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高爱国想起她是指自己的堂妹,涨红了脸摇头:“没,就是普通朋友……”
可不能给堂妹造成啥不好影响,咋说也是个大姑娘了,传出去妨碍她谈对象咋办。本来高爱国很想坦诚那是自己堂妹的,可是这个时候说不出口。
王春枝的眉头舒展了开来:“那你现在谈对象了吗?”
“没……”高爱国低着头,像犯错的小孩子。
王春枝噗嗤一声笑了:“那你要不要和我谈对象啊?”
“和谁?”高爱国抬起头,一脸茫然,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我!”王春枝拿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大声道。
高爱国的脸就像冰川遇到了烈焰般的太阳,然后加速了那融化的镜头速度。
他的嘴慢慢张大,眼睛也慢慢睁大了,像是听见了什么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
心跳从来没有这样激烈过,高爱国头一次觉得自己可能离当场去世就差那么一点点了,胸腔都快要炸裂了。
王春枝皱皱眉:“不要算了。”
她刚想走,高爱国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大声道:“要!要!!我要!!!”
第114章
程冬至得知消息的时候, 震惊程度并不亚于高爱国听到王春枝那个问题时。
她半天才好不容易合上嘴,心里既高兴又有点失落:“恭喜你啊, 大姐!”
“有啥好恭喜的,我就是猪油蒙了心, 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王春枝笑着说:“早知道该泼自己一盆冷水清醒清醒,咋地也不能随随便便挑这么个憨人!”
程冬至哼了一声, 这话言不由衷的!
高爱国把未来小姨子视作大恩人, 时不时去学校送好吃的甚至直接塞零用钱,程冬至不要他还难过,搞了好几次后, 程冬至终于受不了,想了个绝妙的理由把他给拦住了:“姐夫,咱们已经差不多算是一家人了,你这样太见外了啊!”
高爱国被那一句姐夫叫得几乎要飘起来, 憨憨地摸摸脑袋:“为啥说是见外啊?这不, 春枝儿她忙来的少, 我怕你在学校吃的不好影响成绩。”
“姐夫你看看我这样子,像是没吃好的吗?你别老来, 叫同学们看到了还说我作风不好。你有啥好吃的就放大姐那,我每个星期五都要回去一趟的,大不了那个时候再带过来嘛。”
高爱国想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 小孩子们虽然单纯却也容易嫉妒, 他小时候就是因为荷包里的糖块儿多了点, 就经常被那些条件不太好的同学冷嘲热讽的, 他懂!
“那行,星期五你早点回来,我去弄点鲜鱼来叫你姐给你熬汤喝,我妈说念书的孩子就得多喝鱼汤,聪明!”
程冬至高兴了:“那敢情好!先谢过姐夫啦。”
高爱国走后,程冬至出神地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咋的就忽然想象到了大姐结婚时的情景,鼻子有点酸。
当着大姐的面她不好意思哭,现在周围都没人,她才敢放心地让几粒金豆豆顺着脸流下来,再用力地擦擦眼睛,吸吸鼻子,和没事儿人一样了。
哭完了就好了。这也不是啥难过的事,大姐总要嫁出去的。
对方又是个这么好的人,对大姐好也对她好,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不应该难过呀!
话是这么说,可一想到大姐以后有了更加亲密的对象,程冬至就总觉得自己有点儿凉风嗖嗖的。唉,算了,反正以后她也要结婚的嘛。
为了转移注意力,程冬至把精力和心思全部放在了赚钱和吃喝玩乐上。学习那边不是她不肯用功,是实在没有必要。
薛师娘那边的日用品她还照常在卖,只不过减少了供货的数量,也降低了速度,一两个月去一回的样子,大家也没觉得有啥奇怪,反而还很理解——要是一直源源不断地供货,那才奇怪呢。
也就是说,她现在赚钱的主要渠道便是“倒卖”食材,合作对象也主要是大师傅。
在和大师傅合作的过程中,她还学习到了不少关于倒卖的知识,眼界更广了,胆子和野心也更大了。
原来,黑市里的门道有那么多!
