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轻霞在福州生活多年,虽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当醒来发现武二娘鬼鬼祟祟而逃跑时,她再迟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而联系上了最近在福建一带走动的公孙兰。
“呵呵。”扮作熊姥姥的公孙兰一把掷出了手中的篮子,一颗颗糖炒栗子瞬间似成一道屏障阻挡了掌风来袭。“楼砚,我没有证据,但可以确定是你杀了小八,她死得太惨了。”
上官飞燕死得惨吗?身体炸裂尸骨无存,确实是非常惨烈。
楼京墨却不后悔除去此人,她不只一次地放过上官飞燕,换来的却是上官丹凤差点被其虐杀。仁慈是分人的,有的人不值得,包括面前的熊姥姥。
那些百姓与熊姥姥有什么仇怨,为何要卖给他们毒的糖炒栗子,还是说上官兰披上这层皮就必须卖带毒的栗子?这简直就是心理变态。
“杀人者,人恒杀之。我有这种醒悟,某天被杀死了,也不怨不悔选择的路。她就更没有资格怨恨,你也一样。”
楼京墨没和上官兰废话,这几天福州城似乎招了凶神,那一局刚刚谢幕,这一出又接连上演。有时想好了不妄动,但现实往往让人不得不动。
上官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软剑,挥动此剑恰如跳起了一场璀璨夺目的剑舞。有如昔年诗中所记,‘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有趣,真是有趣。
楼京墨被勾起了兴致,如果所料不差还真的遇到了公孙大娘的后人。这个世界从唐末而变,舞动剑器而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是否也曾多少影响过让人闻风丧胆的剑魔独孤溯?公孙兰成立红鞋子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
这会想要得到答案,唯有一条路把公孙兰给打趴下,再给她留一口气。
公孙兰很有可能会是一块拼图,拼出某个八九不离十的完整过往。
楼京墨套用一下叶孤城的想法,本是冲着捉拿贩卖糖炒栗子的熊姥姥而来,当下发现其还会盛唐剑舞就更没有理由放过她。
两柄剑。一柄在客栈里终是不甘心地自行罢手,另一柄在客栈外更不甘心地被折断在地。
当楼京墨提溜着僵住不能动的公孙兰翻入客栈小院,只见王怜花面色如常却是眼露委屈,他的脸上有一道半个小指长的血痕,这伤必是来自于那把不甘归鞘的剑。
“墨墨,你提着她不累吗?放着我来。”王怜花说着已经窜到墙边捏住了公孙兰的衣领。此时他的神色就精彩了,好似尽管受了伤但就是坚强地不说,不仅不说还要主动帮忙干活。
王怜花何止表情到位,他更装作在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冷着脸站在一侧的叶孤城。这人脸上不见血也就破了几道衣服口子,但就只会站着装冰柱子,一有对比,谁对楼京墨上心就立见高下。
“墨墨,你要把这糟蹋栗子的人放哪?随便扔也行吧。”
叶孤城冷眼看着这一出居然有了翻白眼的冲动,冲动是魔鬼,他很好地克制住了。
他是只破了衣服,不谈好些年没被人打破衣服,这个和他抢妹妹的混蛋专挑肉多的地方下手,那是伤在内里而看不出,完全不是有意避让。
此刻,叶孤城几乎能确定楼京墨就是多年前被母亲带离白云城的叶涵。
他们兄妹两人长得不像,一个随父一个似母,仔细端详后是能看出面前眼前人与记忆中的母亲有五分相似。
“虾团团,你还记得大螃蟹吗?”叶孤城不管此刻是否是认亲的好时机,他只想尽快得到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曾经很重要,后来父亲病逝他就放下了。
其实很多人与事,放下是不得不为,而非人的本意。
叶孤城知道小孩子不记事,母亲如果闭口不提过去,说不定妹妹早就把白云城的日子忘的一干二净,所以知道更多的人反而才更为难,不知如何做才好。
楼京墨对虾团团三个字完全没记忆,原身倒是有过模糊记忆称呼哥哥为大螃蟹,似乎是兄长喜欢吃螃蟹。倒也不奇怪,白云城是海岛则盛产虾蟹。
不过,当下正也应了知道更多的人更不知如何妥当开口,楼京墨要怎么说明其中因果真相。
“呜呜——”公孙兰被废了内功,却仍拼清醒地看了院内之事,饶是她也被叶孤城自称大螃蟹吓到了。
这一声动静让楼京墨顺势转移话题,“先把她的事情处理了,从她怀里摸出一样有趣的东西,护心镜大小却是一块圆形机关盘。”
楼京墨拿出了铜盘子,上面刚好有两个缺口,恰是一双袜子造型。
“叶城主,不妨去披一件衣服来同看此物。不过法不外传,选了看它,就不能再去平南王府了。你怎么说?”
两者看似毫无关联,但叶孤城明白其中深意,这是一道单选题。
第100章 投其所好?
