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正忙,今日能来的宾朋,大部分本来就喜欢王老丈的作品,要不然也不会结交,经历了刚才那一出,简直像在做梦,个个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来,毫不吝惜地出高价收购。
一册亲笔书稿,价值百金,都能在开封比较好的地段上换一小套宅子。开封房价只升不降,这些年好些正经的官员都不怎么买得起。
王二狗听着那些人的报价,看着那破破烂烂的书箱,跪在地上,陡然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脸扭曲,早知道,他为什么要选那些可怕的东西,要是选择了义父的书稿,他后半辈子都不缺钱使,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哟!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忘记恐惧,垂涎起书稿来。
招娣可顾不得他,也是哭笑不得,心中痛苦到少了些,当然,让她卖翁翁的书稿,那不可能,这都是翁翁的心血,她还想再磨练磨练,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继续写下去。
方若华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书中文字成精,主角化人,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还心向往之。
“这是什么?”
展昭正准备起身离开,转头就见方若华举着手,正对着阳光看什么东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只有拇指大小,模样又点儿类似狐狸,身体却要圆得多,小腿很短,通体雪白,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儿。
“它是字灵,一种妖怪。”
展昭按住额头,转身就走,“先走了,开封府还有公务。”妖怪什么的,坚决不听不看,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还是交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
方若华也不介意,轻笑了声,从衣服袖子里摸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触手温润,十分精美,小圆球伸了个懒腰,就蹭一下钻进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
1275失笑摇头:“还真有这小东西,哎,圣德门不愧是联邦名门,连政府明令禁止的‘字灵’都随便养,也不怕弟子玩物丧志,还一不小心打碎养宠瓶让它给跑了!唔,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那该多好!”
方若华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危险,只觉得可爱得很,哪个喜爱文字的人能不爱它?
这种字灵妖怪,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种小妖。
它们寄托在正处于创作中的书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灵感,各种贯注于笔端的感情来培养它,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拥有字灵的书,会渐渐变成活的,主角,配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若是作家写得好,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真正代入进去,或喜或悲,不能自拔,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那种刺激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简直比吸毒还要过瘾。
按说纵然如此,也只是娱乐而已,在修行界,不该引来过多重视,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只当是个玩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种原因夭折,没能写完,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无数人罹患忧郁症,就是精神坚韧的大能,也抑郁许久许久,不能释怀。
好多人吓坏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许私人养这种小妖。
1275叹气:“其实养了字灵的书,绝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写完,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才能把它养活,哪里舍得让心爱的孩子夭折?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色们?不是万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可不是舍不得。
方若华想到王老丈,字灵在这个小时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笔端,被他的心血滋养,慢慢成长,令老丈书中的角色活了。
字灵只是本能行事,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
如此一想,这还真是一种很危险的小妖,可但凡是爱写作的人,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出来,心爱的文章变成活的?
想想吧,我们笔下的主角,拥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灵’塞回新买的一个养宠瓶,打算妖宠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
第70章 嫉妒
不是方若华不喜欢,对这类小妖不感兴趣,只是她还算有理智,某些妖怪在未来修行者眼中只是小宠物,可对别的小时空,尤其是对地球来说,却是再危险不过的东西,若非在这里执行任务有人善后,她连看,恐怕都不敢多看这类东西一眼,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没那个本事,就不会随便去做危险的事。
几乎一夕之间,开封四处多了一传闻。
开封府的包青天,清正廉洁,乃是文曲星君下凡,日能审阳夜能审阴,这一段是老生常谈,现在又多了下一段——上天还指派了土地神相助他辅佐陛下,至于为什么是土地神,谁知道!
相传连陛下都接到神仙托梦,知道了此事,特意在开封府附近建了个土地庙,供奉神仙,土地神以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模样的化身,跟在包府台身边,有两腔热血加慈悲心肠,具有大神通,能为包青天斩妖除魔。
各种各样的传闻五花八门,大体上到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前阵子还有朝臣拿这个打趣包拯,本来只是玩笑话,没想到,这位包青天的神色颇为古怪,一时竟不曾反驳,所以这传闻到越发半真半假起来。
能有一个半真,就足够开东京的老少们相信七八成,毕竟连包拯洗过澡的水能使人耳聪目明这等话都有人信,还真去偷来给自己即将考科举的孩子们喝!
还没想到怎么提高知名度的方若华:“……”
她今天算是弄明白,众人都说的北宋言论自由,这究竟是自由到哪个地步了,东京骄民们连说说皇帝老儿和宫中娘娘们的荤段子都不怕,更别说旁的!
