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钞机女友——时镜
时间:2019-06-16 09:31:03

  方不让弯了弯唇角:“律师行业大部分中上层的律师工作时间都超过12个小时,除去睡觉的时间,真正在家里且和家庭有交流的时间恐怕也十分稀少。我除了是律师之外还是律所的合伙人,即便非工作时间也有很多应酬需要处理。除去睡眠外,每天留给自己的私人时间不到2小时。”
  忙成死狗,才是律师职业的常态。
  这一点连刘臻都无法否认。
  各种手续证据,一不小心就熬到天亮。
  程白继续问道:“所以你觉得抛开职业特性,单纯用陪伴孩子的时间来衡量你对孩子的付出,以及你们之间的感情,并不公平,是吗?”
  方不让平静道:“是。”
  这一切可没经过任何提前的演练。
  朱守庆在旁边听得差点喊出来。
  太漂亮。
  难道因为高手都懂得高手,所以不需要提前准备,都能配合得如此默契?
  程白也不由挑了一下眉。
  也许是因为方不让竟然会配合,她现在竟然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胜诉的希望。
  因为方才是刘臻先问的方不让,所以现在转过头来要询问殷晓媛。
  刘臻这时候已经隐隐感觉到了几分棘手。
  倒不是因为案件本身他们这一方有什么劣势,而是整个庭审过程中,对手所表现出来的从容与淡定:缜密谨慎,不露出什么破绽让她抓住,还能在她露出破绽的时候趁胜追击,扩大优势。
  对方越是从容,她所感觉到的压力也就越大。
  现在庭辩已经进入了抚养权归属这个争议点。
  刘臻先前已经在纸面上做了一些准备,此刻让自己定下心神,按着先前的计划询问了殷晓媛好几个问题。
  诸如婚后谁照顾孩子;
  诸如她和方不让的感情;
  诸如她对家庭的付出……
  单听殷晓媛的回答,这的确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家庭主妇。
  但刘臻清楚地知道,这一环的重点根本不在她身上,而在于对方律师接下来的询问!
  她隐隐有些希望这一环由朱守庆来。
  只可惜,下一刻她就看见程白齐了齐手里一摞照片,向着她和殷晓媛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现在由我来向殷女士提出几个问题,希望殷女士可以诚实地回答一下。”
  自打程白拒绝接她的案子,殷晓媛便已将程白划到了“敌人”这个行列里,此刻对程白并没有好脸色,听见她这句话也没给什么回应。
  程白也不在乎。
  哪儿能指望人家原告对你有好脸色呢?
  她问道:“殷女士在刚才的陈诉中提到,您尽心地照顾着家庭,为此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付出了自己的青春,而我方当事人对婚姻的背叛对您造成了极大的感情伤害。请您看证据第87页第19到23条,这是雇佣保姆的记录,以及几份美容院、健身房的消费记录,还有出国旅行的行程,这些记录都是您本人的吧?”
  白纸黑字,证据放着,不承认也不行。
  殷晓媛脸色变得难看了几分:“是。”
  程白笑得和善:“跟我当事人形成婚姻关系后,我当事人并没有限制您的人身自由,而根据这些记录来看,您在结婚后除了怀孕和生产的那一段时间之外,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完全可以去找工作。而您怎么能将责任推卸到我当事人的身上,谴责是他对家庭不负责任,致使您放弃了自己的事业?”
  这个问题刘臻先前就跟殷晓媛提过了,她并不慌乱,甚至还挂上了一分讥讽的笑容来看着程白,回答道:“大学毕业后是最佳的就业阶段,我因为怀孕生产,相关的专业知识已经生疏,更不用说工作。这段时间已经让我和原来的社交圈甚至整个社会脱节。家庭主妇要重返职场从来都是一件十分具有挑战性的事,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女性,我的事业的确受到了这场婚姻的影响,方不让应该对此负责。”
  程白听后并不反驳,只是将早先准备好的那些照片拿了起来:“好。那让我来问殷女士下一个问题。我手里这些照片是根据之前提交给法院的电子证据打印出来的,为的是方便大家查看。请问殷女士,这些照片上与您十分亲密的男青年是谁?”
  殷晓媛道:“我一个好朋友。”
  程白换了一张照片:“能互相接吻的异性‘朋友’?”
  殷晓媛面不改色:“在国外人跟人亲密接吻是表达热情的方式,我和我这位朋友就是这样。”
  程白眸光一闪,再次换了一张照片:“这张也是吗?”
