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已经从很多年前就不再打此类疫苗了,所以赵平安还真没亲眼见识过这种技术的操作,一切只是纸上谈兵,凭着书本记忆行事。也不知,她所记得的方法是不是当年最先进,最科学的,反正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她有点怕疼,却还是咬着牙,脱掉自己的外衣,只穿肚兜,用针头瞄准自己裸露的上臂。
魂穿古代后,因为贵为公主,还是备受宠爱的那种,所以这具身体养尊处优,又不曾为生活及事业奔波,保养得极好。再者,最重要的是年轻。不再是穿越之前那个日夜苦读,一心扑在实验室里,搞得自己蓬头垢面,一把年纪也不会保养打扮的女学霸。
所以,那截手臂白腻腻,嫩生生,更让她下不了手。
天气寒冷,针尖更冷,碰到温热的皮肤,还没怎么着就让她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她不能输!
她输了,就没办法翻身,更没办法查出前世里,到底穆远为什么死的,还死得如此之惨!
那只当为了穆远……
赵平安一咬牙,粗大的钢针对着雪白粉嫩的上臂狠狠划下去。
一个十字,两串血珠。
她在异时空古代大江国,种了痘。
第123章 此痘非彼豆
“秋香,进来。”她对门外叫了声。
秋香应了声,立即进屋。只是当她看到赵平安身上只穿肚兜,手臂还在往外冒血珠,登时吓了一大跳,“公主,您这是怎么了?有刺……”
“刺客怎么可能只给我划破点油皮儿?”赵平安吸了吸气,“我这个,叫种痘,之前有人做过的,只是知道的人很少。”
“豆?”秋香疑惑。
但很快反应过来,要找东西给赵平安包扎,被拦住。
“不用管它,很快皮肤就会愈合。然后我会有轻微的不适,就好像染上天花似的,你们不要慌乱,因为过几天我就会好。等我彻底好起来,就会终身不得天花了。”赵平安拿起衣服,让秋香帮她穿上。
“以后我会详细对你们解释,现在时间来不及。”她是在等邱熺的《引痘略》。
等她看过那本书,用古人习惯的语言和理论来解释,会比较令人信服。
“这是神药,不,神豆啊。”秋香因为对赵平安深信不疑,所以感叹,然后安心,“公主能不被染上这恶疾真是太好了,不然我……不然我……”
想想又发愁,“看这伤口的样子,只怕会留疤呀。等将来公主嫁了人,只怕会被夫君嫌弃。不如我去拿点生肌的药膏,每天细细涂抹,说不定不会有印子。”
“谁敢嫌我?”赵平安一瞪眼,“再者,有疤怎么了?谁规定女人必须完美无暇?男人的身上都像光溜溜的煮鸡蛋吗?”古代药物成分不明,万一相克,不是白疼了?
而她这话逗笑了秋香,“也是的,穆大将军从小在战场上长大,受过大小无数的伤,身上指定有很多疤痕的。公主这点小破口,根本不够看。”
“嗯,会说话。只是,真不够你操心的!”话虽这么说,一想到贴身的宫女这样自然说出她和穆远的事,仿佛两人尘埃落定似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只要渡过这个难关,不知什么时候能数数穆远身上的伤口?
“别介意伤疤,因为你们也要种。”赵平安甩了甩头,知道正事要紧。
她拿出一只疫苗,对秋香晃了晃,“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
“公主一句话,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秋香拍拍胸脯,然后麻利的脱衣裳,“也要划胳膊是不是?划深点没关系的。要不,斩一刀?”
“哪用得着那样,你当是闯江湖吗?”赵平安哭笑不得。
她虽然是制药专业毕业的,但上学时在偏远山区实习,也赶鸭子上架,做了点乡村野医的活儿,打针输液,不在话下。刚才又用自己做了实验,给秋香种痘时就顺利多了。
秋香自幼习武,又生性好动,本来就皮实,因此也没感觉什么就做完了。倒是秋香很好奇,“就这样划个叉叉,以后不怕天花了?”
“这叫十字切口。”赵平安纠正道,“但是这几天若有起泡结痂,你千万不要乱抓。等结的痂脱落,就真的一辈子不会得天花了。”
“那,绯儿她们要种这颗豆子吗?”