叶孤城并未毫不犹豫地做出选择,正好当下他有一个合情合理暂且离开的借口,他不愿意借用别人的衣物蔽体。
在这家客栈能借谁的衣服?除了王怜花之外并无其它人选,而他才不要穿得如此花枝招展。
“明晚,我会再来的。”叶孤城还是给了楼京墨一半的承诺。他不拒绝再见,只要见了面有的事情就可以谈。说完,叶孤城冷冷瞪了王怜花一眼,凭什么他离开了,这厮竟心安理得地留下。
王怜花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似乎担心如果他笑得不灿烂,叶孤城眼神不好会看不见。“欢迎城主明天一起吃晚饭啊。我一定亲自下厨招待你。”
谁稀罕!叶孤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然而,这阻挡不了王怜花下厨的决心,必是用出全力好好招待他。
楼京墨不知叶孤城会做出什么选择,而从他为平南王府抓贼来看,其两者之间关系匪浅。与王爷交好本身无碍,前提是平南王府行得正坐得直。
至于明天晚饭相邀,她不阻拦也不鼓励,王怜花烧得菜也味道不错,只是他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组合,全看人的接受能力如何。
“我们还是先处理公孙兰,她是嘴硬得很,什么都不肯多说。或是该让她好好梦一场了。”
毕竟在闹市大街不适合行拷问之事,福州城昨夜才出了一个金九龄大闹平南王府,今晚生事的人势必会引起平南王的注意。楼京墨打算回房好好施展摄魂术,问清楚公孙兰有关红鞋子的一切。
王怜花也蠢蠢欲动,摄魂最讲究精神上的压制,越是意志坚定的人,刺探起来越有意思。“走吧,说不定她能把藏密图给补全了,那块机关铜盘怎么看都不简单。”
公孙兰被拽住衣襟提进了客房,她也想过要尽力抵抗,但是意识却逐渐模糊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开始说起了话。
此刻,她似乎终于与那些曾经的手下亡魂感同身受,人到了生命尽头就会回忆最初。公孙剑法穿女不传男,而公孙家早在几百年前就没落了。想她凭着一本残谱拼杀出一条血路,最初为的是了却祖先遗愿——尽毕生之力寻剑道之极。
这就听公孙兰在摄魂中说起了机关铜盘的来历。
唐朝年间公孙大娘剑舞大成后,公孙家成为江湖用剑的佼佼者。
几十年之后,独孤溯横空出世一剑横扫九州无人能敌,在他的成名之路上去过长安公孙家,对战结果自是公孙家输了。
剑魔此称并未独孤溯自封,江湖人叫称其为魔,正是因为独孤溯让人看到了人间彼岸的另一头。好似让公孙家看到了剑道没有尽头,天外有天不是一种虚话,独孤溯的剑能劈另一侧的世界。
未知让人恐惧。让人更加不安的是窥见过苍穹之后的秘密,一旦坐实了天外天的存在,那就坐实了人生而渺小。因此,才会有白云会的出现,才会有前仆后继问道者的追寻,公孙家也曾经是其中重要的一方势力。
“九十年前,前朝皇子云晔过世,他本是成为储君的最佳人选。后人都说如果由他继位,那么如今就不会是朱家天下。
云晔其实没有死,他只是遵循了云家最初的目标,去寻找了通天之地而放弃了继承皇位。”
公孙兰木木地说起前朝秘闻,有的人是做了皇帝再求仙问道,有的人是更好寻仙才去争夺皇权,前朝云家是白云会中坚力量。
两百年间云家遍寻天下,而云晔终于发现了蜀中沱江中段有异。云晔的运气不差,他遇上了多年不现江湖的鲁班神机门传人,之后找上地头蛇唐门的副门主,还有他的四位好友,一支七人队伍切断与红尘,有着赴死的觉悟去往秘境探险。
这件事并没有得到洛朝云室皇家的全力支持。
毕竟执着与疯狂会随着时间淡去。世间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为追求遥不可及的梦,从而抛弃财富权势、感情牵绊、甚至宝贵的生命。
云晔一行七人没有再回京城,探险的结果如何被记录在了白云秘盘中。正是公孙兰身上的机关铜盘,而它需要白云双令开启。
一对白袜子玉佩,几百年来一块由云家人保管,另一块由道士或和尚为首的方外势力首领保管。三物合一,就能一睹当年所得真相。
公孙兰组建红鞋子或多或少都是遵从祖上的遗命,为此当然需要积聚大笔钱财才能用来打探更多消息,为此都敢盯上青衣楼。
江湖上不并是只有公孙兰在追寻一场百年旧梦,她提起不老实的老实和尚。老实和尚为首的一些出家人,与一支藏于海上的杀手组织相互利用也在寻找失踪的白云会双玉。
“他是魔!独孤溯就是魔!”公孙兰说到了这里,尽管仍被摄魂但也情绪激动起来,“如果他不曾出现,如果没有关于天外天的传说,那又怎么会有什么白云会,又怎么会有人痴想妄想想要成仙。”
楼京墨静静地看着公孙兰力竭倒地,而公孙兰并不承认曾经对邯郸郊野静思庵的老尼姑下毒手。如此一来,十多年前将尼姑庵主杀人灭口的凶手,最有可能就是海外无名岛。
