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得白白胖胖的,大大的眼睛像是在溪水中洗过的黑曜石明亮又好看,此刻哭得伤心,金豆豆一颗颗往下掉也好看得很。
“哎呀,我……我……”卫红一脸无措地看向叶婉清,一下就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哭了呀?”叶婉清探身朝摇篮里看了一眼,笑得很无良,“没事的,让她哭。我们家小麦特别的乖,哭一哭就没事了。”
“真的吗?”卫红很怀疑,觉得叶婉清是不是在安慰自己。
“她是不是想吃手手呀?”趴在摇篮边上的戈悦觉得自己发现真相,捏着小麦的手往她嘴边送。
结果还真的,小手手刚碰到小麦的嘴巴,小麦的哭声就是一停,小嘴巴动了动,“啊呜”一下又咬住了自己的手手,抽抽搭搭地吃了起来。
“哈哈,还真是这样!”戈悦拍着手笑起来。
也许是被她的笑声感染,刚才还哭着小麦也露出了“无齿”的笑容,两只小手在半空中愉快地挥动了两下,胖嘟嘟的小崽子看着别提多让人喜欢了。
小麦又哭又笑,睡在一起的哥哥大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妹妹笑的时候,也跟着“嘎嘎”乐呵了两声,没心没肺得厉害。
看到小崽子笑出声,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卫红不敢乱动了,有些后怕了拍了拍胸口:“小孩子好难带啊。”
叶婉清笑着解释:“小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吃手,这是他们在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掌握手就是他们认识自己的第一步。其实吃手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注意干净卫生就行,咱们不用强行地阻止他们。”
叶婉清虽然前世没有生养过小孩,但心里并不是不渴望,也在心里悄悄打算过要去做试管,闲暇时候她也私下看过几本科学育儿书。
这时候的观念里,大人都觉得小崽子不能吃手手,不然不干净不卫生,长期吃手也会把手给吃畸形。
所以,一旦看到孩子把手伸到嘴里吸吮,大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孩子的手拿出来,温柔告诉孩子不能这样。
但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是在干涉孩子的自由生长。
婴儿成长有不少敏感期,最开始表现在口,通过口认识了手之后,他们就会进入手部的敏感期。
这也是为什么孩子到了几个月一岁的时候,喜欢把手边的东西丢出去,等大人捡起来给他们,他们又丢掉的原因。
他们是在通过这样的方式锻炼自己的手,认识世界和培养空间意识。
叶婉清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曾经看过的知识,不过按照孩子的天性来培养孩子,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错。
她大概跟卫红解释了一番,卫红顿时瞪大眼一脸稀奇,觉得很不可思议。
戈悦却认真地点了点小脑袋:“我觉得嫂嫂说得没错哦,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吃手,别人不让我吃,我就不开心。”
“你小时候?”卫红哈哈大笑起来,“你那时候才多大,现在怎么可能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我就是记得呀!”戈悦想了想,歪着脑袋道,“可能是因为我聪明。”
这点卫红还是很赞成的,说得真心实意:“对对对,你聪明。”
戈悦开心了,抿着嘴害羞地笑起来。
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家里有两个小崽子真的多了很多事情,也多了很多快乐。前世她没有感受过这样的麻烦和感动,这辈子一点也不少的都拥有了。
第125章
卫红过来了,晚上大家都聚在叶婉清这边吃饭。
天气炎热, 晚上暑气散得慢, 吃饭吃太早根本没有胃口。
又因为要等戈渊回来, 今天吃饭戈家也吃得更晚了一些,晚上七点多钟才准备把菜端上桌。
等人都齐了, 堂屋里灯光拉亮,电风扇吹起来, 一家人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容。
大人们在桌上吃饭,小崽子早就吃饱喝足了, 睡在摇篮里在自娱自乐,一点也不用大人操心。
对卫家来说,卫红毕业是一件喜事。
大学和高中不一样, 高中必须要每时每刻都学习, 考大学就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般, 稍有懈怠就要面临淘汰的局面。
而大学却要轻松一点,除了进一步培养专业知识之外, 也更注重个人素质的培养, 能自由支配的时间大大增多。
卫军现在就在给叶婉清做事,和周蓉一样算是她的助理,协助她处理厂子里的财务事项, 只是做的事情没有周蓉那么多。
毕竟他年纪还轻了, 想事情没有周蓉那么仔细。
卫军虽然不是全职的,但叶婉清给他的工资也不错,最够他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结余。
只要卫红愿意的话, 她完全可以跟周蓉和卫军一样,一边学习一边在叶婉清的厂子里工作。不说赚多钱,但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
卫红有做衣服的天赋,这一次填报的志愿也是湘南大学的艺术系,以后想往设计方面发展。
在她大学毕业之前,到叶婉清厂子里实习工作也是没有问题的。
卫家之前要供着卫军和卫红两个读书,家里收入又不多,很难维持。现在卫家两兄妹都读了出来,以后能自己负担自己,卫怀农和刘丽秀身上的担子要轻了很多很多。
对于一个大家庭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件大好事。
“今天这一顿饭,庆祝我们卫红高中毕业,以后也要成为大学生了!”叶婉清举起酒杯,笑盈盈地说道,“不过我不能喝酒,就喝果汁代替了。”
“我能喝酒,替你多喝两杯。”戈渊笑着开口。
“干杯!”
