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清越流歌
时间:2019-06-02 09:10:58

  在吃饱肚子面前,男神都是浮云╮(╯3╰)╭
  打完最后一盒饭递给男知青,在对方轻声道谢下,叶舒华一本正经回了句“为人民服务”,目送着他们离开后,转头雀跃的呼唤着王翠芬同志:“娘,今天还剩了一点饭,怎么办~”
  王翠芬过来看了一眼,笑道:“这都没两口,专门盛起来我还嫌费碗呢,你自己吃了吧。”
  其实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生的大米都可以往嘴里塞,一口米饭当然也要留着下顿吃。不过王翠芬是队长媳妇,饭桶又是叶舒华负责的,她这么安排其他人没意见,甚至还有人趁机夸道,“小妹就是能干,平常也是煮这么多饭,从没剩下半粒饭,小妹打饭就有得剩,说明你为国家省粮食了啊!”
  换做其他时候,叶舒华已经不明觉厉了,都能找到这么清奇的角度,舔狗果然无所不能。不过这会儿,叶舒华没时间装羞涩,她一脸珍惜的舀起饭,捏成两个仅够塞牙缝的小饭团,和王翠芬一人一个分吃了。
  王翠芬脸上“嫌弃”不够塞牙缝,真被塞了一嘴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你这孩子……”嗔了叶舒华一眼就转身去忙着收拾厨房了。
  叶舒华细嚼慢咽的吃完饭团,也心满意足跟在王翠芬同志身后干活了,她不知道,刚走出食堂不远的年轻知青们,正一边回知青点一边讨论着她。
  “沈思默,那个叶小妹刚才是不是冲你笑了?”
  沈思默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少言的男同志,闻言也只是摇头不说话。
  八卦得不到配合,发起话题的女知青也有些不满,拧起秀眉坚持道:“你胡说,我明明就看见她冲你笑了,她肯定是喜欢你!”
  最后一句话,多少泄露了女生的心意,沈思默却恍若未闻、埋头往前走。气氛有一些尴尬,另一位女知青上前挽住了李继红的手,温柔的安抚道:“说不定是你看错了呢,继红,刚才宋大哥就在沈大哥身边,我们问问他就清楚了。”
  事不关己的宋清徽没想到他也会被点名,不免愣了一下。
  其实叶队长家的小闺女第一天在食堂帮工起,他就注意到了,知青点的所有男同志也都注意到了。人都是视觉动物,每天结束了辛劳的工作、精疲力尽的去食堂打饭,就能看到个这么标致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笑脸相迎,身上的疲惫都仿佛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清徽也只是稍微有留意这个姑娘,还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观察她对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李继红闹了这么一出,他才回想了一下,叶小妹今天的笑容,好像确实称得上甜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难道小姑娘真的瞧上沈思默了?宋清徽对此将信将疑,只是看李继红不依不饶的架势,他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惜宋清徽想要息事宁人,却不是谁都看得懂眼色,两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知青一左一右,架着沈思默打趣道:“思默,真有你的啊,不声不响就勾走了这么个小妹妹。”
  “我听说叶队长家的小闺女在整个公社都是数一数二的好看,还是沈思默有福气。”
  “如果叶队长的小闺女真看上你,回城也有希望了啊。”
  “对啊,我听说咱们隔壁公社,有个知青跟队长的妹妹结了婚,年初就开了证明回城去了。”
  眼见男知青们越说越过火,沈思默皱眉道:“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别瞎说了。”
  可惜众人平时压抑惯了,说到回城的问题都有些口无遮拦,仍要继续高谈阔论,还是宋清徽不动声色的提醒了一句,“叶婶可还在后面呢,小心让她听见了。”
  大队的人都见识过队长媳妇的难缠,包括知青们,因此听到王翠芬的名字,这群先还说得热闹的男知青顿时面面相觑,一个个都怂了。
  之前插不上话的女知青们反而接过了话题,“听说叶婶最喜欢她的小闺女,把她宠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知道的还当是养了个千金大小姐呢。”
  “叶婶好像是想把小闺女嫁去公社过好日子,所以宠得厉害呢。”
  不管沈思默承认不承认,李继红都把叶舒华视为情敌了,听到大家的讨论突然嗤笑道:“就叶小妹这好吃懒做的样子,还想嫁去公社?我看大队里愿意娶她的都没几个吧。”
  先前劝过李继红的女知青温柔笑道:“人家哪里好吃懒做了,这不也在自己赚工分吗?”
  “在外面当然要装模作样了,我听他们家隔壁的王嫂说,这个叶小妹在家仗着受宠,抢两个嫂子的鸡蛋吃,害得她两个嫂子天天为了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估计就是为了这个,被叶队长勒令出来赚工分了吧。你们想想这样的姑娘,但凡知道底细的谁肯要?”