  照片上是mars将殷晓媛搂在怀里,一个光裸着上半身,一个穿得十分清凉。
  mars的手臂搭在殷晓媛的胸口。
  殷晓媛则后仰着身体靠在mars胸膛,对着镜头做出一个枪击的手势。
  阴暗的背景里面该是茶几,上面摆着一些模糊零碎的东西。
  好像还有盏酒精灯。
  旁边的朱守庆在看见这张照片时,悄悄坐直了身子。
  这张照片跟之前几张照片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看上去更出格一点而已,殷晓媛有点不耐烦了:“我不认为你拿着这些照片能问出什么结果,就算我也出轨了,也不过是在承受了多年婚姻冷暴力之后的反抗。”
  程白举着这张照片:“请您确认,这仅仅是您和您的‘朋友’,对吗?”
  她着重咬了“朋友”两个字。
  殷晓媛于是以为她还要抓着她和mars的关系不放,冷笑着回答:“是,朋友。”
  可她旁边坐着的刘臻却忽然从这个提问里嗅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像是蛰伏于黑暗中的猛兽,悄然向着猎物张开了獠牙!
  然而要制止殷晓媛否认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先前程白已经问过了一遍。
  她只能抬眼,死死地盯着程白。
  程白脸上所有多余的表情都退了下去。
  她不紧不慢地将其他的照片都放了下去,只留下几张拿在手里,然后从后方抽了一张出来,放在最前面:“这是刚才那张照片,只不过做了一下不损害其真实性和内容的技术处理,看上去会明亮一些,清晰一些。左下角这个地方,您能看清楚吗?”
  刘臻的眼皮开始狂跳。
  殷晓媛盯着那张照片,虽然不知道程白到底要说什么,可心里也开始打鼓。
  “没关系,照片太小可能看不清晰。”程白的声音平平的,又从后方抽了一张照片出来,这明显是先前那张照片的一部分,“为了让大家都能看得更清楚,我们特意对这个角落做了放大,打印了出来。”
  然后手指轻轻一移,拿了另一张:“这是我们很容易在网上找到的对比照片。”
  她轻轻将这两张照片并排放在一起。
  这一瞬间,刘臻整个人头皮一炸,面色铁青,豁然从自己座中起身,已是失了态!
  左侧照片是放大的那个角落。
  茶几上是个巴掌高的玻璃罐,里面全是绿色的干叶子似的卷团状物体。
  旁边还有几张白纸上散着同样的东西。
  右侧照片则是网上就能搜到的实物照。
  玻璃罐,卷团状的叶子,甚至有一些已经放进了白纸被卷成了烟状。
  旁边打印着它的名称——
  殷晓媛的面色已然有些苍白,神情也慌乱起来。
  程白只静静地注视着她,继续着自己的提问:“殷女士在刚才的从陈诉中也说,您没有任何不良生活习惯,很适合抚养孩子。我想问,您抽大麻吗?”
 
 
第143章 攻心
  此言一出, 别说是审判席上的法官,就连下面负责做庭审记录的书记员都愣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方不让更是侧身看向程白。
  但程白并没有回望。
  另一边坐着的朱守庆这时候更是把自己左手竖起来, 挡在脸庞,像是怕方不让的目光转过来似的。
  这一项证据的收集和此刻在法庭上的呈现,方不让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 朱守庆曾犹豫过要不要告诉方不让, 最后是程白拿的主意,先不告诉他, 直接拿到庭上再说。
  反正这是客观证据, 不存在被当事人否决的风险。
  而且本身案件是不公开审理, 方不让也该掂量一下如果他们在争夺抚养权这一条上落败, 可能会承担什么风险。
  方不让坐在被告席上, 看着自己这两位委托代理人的反应, 一张脸上渐渐没了表情。
  对面的殷晓媛则是目光闪烁, 好似被人当头一棒打下来, 都不知该作何反应。
  刘臻见她这反应还有什么不明白?
  再一回想程白在先前举证阶段的操作,更是生出了一种被密密的大网罗织、包裹的窒息之感!
  如果程白最开始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经过处理后的、如此清晰的照片, 刘臻在证据交换阶段便会想尽千方百计将这证据排除出去。
  可偏偏程白提交的是电子证据。
  这样的话, 在证据提交阶段,对方就没有任何必要对其进行处理, 而她作为殷晓媛的律师,当然也就无从察觉到这一张照片的“奥秘”!
  表面上程白提交这张证据,是为了证明殷晓媛也婚内出轨, 存在着和其他人的不正当关系。
  可事实上却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证明殷晓媛有婚外情以求在财产分割方面得到偏向,不过是个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殷晓媛抽大麻,以此来剥夺她获取孩子抚养权的资格!
  同一件证据,既可以证明a,也可以证明b。
  只是在它被人指出用以证明b之前,她没有发现罢了。
  而且程白在刚才的交叉询问中还故意向殷晓媛确认了两次,让她承认了照片是她本人,因而不可能反口说照片是p的。
  从头算计到了尾!
