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载酒寻欢
李寻欢遇到公孙秾华的那一年, 恰是他出关的第二年。
当年风流潇洒的探花郎如今也为情所困, 甚至不得不通过远走他乡这种手段来抑制自己的心情。借酒浇愁成了最后的消磨时间的办法。
他还新学了雕刻。
李探花无疑是个好学生,他高超的天资不仅体现在做文章学知识和练武上面,也体现在了雕刻上面。教他雕刻的人是个被他从沙匪刀下救下来的老师傅,擅长的是给人刻石雕作假山, 他跟着这位老师傅学了半个月,用刻刀刻出来的小像已经隐约的有了些精巧的轮廓出来了。
那双执笔的手轻柔的拂过小像的面容, 擦去了上面的木屑。
他看的那么认真,像是在透过这个小像在注视着其他的什么存在,又像是已经忘却了尘世的一切, 全心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之中, 除了这个小像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什么都听不到——不,并非如此!
李寻欢小心翼翼的放下了小像。
他听到了呼救的声音。
文人墨客似的手自腰间取出了飞刀, 这是六如公子赖以成名的兵器。
刀很轻,很短, 也很薄, 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这并非是什么不得了的神兵利器, 不过只是用凡铁, 再由市井中最平凡的铁匠, 花三个时辰打成的。如非要说它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那应当是小刀上刻着的那个李字。
这个字证明着兵器主人的身份。
柳叶似的小刀被夹在了指间,李寻欢凝神听着那越发微弱起来的呼救声, 试图判断求救之人身在何处。
片刻之后,他身形飞掠而去。
世人皆知李寻欢的飞刀例无虚发,却少有人知晓他的轻功一样高明。判断出了求救之人的方位之后,赶过去就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
他到的也的确十分及时。
——恰好能够阻止恶人的暴行。
离得有些远,李寻欢赶到的时候来不及阻止那票悍匪将那水绿衫子的少女掳上马背的行为,只来得及甩出了指间的那把飞刀,钉住了他的喉咙,阻止了那人意图策马而去的行为。
公孙秾华几乎落下泪来。
这并非是因为恐惧,这种情绪早在被她那匪徒强行抓上马的时候就消耗的差不多了。也不是因为看到了那匪徒喉间不断涌出的鲜血,学医之人见过的血腥场面多了去了,虽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这泪水是因为喜悦。
得救了。
感觉也好,理智也好,都在这么说。
无比振奋。
公孙秾华费力的挣开了绳子,掏出原本打算放在最后的绝境之中使用的匕首又给那匪徒补上了一刀,然后用力的把他推下了马。虽说因为之前的挣扎奔逃耗费了太多的力气,而导致刺下去的时候手抖得厉害,以至于没能够刺中要害,但公孙秾华确信此人必死无疑。
连一个目光都没有投过去。
此人绝无生机。
不仅是因为那人喉间插着的柳叶似的小小飞刀,还因为她在这把防身的匕首上面抹的毒。
发作的非常快,毒性也非常剧烈……放在江湖上自然是十分珍贵的东西,但对于公孙秾华来说,也就是只要有药材就能配出来的情况罢了。就是世上仅有的奇毒,这时候也比不上她自己的性命来得重要。
诚然,用毒并非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但她一人孤身在外,武功不佳,唯一算得上是擅长的轻功放在江湖上也只是平平——又是女子,总该有些防身的手段。
这乃是理所当然之事。
公孙秾华天生武骨极差,在武功这块的天赋悟性也是差得很,完全和她在医术一道上成反比,就是把这世上最顶尖的秘籍放在她的手中给她苦练上个几十年,也只不过是个三流水平罢了。但她总也不能在谷中呆上一辈子,出门在外也总不可能依靠他人,用自己擅长的医毒来防身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
抢过了马匹控制权的少女左手一牵缰绳,并未趁着所有人都在围攻那位突然出现的文弱书生模样的侠客的时候逃开,而是咬着牙,策马朝着混乱战局的最外围冲过去。
哪怕害怕的不行。
这当然是很危险的行为,不管是试图吸引那些匪徒的注意力好减轻救命恩人的负担,还是直接就这样鲁莽的策马冲进混战之中,都是一个不小心就要送命的做法。
理智上,公孙秾华知道这时候最安全的选择就是立刻远远的逃开而不是再次冲进危险之中,最次的也得保持旁观保证安全,但——