  女知青们当然顺着自己的同伴了,便完美忽略了在这个年月、孕妇或喂奶的女人隔三差五吃鸡蛋也很奢侈的事实,一个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宋清徽虽然不想这么八卦,但是听了一耳朵,也忍不住想笑,严肃正直、把整个生产大队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大队长,家里天天为了一颗鸡蛋闹得鸡飞狗跳,怎么想都觉得有趣。
  于是在叶舒华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形象早已被一颗鸡蛋毁得干干净净= =
 
 
第3章 
  叶舒华有着只要是富二代几乎都会犯的通病——整天不学无术、混吃等死,同时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所不能。
  就像今天,叶舒华凭自己的本事在食堂“骗”来了剩饭,哪怕只有一小团,给她和王翠芬同志塞牙缝还不够,但在她心里自己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大,甚至自信爆棚到她只要愿意,都可以养活自己和王翠芬同志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叶舒华确实有资格膨胀,大部分年轻人从毕业以后就基本做到了独立生存,有些能干一点的甚至在大学期间就能养活自己,而叶舒华从毕业到穿越前,一份工作都没有找过,她没钱了就找老爸,找完老爸又骗老妈,这对夫妻离婚至今还在暗中较劲,连给她开支票都非要压过对方一头不可。
  所以钱对上辈子的叶舒华来说,真的只是个数字而已。
  今天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凭本事吃饭”,付出了辛苦和汗水,比从老爸老妈那里骗钱要有成就感多了。叶舒华认为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和王翠芬同志收工回家的路上,她兴高采烈挽着这辈子母亲的手,恨不得原地蹦三下来表达她的兴奋。
  王翠芬同志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母亲,看得出叶舒华在骄傲得意什么,她却没有泼冷水,因为不只叶舒华兴奋,今天也是王翠芬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
  小闺女可能是前阵子生病的时候饿怕了,病好以后最怕挨饿,王翠芬就想挖点野菜根什么的给她垫肚子,不想小丫头嘴巴还挑,连吃了几天野菜都吃吐了,吃得小脸都呈菜色,看得王翠芬心疼不已,虽然也后悔把小闺女娇惯成这样,可是看她整天吃不饱也不忍心,这才每天煮碗鸡蛋羹给她加餐。
  但是王翠芬也知道,鸡蛋也就尝个味道,根本不顶肚子。
  今天剩的那点饭小妹要是一个人吃了,晚上至少不用饿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是小闺女馋成这样还要把饭分给她,这让她动容不已。
  王翠芬泼辣了半辈子,除了关起门来的时候男人知道让她,家里几个孩子都怕她,叶舒华的一小粒饭团,也甜到了王翠芬心里。
  更别提叶舒华现在整个一多动症小朋友,挽着王王翠芬一路蹦蹦跳跳了。
  从来没有享受过儿女这么亲昵和依赖的王翠芬同志,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根本舍不得说她一句。
  于是叶舒华就一路蹦跶到家。
  叶家的条件在整个大队算数一数二,因为叶队长的工分高,两个大儿子也是身强体壮、干活麻利,跟他一样十个工分,很多人家里都没有一个能赚十工分的劳动力,叶家就出了三个,每年的分红就要高出别人一大截了。
  男人能干,叶家的女人也不遑多让,王翠芬是出了名的爽利人,不仅干活不在话下,她队长媳妇的名头也很好使,经常帮队里处理女人间的矛盾,算是半个妇女主任了,所以她比妇女组多一个工分,队里都心服口服;两个儿媳妇也在王翠芬的带领下勤劳肯干,养孩子的养孩子、怀孕的怀孕,依然没有耽搁地里赚工分。
  勤劳致富这句话,无论放在那个年代都不会错,而中国人有了钱就建房,同样是不变的规律。
  前两年叶家老大结婚不久,叶家就推掉了住了几十年的泥坯房,起了这么一间队里独一无二的砖瓦房,还“奢侈”的砌了院子。这座在叶舒华眼里寒酸到没法住的农房,在当地人心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豪宅了,所以他们搬新家才一个月,叶家老二丈母娘咬死不松口的彩礼也立马松了,同时还备上丰厚的陪嫁,欢欢喜喜把女儿嫁过来。
  叶家人每天吃完饭,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坐在“气派”的院子里闲聊,叶舒华和王翠芬收工回家时,他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院子里休息了。
  食堂的工作是要比其他地方轻松,唯一不好的就是队里都收工、打了饭回家边吃边休息,在食堂干活的却还要忙着收拾东西,至少比人家晚半个小时才能收工。
  也是因为这样,叶舒华他们在开饭前就提前吃好了,热腾腾刚出锅的饭菜,不用回来吃剩菜。
  可惜不管是刚出锅还是剩饭剩菜,味道都不怎么样= =
  叶舒华心情好,进了院子也主动跟大家打招呼,“爹,大哥二哥,大嫂二嫂。”
  说着还逗了逗她大嫂怀里的小胖子。
  在叶舒华心里,这个世界的大嫂是不怎么滴,但她的大胖侄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她天赋异禀,人家说有奶就是娘,这小子每次见了她却连喂奶的娘都不要了。
  这会儿被最喜欢的小姑姑捏了脸,小胖果然在妈妈怀里挣扎、朝着小姑姑的方向扑腾了,惹得在场大人欢笑不断。
  叶舒华对小孩的耐心向来不多,不过今天心情好,可以抱一抱,正想伸手,搬了个凳子坐在屋檐下装文化人的叶队长却突然朝她招手:“小妹,过来帮我写点东西。”
  “叶小妹”顿时垮下了脸,不是因为嫌弃这个名字太乡土,而是叶队长的话让她想起自己犯下的蠢。
  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三五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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