卫怀农夫妻和卫兰也都举起酒杯,就连向来腼腆安静的卫军都给自己把酒杯满上了,看着是要为卫红真心实意庆祝一番。
卫红也不是第一次喝酒,举起酒杯一点也没有扭捏地道:“谢谢大家!今天我在这里表态,过去我让大家操心了,以后等我上大学了,我一定自己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为爸妈减轻负担,也不辜负姐姐的期望!”
戈悦第一个拍起手,哈哈大笑着起哄:“卫红姐姐说得好,咱们掌声鼓励!”
“哈哈哈……”
一阵愉快的笑声过后,大家都真的鼓起掌。
这让卫红羞得很。
她不好意思地瞪了捣乱的戈悦一眼,落落大方的她脸上终于带上一点不好意思。
——
卫红是个干劲十足的,休息了一晚上就迫不及待要去彩虹桥里看看。
叶婉清抽空带着她在厂子里转了一转,并把之前的所有成品都给她看了看,让她对照设计图仔细研究研究,想让她心里对饰品设计有个大概的概念。
除此之外,叶婉清还给她安排了一台缝纫机,让她想尝试的时候就可以上机子把自己的想法做出来。
卫红知道自己可以拥有一台缝纫机之后,坐在缝纫机上都不想起身,恨不得把缝纫机带回家,抱着睡觉。
她喜不自禁,动力十足。
不过短短几天功夫,她就创作了几款设计稿出来,拿到叶婉清面前。
虽然她画出来的设计图因为没有美术功底而画得不怎么样,看起来有些稚嫩,但做出来的成品却不差。有的款式简约却不简单,让见多识广的叶婉清都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姐,你觉得怎么样?”卫红一脸期待地看着叶婉清,等待着她的评价。
“很不错。”叶婉清点头,不吝啬给与表扬,“你配色和造型都很有创意和自己的想法,可见你真的下了大工夫。只不过你的设计图表达却是你的短板,我觉得你可以在这方面多提高。以后咱们厂子要做的不止是饰品,现在的产品就有拎包,以后还会开发更多的品种,你的设计图要让别人都能看懂并且按照你的图纸执行操作。”
“嗯。”卫红用力点头,又期待地问,“姐,你能教我画画吗?”
现在这年月学画的艺术培训班是没有的,不说这类绘画跳舞培训,就连各科学习培训班也没流行起来。
如今卫红要学画画的话,要么只能找熟人,要么只能在大学里开的课程里跟着老师学。但她不想浪费暑假的时间,所以想请叶婉清教她。
卫红知道叶婉清一直在教戈悦,而她比戈悦还没有基础,教她更不成问题了。
“可以。”叶婉清当然不会拒绝,“不过我要照顾小麦和大米,时间不会很充裕。这样,我先教你一些入门的知识,然后你先跟戈悦练习绘画基础,让她多指点下你。等你把基础打牢了,我就再教你进一步的知识。”
美术入门知识简单又枯燥,点线面,一个个掌握。
叶婉清当时学画的时候,光是画直线就学了三四天。之后画简单的石膏体,又是大半月。
戈悦虽然比卫红要小一截,但她绘画天赋很高,学得很快,又是个热爱教学的,带着卫红画画入门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只是,就看卫红能不能接受被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小朋友教导了。
这是有点小羞耻的。
“可以呀!”卫红丝毫没有抗拒,眼睛一亮,愉快地接受了,“小月亮那么喜欢当老师,我觉得她肯定也会很开心!”