“我怎么能够抛下自己的恩人不管?”水绿衫子的少女说的理所当然。
她这时候回想起自己之前的行动行为依旧觉得害怕,那是真真正正的同死亡擦肩而过。打红了眼的匪徒不会顾忌人和事,连自己的兄弟都会误伤,别说是她这个突然插·进来的外人了。好些次,公孙秾华差点就丢了命。
也亏得李寻欢抽得出手,哪怕是在被围攻,也依旧游刃有余,能够时不时的给公孙秾华支援一二,保她性命。
但也只是如此了,性命无忧,一些伤势却是不可避免。
公孙秾华肩背上被砍了好几刀,脸上也有被马鞭刮过的擦痕。少女医者随身带了不少的药物,肩背处的伤在洒了药粉之后已经止住了血,但被利器划开的衣裳却是恢复不了了,雪白肌肤隐约可见,只能羞红着脸裹着李寻欢友情出借的外衫遮挡。
脸颊上的那处伤仍在渗血,配上她因为疼痛而偶尔皱起来的面容,看起来实在可怜。
又狼狈。
但这并无损于少女本身自有的那份光彩。
外表的凄惨狼狈不值一提,李寻欢由衷的觉得,少女眼中的光才是最动人的色彩。
水绿衫子的少女语气坚定地陈述着自己的想法,并不因为救命恩人的武功高强就说服自己袖手旁观,哪怕心中十分害怕,也还是鼓起勇气冲进混乱的战局之中,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恩人。
虽说险些帮了倒忙,但公孙秾华的出发点是好的——李寻欢想,就已经足够了。
这份心意,无需其他点缀,便已经非常的动人了。
胜过世间无数。
小李探花微微一笑,虽是在坏境恶劣的荒漠之中,没有鲜花美酒也无名士墨客,但这时候……他却久违的有了挥墨作诗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 是说,为什么昨天全是让我开坑的?
没人点番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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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是想要用一枝春或者罗浮梦的——都是梅花的别名,而梅花我觉得又很适合表哥,然而整篇文的格式都是三个字……这样格式不对啊捂脸,最后还是选定了载酒寻欢四个字。
虽然公孙姑娘一直在致力于让表哥戒酒……不对,是控制喝酒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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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姑娘,全名公孙秾华,小名花蕊,是个只会轻功,专精医毒的战五渣。
只会一点拳脚功夫,还都是花架子。
但是非常固执,对于自己坚持的准则。是个好人,很善良。
这大概是我写过的最从心的一个女主了……但是没办法,花蕊她就是这个人设啊!
以上。
第46章 载酒寻欢
欣赏归欣赏, 该说的事情还是要说的。
李寻欢很耐心的听完了小姑娘嘟嘟囔囔的心里话, 而后道:“在那时候,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姑娘武艺……”说道这里的时候他顿了一下,像是在思考自己的用词,试图寻找一个能够客观的说出事实又能够不伤害眼前少女自尊心的词语。
只是没等他找到, 公孙秾华便先一步开了口。“恩人无需顾忌,我武艺不佳, 这本就是事实,没什么可掩饰的。”
对说出了事实的人生气也全无理由。
事实上,武艺不佳这四个字放在公孙秾华身上都能算得上是客气词了。虽说拜了个武功好医术超棒的师父, 但公孙秾华半点没学到自家师父的武功, 江湖人为之痴狂的武功秘籍放在她手里就只有被垫桌子的下场——因为死活看不懂,也就只能当作废纸来处理了。
和她师兄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一个长于医术却死活没法把武功提上去, 一个是个武痴天天都能开发出自己的新招式看医书却不消半刻钟就能睡着,天知道当师父的为此操了多少心, 试图将两个徒弟均衡一下。
简直恨不得把两个徒弟捏成一个——这才是他完美的传人啊!
只可惜这样就只能是想想罢了,真捏起来……当师父的很心累的承认自己没这个本事。
李寻欢道:“姑娘无需这般客气……”他顿了一下, 而后道:“在下李寻欢, 姑娘随意称呼即可。”
“六如公子?”公孙秾华歪着头问道。
李寻欢:“……”虽然这的确是他外号没错, 但为什么……被当面喊就觉得这么的奇怪呢?
难道是他太久不曾同江湖中人交往, 已经有些不适应了?
