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忽然放声唱了起来,与那次在男人的自行车后车座上唱的一样。
男人的思绪也被拉回到了多年前,那是他第一次用自行车载着这个女人去镇上,回去的路上,她便在后边开起了演唱会,逗得他内心像开了花儿一样。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女人又唱起了这首摇滚风的歌曲。
男人转头看向女人,从来没念过书,却是认字的,而且还懂英文,说出的话,唱出的歌,许多都是他未曾听过的,就连那大胆的思维都与常人有异,或许这真是上天派过来点亮他短暂人生的天使。
不管她是天水湾土生土长的卓清莲,还是来自某个神秘角落的天使,都不重要,她绵软的身子是真实的,她狡黠的笑是真实的,她玲珑的心也是真实的。
“罗佑华,你还记得吗,你听我唱完这首歌,然后就说你的钱就是我的,我不是一无所有,后来你真的把自己的钱袋子里的巨款交给了我,都不怕我携款逃走。”
女人笑意盎然,笑中有星星晶莹闪烁。
边上的男人低头无声浅笑。
他当然记得,那时候只觉这首歌听起来古怪。
那时候的他没想过其他,只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交给这个女人,何况只是一个钱袋子,即便那时候跟这个女人只相处了较短的时间。
车子行至天水湾附近,到了多年前他们路遇活春宫的地方,女人踩了刹车,将车停了下来。
她大有深意地望向男人,带着一丝故意嘲笑的意味。
男人被她望得仍然有几分不自然。
见男人的样子,她又一次“噗嗤”一声笑了,就是喜欢逗他的感觉。
那次便是如此,男人的脸红的成了苹果,但女人却露出了毫不羞涩的厚脸皮的笑。
如今望出去,包产到户以后,一切都变了样子,连庄稼地中间的那条细流都不见了,估计是因为浇灌庄稼有了新的方式。
一切都在改变,只是记忆已经隐藏在了他们内心深处,永世不会再忘怀。
“罗佑华,那时候还说让你也带我钻一次庄稼地呢。”
“是呢,差点震惊了我。”
男人嘲笑了她。
女人没羞的脸又伸了过来,“嗯?震惊吗?你难道不是期待?”
“是,非常……期……待。”
男人几乎被逼到了角落,只得吞吞吐吐摄于女人的“淫威”承认了。
女人解开安全带的身子又往前凑了一下,几乎碰到了男人的鼻子,笑嘻嘻地问:“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
嗯?
今天?
钻庄稼地?
男人眼睛眨巴了两下,一时更加震惊起来。
同意?大白天的实在有失体统。
不同意?女人定是要失望了。
正做着思想斗争,女人忽然大笑起来,笑完了,回到座位上,重新系上安全带,将车子开了起来。
“罗佑华,就喜欢看你被逗得窘迫的样子。”
原来又是逗他?!
男人忍不住无语笑了起来。
无论世事如何变幻,自己这女人倒永远是这让人愉悦的性子。
车子走了没多会,老罗家那熟悉的院落便映入眼帘,离着还有一段距离,女人便停了车,走了下去。
待男人也下来,她便绕过去到了男人身边,伸手便搂上了男人的脖子。
“抱我回去!”
男人眼神一顿,便明白了女人的意思,眼里柔亮一片。
然后抄手直接将女人横抱了起来。
两人几乎在第一时间便想到了结婚的那天,他便是如此将那个盖着红盖头的女人抱回老罗家的,自此便有了这再也解不开的缘。
此时被男人重新抱在怀里,虽不如那时候的威武雄壮,还是让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安然舒适。
进了老罗家大门,在院子里,男人停了下来,他不知道要去哪边。
结婚那天,他是直接将这个女人抱进西偏房的,但那个地方自从有别的女人待过以后,仿似已经有了心结,怀里的女人应该也是介意的。
可东偏房内也是不好的回忆……
女人知道他的犹豫是因为什么,早已事过境迁,那里不管有谁躺过,都只是阴谋而已,那是他们两人的天地,谁都不能真正地侵占。
于是,玉手一指,向着西偏房的方向。
男人淡然一笑,便直接拐了进去。
将女人于炕上放下,两人环顾了四周,什么都没变,犹如从前。
心思辗转间,激动的男女拥吻在了一起,为过去曾经美好的一切,为曾经再也回不去,但已经种在记忆深处的相濡以沫。
躺在男人的怀里,手抚摸向男人的胸膛,在一侧是那个触目的伤疤,是多年前于东偏房内,他让她刺的那一剪刀。
他说:你刺我一刀,便从此什么都忘了吧。
但日久的情意怎会因为怨恨便真的就忘了?不但不会忘记,反而愈加清晰。
“佑华,那时候咱们在这里,一起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时间并不长,但只要是美好的,是真情实意的,那么便是永恒,你说对吗?”
