是王家熟人,大部分唏嘘感叹。
  “当年我就说,王老兄还是过继个知根知底的孩子好些,要不然年纪小点儿的,也容易教,王二狗当时七八岁了,在街市上厮混,一身的坏毛病,油嘴滑舌,竟哄得王老兄收了他当义子,对他掏心掏肺的,哎,现在看来,真是好心都让狗给吃了!”
  历朝历代,孝字为先,像王二狗这样敢对父亲动手的,真是连恶人里头也没几个。
  “还秀才呢,我看这功名别想要了。”
  “哎,可怜王老兄死不瞑目!”
  王二狗瑟瑟发抖,赌咒发誓,什么话都说尽了,棺木就是起不动,若不是已经插手,撤手实在不吉,恐怕负责抬棺的后生都要退避三舍。
  招娣匍匐于地,失声痛哭:“翁翁,您到底有何心愿未了,告诉招娣,招娣一定帮您办到!”
  哭着,她忍不住抬头看方若华,一脸祈求。
  方若华也苦笑,这真不关她的事!
  她也连忙和1257联系,沟通了半天,才稍稍有底,说起来,这也是圣德门那些走失妖宠搞出来的是非。
  “招娣,把你的书箱给我。”
  招娣一愣,迟疑片刻,还是把紧紧搂在怀里的书箱递给了方若华。
  若华一伸手,手上就出现一金册,摇身一变,衣服便化作青蓝色的长袍,头上戴一银色小冠,虽然素雅,却是仙风道骨。
  周边王家亲朋都大吃一惊。
  慢步走过去,在棺木四周点了香烛,方若华又打开书箱,把所有的书稿取出,在棺木旁边一字排开,刚一排好,书页无风自动,居然轻轻翻开。
  众人屏气凝神,忽然有一少年惊呼:“呀,什么人!”
  大家伙这才发现,棺木旁竟围着好些人,有青衣书生,有美貌少妇,有的高冠蛾带,有的粗布麻衣,还有两只长尾巴的灵狐趴在棺上,眼睛灵动得仿佛在说话,这些人大家都不认识,却似乎和王老兄很是熟悉一般,围拢着他,言笑不羁。
  方若华走过去,打开一册尚未翻开的书,拿出书箱里的一支笔,点了点书面。
  瞬间,只见一个削肩细腰的少女凭空出现,浮在半空,但一张脸……没有五官,根本就没有脸。
  少女到不会让人害怕,可是大白天骤然见到无脸的女子,就让人免不了心惊胆寒。
  众人登时惊呆,有脚软的萎靡倒地,胆大的也瑟瑟发抖。
  方若华心里也抖,面上却不怕,拿了笔,随手在空中勾勒,说来也怪,明明没有画纸,可用空气做画布,居然也能行,三两下就画出了弯弯的眼眉,圆润的眼,朱红色的嘴唇,还有两个小酒窝儿,生动又可人。
  少女微微一笑,脸色红润,柳绿的罗裙轻轻摆动,莲步轻移,走到棺材旁边,转了一圈儿,竟樱唇轻启:“多谢主人写出了奴,让奴能降临于世。”
  其他围着王老丈的那些人和兽,也齐齐退开一步,肩并肩手携手,拜倒,轻声道:“多谢主人!”
 
 
第69章 千金不卖
  周围刹那间鸦雀无声。
  回过神的王家亲朋们简直惊呆——难道王老丈写的话本活了,不对,应该是话本里的主角们都活了!
  方若华笑道:“你们家招娣很有天赋,她会把你没写完的书继续续写下去,让红杏儿能顺利出世。”
  红杏儿就是最后一本未写完的话本里,命途多舛,却大团圆结局的女主人公。
  王老丈眼角仿佛渗出几滴泪水,但也只有一瞬间,再一看,他躺在棺木中,双目闭合,脸上略带笑容,很是温柔宁静。
  他周围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阳光中。
  方若华挥挥手,示意继续。
  棺木合好,起棺!
  这次十分简单,棺木轻轻松松就被抬了起来。
  一场葬礼,开始的惊天动地,结束的平平静静。
  王老丈八十七,是喜丧,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并无多少悲伤,招娣也从悲痛中挣脱出来,乖巧地坐在方若华身边,方若华笑道:“你翁翁写作时是真用了心思,耗费了心神,他笔下的文字有灵,又因为他年纪大了,一只脚踏阴阳界,到在临去之前,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实是难得的奇遇,可也正因为看得到,就不免挂怀,没写完的话本让他不安,去了不安,自能安稳转生,你就不要担心了。”
  方若华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
  那些来参加王老丈葬礼的客人们,蠢蠢欲动,似乎很想和方若华拉拉关系,可最终还是心有顾忌,到底没敢上前打扰,他们两个也就乐得自在。
  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边,无人搭理,展昭准备回头儿就回禀府台,革去他的功名,秀才不光要有才,德行不够,自然也不行。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