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原主,原主的心底深处,向往着那样自由的,洒脱的,让人尊重的生活,可惜她短短二十年的生命里,永远只是一个卑微的姑娘。
面对公婆,面对丈夫,她始终低着头,丈夫嫌弃她没读过书,没有文化,那种嫌弃和冷漠,就是从来不说出来,只要是人都感受得到。
原主其实有一颗敏感的心,项君心里有没有她,她自己明白,只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牢牢地抓住那个男人,又因为那个男人,对文化人越发的向往。
或许就是这等情绪混合在一起,连方若华都不免有点儿忐忑。
忐忑地吃了一大碗水果沙拉,这才洗洗睡了。
天气渐渐炎热。
夏芬找到了新的乐趣,在地边上教方家庄一群小孩子读书,她好好的数学系教授,精通的是数理化,做了一辈子的学问,教的都是大学生,现在逗弄起小孩子来却也是一样高高兴兴。
“我高兴,我乐意,这儿的孩子们多听话,又认真又刻苦,可不像家里那帮小兔崽子,一个看不住就给我出幺蛾子,知道吧,你孙吴师兄还当着我的面跟我说,现在搞研究的没前途,有钱的才是大爷,想要评职称,要论文发表,可以花钱买,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你瞧瞧这话,这都什么玩意儿,怪不得如今高校里风气都那么差……”
“师兄那是开玩笑呢。”
方若华哭笑不得。
幸好自己没什么天分,没落到妈妈手里,当她的女儿那是被娇宠着,疼爱着,当她的学生那才是吃苦受罪,明明大学应该轻轻松松,老师教授们只管上课,哪像自己这个,管东管西的,比人家亲爹妈事儿都多。
在这方面,她爸爸就和妈妈的性格截然相反,方肖学历史,讲究中庸,讲究无为而治,学生们愿意学,他就倾囊相授,学生们不想学,他也绝不勉强,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就说现在,夏芬来了小时空也不肯歇着,总想找点儿事情做,方肖就乐不思蜀,逛街混茶馆,摆弄文玩古董,家里随便卖个什么手表之类就能得不少银钱,古董又不贵,他玩得高高兴兴,丝毫不觉得空虚寂寞。
方若华想了一回爸妈,深感这二位适应力都很惊人,干脆坐下来继续写东西。
她这回想写一本书,桌子上各种资料堆了一大堆,厚厚一沓,看起来到像是要写什么鸿篇巨著,实际上,她只是想写一部通俗小说——《上官婉儿传奇》。
这也是方若华看过这个时代的诸多书籍之后做得决定,这个小时空没有专门写传奇人物的小说,人们也不关注,也就是读史的时候偶尔读到一点儿,仅仅一扫而过,很少有人专门去写。
其实不是上官婉儿也可以,她只是想写一写历史上的女子而已。
前几天花大娘过来,跟她抱怨了件事儿,说花大娘一个远房侄女,本来好好一姑娘,因为父母疼爱送去读了几天书,就变得莫名其妙起来,穿着暴露,打扮得花里胡哨也就罢了,还整天跟着一群不着调的女孩子们出去玩,甚至看上了早有妻子的先生,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追求真爱无罪,爱情和婚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她们女子要解放,要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几乎要把她娘给气死!
方若华也发现,现在女孩子们真是有点儿奇怪,好多人都觉得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女子追求解放也一切向西方看齐,还学得很不到位,不去学好的地方,到把那些糟粕当真理,就说阳城这边,那几个所谓的交际花到成了争相效仿的对象,女学生们勾引已婚男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都什么和什么!
也没办法,这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她就想着让这些女孩子们知道,就算是封建王朝,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也依旧有女性不沉溺家庭,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即便她们的命运可能很不好,但她们绝不缺乏反抗的精神,绝不是没有思想。
方若华稳稳当当地坐下来整理大纲,她打算写的上官婉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真是历史中的上官婉儿,而是她心中的一个女性形象,聪慧胜过男子,能力胜过男子,心性也丝毫不比任何人差的一个女人。
写作对方若华来说是熟练活儿,但是写一本符合当下审美的长篇,就不那么容易了,一连好几天,她都在调整大纲,直到陆先生的生日到来。
给陆先生挑选礼物,一开始方若华打算送本书,后来想想,书这种东西私下里互相赠送借阅便很好,作为礼物就不大合适。
陆先生生日宴,宴请的都是社会名流,礼物中规中矩比较妥当。
方若华想了想,翻找了下,找出一个钻石胸针,这还是当年新婚的时候她去买的,那时候流行佩戴胸针,她手里这一个是国际名牌,做工极为精致,再让人出去买一个红木的盒子来配,想必陆先生会喜欢。
第21章 宴会
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欲望。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那帮正看直播的粉丝们都眼冒红星儿。
“忽然发现这确实是在演戏了。”
“就是,真实世界里怎么可能连个老太太都有这么高的颜值!”
“今天忽然想烫个大波浪卷儿!”
“今天忽然想把压箱底的大红口红挖出来试试!”
“吾觉得三妹有可能带起一波复古妆容!”
“什么叫复古,所谓流行三十年一轮回,没准儿现在又该流行民国妆了。”
“三妹用的哪个道具师,强烈提议推荐给现在那些民国剧的剧组。”
粉丝里面纯粹看热闹的多,可观看的人数直线上涨,总会有懂行的人,这个宴会大厅里,从各种摆件,杯盘桌椅,到客人们身上穿的,戴的,头型妆容,完全的民国范,一点儿都不差。
方若华直到现在,听粉丝们偶尔提一句这个,都有点儿别扭,好在习惯了也就不至于心惊,幸亏第一个小时空是民国,时间近,能布置得很像,只要肯花钱,也非不可思议,以后要是去了别的小时空,那才真得仔细些。
“来熟人了,那是项君和谢冰心?”
