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大佬——椿嘉月
时间:2019-03-23 10:08:15

  “不止,不止!”
  “咱们这儿啥时候有兔子了?不会是从对过那边钻来的?”
  大家既兴奋又疑惑,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程冬至嘿嘿笑,阿则也笑了。
  野兔子当然不是从对过钻来的,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放角上的。
  公公母母的差不多有两百来对,都正处于发.情.期,那还是是刚回暖开地下红薯苗之前的事儿,距离现在差不多半年了。当时她没和任何人声张,悄悄地把野兔放在木窝棚里,一个窝棚里一对。怕它们不适应,还特地在窝棚前放了盐块儿和饲料球。
  其实她这个行为是多此一举。野兔不比家兔,系统挑出来的是适应能力非常强的品种,没多久就彻底适应了这样一个天堂般的环境了。
  望天角对于野兔们来说,真的是天堂!
  草植肥美,食物充足水源也充足,气候适宜,更关键的是没有天敌,它们活得自自在在,想咋生就咋生!
  程冬至之所以选野兔,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它们的繁衍能力。兔子是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为了维持种族的延续就把技能点全点在了这一点上。之前程冬至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某山区的野狼什么的被打尽了后,过了几年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出来不允许捕猎,野兔野鸡啥的都不行,这野兔顿时占山为王,没多久繁衍得整个山区都装不下了,尽往山下跑,那一**的兔浪别提多壮观了!
  在不准捕猎的前提下,那些野兔浪是天灾祸害,糟蹋农作物的克星,可在这个时候,它们在程冬至眼里那都是一串串的肉哇!
  角上这么大,野兔居然都摸到红薯地来了,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们的数目已经很可观了,可以先收一波了!
  蔡鹏程把兔子绑住称了一称,眉开眼笑的:“好家伙,居然有六斤半!”
  幺弟嚷嚷着要吃烧兔肉,程冬至把他的头摸了一摸:“才一只兔子,还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塞牙缝的!今天地里也没啥要紧的活儿,大家一起去抓兔子!记住只抓大的,别抓小的,得留根儿!”
  “好!!!”几乎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还有人鼓起掌吹起了口哨。
  吃过早饭后,大家分头到处去抓兔子了。
  由于事先没有做准备,也没什么像样的工具,大家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拿铁丝做套儿的,有拿铁锹挖陷阱的,宋二马最鬼机灵,他照着阿则做的套笼的样子做了几个简陋版套笼,乐颠颠地布置在了他认为最有可能的几个地方去了。
  看着大家这么有劲头,程冬至心里头也是高兴的。虽然饿不着冻不着,可角上的日子毕竟清苦无聊,能有这样一个娱乐活动让大家偶尔放松放松心情也不错。
  唯一没去的是阿则,程冬至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有点累想休息一天。程冬至便没说什么,而是自己也跑出去抓兔子了。
  兔子的数量比程冬至想得还超标!
  都说野兔性机警,听到点儿风吹草动就躲起来,再加上毛色啥的很难辨认出来,理应不容易看到才是;可是,程冬至才走到一个水洼边儿的树下,就看到了两只肥肥的兔子一前一后的跑着过去了,她还以为自己眼花呢!
  兔子这么大胆,要么是无忧无虑日子过惯了,没有了危机意识,要么就是数量实在太多,想不蹦出来都难。无论哪个原因,程冬至都喜欢。
  趁着四下没人,程冬至偷偷拿出了作弊的工具,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圆柱形物品来,用打火机点着了放在地上。这会儿草还是绿润绿润的,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不过程冬至还是很注意地盯着,以防万一。
  这个是霍巴草与兔子粪做成的香棍,点燃后能散得很远,兔子闻了后会和喝了酒一样摇摇晃晃乱走,跑都跑不动,关键是还没啥毒性。
  果然,香棍点了没多久后,草丛和灌木丛里一阵骚动,一些灰色棕色的胖乎乎毛球开始动了起来,动作极其滑稽好笑。程冬至看得乐呵呵的:可算没白把这块儿的地弄得这么肥,草养的这么好,一个个都快胖成球了!
  最后,程冬至背了满满一筐子兔子回去,其他的兔子她没捡,装不下。就让它们在那里发疯,等时效过了就啥事儿都没有,各回各窝去了。
  今天大家都是满载而归!
  其他人没有像程冬至这么多的,可也都有所收获,毕竟角上的兔子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了,还傻乎乎的,特别好抓。
  距离开荤日还有好几天,可今天情况特殊,大美烧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土豆兔肉,那叫一个筋道弹牙口齿留香啊!
  野兔的运动量很大,再加上其他种种环境原因,它们的肉比较偏瘦,没什么膘,所以口感很紧实。
  大家一边大嚼着兔肉,一边回想起程冬至自打来角上后一系列的奇怪举动,许许多多的事情串成一串,终于变成了一个他们所能理解的完整的构想——
  荒地这么大,二十来个人全部种了不现实,所以她就把主意动在了养殖上面!所以才会先铺土,再种草,后来还弄那么老些窝棚,敢情是在这儿等着大家呢!