  盛名之下无虚士……
  程白作为她这个年龄层律师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实在不是什么花瓶。
  刘臻忽然觉得很佩服,同时也感觉到了荒谬——
  她的当事人,并没有跟她提起过这件事。
  正常人也绝不会往这个方向上想,连这种蛛丝马迹的证据都能翻出来,方不让那一方的律师团队,能力可见一斑。
  殷晓媛自己也很快想通了前后的因由,尤其是方才庭辩中的关窍,可却已经很难再镇定下来。
  程白又问了一遍:“殷女士,您抽大麻吗?”
  殷晓媛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刘臻。
  刘臻垂下眼帘。
  殷晓媛便悄然握紧了手指,回程白道:“不抽。”
  陶文道被这个发展惊得睁大了眼睛,看了看程白,又接过了前面朱守庆交由书记员递上来的另一份同样的照片。
  从图片上来看,的确像是大麻。
  如果殷晓媛的确存在吸食这东西的情况,孩子必定不能交由她来抚养。
  但殷晓媛否认了。
  程白目光深深地望着她,面上却未溅起任何波澜,看上去与刚才一样平静,好像殷晓媛的否认在她意料之中。
  只是很快她的目光就转向了刘臻。
  因为她们都清楚,这时候,才是律师交锋的真正时刻。
  果然,在接连的突发情况打击下,刘臻已经迅速地思考了自己所面临的局势,很快冷静下来,代替了殷晓媛,对程白道:“首先,被告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据上,虽然的确存在着十分类似于大麻的物品,但仅从图片上无法得到确认;其次,假设它的确是大麻,单从这张图片上看,我当事人和她的朋友在拍照,这罐疑似大麻的东西放在茶几上,怎么就能说我当事人吸食过大麻了?众所周知,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吸食大麻是合法的,也有场所提供食用大麻。我当事人和她的朋友在国外期间,可能参与过一些聚会,进出过一些场所,没有碰过,但没有注意,拍下了这样的照片,也是有可能的。”
  “是吗?”
  程白不置可否,在听完对方这一番话之后,只是再一次轻轻一抽。
  刘臻现在看见她这动作已经要下意识头疼了。
  但不管她内心再如何不愿意接受,又一张照片已经从后方挪到了前面。
  程白淡淡地问:“如果是参加聚会,如果是无意进出了此类场所,且他们没有碰过大麻,那请问原告当事人,这一张照片要怎么解释呢?”
  那竟然是一张另一角度的照片。
  照片上殷晓媛和mars的衣服跟先前那张一模一样,作为照片背景的摆设也完全相同,看得出是相同的时间和相同的空间。
  只是这一张照片因为角度问题,呈现出的空间更大。
  原先那张照片看不出是在什么地方拍的,可现在这一张却能大致推断出该是在某座酒店的套房客厅里,整个空间里就只有殷晓媛和mars两人,也不存在任何的聚会痕迹。
  不远处的桌面上还摆着酒。
  同样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的照片,亮度很高,所以能清晰地看到,在mars做着怪脸的身影后面,殷晓媛的半个身影仰躺在沙发上,可以看到一条细细的胳膊伸出来,手指间夹着白纸卷成的已经点燃的烟卷,也不知是刚拿起来,还是准备放下。
  茶几上那玻璃罐的盖子已经打开了。
  里面那些疑似大麻的卷团状物体,也少了一些。
  “说来是运气很好,刚才那张照片是我看我方另一位代理人找证据的时候偶然发现了端倪的。可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说,仅仅用那样的一张照片,是无法证明我们的原告当事人有吸食大麻的。所以我们仔细思考了一下,有的照片的细节因为亮度太低,会被我们忽视。所以我们又返回重新检视我们之前查过的所有照片,花了很久,才在殷女士这位朋友的facebook上发现了这张同空间、同时间却不同角度的照片。”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真正的幸运。
  很多案件找寻证据,靠的就是大海捞针、一遍一遍的努力。
  程白的目光甚至算得上温和,落在刘臻的身上:“我知道,原告代理人会说,即便是这第二张照片,也无法证明她的当事人确实吸食大麻,因为我们无法单凭一张不够清晰的照片就说照片上的这罐东西就是大麻。可其实,在我方提交的证据当中,有一份原告当事人的行程表。我们可以看到她去得很频繁的几个地方,美国科罗拉多,华盛顿,加拿大,甚至巴基斯坦,等等。大部分地方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大麻合法。当然,原告代理人也可以说这是巧合,而且始终无法直接证明殷女士有吸食大麻的习惯。可我们要搞清楚这一点,其实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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