“主角终于露面了啊!”
方若华本能地回了回头,可惜人太多,没能看见,当然,她也不怎么想看到。
项君却是心里一咯噔,实在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自己的……前妻。
他几乎不记得自己有几个月没见过方若华,仔细想一想,好像印象中,这个女人的脸早已经模糊不清,她到底是不是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不大清楚,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长相相似而已,并不是自己那个村姑前妻。
谢冰心也有点儿烦躁,实在不明白,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女人!她怎么能混到陆先生的宴会上来!
自从上一次被这个女人指着鼻子挖苦之后,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当时在场的人没人多话,但她总有点儿不自在,感觉她那些朋友们看她的眼光有点儿奇怪,只要她们一提到项大哥以前娶过妻子,她就浑身不自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不以为意。
幸好她的朋友们都知道项大哥以前的童养媳,是家里给安排的,普通的农家妇女,根本配不上项大哥,都觉得两个人离婚很正常,项大哥和她在一起,那才是天生一对儿,让她觉得舒服多了。
只是,终究有影响,似乎连和项大哥在一起,也没有以前的甜甜蜜蜜。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回过神来,努力微笑,胡思乱想什么,她快和项大哥订婚了,他们两个人会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根本没有那个方若华的事儿。
项君这两个人究竟藏着什么小心思,只有他们两个知道,方若华沉下心,干脆好好享受宴会,毕竟有美食,有美酒,但凡能让陆先生引着她过去说话的人,还都是字字珠玑的大师级人物,自己只是旁听,也受益匪浅,虽然藏拙,到底生活在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论底蕴和人家没办法相提并论,光看见识,到也颇有可取之处,对这些大师来讲,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时不时能有振聋发聩之言,纵然稚嫩,也很值得培养,于是大家都很愉快。
第22章 暗潮
到生日宴结束,方若华也没和项君说话,项君到犹豫了下,仿佛打算过来,只是身边有谢冰心在,以谢冰心的能力,只柔情似水地撒撒娇,就让人难以招架了,自然没可能让项君脱身,到省了她的麻烦。
陆先生虽然待她亲近,可先生忙得很,她也不能不知道分寸,宴会一结束,便告辞而去,不好打扰陆先生送客。
到是那几个陆先生的老友,对她的印象很好,听说是家传渊源,方若华读书识字都是父母教导,还相约要登门拜访云云,就算是客气话儿,周围人看过来的眼神,也着实让方若华有那么一丝飘飘然。
一离开阳城酒店,黄包车还没有叫,方若华就看见顾长生和乔军立在道路对面。
顾长生一身长袍马褂,像个旧家族的少爷,乔军粗布短打,到像他的伴当,远远看着,看不清楚表情,只方若华似乎觉得顾长生扫了她一眼,随即转开头,像是不认识她似的。
“美人!”
“三妹,摄像头对过去,对过去,我要看美人!”
屏幕上登时热闹起来,这帮观众到比刚才在酒店宴会时更添活泼。
方若华哭笑不得,顾长生的容貌真有那么好?的确是不错,尤其是气质与众不同,但在现代社会,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好看得不知凡几,怎么都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三妹啊,你还小!”
“三妹啊,你不懂,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男子!”
好吧,还是满足他们的欲望,谁让这些粉丝们此时是她的衣食父母?指挥摄像头飞了过去。至于她,她可没那么不知趣,谁知道顾大少爷是不是在做什么,万一是不该她知道的,岂不是惹麻烦?
伸伸手叫了辆黄包车,回家。
陆先生的生日宴上,千金名媛们有小轿车接送的也不是没有,她这样轻车简从,没有男伴儿的属于另类,让一众揣摩她身份的人心生意外,只是陆先生在那儿看着,也没人趁此时过去献殷勤。
顾长生看见方若华径直走了,也松了口气,沉默了下,低声道,“查实了?是蒋菲?”
“没错,她就是孙家那位少帅的人,要不是这一次咱们损失太大,让她露出了马脚,我们不会怀疑她,谁能想到那么一个弱质纤纤,每日都要吃药的小姑娘竟然是个职业间谍。”
乔军压低声音道,“其实按照纪律,善后工作不该你来做。”
“别人更危险,尤其不能让项子南知道!”
“呵。”乔军冷笑,“项子南向来怜香惜玉,咱们那儿就他对蒋菲上心,一点儿警惕性都没有,要不是项子南执意要收容蒋菲,还过从甚密,什么都不避讳她,事情还不至于这般麻烦!也不会有那么多同志牺牲……哎!”
按说他不该对子南心存怨念,毕竟子南是他们志同道合的同行人,也的确出色,组织想重点培养的精英,即便有一点儿傲慢,冲动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是人总有缺点,可近些日子他的种种作为,实在让乔军看不过眼。
顾长生轻轻取出怀表,打开看了看,伸手压住帽檐,并未转头看身后的咖啡馆,举步就走,两个人堪堪走到对面,轰隆一声,随着地动天摇,咖啡馆里半面墙倒塌,一时尘烟四起,迷蒙一片。
周围行人尖叫出声。
咖啡馆里的客人们四散奔逃。
外面巡捕吹着哨子跑过来。
项君和谢冰心刚离开酒店,就被爆炸声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一手护住谢冰心,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过去,仿佛看到废墟旁边半趴着一个熟悉的人影,身形单薄,满身血污,挣扎着抬头,只谢冰心手脚冰凉,连站都站不住,他也就没有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