“要的,你去换她们回来。”赵平安也不想解释此痘非彼豆了,“那十五个跟着你们的小丫头暂时不用,因为我的药不够。不过,不要让她们不胡乱接触府里的人,特别是小小。”
希望她们主仆四人能率先形成免疫屏障,当屏障越来越多,疾病爆发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对身边的人也起到了相对隔离的作用。
第一批疫苗中剩下的,她打算给府卫们使用。因为府里进没进贼,丢没丢东西,下仆们容易糊弄,府卫们却会怀疑。而且,为了维持府内秩序,应对可能到来的骚乱,她需要武力支持,所以那些府卫们必须最先免疫。
只是,府卫们不是她信任的贴身宫女,怎么说服他们接种是一回事,谁来做这个接种的工作是第二回事。
她是不介意亲自动手,但毕竟她生活在古代,再豪放不羁,也有个底限。如果传出她看光了一府府卫的身子(尽管只是看到手臂),她的名声也完蛋了。
其实名声她也不介意,可她名声若是坏了,在百姓和群臣眼里黑化,她以后想做什么大事好事,想完成皇兄的遗愿,也就难了。
而不出赵平安所料,绯儿和敏夏想都没想就接种了疫苗,这让她觉得自己非常幸运。毕竟,若没有忠心耿耿的手下,就算她重生一百次也做不成任何事。
其实,自从她号称精通医药之术以来,她可以用石道长为借口,表明自己有奇遇,勉强对外解释她突然掌握了一些神奇技能的事。
可绯儿等人一直跟在她身边,她编的这番话在这些知情人眼里简直错漏百出。
她确实遇到了石道长,也确实有过几番密谈,可若说到从此就学习到医术,那简直是匪夷所思的。
但,绯儿她们什么也不问,有时候令她都相信那谎言是真的了。
快中午的时候,阿布来报说,说他主上给府里送了席面。给赵平安的当然是上等席,给府里其他人的,就是街边小铺子售卖的熟食,有点像现代的快餐。
从这一点上看,大江真的很繁华,领先于其他国家,就是可惜朝政混乱,武力孱弱。
“我主上说了,就以辛苦大家为借口,也起个安抚作用。省得查贼这档子事,就算下仆们不怕,总归心里别扭,容易生事。”阿布说。
赵平安深以为然。
自从事发,她脑子连轴转,想太多的结果就很多事没想到位,也没顾忌到。比如把人关在各自的院子和屋子里不让出去容易,让他们不干活,没事聊闲篇更容易,但人有三餐,到点不给饱饭吃就容易出事了。
可是……
“我府里的安排布置,你这么快就报告给穆远了吗?”赵平安斜着阿布。
阿布肩一抖,立即侧过头,手指抠门框,不知怎么回话。
哪想到赵平安却道,“这样也好,里外消息互通,总比互相猜测着办事强。不过小布布呀,这件事过去以后,你以后要再敢随便透露我府里的消息……”
她没说下去,而是笑得阳光灿烂。
可对阿布而言,只觉得头上笼罩了一片乌云:这一位真嫁给主上的话,他到底要巴结哪头才能有好果子吃,明摆着的!
第124章 父母心,公平心
下晌的时候,唐太医进府了。
赵平安才从空间里出来,拿着那本《引痘略》,以及一些抗生素类的药。因为天花会导致一些细菌感染以及并发症的出现,提早干预的好。
“穆大将军可把情况与你明说了?”见到唐太医,她直接问。
“回大长公主,臣知情。”唐太医郑重的道。
而从他发白的脸色可以看出来,他充分了解了进府为医的危险。
“那你还来?”赵平安挑了挑眉。
“医者父母心。”唐太医秀气斯文的脸上满是坚定,“如果因为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就不对病人施救,还学什么医?不如去做生意!再者……”
他无意识的瞄了站在旁边的绯儿一眼,“大长公主还在里面。”
嗯,说话会拐弯,明明想说绯儿吧?
赵平安笑眯眯,点头道,“你是个好人,也是个有医德的好大夫。如果这个劫难平安渡过,如果你愿意,我会把绯儿许你为妻。不过嘛,暂时不能成亲,我还得留她用几年。”
她这么直接,说出的话又与目前危如累卵的情形完全不搭界,唐太医和绯儿先是同时一愣,随即又同时红了脸。
绯儿就低声嚷嚷道,“公主,您怎么说这个!还不知道我会不会留疤……”
等等,疤?!