只是包青天的威望竟这么高,好像连土地神都要为其奔走一般,老百姓们对这位包公可真够好,也就是碰上自己这样的假土地,还有赵祯那样的仁君,并不多在意罢了,换个皇帝,非得气死不可!
……
夜幕降临
李志扛着一袋子米糠回到家,眼角的余光扫到隔壁关紧的大门,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他看不起王二狗,虽然王二狗是个秀才,他只是个街上混饭吃的混混,可至少他心里有他爹,有他娘,知道好歹,没吃爹的肉,喝娘的血。
隔壁又传来奇奇怪怪的动静。
“也不知道那小子又干什么坏事,这两日访客到多。”
这几天,每天晚上隔壁都不消停,弄得他半夜老睡不好觉,连犹豫也不犹豫,李志贴着卧室的墙坐好,在墙上抠了抠,抠出一团草团,露出一个洞,一只眼睛对上去,几乎能看到隔壁整个屋子。
租来的房,一间房隔成两间,墙壁单薄,哪边有什么动静清清楚楚的。
那边只点了一盏油灯,有些昏暗,王二狗呆呆地跪坐在地上,一左一右,两个美娇娥相伴……
两个!
李志哼了声,嫉妒得眼都红了,这美人简直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一般,那日远远看过的青楼头牌师师姑娘,估计也没有这般姿容。
美人似乎瞥了他一眼,妩媚迷人的眼波勾得他骨头都酥了,脚下一软,整个人贴到墙上去!
哎,老天不公,像王二狗这种混蛋,竟也能靠着秀才功名,坑蒙拐骗来俩美人。
或许是因为美人的缘故,今日李志精神头足得很,愣是撑着精神不去睡觉,一看就是一宿。
说来也怪,这王二狗仿佛新近做起纸扎的生意来,还挺虔诚,时不时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登门买他做的纸扎,每人拿走的数量都不算多,多数也就一两个黄纸折成的金元宝,或一根金条什么的,生意瞧着不怎么样,却是源源不断,到是个不错的买卖。
李志想,他背井离乡,离开爹娘到开封混日子,要一直这般下去,如何有颜面回去见爹娘,若是这种‘死人’买卖好做,他不如也试一试?
正胡思乱想,隔壁忽然传来一声惨烈的痛呼,哭声迭起,李志吓得身上一哆嗦,再看过去就见一个身体粗壮的汉子,脚下踩着王二狗怒骂:“明明是三个金元宝,怎么只有一个了?你敢糊弄老子!”
“不敢,不敢,我马上帮您去买,去买!”
“买个屁,知道这有多珍贵,土地庙里供奉过的,你能买得着?老子托了多少人,用出去多少人情,才求了土地送我这么点儿金子,你还给贪墨了去!”
说着,就一顿拳打脚踢,打得王二狗呜呼哀哉,满地打滚,李志吓得缩头,咋舌不已,好家伙,东京人可真厉害,为了俩纸糊的金元宝就把人打成这模样!
王二狗平日里是个混不吝,今天到老实,只趴在地上喊疼,抱着脑袋,一个劲儿说软话,连还手都不敢,还不敢叫太大声的样子,硬生生憋着。
那两个美人也不管,坐在一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笑:“下手知道点儿轻重,这人方妹妹要活的!”
李志摇了摇头,不知多久,痛呼声渐渐停下,他再看过去,壮汉已经走了,只是不知为何,竟没听到开门关门的声响,说起来,隔壁的客人们到个顶个的脚步轻盈。
王二狗像瘫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哭。
李志觉得在那一盏灯下,这人竟骨瘦如柴,衣服空荡荡的,脸色灰白,到像生了一场大病。
也是,整日携二美胡闹,不被掏干了才怪!
这时,左右两个娇娥齐齐打了个饱嗝,伸了伸懒腰,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嘴唇,笑道:“好没滋味。”
王二狗浑身颤抖,一声不敢吭。
咚咚咚。
忽然有人敲门。
王二狗似乎惊呆,僵坐在地上,半晌不动。
李志也有点儿奇怪,说起来这些日子王二狗客人多,可却从没注意到有敲门声。
还没回过味儿,就见那两个美人齐齐长叹,不甘不愿地站起身开门,门外进来一少女,打着蓝色的油纸伞,看不清楚容貌,只知道身形细弱,看身量年纪应该很小,最多十四五岁。
两个大美人冲着少女盈盈一拜,少女笑道:“看样子过得很是滋润。”
美人嬉笑一团,挽着手立在少女身后,面颊羞红,挤眉弄眼。
少女再不看她们,弯腰去看王二狗:“小哥,美人好不好?”