李寻欢内心困惑, 公孙秾华却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李寻欢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名气还是很大的,小李探花和六如公子是他流传最广的两个名号。前者是因为他曾是朝廷殿试第三名探花,故人称小李探花, 只是之后厌倦功名,弃官归隐。后者则是因为他贪酒如命 、嫉恶如仇 、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 、视死如归,故而在江湖上被称为六如公子。
小李探花说起来未免有些吹捧之嫌,公孙秾华觉得还是六如公子合适一点。
“在下公孙秾华。”礼尚往来,公孙秾华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她的名气肯定不可能和小李探花比就是了。
毕竟她还没出师呢,在这之前也完全没走过江湖做过什么扬名的大事……这次从谷里跑出来还是偷溜的,一路上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不过随处乱走罢了。
李寻欢苦笑道:“姑娘实在无需这般……”他的目光在公孙秾华尚且带着点青涩意味的面容上划过,说道:“我痴长你几岁,公孙姑娘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李大哥便是了。”
“李大哥。”公孙秾华从善如流,喊了一声之后又道,“既然如此,李大哥也莫要唤我公孙姑娘了,听起来实在客气。”
也实在生疏。
“李大哥直接唤我花蕊便好,师父一直都是这么叫我的。李大哥不是外人,便也这般唤我可好?”
公孙秾华笑容十分甜蜜。
李寻欢下意识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花蕊?”
“嗯!”被喊到了小名的女孩子笑容灿烂,她本就生得一副好容貌,笑起来更是宛如夏日繁华般明媚鲜艳,烂漫动人。
漂亮的有点灼眼了。
李寻欢本能的想到了他生命中最为眷恋的那个女子。
和公孙秾华几乎相反,如果说公孙秾华是夏日原野中盛开的绚烂花朵,那么他心中所牵挂的林诗音便是冬日里迎着严寒盛开的清美梅花。坚韧又娇弱,需要人好好呵护才能抹去眉间愁绪,绽放出最美的笑靥……李寻欢无声的叹了口气。
他强迫自己忽视了心口的抽痛,告诉自己表妹已经是龙大哥的妻子了,你们现在只是兄妹而已。
不能越界,无法放下。
不能去想,无法不去想。
不能爱她,无法不去爱她。
他的心里实在是难受的厉害,像是公孙秾华这样简单纯粹的女孩子都发现了他面色不对。水绿衫子的女孩子凑过来,脸上全是担忧:“李大哥,你怎么了?可是方才被伤到了,还是旧伤复发了?”她神色慌张,张口便是大段的关心。
谁不乐意被关怀呢?李寻欢也是乐意的,他很耐心的应和着公孙秾华的问题,也很配合的让公孙秾华把脉开药——却死活不愿意戒酒。
“李-大-哥!”小姑娘简直要气疯了,她使劲的挥着手,试图用肢体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李寻欢很好脾气的应道:“在听的,花蕊。”
公孙秾华气急:“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样喝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啊?李大哥!”她大喘了口气,“你的身体会完全垮掉的!”
“我有分寸的。”李寻欢温和的安抚着暴躁的小大夫,同时还不忘开自己的玩笑,“花蕊,你难道不觉得,要让一个酒鬼戒酒,这件事实在是太过于强人所难了一些吗?”
公孙秾华一脸的不可置信:“李大哥你居然说自己是酒鬼?”
“六如公子,本就是嗜酒如命之人啊!”李寻欢放声大笑,笑完了之后还不忘凑近打开了塞子的酒囊,在嘱咐自己少喝酒的大夫面前痛饮了好几大口。
简直就是在作死。
公孙秾华的表情迅速的阴沉了下来。
当大夫的对病人总的来说也就两种态度,要么随便你怎么作死,反正该提醒的我都提醒了,你要是不想活了我也没办法,懒得管你;要么就是该说的都和你说了你怎么还作死,要作死也不要在我面前作好吗,看我不治好你这毛病。
公孙秾华就属于后一种的情况。
公孙姑娘极度厌恶病人在自己面前作死,这会让她觉得自己的一番心血都白费了一腔心血都付之东流,以及……引发强迫症。
完全看不下去,恨不得一银针戳下去把人放倒灌药!
李寻欢毕竟是她救命恩人,一样是不听话的病人,但公孙秾华对救命恩人总是要更加的多几分耐心的。这具体表现为,她忍住了抽银针的冲动,而是继续好声好气的给李寻欢说明他再这么酗酒下去会有什么样的恶劣后果,天不假年什么的真的不是空话啊!
李寻欢听得认真应的真心,只是奈何,听过就忘。
公孙秾华简直要被他气疯。
“李大哥你就这么糟蹋你自己的身体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全是:你就这么糟蹋你自己——这种对被糟蹋之后的女孩子的怒其不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鬼知道我是怎么想到这种地方去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