男人抚摸着怀里女人的秀发,轻轻点头:“是……”
唯有真情永恒……
女人往男人的怀里缩了缩,鼻子有点酸,她知道男人比她更是有着难以纾解的遗憾。
她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想告诉他,她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美好,短暂亦是永恒。
第113章 终究是自私
“饿了吗?”望着怀里的女人问道。
女人对上男人的眼睛, 点了点头。
见男人起身, 应该是去柴房做饭了。
这样的日子总是让她有一种错觉, 他们还留在过去,留在几年前, 好似这几年的时光是虚幻的, 静止的, 她从来没去过Z市,他也没去J市。
原来留在记忆深处的真不是时间的长短, 而在于是否触动了内心。
卓清莲起身, 去了柴房门口, 看来他那老娘, 虽然人已经去了J市,但这家里的东西倒还是挺齐全的, 见男人在里边忙碌, 更是让她心思难解。
这样的景象,她以为此生必不会再看到, 没成想上天总还是眷顾于她。
轻声走到男人身后,抱住了男人的腰。
男人浅笑:“一会就好了,是不是饿了?”
还是以前的语气,但是她知道, 他们的心境都不复从前。
饭桌上, 男人不住地为她夹菜。
在J市,男人已经做过许多次的饭给她吃,但她总觉得今日的饭菜才是几年前的滋味, 或许地点也是要紧的。
吃着吃着,本想无论如何都要坚强的她还是止不住眼泪吧嗒吧嗒滴了下来。
有时候她真不知道他们的相遇相爱对彼此是幸运还是不幸,若说幸运,却是让他们遭遇了彻骨的分离和伤痛,因为此,男人的身体被拖得再也不能逆转,若说不幸,却让他们体会了什么叫至死不渝的感情。
自己这女人很少伤春悲秋,见如今竟忍不住掉下泪来,男人只认为是触景生情罢了,惹得他怆然无比,靠近了女人,搂在了怀里。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希望可以永远守护这个女人,任是再发生什么,都不会再离开她,但上天只给了他有限的时间,他本是不信命的,但如今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运安排。
怀里的女人擦了把眼泪,重新带上笑脸。
明明知道男人比她更难受,明明告诉过自己坚决不能再随便掉眼泪,但还是没有忍住。
男人伸手,将女人眼角的泪痕拭掉,轻声问:“清莲,你喜欢这里吗?喜欢的话,我们以后可以回到天水湾来生活,好吗?”
女人笑笑:“那你的工作呢?”
“工作没有你重要,你喜欢去哪里,我便陪你在哪里。”
女人鼻子又是一酸。
她想回到这里,但是不能。
男人的身体需要经常的复查,虽然他并未让她知道。
“反正也不远,以后想回来,我们便回来呗,你怎能工作都不要了,我还想去听你讲课呢。”
男人搂住了她,刮了下俏丽的鼻子,“你不是说怕我教不了你吗?”
女人撒娇起来:“你以为我真的是去听你讲课啊,我主要是去查岗而已,免得那些个女生都要打你的主意。”
男人被逗得忍不住笑了。“反正现在也快要放假了,学校的意思是九月份开学后再正式开始恢复工作,正好利用这段时间好好陪陪你。”
女人点头。
回到J市以后,卓清莲赶紧买好了房子,罗佑华也从家里搬了出来。
老娘什么话都没问,但好似心里什么都明白。
老太太自从知道天天并非她的亲孙子以后,瞬间苍老了许多,原来自己所追求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王美珍及其父亲都被投进了监狱,儿子搬了出去,想必应该是去找那个她曾经万分看不上的女人去了。
她忽然特别怀念老家。
以前总觉得离开天水湾,到城里才是最好的归宿,可是这些年她都体会了,原来多年前儿子说的才是对的,有爱的地方才是家,人在哪里并不重要,高兴就好。
如果没有多年前的事件,是不是生活会更好?