王二狗整个人瘫在地上,哆哆嗦嗦,半晌才挤出一个‘好’字。
“你拿的金银,可还受用?”
这下子,王二狗连话也说不出来。
第71章 唱戏要唱完
李志听得身上火热,火热的,简直想骂人,怎么这个混球能走狗屎运,他却没这福气!
少女自不会知他的这点儿小心思,只静静看着王二狗,一扬眉,笑出声,又咳嗽了下,温温柔柔地道:“看来小哥你很满足了,是不是?要是不满足,我再给一箱金银也不是不行。”
“不要……不,我满足,很满足,绝对,绝对不打招娣的主意,以后招娣就是我姑奶奶,是我祖宗!”
王二狗语无伦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不能自已,伤痛欲绝。
就因为接了一箱子纸钱,当晚便有鬼登门讨要,他还让一只淹死鬼舔了一身的水,登时被吓得三魂七魄都飞了。
这几天,简直不是度日如年能评价的,他要能逃过这一劫,以后看见纸扎店,棺材店一定躲八丈远!
他哀哀痛哭,李志看得可笑,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少女瞥了一眼墙壁,又是一笑,转头看了看两个大美人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送她们两个回家?”
“好,好。”
王二狗这下是喜极而涕。
美人到不满意起来,伏低身道:“郎君,我二人日日与你大被同眠,欢愉无限,你就这般嫌弃不成?明明前些时候还叫我姐妹娇娇儿!”
王二狗满头大汗,哆嗦了半天也不敢说话,气得美人娇哼一声,飞了他一个大白眼。
李志暗恨,你个银枪蜡像头,没用的东西,有美人投怀送抱也享受不了,远不如我!哎,怎么美人都瞎了眼,自己这样的好人美人青睐,像那德性的混球,到有人上赶着喜欢!他恨不得这会儿就钻墙而入,跟美人说说,自己愿意明媒正娶,娶她们中的一个回家,不在乎她们的出身来历!
要是王二狗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期盼着他也试试滋味,正被翻红浪,怀里的美人脑袋折了,折掉了脑袋偏偏还能张嘴说话,非笑盈盈说他用劲太大,还要他帮着正脖子,再拿胶给黏住,看他还硬不硬得起来!
反正王二狗觉得,自己恐怕从此以后连多看女人一眼都不大敢!
此时此刻,王二狗强忍着害怕,鼓足勇气冲方若华哀求:“仙子,小的知道错了,以后一定老实本分,再敢招惹招娣,不用您说,我自己就把自己剁了!”
死了都比受此折磨要强!
方若华失笑,觉得也算差不多。
当然,最主要是人家1275的员工玩游戏玩够了,人家也要休班,还想去旅游,哪里有工夫整日陪这么个蠢货好费时间。
指使王二狗取来一铜盆,里面放上无数金银元宝纸钱,方若华亲自拿火折子,一把火点燃。
两个大美人冲她再拜一拜,又朝王二狗挥挥手:“下一次中元佳节,再来找你玩。”
王二狗瞬间面如死灰。
两美人嘻嘻哈哈一笑,携手走进火盆里,明明只是一小盆的火,可一见人气,火苗却瞬间爬高,大火席卷,烧焦了美人的肉,美人的骨,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王二狗整个脑袋埋在地上,连看都不敢看。
扑通!
李志翻了个白眼,倒地不起,浑身抽搐。
方若华无语,转头看1275:“会不会吓出毛病?”
“没事,人可没那么脆弱,你看看王二狗,吓了这么多天,还不是没疯没癫的!”
1275笑道。
也是。
方若华没以前善良,也不觉得吓一吓旁边住的混子有什么不好,要是吓掉一身恶习,还是积德行善。
李志还真被吓得魂不附体,也不想着四处混着赚大钱,老老实实打工,千辛万苦地积攒了点儿银子,回家去整修房屋,让爹娘享了几年清福,就是从此养成了逢庙拜佛,遇观进香的毛病,很是虔诚。
王二狗还在地上趴着,满脸惶惑,方若华也没想着真把他给吓死,反正他的罪过有开封府包青天秉公处置,到无需她费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