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9)班。
他随意往下看了几眼,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他皱紧眉头。
谢梓欣。
还真是不巧。
办好饭卡,他上楼找到教室。教室里人来的不多,顾周先把学费缴了,然后随便挑了个座位坐下。他提前让阿姨走了,毕竟她就算是留在这儿似乎也没什么作用。
他选了最后一排,角落里立着一个空调,正乎乎地往外吹着冷风。顾周坐了一会儿,身上原本被汗浸湿的衣服开始跟着冒冷气,冷的受不了,他又换了个座位。
教室人渐渐多起来。有原本就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小声聊天。
他一个下午都没出去,坐在教室看书睡觉。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桌上手指扣响的声音。
他趴在桌上,这声音快把他耳朵震聋。
没什么好脾气地抬头,谢梓欣今天穿了件圆领短衬衣,头发扎起来,冲他笑:“你也在这个班啊,这么……”
“巧”字还没说出来,顾周低头,继续趴在了桌子上。
他真的对她半点兴趣都没有。
谢梓欣几分尴尬地笑了笑,然后在附近找了个空座,将书包放进去。
到下午,老师进来。教室里一片“嗡嗡”的说话声,老师拍拍手。
“同学们,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吴燕。”一边说,她一边拿了支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还有电话号码,“这个是我的联系方式,你们可以存着,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
“你们的成绩我都看到了,我先点个名,点到名的都站起来我们认识一下。”
一说起认识班上的同学,很多低头玩着手机的抬起头来,聚精会神。
“陈灿灿。”一群人往后看过去。
站起来的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圆脸女生,头发很短,不到下巴。
“刘旭。”
一个微微有些驼背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他脸上没笑,看着有些木呆呆的。
“顾周。”
顾周站起来,班上有女生“哇”了一声。
有了前面两个人的衬托,顾周又高又瘦,白白净净,尤其是一张脸,长得极其好看,再加上一脸生人勿近的气场,完全就是《恶作剧之吻》里江直树的现实版。
点名册是按成绩划分的,说明他不仅有颜,而且高智商。
第 三十六章
顾周坐下来, 没管周围人怎么看他。
他坐在后排,身边是个男生。现在每所学校都严厉杜绝早恋,所以也不允许一男一女坐在一起,除非人数不协调,才会让两个老师绝对信任的男生女生安排着坐在一起。
点完名后,顾周一个人也没记住,除了身边的同桌。
同桌长得不错,属于有点痞气的类型,没过一会儿就主动跟他打招呼。
“我叫林世嘉。”男生对他说。
顾周点点头:“我知道。”
林世嘉一边转笔,一边问:“你觉得我们班上那个女生最好看?”
男生都是这样, 围一起就喜欢看美女,当然, 女生也喜欢看帅哥。这一会儿, 已经不少女生不停往后看他们这一桌。
“那个吧。”顾周随便指了一个。
林世嘉看过去,是一个穿着一件黑T恤的女生, 头发微卷,眉眼细长,尤其是一对眉毛又浓又密, 挺有几分复古港星的味道。
他笑:“原来你喜欢这个调调啊。”
“你呢?”顾周没理会他的玩笑, 问她。
“我喜欢那个, ”林世嘉说,“叫毕雪茹。”他一来就注意到她了,刚刚特意听了老师念她的名字。
毕雪茹,名字听上去还蛮文学范儿的。
顾周看了一眼, 女生娇小的个子,应该一米五几,头发不长,随便弄了根皮筋扎在脑后,眼睛是大大的单眼皮,脸红嘴也红,腮帮子鼓起来,看着很可爱。
“原来你喜欢这个调调。”顾周也笑他。
老师点完名,又让大家上去做自我介绍,顾周没啥可说的,上去往讲台上一站,说:“大家好,我叫顾周,平时喜欢打篮球。”
说完,就回座位了。
林世嘉上去,倒是很装逼地在黑板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他字写的不错,应该是专门练过书法,一手字写的龙飞凤舞,但也确实好看。
“大家好,我叫林世嘉,来自实验初中,平时喜欢听音乐打篮球,绰号没有,大家可以叫我‘大帅比’。”班上的人都笑起来。
又插科打诨了一会儿,他下来,身后跟着一众女生火辣辣的视线。坐回凳子上,他说:“刚刚我帅吗?”