  既然人手照例不过来,那么肯定是野物比较方便,自由放养就行。说到最合适的野物,那非野兔莫属哇!吃草没啥攻击性,能生,祸害庄稼也有限,想要防着它们办法多得是!
  这咋说的,都是一样的人,仗着一样的脑袋,咋就他们想不到这么疯的法子呢?
  程冬至见大家都吃得非常高兴,便再一次提醒大家:“虽然兔子多,咱们也稍微有个节制,不要一网打尽了,好歹多吃个几年。”
  宋二马一边嚼一边口齿不清地笑:“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次的红薯收了,咱们就留一点尝个味儿,其他的全都平分让你们和兔子一块儿带回家去。来这角上也快一年半了,家里人也该去看看了。”
  除了蔡鹏程是全家都来了角上,其他人都是有亲人在外头惦念着的。听到程冬至这话,他们一个个都惊了,连兔肉都忘记吃了。
  虽然从一开始就模模糊糊知道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请假比较容易,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还有轮到自己的这一天。不是程冬至不让,是他们自个儿就没往这方面想!
  还能这样?吃饱了带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考试较忙,明日加更!
 
 
第165章 
  程冬至说:“从明儿起, 咱们就分两拨轮流着来, 一波去照料地里, 另外一波去抓兔子, 拿回来加点盐做成兔肉干啥的攒起来,到时候方便带回去。兔毛兔皮啥的你们也拿去,现在有老些地方收这玩意儿, 自己留着用也成。”
  兔子毛皮也是好东西!拿来做帽子袄儿啥的,虽不如厚羊皮那样厉害到能躺在冰河上睡觉,却也能挡住冬日的严寒, 是极其紧缺的物资之一。
  宋二马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姐, 能让我到时候带几对活兔子回去不?我姥姥姥爷他们这一辈子也没啥大爱好,老人家都不抽烟不喝酒的, 就好啃个麻辣兔头,得拿新鲜的现做!现在都啥时候了,他俩还老惦记着以前麻辣兔头几分钱一个呢。”
  虽然没人知道野兔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的, 可大家都潜意识觉得这岛上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没她就没这些好东西, 所以下意识地征求她的意见。
  程冬至点头:“为啥不能?你要是不嫌麻烦,临走的前一天去现抓, 用笼子提过去就成!”
  事情就这样欢欢喜喜地定下来了。俗话说熟能生巧, 在剥了无数只野兔后, 大家的手上功夫日日见长,手法越来越干净利落,不消几下就分割得皮是皮肉是肉的, 一点儿都不糟蹋。
  晾晒好的兔肉干差不多攒了快满满一间仓库后,黄金薯总算成熟了。
  宋二马有过挖红薯的经验,他得意地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大家:“别看这东西糙实,挖起来可不能大手大脚的,得轻点儿,细致点儿!你得顺着藤儿一点点的撬,差不多摸到根线儿了,再起土,不然就伤着根茎了,其他的也断在土里了。”
  光听他这么说,大家总有些云里雾里的,便都建议他示范着挖一个。
  宋二马拿起小铲子,把黄金薯的藤苗摸了一摸,老道地点点头:“这薯长得好,藤儿这么壮,里头结的肯定不少!”
  他先把藤儿啥的弄到一边去,然后用铲子边儿轻轻地刮开了最表面上的那层土,观察着下头薯的存在痕迹。大概差不多确定好后,宋二马从四面开始下手,一点点地把土给挖松开。随着外头包裹着的泥土被铲走抹开后,大家一直心心念念的黄金薯总算羞涩地露出了些真面目,让在场的人都激动了。
  “还真是金色的!”
  “金灿灿的,像金疙瘩!!”
  “这么漂亮,叫人咋舍得吃啊?”
  宋二马也很激动,他怕自己的激动给坏了事,手上的动作越发谨慎起来了。眼见着差不多了,他找准了位置,一手扯藤一手起土,嘭!
  他本想一鼓作气打个漂亮的头阵,可没想到那力拔山兮地一起不但没能把黄金薯给起出来,反而自己还跌在地上摔了个大屁股墩儿,所有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阿则提醒宋二马:“可能是里面结得多了,一下子起不来,你再挖深一点。”
  宋二马尴尬地点点头,又挖深了一些,这时才发现不对。
  他的面容一下子紧张了,额头上也出了汗,意识到这个黄金薯和他之前挖的那些红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经过细致而深入的“探测”与铲土后,这一个藤苗下的黄金薯显露出了大半,这时候大家都不笑了。
  老天爷!
  看着不甚起眼的藤苗,下面居然可以结这么一串的薯!!
  宋二马第二次用的是锄头,瞅准的地方也比较宽松,可算是把这一串的黄金薯都给起出来了。
  好大好多啊!