“你染上天花了吗?”唐太医一急,甩开赵平安,直愣愣地问绯儿。
绯儿却不知怎么回答,看向赵平安。
“你该知道,人类的身体是有自我治疗的功能的。当我们受伤生病,身体自己就会进行修补。所以小病小伤并不会要了人的命,不理它,身体好的话,自己就能痊愈。”赵平安似乎没看到绯儿的求助眼,反而分析起医理来。
“但重症不可以。”唐太医说着,眼睛还在悄悄观察绯儿,紧张关切之意,溢于言表。
“那是自然,但身体有一个秘密,很多人不懂。”
“什么秘密?”唐太医终于分了点神过来。
“我们生了某种小病,身体只要自动治愈过。下回,就非常可能不会再感染同类的大病了。这个呢,叫做免疫。”赵平安挥挥手中的影印书,“我得了一本奇书,里面正详细记叙了关于天花的防治问题。”
芳菲仔细,搞的是繁体版,还是二三十年代的竖版。这样一来,就算文字方面有点异样的地方,差异也不会太大。
“免……疫……”唐太医认真的揣摩这两个字,“免除疫症的意思?”
“差不多吧,不过并不是所有疫症都适用。”赵平安敷衍过去,“但,天花之症可以。”
“真的可以吗?怎么做?”唐太医简直又惊又喜。
如果天花可以治,不仅是能保住绯儿……和大长公主了,还能造福多少平民百姓啊。
此症凶猛如虎,十年前在惠州爆发过一次,简直十室九空,没有任何人敢靠近疫区。有些病患还活着,也没有人接纳治疗,最后烧了一把焚城大火,以死亡打败了疫症。
很残酷吗?可有什么办法,只有这样才阻止疫症的蔓延。
至今说起此事,知道当年这件事的人都会浑身打颤,不堪回首。甚至当地都开始给瘟疫娘娘建庙,香火甚旺,以祈求瘟疫不再降临。
百姓这是怕了,怕得要命呀。
可若这么恶且烈的大疫之症都可以医治,简直是无量的功德。
想到这儿,唐太医的眼睛都亮了,就像咻咻咻冲着赵平安发光那样。
“我也是从这本书上寻到的法子,其实就是种痘。只不过不是人痘,是牛痘。”赵平安招了招手,让唐太医与她对坐书桌前,一边翻书一边现学现卖。
唐太医家学渊源,兼之有学医的天赋,理解起赵平安的古文言文版的现代医学理论,自然比普通人容易得多。而且,他也知道前朝确实有个宰相因为所有儿女都得天花夭折了,冒险用了人痘之术,他最后一个儿子活到快七十才寿终正寝。
对此,赵平安就有点惊奇了。
她读书的时候知道北宋宰相王旦的故事,没想到异时空也有这档子事,只不过主角的姓名和官位变了而已。
这么说,两个世界会互相影响喽?那么,有那么一天,她能回去吗?
“所以说,绯儿并没有染病。但是我提取了极少量的……呃,毒液,也可叫痘浆,其实就是取牛所患之痘,划破人臂。划出的、带了毒液的伤口会数日即痂,并无所苦,顶多就是有点类似病症,很快就会过去的。”
“什么?!”唐太医惊得跳起来,“大长公主没有特意试过,就直接种在绯儿身上?”
“我们公主第一个种的!”绯儿见唐太医太过关注自己,生恐惹公主生气,连忙道。
“连日来,绯儿与那名患者接触的次数最多,离得也最近。若不能让绯儿免疫,你是想让她真的得病吗?”赵平安深吸了一口气,认真的道,“你也说了,医者父母心。但是,也要有公平心,病人是不分三六九等的。如果你因为绯儿而乱了方寸,不能一心扑在病症及病患上,那你不如该干嘛干嘛去吧。可惜你进了府,暂时不能放你出去。”
唐太医怔了怔,随即打了个机灵,感觉有如醍醐灌顶似的。
他一躬到地,“公主教训的是。我喜欢绯儿,心思就杂了。就相当于医者不自医,所以犯了糊涂,请大长公主再给个机会。”他就这么直不愣登的承认了心思,倒让赵平安有点点刮目相看了。
“我不会强求你相信一个从未想过也很难理解的东西,但事实胜于雄辩,事实也是检查真相的惟一标准。我种了痘,绯儿,敏夏和秋香都种了。只要熬过这几日,我们都没发生大问题,甚至再接触天花病人也没问题,你就应该坚信了。”
赵平安没有生气,只是冷静之极,显得有点冷酷,“但是,时间不容得我等。所以你就留在这儿,先把这本书理解明白,然后我要你说服府卫们,并亲自给他们种痘。当然,那名病患我暂时不能接触,也要你把她先治起来,至少不要恶化下去了。不然,她真的会没命。”
(首先,这几章在解释治病的事,我知道大家是现代人,都懂,但这是必须的情节,不然就是显得草率,等过几天会进到穆大将军那里。
另,今天在北京跑一天,太累了,明天是单更,鉴于我没存稿,申请晚上八点再更,早上想睡懒觉……