顾周回他:“帅的很。”
他立马臭屁地拨拨刘海。
之后按着点名册的顺序选座位,高中成绩最重,自然第一名最先选,铁打的规则永远不会变。
顾周第三个进来,他选了自己刚刚坐的位置,最后一排。当初初中时他天天坐在第二排,老师眼皮子底下,如今可以自己选择,他宁愿在后面与后门为伴。
林世嘉第十几个进来,也是坐原本的位置。
最后,第一排第二排被一群女生占领,第一名陈灿灿坐在第二排最中间,第二名刘旭坐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
老师开始在讲台上讲起万年不变的事情来。
“高考是万人过独木桥,是人生中的巨大转折点。”
“你们现在虽然是高一,但一定要从现在认识到努力学习的重要性,越早努力,越早成功。”
是啊,高一了。
他已经十五岁了。顾周后知后觉想起,他来到潘婧身边,进入学堂,已经三个年头了。
时间过得真快。
等到国庆节,顾周第一次逃掉了晚自习。他跟林世嘉一起,还有开学以来认识的几个男生,跑到最近的电影院看电影。
《境》的首映日,座无虚席。
一群大男生,一人手里捧着一桶爆米花,一杯可乐,找到座位。
“真爽。”林世嘉大声笑,“也不知道待会儿老班知道会不会气死。”
一群男生捧着爆米花哈哈大笑。
顾周也笑。家长老师都说他爱学习,但真到了实验高中他才见到猛人。陈灿灿,几乎从不午休,每天早上五点就到了教室开始早读,每天一张语文卷子,六张数学卷子,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参考书。刘旭也恐怖,虽然男生玩心大,他除了午饭时会在寝室跟一群男生聊会儿游戏篮球,其他时候都是眼观鼻鼻观心,学的废寝忘食。
跟他们比起来,顾周觉得自己还是差点火候。
银幕上放着广告,顾周喝一口可乐,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听到林世嘉说:“我是真没想到顾周也会过来。”
有人附和:“对啊,我还以为他学到疯魔了呢。天天只知道做题做题。”
“太恐怖了,看你们学习跟不要命似的。”
顾周任他们笑,一抬头,看到电影开始了。周围都安静下来。
潘婧饰演的宋伊在第十七分钟正式出场。一身灰色的衣衫,在大漠中扬起一片沙尘。她出手极快,即使顾周一秒都没移开视线,都看不清她的动作。
最后,刀架在了大汉的脖子上。
林世嘉往嘴里塞着爆米花,惊叹道:“这女的好帅。”
顾周曾想象过潘婧在银幕上的样子,她应该是青涩的,虽然她在他面前总是很成熟,照顾他的生活,照顾他的情绪。但演这部电影的时候,她也才刚满二十岁,并且毫无经验。
但他没想到她会让人这么惊艳。
整场电影他没有一分钟落下,爆米花都忘记吃了。
夜幕,几个男生一起出来。
电影拍的太好了,看完还让人回味无穷。他们忍不住讨论:“女二太帅了吧,轻功好6!”
“公主长得也蛮漂亮的,卧槽,她哭的那儿,我的妈是真的好看。”
“我觉得女二更漂亮。”一个男生说,“你看她都没有化妆,还在沙漠里边儿,灰头土脸的,但还是漂亮的一批。”
“确实。而且演技还好。”有男生撞了顾周胳膊一下,“你说是不?”
