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钞机女友——时镜
时间:2019-06-16 09:31:03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了解他。
  吴虑的枪固然快,但陈戈也完全有把握,在他的子弹抵达自己身体时,将自己枪中的子弹送到那一名哲学家的脑袋里。
  陈戈是用自己的性命与他做一场豪赌——
  吴虑可以选择杀掉陈戈,保全自己,但代价是那名无辜哲学家的性命。
  可他,也有另一种选择。
  于是,在故事最后几行字里,吴虑竟然笑了。
  他从容地举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
  “砰——”
  血花迸溅。
  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用处的青年,向那摩天大楼间滂沱的大雨跌坠。
  吴虑死了。
  夜行者系列的主角死了。
  一切戛然而止。
  程白看完的时候也久久没回过神来,一则震惊于吴虑如此干脆的选择,二则不解于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这种杀掉自己主角毫不留情的作者,三则忍不住去想,陈戈说的是不是真的,吴虑的背后到底还藏着什么,又是怎样强大的力量能操纵这一切?
  坑。
  真的是坑。
  无底深坑。
  在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故事产生了好奇时,程白终于理解了边斜微博上那些“亲切”称呼他为“边狗”的读者们的心情,心里想着自己应该拒绝这种故事的吸引。
  毕竟玩物丧志。
  可行动上却非常诚实。
  她都没来得及深究陈戈这个角色跟自己有什么联系,就直接放下这本已经看完的书,转而拿起了后面夜行者系列的第一部,想按顺序看看,吴虑这个角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这一次才翻开没几页,她那细长的眉梢便忽地一挑,似乎是从这寻常的字里行间发现了一些细节。
  又往后翻了几页。
  程白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因为先看的《被盗的一年》,是系列作的第八部,相对独立,所以没提到多少与主角有关的前尘往事。 
  可回到第一部看时,里面就交代了很多来龙去脉。 
  “夜行者”是未来世界里的一种职业,专门处理各种异常事件,隶属于政府地下机构,不见天日。而吴虑成为夜行者的契机,竟然是在他年幼时,父亲于处理一起神秘事件时失踪。
  “父亲失踪,与母亲的关系也随之恶化……”
  程白盯着这行字看了半晌,忽然就明白自己觉得哪里不对了,于是放下这本书,去翻开了边斜其他书。
  只找各种角色的家庭背景。
  12年《小城大事》,故事发生在两个流浪的少年身上;
  13年《夺命不逃》,通篇不曾提到主角的家庭背景,只描写了主角的各种朋友;
  14年《螳螂》,主角是一名孤独的权谋家;
  15年《人间剧场》,从这本开始,主角拥有了正常的家庭,但没有花费笔墨描写生活的场景;
  16年《白泥》,与父母的生活场景开始出现在剧情中。
  ……
  单独一本可能看不出什么来,但顺着时间线往下看,却是无比清晰。
  当律师并非仅仅懂个法条就能打官司,事实上程白当年出国念书时,同学中就有过一位心理医生。
  那时候这位同学热衷于研究文学家。
  作家所创作的一切故事,都是一定程度上的内心影射。尤其是很多作家的处女作,往往能使心理学研究者轻易看出作家的欲望和想法。而越成熟的作家越会在书中隐藏个人的痕迹,让自己不那么容易为外界窥知。
  夜色已然降临。
  程白慢慢地合上了自己手上这本书,若有所思地向着窗外看去。
  大年三十,周遭人家灯影幢幢。
  边斜那一栋三层别墅只有门口还亮着灯,里面黑漆漆的一片。
  同一时间,南京。
  年夜饭订在一家临近秦淮的高级饭店,席间觥筹交错,谈笑风生。
  边斜陪着喝了两口,到底觉得闷。
  他找了个借口出来透气,刚在走廊尽头的露台点上根烟,就看见了同样从席面上逃出来的褚贤文。
  脱去了平时医院里穿着的那身白大褂,换上一身稍正式点的西装,金丝眼镜依旧挂在鼻梁上。
  只是人却忍不住摇头。
  边斜一看他模样顿时就笑了出来:“还别说,脱下那白大褂,你看着也是个衣冠禽兽。”
  褚贤文难得没风度地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他身上那件一看就是随便穿的v领毛衣,心里本来有点泛酸,但想起刚才席间父辈和他们那些同僚的话题,又不由叹了口气。
  他这种从小都比较平庸的倒没什么。
  毕业后按着自己的喜好当了医生就当了医生,反正父母对自己也没有什么更高的期望。
  但边斜终究是有点不一样的。
  可以说,年轻时候他们一帮官二代,不管是优秀还是荒唐,最厌恶的人非边斜莫属。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凡事都会被人拿出来跟他比较。
  每天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看看人家边斜怎么怎么样”,人家做了什么,你们又做了什么。
  直到高中某一年,所有人惊讶地发现,边斜并不是那样的。
  褚贤文算他的朋友,但回想起来竟发现自己并不是特别了解他:“哎,我现在想起来都好奇,你私底下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呢?