那个叫卓清莲的女人,她一直觉得是配不上佑华的,但如今想来,她活了大半辈子了,总还是没有参透生活的本质。
她参与设计,让佑华舍了卓清莲,而选择王美珍,原来一切都是错误的。
再想起多年前,卓清莲因绝望痛心而失掉的那个孩子,老太太更是老泪纵横起来,原来老天对他们老罗家的惩罚其实从多年前便已经开始。
住到一起后的卓清莲和罗佑华,两人如平常夫妻那样过着日子。
看到他们如今的光景,最高兴的莫过于罗美华了,她真的有些恍惚,没有想到清莲与大哥还有再续前缘的机会。
但戴维就不怎么高兴了,几年间,他猜测过清莲的心里一定还有个忘不掉的人,没成想,两人就这样冷不丁地又在一起了,他是顶点机会都不再有。
“我觉得我被清莲欺骗了感情。”
戴维沮丧地对罗美华这样说。
罗美华哭笑不得:“戴维,你不要乱用词语,清莲哪有欺骗你的感情?她又没跟你在一起过,也没说过喜欢你。”
“话是这么说,但我一直以为水滴石穿,我是有机会打动她的,谁知道你大哥竟然死灰复燃。”
连“死灰复燃”这样的成语都用上了,让罗美华实在没法接话。
戴维不知道的是,或许大哥不“死灰复燃”,清莲也未必肯接受他。有时候对一个人来说,爱的刻骨真不一定是好事,有可能真的就搭上了一辈子,若是大哥不“死灰复燃”,或许清莲是要孤独终老的。不过还好,老天肯眷顾他们。
是日,罗美华和戴维这两个名义上被清莲“抛弃”的人跑到了卓清莲和罗佑华的家里,打着做客的名义来蹭吃蹭喝。
在厨房里忙乎的是兄妹二人,而两位老板只等着坐享其成。
“戴维,中国人过日子讲究互补,咱俩太相似,你跟美华应该就算是互补,美华贤惠,以后热汤热水地给你做好了,这才叫幸福。”
卓清莲这么说,是想告诉戴维,注意一下美华。
谁知戴维简单的思维是这样的:“清莲,你喜欢那罗佑华,是因为他喜欢做饭吗?那我也可以啊。”
咳咳,这让她实在无言以对。
罗佑华到底是不是喜欢做饭,她还真不知道,只是她知道他乐于为她这么做。在他们分开的几年间,罗佑华却是厨房都不曾进过的。
当然,爱就是爱了,他即便不喜欢做饭,她也爱不是吗?
所以,又怎能奢望戴维因为美华贤惠便会喜欢上她?
感情的事儿真是最复杂,最难以琢磨。
她于这个时代,或许存在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佑华离开之时,便是自己离开之日吧?
如果说离开,在这里最放不下的便是美华了,美华的心思她自是明白,如果能够跟戴维成了眷属,也算是她卓清莲的一桩积善之事。
饭桌上爽朗的戴维在罗佑华跟前说道:“罗老师,我一直以为这辈子你只是我前辈了,没成想你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过我可告诉你,你最好终生都要善待清莲,否则我定会抢过来的。”
罗佑华轻轻一笑,他知道老外的直爽,他也听美华说过这戴维是喜欢清莲的。
但此时,他更多的是羡慕和嫉妒。清莲不喜欢这戴维,但是戴维却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出现在清莲面前,或许毕生都可以。
而他……即便得了清莲这玲珑的身心,却只能给她短暂的喜悦和幸福罢了,所谓的终生善待于这个女人,只是十足的奢望罢了。
卓清莲知道戴维的意思,更是明白戴维这话对罗佑华的刺激程度,于是打开了圆场:“戴维,在中国有一句话,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有些人过了一辈子,平平淡淡,无波无澜,甚至根本没有爱意,那样的一生如死水般,一点意义都没有,还不如真真切切地爱过一回,不管是一年,还是一个月,一天,都已经足够。”
罗佑华正吃饭的手停了下来。
自己这女人在多年前就言论惊人,不需要男人的承诺,现如今又多次告诉他,不在乎天长地久的陪伴,他不知道是该欣慰,还是该难过。
即便如此说,可是这个女人在分开的几年间却是孤身一人至今,说得潇洒无比,还是选择苦了自己。
他……甚至不敢想象自己离开后的日子,这个女人可会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潇洒地过完后半生?
老天已经厚爱于他,让他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失去后,他以为此生不会再有机会相守,没想到他再得一次机会,他应该知足,为了再次短暂的相守,让他魂飞魄散都不要紧,何况只是肉身的消失。
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与这个女人再次分离的时刻,那个时刻对他来说,可能只是一瞬间,但对这个女人来说却是整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