顾周从思绪里回来,说:“是。”
停顿了一会儿,他又说:“很漂亮。”
“看吧,我们大学霸都说宋伊好看了,不许跟我争。”
这时,晚自习已经下了,一群人在公交站上了车,各回各家。
潘婧也去看了《境》的首映,她戴着墨镜,混进人群中。
在大银幕上看到自己的脸,确实是一种奇妙的体验。她明明就坐在观众席上,可电影里还有一个她,在扮演着另一个角色,她上天遁地,无所不能。她无时无刻不提着一把剑,目光与戈壁融为一体,变成同样悲凉的底色。
看到最后的泪点部分,她跟在座的其他观众一起流下了眼泪。
但一旦抽离出来,她又感觉很奇怪。
当天,《境》的首映日票房破了五亿。豆瓣评分一路飘红,最后短暂停在了9.0。
【服装,色调,音乐,所有的诚心,我都感觉到了(五星)】
【不得不说,王生复还是王生复,即使不年轻了,拍出来的电影还是当年的味道,怀念(五星)】
【最后,我在片尾曲忍不住哭了出来,还没出电影院的门,我就登豆瓣了,必须五星(五星)】
【还是王导电影里的中国风最纯粹,这才是中国人眼里的中国风啊,美国也照搬不了,还得给咱颁奖(五星)】
【永远的宋伊,我一直相信戈壁真的有这么一个女子的存在,她不娇弱,爱剑如命。原本觉得潘婧可能演不出来,但当我在银幕上看到她的眼神时,我真的觉得,她就是宋伊,她赋予了她实体。(五星)】
微博话题上也飘起一个话题,有人在津市的某电影院看到素颜观影的潘婧,她戴了顶帽子,坐在角落里,长得超级好看。
潘婧看到这则话题时,还是吃了一惊。她自认为做的还算隐蔽,打扮也跟平常人无异,但还是被认了出来。
但亲自去电影院看一场自己的电影,对她来说还是充满了满满的仪式感。
她洗了个澡,出来,正好碰到顾周回来。
自从上高中之后,顾周回来的比以前还要晚,晚上九点二十下晚自习,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到家九点五十。
“今天学的怎么样?”潘婧随口问了一句。
“还行。”顾周回了卧室,第一时间上网搜了剧照保存下来。
他相册里专门分了类,里面存的全是潘婧的照片。有他跟她偶尔的合照,她微博发出来的自拍,工作室发出来的活动图,他全保存了下来。
他也并不觉得奇怪。
他甚至用《境》里面的一张剧照做了屏保。
《境》自上映以来,看过的人几乎全成了拥护党,自来水纷纷安利,再加上剧组并不差钱,宣传给力,况且还有二刷的,三刷的,带爸爸妈妈侄子侄女一起看的,票房一路蹭蹭直上,将同档期的电影远远甩在了身后。
新一批的剧本递到寰宇娱乐。
这次来的都是些有水平的剧本,无论是故事,还是班底阵容。
王璇看了一个星期的剧本,从里面挑了两个好的,又正好时间没重叠,一起递给了潘婧。
一部古装戏,一部七十年代的爱情电影。
古装戏讲的是某架空朝代,她饰演一名在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做的是铁血心肠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事,却真正是一名忠肝义胆保家卫国的可敬之人。
六七十年代的电影讲的则是爸妈那辈的故事,平平淡淡的生活,家长里短的小故事,却让人看着暖心又欢喜。
潘婧是真的佩服王璇选剧本的能力。她能想象到找上门的有多少公司剧组,而她能从雪花般的剧本中找出适合她的,有内容的,值得演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让人佩服的能力。
在进组前,潘婧又拍了几支广告,最后在十一月,初初入冬时,去了南华影视城。
这部电影,虽说潘婧饰演的是一名女将军,但武打戏远没之前的多,再加上剧组里有专业的武指,每天拍的也不算太艰难。
最难的其实是她每天必穿的那一身盔甲,剧组注重还原,立足于历史遗留古迹创造的,一身就有十几斤,再加上颇重的刀和长矛。
上一部电影本就让她落下不少伤病,如今穿着盔甲,在南华湿冷刺骨的空气里,她都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晕厥过去。
到底是咬牙忍了。
最轻松的其实是穿常服的时候,一身简练的黑衫,腰带束上,头发也不像其他女演员一样挽上漂亮的发髻,戴上一步一摇的珠簪。
当她作出男儿模样双腿搭在几案上时,她忍不住想,下一步她一定要选一部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电影,最好在唐朝。盛世繁华,让人目眩神迷。
潘婧拍了大约半个多月,碰上了老熟人。
柏溪作丫鬟打扮,饰演的是一名要来行刺她的刺客。在开拍之前,导演让他们先沟通交流一下。潘婧知道她私下里干的那些事,她自然也知道王璇后来做的那些事,但片场里拍戏,自然不可能只是她俩的私事,潘婧没有冲她笑,但说的话也还算平和。
但柏溪却端起来了。
她原本就眼尾微扬,再加上勾着眼,整个人看上去就跟瞧不起人似的——
她也确实瞧不起人。但潘婧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她。
柏溪不配合,导演油去了别的地方安排灯光和布景只剩她们两个留在这儿。
“上次是你做的吧。”柏溪说,她到现在只要一想起那段时间网上怎么骂她的就觉得想死。真的是恨不得把她祖坟都挖出来,她得罪他们了吗?
潘婧看着手指:“是啊。”
“你害人干嘛?”
“人不犯我,”潘婧想了想,但她现在已经改变想法了,在娱乐圈,你不害人别人也会主动来害你,但她还是接着往下说了,“我不犯人。”
“谁害你了?!”柏溪一脸无辜愤怒的样子。
“你的小男友……”潘婧点了点,“和名字还挺符合的,确实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