  那样的人?
  边斜看他一眼,像是在看傻子,很想冲他翻白眼:“‘别人家的孩子’不是那么好当的。”
 
 
第91章 年夜
  不是那么好当的?
  饶是褚贤文修养良好, 这一瞬间也忍不住想对面前轻飘飘说出这句话的边斜爆粗口。
  “别人家的孩子”都不好当了,那他们这种天天被人拉出来跟他比较的又算是什么?
  妈的。
  真是马上不知马下苦!
  想当年他褚贤文也是学校里响当当的一号学霸,不管走到哪里都自带光环的那种。可没想到, 压根儿没得意两年,边斜他爸调任南京,连带着边斜这牲口也直接转学过来。
  那时候他们一帮人还不知道他深浅。
  学校里第一眼看见的时候, 瘦长的身材, 还穿件白衬衫,小模样挺周正, 一本正经的, 一看就是家里未必有钱却一定很有教养的那种人。看着虽然有点高冷, 但似乎是个不错的人。
  褚贤文立刻想跟他做朋友。
  然后没一个月, 边斜直接在月考考了全年级第一, 足足比他这个第二高了32分。
  那一年, 是褚贤文怀疑人生的第一年, 也是他其他小伙伴怀疑人生的第一年。
  虽然读的都是公立学校, 大家比较低调,但相同圈子的人之间总是相互认识的。
  边斜有个牛逼的爹, 自然也有不少人想认识他。
  一开始相处起来倒没什么。
  毕竟这个人待人接物没毛病, 有礼貌,也不拿架子, 笑眯眯地,知道的东西也多,很容易跟他聊下去。
  但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
  与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完全不同, 时间一久,众人陆陆续续发现,这个人太慢热。
  聊是聊得下去,可交不了心。
  再加上那时候是少年人,要真说家里背景,也没真有什么太大的差距,各有各的傲气,平常听家里人左一个“你看人家边斜”右一个“你怎么就这样”地念叨,就算原来觉得这人的确厉害,也的确好相处,心底里也难免生出几分抵触和反感。
  就连脾气温和的褚贤文那时也不能避免。
  所以到了第二年,大家便慢慢疏远了他,有什么事情都撇开他玩。
  也没谁觉着这种事有什么不对。
  边斜自己好像也习惯了,既没有主动来找过他们,也没有来问过一句为什么。
  褚贤文回想了一下,那时候他其实有点佩服这个人,心里觉得这个人应该比他们成熟,内心也很强大。
  毕竟能忍受孤独,且习惯孤独。
  既不对外界辩解什么,也不浪费时间去询问。
  但后来他们才发现——
  全他妈是骗人的!
  这牲口一点也不孤独!
  人家白天是所有人羡慕嫉妒恨的优秀学霸,一到夜晚便将自己的点卡燃烧在艾泽拉斯的战争中;站在颁奖台上满口冠冕堂皇地劝别人规范言行、好好学习,钻进黑网吧里,把干净的外套一脱,整齐的刘海一翻,劲舞飞车撸啊撸,样样精通!
  电一最强王者!
  在网吧里上机都会有语音欢迎,接着就会有老哥求着组队,有漂亮妹子主动送饭吃的那种!
  孤独?
  呵呵,去他妈的孤独!
  褚贤文至今都忘不了当初那个场面——
  那是高三第二学期的一个傍晚,他一个朋友跟人闹了点矛盾,找到某家位于偏僻地段的网吧,走进去后一眼就看见个坐在玻璃窗边上的王八蛋。一条腿放地上,一条腿却抬起来直接支在座位上,头发更是抓得乱七八糟,谁看了不觉得是个社会上混的扛把子?
  他朋友当即就走上去抓住对方。
  对方当时正双方放在键盘上不断打字,游戏界面左下角刷屏似的刷过一排又一排的拼音国骂,感觉到有人抓住自己肩膀时,连头都没回一下,十分不耐烦:“不带妹!男的也不带!”