比如,很多黑市其实不只是地下的,还是半公开的那种,许多工厂的采购员或者部门办事员都会来买东西,像这种半公开的黑市安全性就非常高,东西也多,只是大多数属于“安全”物资,太稀罕或者敏感的难找。
而那种完全的地下黑市则属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类型,打游击战,神出鬼没,碰上了是运气,碰不上是命。一旦碰上了,转个手都能有好进账,因为这种流动黑市出售的必然是极其紧缺的物资,只要胆子够大就能吃得肚儿圆。
还有许多打破程冬至固有认知的事情。
比如这个“倒爷”,按理说这种人应该和过街的老鼠一样低调,毕竟咋说都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就像程冬至经常去的那些饭店,总会有些倒爷聚在一块儿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还划拳吵闹,划拳的时候故意露出手臂上闪闪发亮的新手表,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似的。
“他们就不怕这样太高调,被人举报了抓住吗?”程冬至好奇地问大师傅。
“怕啥?每个地儿的规矩不一样,看管的人,有的松有的紧。这些人肯定都是那些松地儿的人呗,就算出了啥毛病也是送回原地解决,能有啥事。胆子大一点,心眼活一点儿,再找熟人提前透个风,基本出不了啥问题。”
程冬至恍然大悟。她也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她所处的年代是一个既落后又鲜嫩的年代,许多东西都是刚刚诞生的,还没有形成一个高效有力的机制与准则,漏洞处处都有,不是每个人都循规蹈矩。诚然这个时候普遍被认为“风气”比后世好,可也要知道,这个年代还是有土匪的存在的!那么,不怕死的人也就比后世更加彪悍一些,带着些古老野蛮的匪气。
“你把钱点点,看看是不是这个数!”大师傅递过一卷子钱,厚厚的。
程冬至笑眯眯地接过钱,看也不看,直接塞到了荷包里:“有啥好点的!大师傅你我还信不过吗?”
大师傅痛快地笑了:“小丫头,可惜你是个女娃!要是是个男娃,再逢着乱时候,你可是个人物哇!小小年纪就这么野!”
程冬至笑笑没说话。女娃娃咋了?要想搞事情,照样能把天给捅个窟窿!
从安林居里出来后,程冬至头一件事就是坐车奔向太平路百货。干啥?给大姐买嫁妆啊!
虽然俩人才刚处对象,结婚的事情还远远没有提上日程,可程冬至觉得这件事还是要早点开始准备起来的好。她就这么一个大姐,又是个心大不知道给自己攒东西的,可不能到时候让她寒寒酸酸地出嫁了,那她晚上睡觉都闭不了眼!
况且,她看得出来,俩人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就是迟早的问题而已,都不是那种移情别恋劈腿的人儿。
虽然也考虑过用系统里的东西给大姐添嫁妆,可她考虑过,嫁妆这玩意儿不比吃喝,一下子进了肚子死无对证,大多都是要长年累月使用的。现在还好,越往后风声越紧,要是哪天被人发现大姐家的家具啥的和别处不一样,追根究底起来,那可如何是好?
买,尽情的买!她现在手里有钱。况且,钱一天一个价儿,百货里的东西也是出现极其不稳定,现在不时常去淘腾找一找凑一凑,以后说不定连双枕套都凑不成双的,多不好啊。
程冬至发挥了她个头小又灵活的优势,在一群抢红了眼的大妈婆婆们之间成功杀出一条路,拿到了一张双人直棉印红牡丹床单和几个印着双喜字样茶缸子,以及一个红喜鹊搪瓷脸盆!
这可是不小的收获,程冬至喜滋滋地把东西束拢在一块儿,正考虑要不要拿啥捆在一起好带回去的时候,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闯入了她的耳朵。
“这百货有什么好逛的,乱糟糟,人多气味儿也难闻!”
说话的,是一个年级和程冬至差不多的女孩儿。
她皱着眉,用帕子捂住鼻,眼中是难以置信的嫌弃感与高高在上的鄙视感。
从她的穿着打扮便能知道,她用这种眼神俯视周围是有缘由的——这一看就是出身非常优越的孩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被一个闪闪发光的水晶发卡别在脑后,五官精致白净,身上穿着雪白的羊毛呢高领毛衣,外面是一件棕色的呢子风衣,黑色的直长裤下套着一双精致的牛皮靴,仿佛电影《上海滩》里的娇小姐。
不仅如此,她手中拿着那条似乎是撒了香水的帕子,不过是轻轻一动便有清爽的香味飘到程冬至这边来,有点像巴黎那边的老牌经典香水。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个约莫十**岁的保姆模样的女孩,小心翼翼地陪着笑:“人家也是好意请我们来这里,你就暂时忍一忍。”
女孩皱皱眉,终究是没说什么。
程冬至猜不出这个女孩的来历,兴趣很快就被另外一样东西夺去:那边柜台好像新上了一堆皮鞋!!赶紧的去抢!
程冬至把床单和茶缸子一起打包塞好在脸盆里,把盆顶在头上,像印度妇女一样冲向放皮鞋的柜台。她这个动作实在是太大了,造型又十分显眼,那拿着的帕子女孩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刚好那个时候程冬至也下意识回看了一眼,两人都从眼神里看出了对方浓浓的鄙视,很快就被人流给冲得谁也看不到谁了。
帕子女孩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随即很快就气得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她的保姆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
“刚刚那个人,她,她居然瞧不起我!!”