从所遇到的这些人与事开看,独孤溯被称为剑魔,冥冥中还真把这魔性延绵后世五百年。当今江湖的好些组织其建立初衷都和他脱不开关联,这种影响力真的近似于魔。
公孙兰交代完死了,可机关铜盘还没开。说好了等叶孤城一个回复,那就是等到明晚再议。
王怜花没有一听完老故事就休息,他也想软玉温香舒舒服服地睡了,但谁让多了一个便宜大舅子,必须要亲自走一回平南王府确定一件事情。
不多求平南王造福百姓,只有一点他安分守己即可。最怕是平南王心有妄念,而白云城与之相近则两相合作。到时候他们闹事了,贼老天把什么动荡之乱给楼京墨记了一笔阻碍她功德大成。天道有时不讲道理,这很像它的评判风格。
叶孤城人称剑仙。楼京墨亲眼见了叶孤城,并看不出他有夺位政权的野心,但她已不再轻易自己所感觉到的那一面。
正如无花她面前从来只是简单的阿枫,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想要伤害她,但结果是两人阴阳阻隔空留遗憾。
有道是怕什么来什么。
王怜花没在平南王府再见叶孤城,但他却看到了一张非常相似的脸。以他的易容专业本领担保,对方没有化妆,天生天养出了那张脸。
“几乎是一模一样,一母同胞都没那么像。如果不是差在气势上,我都以为是皇上微服私访来到福州了。王府世子长得与当今圣上一模一样,那还能好吗?都是一样的脸,凭什么一个是九五之尊,一个无诏不得离开封地。”
楼京墨抿了抿唇。前两回她都成了当朝王室中人,辅佐帝王福泽天下。这辈子终于换个的新鲜身份,变成即将谋反者的家人。
“先不谈叶孤城,如果确定平南王与世子有异,宁可将其之野心扼杀在福州。想来痴傻的王爷与世子就翻不起风浪了。”
这事还真就不能不谈叶孤城,能在京城皇宫里来去自如的人,两只手也数的出来。谋反必是要有一位武道高手坐镇。
楼京墨盘算着明晚要怎么给叶孤城加菜,让他吃人的嘴短而改了那些寻死的想法,这又想到一个小问题看向王怜花,“夜开花,你怎么知道皇上长什么样子?才一年就把玉石生意做到宫里去了?看来是我消息闭塞了。”
在这个世界,大商人做生意做得再大,被皇上下诏请入宫的情况几乎不存在。
王怜花眨了眨眼睛,他会说是半夜睡不着随便溜达逛了一圈皇宫吗?也就是做好心理准备楼京墨此身的身份有坑,这会也确实证明了有一个大坑存在。
对此,他才要亲自下厨招待叶孤城,“墨墨,我们明天做全蟹宴怎么样?叶城主应该喜欢吃螃蟹,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这真的是投其所好,不是以儆效尤?
第101章 意不意外
日暮四合。
客栈小院飘散着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叶孤城并未承诺一定会来吃饭,但还是踩着晚饭点来了。
不过,他看到一桌或清蒸或爆炒的螃蟹,在其诱人香味在鼻尖萦绕不散之际,那种莫名的别扭感也在心间挥之不去,似乎被端上桌的不只是螃蟹也能是他本人。
“先净手开饭吧。”楼京墨保证她这句话绝没有等养肥了宰的意思,仅仅要问要说的事有些多,也就不急于一顿饭的功夫。
王怜花笑着没多话,似是准备做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更换了一身不太穿的白色衣物。举手投足间,像在迎合叶孤城喜洁的偏好,又像是表达了两白相遇谁美谁知道。
“多谢。”叶孤城看也没多看一眼王怜花,只对楼京墨说了这两个字,谢的是费心准备了一桌菜,他就着水漏简单洗手净面而入座。
由于以螃蟹为主打菜,食用起来相对繁琐,这一顿饭吃得有些久。
久到叶孤城快要忘了他来前的坚定想法,而勾起了封存近二十年的回忆。
七八岁的时候,他还是叶秩,还没有穿白衣的习惯,一家四口吃饭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
父亲会教他如何更好地开螃蟹,母亲会给他夹菜说那些吃了长个子。他会给妹妹剥去虾壳,也信了与妹妹勾勾小指的承诺,等来长大了做他最喜欢的全蟹宴。
后来,一切美满就似浮云散去。不是因为国仇家恨,不是因为理想抱负,只是因为父亲移情别恋而已。
母亲对父亲说,君既无心她便休。如果不是妹妹太小,不放心其留在白云城,那么母亲只会独自离去而再也不会回来。
临行前,母亲告诉他这世上人的感情很难坚固如初,而只有武功与自己所握有的一切才是真实的,所以让他学会独自一个人坚强。
叶孤城品着嘴中蟹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勾勾小指的承诺并没有成为谎言,只是与他年少无知时的幻想相差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