  他朋友当时脑子抽了,因为这声音有点暴躁,一时也没听出端倪来,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人妖带吗?”
  于是整个网吧安静了一刹那。
  埋首键盘中的那哥们儿似乎也从没遇到过这种狠人,终于停下了自己正在跟人打字对喷的手指,转过了头来。
  一眼。
  简直石破天惊、山崩地裂!
  是边斜嘴里叼着半根烟,顶着那一头故意抓得有点非主流小社会的头发,一脸冷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绿幽幽的电脑屏幕光照着他分明的轮廓。
  所有人觉得自己见了鬼。
  然后就见他慢慢把那根烟取了下来。
  这位被所有长辈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后来却跑去写书的好好学生,十分镇定撩了一下头发,对他们道:“你们好,我叫边正,是边斜的弟弟。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
  众人虽然都震惊得嘴里能塞下鸡蛋,但也还没下作到要跟他家里长辈打小报告。
  只是这天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夜路走多了总要撞鬼。
  事情终于还是七传八传传到了边斜家里面去,具体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只听说边斜的母亲完全不敢相信,父亲更是勃然大怒,家里好像闹了个不可开交。
  但与此相反的是,同龄人里,很多原本不喜欢边斜的人,却都渐渐想跟他做朋友了。
  冬夜的风有些冷。
  褚贤文站在露台上,紧了紧自己身上那件西装外套,忽然就笑了一声:“你说你这也算因祸得福吧?”
  边斜挑眉,抬眼看他。
  褚贤文便解释道:“知道你私底下原来是个网瘾少年还混得比谁都社会以后,大家都觉得你这人不高冷也很容易交心了,想想人性还挺好玩的。”
  边斜夹着烟,看他的目光顿时变得一言难尽起来:“那不都是想抱我大腿,让我带他们上分吗?”
  褚贤文:“……”
  一根烟已经抽到尽头,边斜终于语重心长的对他道:“不用惊讶,我非寻常人,不走寻常路。这么多年过去,只有你还是这么傻。”
  然后沧桑一叹,把烟蒂扔了,摆摆手往回走。
  褚贤文在后面看着他背影,彻底没了话。
  论装逼,他就服边老邪。
  是他妈不走寻常路啊。
  跟家里人吵完一架之后,气得长辈住了院,差点没抢救回来不说,高考完还随便填了个志愿,选了跟政商完全不相关的建筑系,最后脑袋一拍跑去写那些在长辈们眼中不入流的小说。
  到今天,却混得风生水起。
  每年大几千万近亿的合法收入,打得往日那些笑他走了歪路的人脸疼。
  “我竟然还曾经同情这种人,我是脑子有坑吗我……”
  跟同僚们的年夜饭结束得早,毕竟都还要回家。
  席面上喝了酒,保姆又回去过年了,所以是边母进了厨房,亲自给他们煮汤。
  明亮的客厅里就爷俩相对而坐。
  茶桌上摆着石质的茶盘,雕刻出山水的纹路,一看就知道上了点年头,是件旧物。
  边原烧了水,不紧不慢地泡茶。
  他五十来岁年纪,脸上有皱纹,不过头发却染得乌黑油亮。算算仕途上上升空间没多少了,这些年也就由攻转守,不那么拼了,讲究起养生来,人脾气没那么大,看着也就和善很多。
  边斜歪歪地坐在他对面,安静地神游天外。
  直到茶水冲泡的声音打破静寂。
  他父亲抬眉看了他一眼,照旧不大看得惯他这懒散的姿态,但也不好多说了,只道:“二十好几了,有看中的人吗,还不准备定下来?”
  这是边斜不想谈的话题。
  他扯开唇角一笑:“那我明年给您带几个网红、小明星之类的回来?”
  边原看着他的目光,顿时变得审视起来。
  在高三那件事之前,他们这些长辈都觉得边斜是个好孩子,无论什么都让人挑不出错来。
  但那件事之后,好像才发现他们对这个孩子半点不了解。
  放旁人身上,那可能是叛逆。
  可放边斜身上,那真是太清醒了。
  他不像是那些小年轻,故意标榜自己与众不同,要自由,要时髦。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又将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原来不知觉间,雏鹰的翅膀已经长硬了。
  见惯了场面人的应酬,见惯了人情冷暖的交替,甚至就连后辈们的交际都充斥着一种令人厌恶的虚伪……
  边斜那些年就是太“懂事”了。
  大人们那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本事他学了个全,还把众人都蒙在鼓里,耍得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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