“怎么会呢?这不可能的呀。”
的确不可能,也说不通,可对方眼里的神气绝对不是欣赏或者艳羡,就是非常明显的鄙视与瞧不起。真是见了鬼了!
“珊珊,你在这站着干嘛?我们几个找你找好半天!”
叶淮海皱着眉头,十分不耐烦地带着阿则和几个其他帮忙的人走了过来。
“谁叫你们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的,人那么多,还那么破!以后我再也不来了!”
林月珊,也就是被叶淮海称作珊珊的女孩跺了跺脚,不满地说……
第115章
叶淮海和阿则互相看看, 眼神中都是无奈。
还是跟着的人比较机灵,忙讨好地说:“那我们就不逛这儿了, 去阳光百货好不好?那里有洋菜馆子呢!”
听说有洋菜馆子,林月珊才勉强同意。她倒不是稀罕洋菜吃, 那种东西她早就吃得不爱了,纯粹是想着有洋菜馆子的地方大概会好一点, 总比这种和集市一样的破地方强。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太平路百货, 就在他们出百货大门的时候,抢到了两双皮鞋的程冬至兴高采烈地从人堆里钻了出来,心里满满都是愉悦和放松。
太好了, 这样一来不仅大姐结婚时穿的皮鞋有了,以后替换的也有了!说不定第二双大姐还没啥机会穿到呢,因为这两双是实实在在的手工真皮皮鞋,大方又耐穿, 不是那种动不动破一个洞的货色。
就在程冬至满心乐滋滋之时, 不远处忽然又传来惊叫:“梳妆镜上架子了!”
啥?梳妆镜?!
程冬至慌忙抬腿又杀了过去……
就这样, 王春枝和高爱国的关系才刚刚进展到拉小手的那一步,程冬至就把大姐的零碎散件儿嫁妆凑得差不多了, 在系统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些还都只是些小玩意,像那种大件儿三转一响还没开始看呢。她决定了,要么不挑, 要挑就要挑最好的!三转一响可是这时候女人们嫁妆的主要门面, 咋地也不能在这个方面上省。
和王春枝商量过后, 高爱国提着酒和高级点心去拜访了王卫国, 算是正式上门了。
高爱国穿着崭新的劳动布衣裳,头发剃成了精神的平头,满脸通红,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很是紧张。
王卫国先是很震惊,在盘问过高家的一些基本情况后,点点头:“你俩先处着。我这个闺女,性格和她妈一样,要强!别急着谈结婚的事儿,你能习惯她这个个性,比啥都要紧,要是再过个半年还能接着处,咱们再商量订婚的事儿。”
高爱国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说:“春枝儿的个性我,我知道,咱俩认识差不多快十年了,从见着她,她的时候我就喜欢她这个性。她要强,我就软和,她进一步,我退十步,我把她放手心里捧着,不叫她受一点儿气。她骂我十句,也休想我回她一句嘴儿。”说到后头,他也不结巴了,眼神变得清明了起来。
王卫国沉默了一会儿,笑着对王春枝说:“你比你妈有福气!”
王春枝的脸微微有点红,扭过头没说什么。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高家早就知道了傻小子把春枝儿追上的大好消息,全家都鼓着劲儿从各种方面上支持。王卫国松了口后,高家迫不及待地定了省城里最好的饭店之一,还特地定了一个大包间,把两边儿的家人都请过来开这个定亲席。
刘金玲心里头并不是很高兴,因为她居然到现在才知道这件事,王卫国都比她先知道,这叫啥意思?
俩孩子和她越来越不亲了,白眼儿狼。
可是,刘金玲是个场面人,她自然不会蠢到去把这么重要的宴会给破坏结怨,依旧招呼得滴水不漏。
她笑嘻嘻的,不仅把这对年轻人夸上了天,还当场送了高爱国一只非常贵的外国钢笔。这个礼很不俗,高家人十分喜欢,心里头对这个未来的亲家母十分满意,认为王春枝的机灵劲儿果然是源自母亲。
宴席做的很规矩,有六碟子六碗,还有瓶装酒而不是散酒,在眼下已经算是很排场的了。
高母拍胸脯保证:“亲家你们放心,到时候正式办酒,咱们既不会让人挑毛病,也不会让春枝儿受委屈,两头都给顾好了!等春枝儿过了门,咱们老俩口都不掺和他们年轻人的事儿,也不住一块儿,谁都拘不了她!”
刘金玲笑盈盈的:“那还有啥说的,是我闺女有福气,摊上你们这么好的人家了!我这个做妈的心里头也高兴。”
她看出来,高家的底子不薄,因此产生了别的方面的兴趣和想法。应付起未来亲家的时候,也就显得更加热情了。
散席后,大家各自分别。王卫国正打算回厂子,刘金玲叫住了他。
“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