叶婉清忍不住笑出声:“你说中了。”
要知道自己以后会多出一个比自己大这么多的“学生”,戈悦肯定会很开心。叶婉清几乎能想象到,小丫头扬着下巴,一脸得意的样子。
那模样,简直跟她哥得瑟起来时候的样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八月初的时候,卫红收到了湘南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
虽然大家都很相信卫红能考上,但真的看到了录取通知书,这心里才真的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彻底松了一口气。
卫红考上大学,跟卫军当时一样没有兴师动众地回去大办升学宴,就自家人聚在一块儿好好地庆祝了一番。
吃过这一顿,又要准备在小麦和大米的百日宴了。
之前叶婉清没让叶明珠回来,这次她专门打了个电话告诉叶明珠,让她好提前买火车票。
至于其他的人,她就没有通知了。
叶家的人她绝对不会沾染,卫家那边的亲戚同样不好打交道,她也没有通知的打算。
反正跟叶家已经断了,别人挑不出什么理来。
跟卫家也差不多,她叶婉清只认卫怀农一家,卫家那边她唯一愿意接受的就是卫家奶奶,至于卫家大伯……那还是算了吧。
他们如果自己来,她这边也会好好招待,如果他们没有听到消息的话,她也不会多此一举去请。
就算她被说不懂人情世故,那她也不想弄得心情不好。
人生在世不能不考虑别人的想法,但如果事事都因为别人的眼光而委屈自己,那未免也活得太小心翼翼,太没有自我了一点。
八月中的时候,因为两只小崽子的百日宴,戈家忙碌起来。
整理名单的整理来客名单,定菜色的定菜色,采购伴手礼的负责采购伴手礼。
最后一算下来,这百日宴的规模估计小不了。光是富源村里的这些人,就要七八桌好的,更别说叶婉清和戈渊在外面还有往来的合作伙伴和朋友了。
最终,小崽子们的百日宴定的是十六桌。
好歹是在湘城,这边的大饭店承办十六桌的宴席是没一点问题的,不用戈家自己劳心劳力地忙活了。
自己忙活是能省下不少钱,但这么热的天气,做事的人要受罪不少,吃饭也没一个好环境。这么一算,太节约也不太好。
花钱也还是值得,能得到方便,也能让宾客有更好的体验。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自家小崽子的百日宴就算收回来的礼金抵不过花出去的金额,戈渊也乐意得很。
他专门在外面找合适的饭店,试过菜色之后定了一家档次不错的饭店,席面和烟酒也都用的好的。
百日宴的伴手礼定的是彩虹桥的饰品,一对实用的搪瓷杯子,一条毛巾。伴手礼用一个红色布袋子装着,又喜庆又好看。
等一切安排好,叶婉清和戈渊才松了一口气。
为人父母,从现在就开始只想给自家小崽子最好的一切了。
——
小麦和大米的百日宴定的是八月二十八号,湘城大饭店。
叶明珠提前一天到的,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叶向党。
叶向党的出现让叶婉清有些意料之外,不过面对一脸笑容且眼带局促的叶向党,她也没有说什么,只当叶向党是普通客人来招待。
因为有叶向党在,叶明珠自觉地说要住在外面,和叶向党一起住招待所,叶婉清也没有强留。
这样对大家都自在,也好。
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让彼此轻松。
到了八月二十八号这天,难得的是个阴天。
前一天才刚下过一场雨,地面过了一个晚上变得干爽了,然而气温却还没有升回去。不下雨又挺凉爽的,这天气可谓是天公作美。
眼看着到了快开饭的时候,叶婉清和戈渊一人抱着一只小崽子在门口迎人。小戈悦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端着一个藤编的小提篮,给来参加百日宴的宾客发糖。
两只小崽子都不是怕生的,见人就笑,只是不肯轻易让人抱。漂亮的戈悦也赢得了不少赞赏,这让小丫头得意得不行,精神亢奋得厉害。
参加百日宴的人有很多,富源村的村邻,叶婉清厂子里的员工,亲朋好友更是不可能缺席。
让叶婉清有些意外的是,程颐也来了。
再然后,不仅打过几次交道的程颐来了,早就回了上海的赵灵仙和许绪竟然提前了几天回湘城,陪着许南城一起来了。
“我的侄子侄女生日,我肯定要来的呀!”赵灵仙一脸理直气壮,还傲娇地晃了晃手里的大包包,“我不仅自己来了,还把我爸妈的百日宴礼物也一起带过来了,好重的,你一定要特别感谢我。”
“哦……”叶婉清无奈问道,“你想吃什么?”
“你做的剁椒鱼头,拔丝地瓜,还要一大碗凉面加卤肉的那种!”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