  大家上称了一下这一串的重量,都没说出话,脸上全都是有些恍然的神情。
  在宋二马的带领下,几乎全部人都投入了挖红薯的大军之中。铲子与泥土碰撞的声音,红薯藤扑簌摩擦地面的声音,还有风吹过树的声音……本来是比较辛苦的劳作,在这种巨大的惊喜面前全都成了享受,就连平时听惯了的这些声音也都仿佛成了天籁。
  挖出来的黄金薯被小心地抹去了泥土,放在挑篓里一篓篓地运回院子里,现在天气好正好晾一晾。
  最终把挖出来你所有的黄金薯一秤——一万三千多斤!
  大家几乎不敢相信这个数字。
  他们平常也没有额外特别做些啥,就浇水施肥除草啥的,还有防兔子,咋就能这么个数字?亩产差不多高达六千五百斤!
  只有蔡鹏程模模糊糊地想到了一点儿关键:不光是土,那些从外头运进来的化肥袋子上啥都没有,难道是啥需要保密的高级货?
  收完黄金薯的那天,晚饭十分丰盛。
  烤黄金薯,切生薯片,黄金薯粥,薯块烧兔子肉……
  生的黄金薯口感十分脆甜清爽,简直接近高甜度的水果,弄熟了吃后更是软糯香甜,烧兔肉也别有风味。再加上这是大家劳动的果实,吃在嘴里,心里的幸福感更上一层楼了。
  “大姐,这黄金薯,咱们每人能带多少回去啊?”宋二马壮着胆子问。
  他有预感,这弄熟的黄金薯姥姥和姥爷肯定爱吃!老人家谁不爱吃口软的甜的?
  “这薯能种两季,以后怕是要堆起来,就先一人带三百斤回去。咋说这也是你们头一次种出来的粮,和家里人好好分享分享!”
  三百斤!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一年左右的口粮了,要是带回去不知道能给家里省多少!
  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大家心里头都默默地记住了这件事。如果说一开始来大家各有目的动机的话,这次大家是真的决定死心塌地跟着程冬至混了。她说的没错:跟着她可能会吃苦,但绝对不会吃亏!她和大哥是一号儿的仗义人!
  回去的顺序由抽签决定,毕竟加上兔子肉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回去的行李差不多有四五百斤了,得开着卡车回才行。一个卡车两个人刚好,先回其中一个的家里,住几天后再回另外一个家里,然后回角上来!
  宋二马和小六子被分到了一组,因为他俩家里人住得近,就隔一个村儿,还能各自回家多住上几天。想着小六子比自己小挺多,宋二马就发挥了做哥的风格,先把他送到了家里。
  “舅,舅娘,我回来啦!”小六子悄悄喊窗户,没多久一对夫妇就点着灯出来了,看到他后十分高兴。
  小六子的遭遇和宋二马有点类似,他娘死了,爹没死,可后妈的拳头比云后的日头还狠,他在家里立不住。要不是这些年舅舅和舅娘给他吃的穿的,说不定他早就冻死饿死在哪个街头巷尾了。
  “你咋回了呢?不是去开荒了吗!”小六子的舅娘笑着问。
  “放假了!你们快来看看,我给你们带回了啥?”
  “你这孩子,自己苦溜溜的,还带啥东西?人回来就不错。”
  “放心,那里自留地多,能吃饱!”
  “这都是啥呀?我看看。哎呀妈呀,咋这么多红……”小六子舅后面一句话被自己媳妇捂回去了,大概是不能惊动邻居。小六子的表弟表妹也醒了,过来抱着小六子不松手,一口一个哥地叫。
  趁着小六子抱着俩弟妹亲香的时候,宋二马帮着把东西一样样地给搬到了小六子舅家里。门关上了,小六子舅夫妇激动不已地特地点了两盏灯,好看清这些东西具体是些什么。
  黄金薯,兔子肉,还有些茄子萝卜腌鸭蛋腌鸡蛋啥的满满当当装了一大袋,总共是五袋。
  小六子他舅话都不会说了,点着了烟管儿冷静冷静。小六子舅娘眼睛红了,声音也哑了:“小六,你这傻驴子!自己肯定都舍不得吃,攒下这么老些带回来,你也不怕你在地里头饿昏了!咱们留一些就行,其他的你还是带回去!”
  离今年分粮还有一段日子,家里已经断了顿。前些时她回娘家去借粮,没敢大开口,只敢借几斤杂合面兑点儿糊糊撑一撑,等队里发粮了一定还。娘家所在的大队收成好,今年提前分了粮正是充裕的时候,俩外孙眼睛都饿绿了,可她狠心的爹娘却一点儿都不肯借,说的话还特别难听。
  “你家俩娃饿,我家孙儿就不饿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你不说往家里带点啥回来,还舔着个脸借粮?不孝顺的东西,滚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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